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方升聪明好学,与原主的感情却是极好的,也时常劝原主好学上进,原主就骗他读书脑子疼,不能读书。
    方升傻乎乎的信了,在外求学时经常寄各地的特产给原主,还帮原主寻找名医,希望可以医好原主的脑疾。
    想到单纯的弟弟,方旭在心里鄙视原主,太能作了,这么可爱的弟弟怎么好意思骗他。
    方旭展开管家递来的信,开头就称吾兄安好,弟远之......
    通篇除了问候外,就是介绍自己身在何方,这个地方的风俗人情如何,景色如何,路上遇到了什么事情,他是怎么应对的。
    信内可以看到一点孩子气的讨赏,希望得到长兄的称赞,然后就是诱、惑原主,外面的世界那么好,长兄你真的不想看看吗?
    想看就好好读书,待你考中了秀才,也能借游学的名义离开燕京,游历天下。
    就算你不想读书,那也要学好武艺,不求多高,能自保就行。
    信中告诫原主不要把希望压在别人身上,不要以为身边的护卫很厉害,就不学武。
    护卫再厉害也有打盹的时候,别人千好万好,千强万强,都不如自己好一分,强一厘,言下之意学到手的才是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方旭通篇读完,眼睛有点红,心里暖暖的,满满的,多好的弟弟啊,原主那个傻的,活该蠢死啊。
    “管家,府里要给弟弟回信吗?”方旭问道。
    “回的,少爷是想回信吗?”管家双目放光,大少爷娶妻后果然长大了,以前接到二少爷的信从不回信。
    “嗯嗯,我要给二弟写封回信。”方旭连连点头,原主不珍惜这个弟弟,他珍惜,他好像又多了一条不对武安伯夫人出手的理由。
    这么好的弟弟不该受家庭影响的,武安伯夫人的错就此化去,他想要守住这个弟弟,他又多了一个家人。
    “少爷,您写好信后交给铭安送到我这儿,回头与老爷的信一块送去。”管家笑道。
    “好好,我先写回信。”方旭兴奋的转身回屋,出门浪就省了,他还是先给弟弟回信吧,多乖巧可爱的弟弟。
    “嗯,少爷先忙,少爷还托人送回不少特产,待整理出来后就送到少爷院里。”管家说完退下,手里活多,他还要去处理别的事情。
    方旭再次点头,高兴的进了书房,铭安进来服侍,静言抱剑依在门框上,刘二想往书房送,被静言一记刀眼瞪退。
    刘二挠着头退开,蹲在地上画圈圈,那女人好凶啊,也不知以后祸祸谁家的少年郎。
    方旭提笔,开头写道:远之吾弟安好。
    只写了六个字,笔就卡顿,心里千言万语,居然不知从何写起,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写家书。
    前世一来没有家人可写家书,二来那时候手机电脑普及,有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正儿八经的写信真的没经历过。
    压了一下情绪,方旭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才继续挥笔,字里行间都是对未谋面的弟弟的期盼。
    告诉弟弟他取妻了,他已长大明理,以前做的混账事都付江水,一去不返,以后定然会洗心革面重亲做人。
    啊呸,不对,说的好像他之前多坏似的,坏的是原主,不是他。
    方旭在信中告诉弟弟他已经开始读书,至于将来是否走科举的道不清楚,不过他知读书可以让人明理,以后也会坚持读下去。
    告诉弟弟他异想天开发明了马蹄铁,受到皇上的嘉奖,还帮母亲求了一个诰命,母亲高兴的不得了,出门带风,春风相伴。
    这话方旭没有夸张,武安伯夫人这段时间频繁参加宴会,每次都是笑容满面出门,然后再笑容满面归家。
    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同了,连容貌都似年轻了三岁似的。
    方旭写着写着,想到这段时间武安伯夫人都没来找麻烦,心下更是欢喜,还告诉弟弟他研究出不少美食,待弟弟归来定要做给他吃。
    一封信足足写了十大张,方旭还没过瘾,铭安在旁边看的嘴角眼梢都在抽,很担心少爷一不小心写了一部书出来。
    写好吹干装封,方旭想到弟弟一人在外,也不知身上的银钱够不够用,于是又拿出几张银票塞进去。
    里面有一千的,有五百的,还有一百的十两的,他不知道弟弟那边方便兑换不,还是带些小额的应急才是。
    铭安的眼睛抽的更厉害,什么时候大少爷会给二少爷零花钱了,从来都是大少爷打劫二少爷好吧。
    要么好话骗走,要么威胁骗走,再不然直接抢。
    也就是二少爷性子和善,对这个长兄敬重有加,不管受了什么气,都能消化,然后继续对大少爷好。
    抬头看看,这太阳也没打西边出来呀。
    还好方旭不知铭安的想法,否则定然要抽他一顿狠的,他这个做兄长的有那般差劲吗!
    铭安拿着一个鼓鼓的信封出了松林院,脑子还没缓过来,大少爷变化真的好大啊,原来成亲可以让一个人进步如此之快。
    那他要不要也娶个小媳妇呢?铭安想到取妻脸色红了红,他是少爷的贴身小斯,娶妻不是他能做主,得少爷点头才行。
    让铭安自己开口去求,铭安也开不了那张嘴,面皮薄,这让铭安为难了,想成长想娶妻又不想开口求。
    铭安离开后不久,方升送回来的特产也送到了松林院,里面有晒干的红枣,还有风干的蘑菇与木耳。
    还有当地人晒的菜干,除此之外还有红薯,这玩意是当地村民从山上挖下来的,方升吃了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于是想到了家人。
    红薯不多,也就二十多个。
    方旭盯着红薯双眼放光,派盼儿去管家那儿寻问还有没有多的,如果有全要过来,这玩意就这么吃掉好可惜。
    最好留着做种,燕国虽然国强,民间的生活还是很苦滴,红薯产量很高,推广开来定能造福一方。
    说不得燕国以后遇到灾年也不用担心饿死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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