第六十四章:同学聚会(1)
    张大壮口中的她,是林昆初中时的初恋女友周晓雅,周晓雅是学校里的校花,林昆是学校里的大哥大,正所谓英雄配美人,当时他们的恋情在学校里绝对是一段佳话,周晓雅漂亮温柔学习成绩优异,林昆霸气帅气会呵护人,他们在一起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的羡慕,只是后来初三毕业的那个夏天,不知道为什么,周晓雅突然向林昆提出分手。
    事情已经过去快十年了,作为林昆的发小、铁子、好兄弟,张大壮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旁听侧闻,和自己了解到的事实,张大壮隐隐的也猜出了些原因,当年很多同学都说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林昆没有考上高中,而周晓雅学习成绩优异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人间的层次差距马上就拉开了,所以周晓雅果断的甩了林昆。
    林昆分手的那个夏天,张大壮没少偷家里的酒跟林昆喝,两人躲在村子前面隔着一条大河的白杨树林里,喝的酩酊大醉胡话连篇,张大壮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林昆喝醉了之后,靠在一棵三十多年的白杨树下,哀伤的眼眶里流出滚滚的热泪,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打记事起张大壮就没见林昆哭过,那天之后,他才知道林昆对周晓雅的感情有多深。
    捷达匀速的在路上开着,林昆开车一场的沉稳,就像一个有着三十年驾龄的老司机一样,张大壮将思绪从回忆里抽离回来,嫌车里的氛围太过压抑,随后打开了车载CD,马上一首陈奕迅的十年传来,那略带忧伤与无奈的歌声,衬托上此时此景,顿时又让人情不禁的回忆……
    十年,不长不短的一道时光,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初中毕业到现在眼看着就十年了,张大壮不禁回首自己这十年里都做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结果他的回忆里除了生活的苦闷压抑,还是苦闷压抑,整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这花花绿绿的大城市里挣扎着生活着,要说这十年他有什么收获,那就是把妹妹供上了大学,让父亲的生命维持着活了下来,还有就是得到了何翠花这个一辈子都让他感动的媳妇。
    再转过头看看林昆,他也是一副陷入了回忆的状态,他的一双眼睛里出了道路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再就是一片幽黑深不见底的回忆长廊。
    林昆此时确实在回忆,他想起了昔日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想起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微笑的样子,蓝天那么广阔,白云涌动瞬息万变,初中短短的三年,自己因为生命里出现了她,而变的美妙而又丰富多彩,他曾单纯的以为他们能够在一起,能够一直幸福的下去,美好的生活在他的心里不止一次的勾勒出幸福的蓝图,只可惜全被她的一句分手打碎。
    那一年夏天,无数个阴雨霾霾的日子,他心里那些无处安放的悲伤,都沿着天际伴随着阵阵的电闪雷鸣咆哮着,蓝图打碎的同时他的心也碎了。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在漠北历练了八年,他本以为已经忘掉了那个女孩,那个曾经带给他欢乐,又带给他哀伤绝望的女孩,可突然马上就要见到她了,自己的心跳却还是不争气的慌乱,她曾经对自己说过的那些个甜言蜜语的话,伴随着歌声不停的在耳边回绕着,但最后全都被她最后一次对自己说的那些刻薄、生硬、冰冷、绝决的话掩埋……
    “我们分手吧。”
    “我们不合适。”
    “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不会一辈子窝在这个穷山沟里的,我在深圳表姐的家里,看到了真正幸福的生活……”
    “别开玩笑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别再幼稚了,过去我们只是过家家,以后我们要长大,要面对现实的生活,凭你能给我买得起大房子,买得起车么?你连高中都没考上,将来就算走出这个穷山沟去了城里,也只能做最低级、最吃苦、最不赚钱的活儿,你拿什么来养活我?”
    “爱?别开玩笑了,爱情能当饭吃么?那种完美超脱世俗的爱情,只是用来哄骗天真无邪的小孩子的,我长大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要是真的爱我,就放手,我们痛痛快快的分手,以后再见面还是朋友。”
    ……
    那些话,是那么的字字清晰,就好像是用刀子刻进了他的回忆里,每次想起,那每一字每一句,都好像是一枚枚摁钉,一把把锋利的匕首扎进心里。
    黑色的捷达停在了北国园大饭店的门口,北国园大饭店位于东、南城区的交汇处,属于东城区,但跟南城区仅一条街之隔,是一家五星级的大饭店。
    五星级大饭店的门口,豪车自然林林总总,林昆的捷达往这一停,马上就显得有些寒酸了,不过寒酸的只是外表,这捷达的实际价值可比普通的宝马、奔驰要高多了,只是这需要专业的人去看,普通人看不出门道。
    五星级饭店的服务就是不一般,尽管眼前的是一辆黑色的捷达,保安也丝毫没露出鄙夷之色,礼貌专业的指挥着林昆把车停在了门口的车位上。
    林昆心里满意,下车直接掏出一张大红票塞给保安,把这保安直接乐的心里开了花儿,一旁的张大壮夫妇却在心里暗骂林昆大头,那可是一百块钱啊!
    张大壮腿脚多少还是有些不便,林昆和何翠花一边扶着他一条胳膊,三人刚要往饭店的大门口里走去,一辆奔驰停在了身后,就听有人探出车窗喊道:“张黑子!”语气里有着一丝揶揄、傲慢、盛气凌人的味道。
    这声音林昆熟悉,小时候这声音没少在他面前哭着喊着求饶,是黄权。
    张大壮跟何翠花回过了头,脸上陪着不情愿的笑脸,黄权是目前同学里最有出息的一个,媳妇是北城区国税局的,他自己是贱行的一个分行行长,他能有今天的这番成就,除了遗传了那他村里会计爹的滴溜溜转的脑袋跟溜须拍马的本事以外,也全凭他内心里的那股子勇气,这勇气暂且不说。
    “权子,你来啦。”张大壮憨厚的笑道。
    “张黑子,你会不会说话!”黄权的脸顿时黑了下来,“你丫的才是犬子呢!”这其实也不怨人张大壮,大家小时候一起长大,小时候都是‘权子权子’那么叫着,只不过现在黄权发迹了,自然比以前更讲究了。
    “呸呸呸,我不会说话。”张大壮依旧憨厚的笑道:“应该叫黄行长,这样对吧?”
    “对,就这么叫,下次你再敢乱叫,我直接把你脑袋拧下来当夜壶使!”黄权满意的笑着,装腔作势的叫唤,突然注意到了站在张大壮旁边背对着他的林昆,道:“张黑子,这哥们谁啊,也是咱们班同学么?”
    林昆之所以听出了是黄权的声音,还不转过身,是因为他不想看到黄权现在那副装腔作势的脸,大家从小一起长的伙伴,你发迹了拉拢大家一把是真的,没听张大壮说过黄权帮过哪个同学,倒是没少听这孙子装逼的事。
    还有一个原因,林昆也算是替黄权考虑,他怕自己转过身后吓尿了他,小时候黄权是挨林昆揍最多的一个,这小子的嘴总不老实,总喜欢耍些小聪明,没少在老师的面前打林昆的小报告,有时候他那个当会计的爹贪了上面拨给乡亲们的补助的时候,林昆也会迁怒到黄权身上。
    总之,黄权绝对是被林昆打怕的,林昆的拳脚几乎占据了他三分之一的童年。
    黄权之所以没认出林昆,是因为林昆相比过去长高了许多,初中的时候他也就一米七五的个头,参军那年将近一米七八,后来在漠北待了八年,个头一下子蹿到了一米八五,成了个地地道道的北方大汉。
    “黄老板,发迹了?”
    林昆笑着回过头,眼神轻佻的向黄权看过来。黄权脸上的表情顿时一怔,瞳孔剧烈的收缩,心底不由的咯噔一声,背脊上一道凉气抽过……这种恐惧这多年来可是一点没变。
    “林……林昆。”黄权的声音已经明显不协调了,嘴角的笑容也跟着发白。
    “黄老板,好久不见啊!”林昆笑盈盈的向黄权走了过去,目光里闪烁着一丝阴森之色,“怎么,有钱了之后爱好变了,喜欢用人头当夜壶了?”
    “我……我那是开玩笑的。”黄权的心里骇然到了极点,他不禁回想起小时候每次被虐时的情景,那绝对是他整个童年、这一辈子的阴影。
    “是么?”
    林昆站在了奔驰车边,伸手摸了摸黄权那抹的油光锃亮的脑袋,他才二十七岁就开始羊角秃了,“我最近倒是想试试人脑袋夜壶,要不把你这脑袋借我使两天?”
    “昆哥,你就别拿我消遣了……”
    忽然有两道冰冷的目光朝林昆射来,林昆低下头往车里看了看,就见驾座上一张冰冷狰狞的面孔,正在一副凶煞的表情瞪着他,林昆马上蹙了蹙眉,冲黄权问道:“黄老板,你搁哪找的这司机,长的也太吓人了点吧!”
    黄权的脸顿时就绿了,一片冷汗渗出了脑门,同时就听车里暴喊一声:“你说谁吓人!”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林昆顿时吃了一惊,仔细向那张狰狞的面孔又看了看,他以为那是个男的呢,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男女,但目光落在胸口上,可以看到明显的凸起,而且她身上的装扮和那一头扎起的长发,都表明她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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