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佣兵小队,里边肯定有一个狙击手。
对于李仁杰来说,其他人都不是威胁,唯有对方的狙击手才是威胁。
他用九成精力来寻找狙击手,剩下的一成精力留意下边的事态变化。
金大林等开枪了!警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来,时间更少了!
楼大多,房间太多,窗户更多,对方狙击手隐藏的很好,还是没有发现。
徐珍儿落入虎口,他不再寻找狙击手,而是枪口对准了下边。一旦徐珍儿有什么不测,好及时救助。
徐珍儿绝地大反击,竟控制住对方一个人。这小姑娘,有两下子嘛。
李仁杰继续找起对方的狙击手。
事情急转而下,还是没有发现对方的狙击手,他只得暂时放弃,开始关注徐珍儿这边情况!
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警笛声。那个挨了徐珍儿一枪的女人,要对徐珍儿不利。
不管怎么说,要把这伙人全都解决掉。
在这里解决,是个机会。敌在明,我在暗。
离开这里,局势将发生转变,我在明,敌在暗。
不管是谁,都不愿自己在干别的事实,背后总有几条狼盯着吧。
可要解决这伙人,首先要解决掉狙击手,否则他将极度危险。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没时间了,大批警察赶到将十分麻烦。
那女的要开枪了,对方的狙击手隐藏的太好。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救徐珍儿,如此做也有好处,对方的狙击手一开枪,就会暴露。
冒险就冒险吧!
总不能让徐珍儿枉死吧,这不是他的风格。
多拉眼间里透出杀气,轻启嘴唇就要喊三。
她的嘴张开了,却没发出声音,而是飞出一颗子弹。紧接着,嘴里喷出血来,有如瀑布奔流而下。
以狙击枪子弹的速度,谁也没有看到子弹。但大家都是吃这碗饭的,谁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瞬间,金大林等散开,各找掩体躲了起来,耳机里传来杂乱不堪的声音。
“有谁发现狙击手的位置吗?”
“十二点钟方向,十二点钟方向。”
“加林,路易斯,你们两个火力掩护,其它人跟我冲!”
“亚当斯,亚当斯,十二点钟方向,干掉他。”
“法克,这狙击枪是什么破玩意,距离不够,无法狙击。我要移动了,掩护掩护。”
十多枝冲锋枪朝李仁杰藏身的大致方向胡乱射了起来。很快,就只剩四支冲锋枪还在射,几条黑影,借助各种掩体迅速奔跑。
亚当斯提着警用狙击枪,在屋顶快速奔跑。他时高时低,时蹦时卧,不时高出屋顶矮墙暴露身体,又迅速的弯下腰,借助矮墙的掩护往前跑。
亚当斯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杀了他,他要先别人一步,亲手宰了这家伙,替多拉报仇。
虽然伙伴们曾不止一次调侃,说他跟多拉有一腿,他总是极力否认,事实是他确实跟多拉有一腿,并且时间已经好几年了。
白狼佣兵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若女团员有了爱情,会被毫不留情的踢出去。
原因众说纷芸,说白了很简单。一个团员,尤其是女团员有了爱情就会怀孕,怀孕之后就会有孩子。通常,两三年内无法出任务。
白狼佣兵团不养废物,若是因家庭原因影响到任务,男团员也会被毫不留情踢出去。
多拉在佣兵团里如鱼得水,不想被踢出去,两人的关系就在地下慢慢发展。
现在,多拉死了,亚当斯感觉自己的心被狠狠砍了一刀。
要想杀了对方替多拉报仇,首先得知道对方藏在什么地方。只知道大概位置不行,得知道对方的具体位置。
所以,他不断暴露自己的位置,为的就是引诱对方再开一枪,好确定准确位置。
一个狙击手,不时的暴露位置十分危险,随时可能被对方击毙。
亚当斯当然知道这个理,还这样做,除了报仇心切之外,还因为他自信对方杀不了他。
那个视频片断他看了,对方的枪法好到令人惊叹,他打心底里佩服,但是那是手枪!
手枪跟狙击枪完全是两个概念。
手枪是近战,狙击枪是远战。
手枪玩得好,可能冲锋枪之类的也能玩得好,狙击枪就不见得了。
狙击枪要考虑的因素实在太多,想要玩好,所要耗费的时间同样需要太多。
视频上那个男的很年轻,把手枪练到那种地步已经很难得了,哪还有时间练狙击枪。
而且,做为一名狙击枪手,对于业内行情十分了解,前一百名的狙击手他都研究过,从来没有见过这号人物。
一百名开外的狙击手,能在他快速跑动,时时隐藏的状态下一枪将其击毙吗?
笑话!
狙击手只是枪打得准,又不是神仙,算不出他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露出头来。等发现他露头,调转枪口想要锁定,他又隐藏起来了。
当然,顶尖高手凭反应速度,以够在他隐藏之前,率先锁定击发。
不过,这样的高手全球有几个?
他自付,能击毙他的绝不超过十人?
对方是排名前十的顶尖高手之一吗?笑话!
对方现在的处境很困窘,上有他这个狙击手不断靠近,下边还有十人持枪杀到。
他想,对方肯定已经手忙脚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样很好,一手忙脚乱就会出错,一出错就会乱开枪,那时确切的藏身地点一暴露,他的机会就来了。
亚当斯又一次直起了腰,迈开两条大腿在屋顶飞奔。
前边不足三米的地方已到此栋楼的边缘,另一栋楼比这栋楼矮了一层,相隔二米半。
他要从这层楼跳到那层楼去!
这个简单,快速狂奔之下,两半米的距离很轻松就能跳过,何况两楼的落差还有三米。
唯一让他有些担忧的是,在他跳跃时,身体将会有一秒多不到两秒的滞空时间。
对于一个有经验的狙击手,应该早猜到他的目地,会事先把狙击枪锁定在两楼之间。
要是这个狙击手是个高手的话,一秒多的时间,足以把他击毙。
所以,这一跳是生死忧关的一跳。
亚当斯还是跳了。
第一,他不相信对方是个有经验的狙击手,能够预判他将从这栋楼跳到那栋楼。
第二,既使对方能够预判,也不可能击毙他。
能在这么短时间之内,锁定他并杀了他的,不超过十个。
对方若能杀了他,那世界上的狙击高手未免太多。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对方能办到?
对于李仁杰来说,其他人都不是威胁,唯有对方的狙击手才是威胁。
他用九成精力来寻找狙击手,剩下的一成精力留意下边的事态变化。
金大林等开枪了!警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来,时间更少了!
楼大多,房间太多,窗户更多,对方狙击手隐藏的很好,还是没有发现。
徐珍儿落入虎口,他不再寻找狙击手,而是枪口对准了下边。一旦徐珍儿有什么不测,好及时救助。
徐珍儿绝地大反击,竟控制住对方一个人。这小姑娘,有两下子嘛。
李仁杰继续找起对方的狙击手。
事情急转而下,还是没有发现对方的狙击手,他只得暂时放弃,开始关注徐珍儿这边情况!
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警笛声。那个挨了徐珍儿一枪的女人,要对徐珍儿不利。
不管怎么说,要把这伙人全都解决掉。
在这里解决,是个机会。敌在明,我在暗。
离开这里,局势将发生转变,我在明,敌在暗。
不管是谁,都不愿自己在干别的事实,背后总有几条狼盯着吧。
可要解决这伙人,首先要解决掉狙击手,否则他将极度危险。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没时间了,大批警察赶到将十分麻烦。
那女的要开枪了,对方的狙击手隐藏的太好。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救徐珍儿,如此做也有好处,对方的狙击手一开枪,就会暴露。
冒险就冒险吧!
总不能让徐珍儿枉死吧,这不是他的风格。
多拉眼间里透出杀气,轻启嘴唇就要喊三。
她的嘴张开了,却没发出声音,而是飞出一颗子弹。紧接着,嘴里喷出血来,有如瀑布奔流而下。
以狙击枪子弹的速度,谁也没有看到子弹。但大家都是吃这碗饭的,谁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瞬间,金大林等散开,各找掩体躲了起来,耳机里传来杂乱不堪的声音。
“有谁发现狙击手的位置吗?”
“十二点钟方向,十二点钟方向。”
“加林,路易斯,你们两个火力掩护,其它人跟我冲!”
“亚当斯,亚当斯,十二点钟方向,干掉他。”
“法克,这狙击枪是什么破玩意,距离不够,无法狙击。我要移动了,掩护掩护。”
十多枝冲锋枪朝李仁杰藏身的大致方向胡乱射了起来。很快,就只剩四支冲锋枪还在射,几条黑影,借助各种掩体迅速奔跑。
亚当斯提着警用狙击枪,在屋顶快速奔跑。他时高时低,时蹦时卧,不时高出屋顶矮墙暴露身体,又迅速的弯下腰,借助矮墙的掩护往前跑。
亚当斯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杀了他,他要先别人一步,亲手宰了这家伙,替多拉报仇。
虽然伙伴们曾不止一次调侃,说他跟多拉有一腿,他总是极力否认,事实是他确实跟多拉有一腿,并且时间已经好几年了。
白狼佣兵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若女团员有了爱情,会被毫不留情的踢出去。
原因众说纷芸,说白了很简单。一个团员,尤其是女团员有了爱情就会怀孕,怀孕之后就会有孩子。通常,两三年内无法出任务。
白狼佣兵团不养废物,若是因家庭原因影响到任务,男团员也会被毫不留情踢出去。
多拉在佣兵团里如鱼得水,不想被踢出去,两人的关系就在地下慢慢发展。
现在,多拉死了,亚当斯感觉自己的心被狠狠砍了一刀。
要想杀了对方替多拉报仇,首先得知道对方藏在什么地方。只知道大概位置不行,得知道对方的具体位置。
所以,他不断暴露自己的位置,为的就是引诱对方再开一枪,好确定准确位置。
一个狙击手,不时的暴露位置十分危险,随时可能被对方击毙。
亚当斯当然知道这个理,还这样做,除了报仇心切之外,还因为他自信对方杀不了他。
那个视频片断他看了,对方的枪法好到令人惊叹,他打心底里佩服,但是那是手枪!
手枪跟狙击枪完全是两个概念。
手枪是近战,狙击枪是远战。
手枪玩得好,可能冲锋枪之类的也能玩得好,狙击枪就不见得了。
狙击枪要考虑的因素实在太多,想要玩好,所要耗费的时间同样需要太多。
视频上那个男的很年轻,把手枪练到那种地步已经很难得了,哪还有时间练狙击枪。
而且,做为一名狙击枪手,对于业内行情十分了解,前一百名的狙击手他都研究过,从来没有见过这号人物。
一百名开外的狙击手,能在他快速跑动,时时隐藏的状态下一枪将其击毙吗?
笑话!
狙击手只是枪打得准,又不是神仙,算不出他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露出头来。等发现他露头,调转枪口想要锁定,他又隐藏起来了。
当然,顶尖高手凭反应速度,以够在他隐藏之前,率先锁定击发。
不过,这样的高手全球有几个?
他自付,能击毙他的绝不超过十人?
对方是排名前十的顶尖高手之一吗?笑话!
对方现在的处境很困窘,上有他这个狙击手不断靠近,下边还有十人持枪杀到。
他想,对方肯定已经手忙脚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样很好,一手忙脚乱就会出错,一出错就会乱开枪,那时确切的藏身地点一暴露,他的机会就来了。
亚当斯又一次直起了腰,迈开两条大腿在屋顶飞奔。
前边不足三米的地方已到此栋楼的边缘,另一栋楼比这栋楼矮了一层,相隔二米半。
他要从这层楼跳到那层楼去!
这个简单,快速狂奔之下,两半米的距离很轻松就能跳过,何况两楼的落差还有三米。
唯一让他有些担忧的是,在他跳跃时,身体将会有一秒多不到两秒的滞空时间。
对于一个有经验的狙击手,应该早猜到他的目地,会事先把狙击枪锁定在两楼之间。
要是这个狙击手是个高手的话,一秒多的时间,足以把他击毙。
所以,这一跳是生死忧关的一跳。
亚当斯还是跳了。
第一,他不相信对方是个有经验的狙击手,能够预判他将从这栋楼跳到那栋楼。
第二,既使对方能够预判,也不可能击毙他。
能在这么短时间之内,锁定他并杀了他的,不超过十个。
对方若能杀了他,那世界上的狙击高手未免太多。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对方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