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喜形于色道:“阿娘,我家现在有钱了,六十两银子!我家有六十两银子了!阿娘,您想干啥就可以干啥!”
    母亲问道:“怎么,你莫非碰上财神爷了?”
    吴大老老实实道:“我拾到了一叠银票。”
    说罢,吴大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了阿娘。
    吴大的母亲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一笔钱财。她想了一会道:“儿呀,我们不能要这些钱。你快把它送回去。”
    吴大莫名其妙道:“阿娘,您平时没有钱,天天盼望着钱。今天有了钱,您却又不要,要送回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呀!”
    母亲一脸严肃道:“我要钱,但要的是来路正当的钱,这拾来的东西,就是金山银山也不要。”
    吴大有些不甘心道:“您不是要给我娶媳妇,抱孙子么,有了这些银子就什么都有了。”
    母亲摇头道:“这种钱不能用来娶媳妇,养孙子。你想,这么一大笔钱,一大清早,掉在地上。一定是那个人有急用,说不定是用这钱去救命的,那人性急慌忙,把钱掉了,对他来说,这不是要了他的命吗?我家吞没了他的钱,这跟谋财害命有什么区别?以后我家有了媳妇,有了孙子,那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而是谋财害命得来的,那我们一家人还能过安生日子?”
    吴大恍然大悟道:“那怎么办?我已经花掉了一两银子。”
    母亲道:“你快回去,什么地方拾到的,就在什么地方等。那个丢了银票的人一定很着急,在那里寻找。那一两银子,你跟他说明了情况,想他也不会跟你计较的。”
    吴大又来到城门口。果然,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人在路上来回找寻。
    吴大走上前去问道:“先生,您是丢了银票吧?”
    那人点头道:“你见到了?”
    “银票在我手里,你只要说对数目,我就还给你。”
    那人回答道:“一共六十两银票,两张是二十两的,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三两的。”
    吴大一看手中的银票,一点也不错。只是那张三两的银票已经兑换了银两,花掉了一两。他就把银票和二两现银交还了那人。
    那人也不道谢,转身就走。
    这时,旁边已经围拢一大群人,来看热闹。有些人认识这人,他正是被罢了官的前任县丞程清泉。
    程清泉拿了银票,扬长而去,连一句道谢的话也没有,围观的人气愤不过,七嘴八舌地说:“做人也不能这样‘下三滥’,人家好意还了你银票,你也不意思一下!”
    谁知,程清泉回过头来怒声道:“你们知道什么?我丢了一百两银票,他还给了我六十两,还吞没了我两张二十两的银票。”
    程清泉不说这话,吴大也就走了。
    他这么一说,撩起了吴大的心头之火。
    怎么?我做了好事,不求回报,还要受他诬告。这不是血口喷人么?
    小伙子上前,一把揪住了程清泉的衣领道:“你刚才说丢了六十两银票,现在又改口说一百两。
    到了明天,你二百两,三百两还可以胡说。我回去卖了地,卖了娘,也还不起你这狮子大开口啊!”
    这时,程清泉一口咬定说丢了一百两银票,二人争执不下,便来到了县衙告状。
    听吴大介绍了情况,张宝儿心里大概有底了,他叫一名捕快到吴大的家,向吴大的母亲了解情况。
    捕快走后,张宝儿看向程清泉:“你叫什么名字,做的是什么营生?”
    听了张宝儿的问话,程清泉心中不由暗骂:我叫什么名字你会不知道?若不是你,我也不会丢了县丞的差事。
    生气归生气,张宝儿的问话程清泉也不得不回答,他一本正经道:“我叫程清泉,靠给别人出主意混口饭吃!”
    张宝儿点头道:“你是丢失银票的事主,你把丢失银票的经过照实说来,本县令自将你这案子审理明白。”
    程清泉道:“昨晚,东庄的崔员外六十大寿。我去庆寿,那里热闹,不知不觉就盘桓到今天凌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门口丢失了银票,被这个乡下小子拾了。他交还我的银票,还差四十两,所以争吵起来。”
    吴大插嘴说:“他是一派胡言,县令大人不要信他的。”
    “先让他把话说完!”张宝儿对吴大摆摆手,又问程清泉:“你丢失的银票一共有几张,多少票额?”
    “四张二十两的银票,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是三两。一共是一百两。”
    张宝儿转过头,叫文书将程清泉交代的笔录让程清泉签名画押。
    接着张宝儿又让吴大讲述拾取银票的经过。
    吴大道:“今天早晨,天还没有大亮,我在城门口拾到一团纸,后来,展开一看,是银票。一共是六十两。两张二十两的,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三两。我兑了三两的银票,买了米,割了肉回家。我阿娘却硬要我把这钱还给失主。她说,这么大的一笔钱,谁丢了,就要了谁的命,花这样的钱,就像在谋财害命。我想,她说的话有道理,就把钱还了。想不到,他竟然诬陷我吞下了他四十两银子,县令大人,您要为我主持公道呀!”
    张宝儿叫过文书,让吴大在交代的笔录上签名画押。
    这时,去向吴大母亲询问的捕快已经回来,他在张宝儿耳边如此这般,汇报了一番。
    张宝儿最后结案道:“刚才,我已经派人去问过吴大的母亲,她说的话和吴大说的话基本相同,你们说的话都是实话。程清泉说的话也应该是实话,因为,自己丢失的东西,自己最清楚。你们双方都说的实话,银票票面虽然相同,这只是巧合,关键是银票的张数不同,吴大拾到了五张,而程清泉丟失的是七张。吴大捡到的银票是团作一团的,不可能被风吹去了两张,也不可能有人捡到了银票只抽了两张,又把它丢在路上。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吴大捡到的银票不是程清泉丢失的银票,是无主的银票。无主的银票应该收缴国库。但是,本官注意到,吴大的母亲,自己生活非常贫寒,但是,在巨额财物面前,不为所动,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这样的母亲是个大贤大德,大慈大爱的人。理应受到官府的嘉奖。本县令决定,将这些银票全部奖励给她。至于程清泉,你的银票还没有找到。我们官府一定协同你寻找,一旦找到,我们会通知你来领取的。案子就这样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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