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喝汤
    对于讲究人来说,吃肉不如喝汤。
    对于老饕来说,肉和汤都不如啃骨头。
    试想一下,那煮的烂烂的拆骨肉,很有的脆骨,还有那最关键的一步,砸开骨头吮吸里面的骨髓。
    怎一个香字了得啊!
    “来,兄弟们都来尝尝!这可是正经的河套羊,在汴梁可是很贵的哟!”
    赵大锤抓起一只羊腿,撒上点上好的青盐,再配上韭花酱,那滋味,真是给个龙椅都不换啊!
    种师道也是老饭桶一个,似乎为了证明自己还宝刀未老,腮帮子都塞满了,还不忘一手抓起大块的羊排,去和那脆骨较劲。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监军童贯哂然一笑,“老将军的威名,何必要这样才能证明呢?”
    不论是文官还是武将,骨子里都不怎么看得起太监,尤其是位高权重、长出了胡子的太监。
    尽管童贯名义上算是种师道的上司,监军的职权也要大于地方上的军事主官,但种师道还真不尿他。
    有皇爷在,你童贯算哪根葱花和姜末?
    “老夫一顿饭能吃米一斗、肉三斤,没有军务的时候还能饮酒数十斤,你能吗?”
    童贯这两年注意养生,饭量不大,闻言不由讥讽道:“老将军这个装饭的桶倒是不小,就是不知道打起仗来是不是还有这么厉害。”
    种师道知道童贯也算是个能打的,不跟他比打仗,比起了别的:“老夫还能夜御数女,你能吗?”
    “你……本官力能扛鼎,百十斤的大刀也能挥洒自如,比你这样的酒囊饭袋不知要强了多少!”
    “老夫也能以一敌百!”
    “本官以一敌千!”
    “老夫以一敌万!”
    ……
    照这个趋势下去,接下来,童贯一个人就能称霸宇宙了吧?
    “行了!都特么别吹了!种老将军,你尿尿湿鞋不,分叉不,还夜御数女,我送你的小妾为什么不敢要?
    还有老童,你以一敌千个我看看?你看,前面那伙子人,不到一千吧,你去把他们都给我宰了。剩下一个,我就要你好看!”
    各打五十大板,赵皇爷公平公正的一比。
    两个老家伙却是谁也不服谁,一人抓起一根羊排暗暗较劲。
    动手打起来是不可能的,那就比谁的牙口好。
    嘎嘣,一口咬断了脆骨。
    再嘎嘣,种师道和童贯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牙掉了,总不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吞吧?
    “呸!”
    也不知道是吐口水,还是趁机把断牙吐出来。两人互相啐了一口,消停了。
    硬骨头不是那么好啃的,没有那么好的牙口,不太硬的肋骨都能崩掉牙,龙骨、腿骨这样的硬货,你们还敢试吗?
    赵大锤如智者一笑:“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喝点汤,好好养精蓄锐,硬骨头自然有人替咱们啃!”
    “谁?”
    赵大锤一挥羽扇,一抖搂纶巾,指向前方:“那不是吗?”
    ……
    一只耳和独眼龙现在的肠子都悔青了,原以为是一块香甜可口、柔嫩多汁的肥肉,却没想到是死硬死硬还没有二两肉的肩胛骨和大骨头棒子。
    说好的金钱和美女呢?
    为什么出来的都是一脸护心毛的黑汉子?
    柴构,你的消息是狗仔队爆料的吗?
    “不是!这是柴构那个狗东西故意坑咱们,咱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都要完蛋了啊!”独眼龙的脑子好使点儿,大概已经明白了。
    柴构那个狗东西,这是特意挖坑让他们跳,可笑自己还那么开心地跳了进去,还嘲笑柴构没有脚踏实地。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一点武德都不讲啊!
    “咱们投降,成吗?”
    一只耳没那么多的牢骚和想法,在大漠混,脸皮和忠义都是最不能有的东西。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识时务的都当了累累白骨,成为了最具大漠特色的路标。
    现在这个当口,只要能活命,跪下叫爸爸,呃不,叫祖宗都行啊!
    “晚了。”
    独眼龙指指那些跪地求饶却被辽人无情地一刀两断的喽啰:“咱们自己是什么货色,自己还不知道吗?人家会留着咱们吗?”
    当然不会留!
    耶律大石就是再落魄了,那也是正经八百的辽国皇室,骨子里的傲气还在。更何况还有名义上大辽的皇帝,耶律雅里陛下在此。
    区区蟊贼,就敢悍然对我大辽发起进攻,真当我们大辽是泥捏的,是不是个人都敢挑衅了?
    杀!
    全部杀光!
    一定要用鲜血,震慑那些敢于觊觎我大辽的小人!
    一定要用最残酷的杀戮,打响我们大辽在西域的第一枪,打出威风,打出实力,打出一个宽阔的天地!
    当一个人老是注意一个方面,往往就会忽视了另一个方面。
    当耶律大石指挥自己的精锐,誓要把来犯之敌全部歼灭、一个活口都不留的时候,那些新投效的部落就迎来了想吃肉的“朋友们”。
    毕竟只是新入职的员工,都是外围,也没什么安保力量。本部落为数不多的壮丁,也被耶律大石抽调走歼灭敌军去了。
    这些人,就成了最适合下嘴的肥肉。
    虽然不是很肥,分量也不是很足,但柴构深知自己的胃口和牙口都不是很好,不能贪吃,更不能硬碰硬。
    这些人,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
    可笑赵大锤,自以为聪明,想怂恿老子去跟辽人死磕,他坐收渔人之利。世上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吗?
    谁是渔翁,只怕还不一定呢!
    在外面混,尤其是在大漠混,戴上面纱保持一个英俊的面容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当那群蒙着面纱的沙盗们杀进那些部落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注意。
    都是一个装扮,都蒙着脸,也都是牧人的打扮,如果不是那些人的辽语不是很准确,如果不是他们突然抽出了刀,谁会想到那个领头的,没戴面纱还似乎有点儒雅的汉子,会是大名鼎鼎的“一袖云”呢?
    最起码,萧银瓶是这么觉得的。
    那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啊!
    既不像汉人那么羸弱,抓只羊都费劲,又不像辽人那么粗俗,见了美丽的姑娘就想往草丛里拽!
    那男人的名字也好,一袖云,这是个多么有诗意的名字呀!
    能取出这么一个好名字的人,一定读过书吧?
    可他为什么要当了沙盗呢?
    “嗨,你不害怕吗?”
    “我为什么要怕呢?他们又不是我的族人,我只是一个后族的旁支,被送给了乌古里的大王当侧室。”
    “那个乌古里的大王呢?”
    萧银瓶一把推开身上已经没了脑袋的男人,扯过一件衣服盖住自己娇美的身躯,笑道:“喏,这个就是。这下子,我可就没了大王了呀!我能叫你大王吗?”
    “行啊!你以后就叫我大王吧,呃不,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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