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昺拿到了这笔钱,却没有对郑虎臣做出什么承诺,也未说什么夸赞的话,更没有赏赐。而郑虎臣也二话没说,便将金钱送到了他指定的地点,君臣之间就仿佛是理所应当的一般。但是据前往接洽的王德回报,其仿佛大松了口气,不仅没有不舍的,反而有几分欣喜。
    因为这笔钱来的太过突兀,所以赵昺并没有将钱直接送入内藏库,却是让王德安排人将库中一些积存的香料和珍玩先拿到宫外售卖。此种做法历朝历代并不少见,过去宫中每年都会接收各地送来的贡物,其中包括大量的香药、绸缎及丝帛,另外还有宫中将作监打造的各种器物。每当宫中的各库积存过多,或是皇帝缺钱了便会拿出去售卖。
    当然宫中售卖的东西从来不缺买家,且人们会争相购买,将家中有件御用之物作为种荣耀。且宫中的东西皆是各地贡献,再者也是宫中的工匠制造,质量那是绝对杠杠的,毕竟胆子再大也不敢糊弄皇帝,所以这些东西不仅买的快,且价钱绝对不菲。
    当宫中的杂货铺子一开张,立刻吸引了各路买家抢够。但是一些朝臣见了都直皱眉头,他们皆知道小皇帝这些年是赚了些钱,可往往是来得快取得快,不是用于国事,便是充作了军费。而看看售卖的东西居然还有些是当年从蒲氏府中抄来的东西,算算那些香药存放了足有十年了,若不考虑质量问题,也可知小皇帝的生活简朴到了什么程度,否则这些东西还能放到现在。
    看到这种情况,大家明白小皇帝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大婚筹措资金,也知道其兜里这回是真空了,否则不会将家底儿都拿出来卖。但也只能感叹一番而已,他们都知道小皇帝为了百姓免受进献之苦,对每地皆规定了限额,且标准很低,更像是意思一下。而官员的所谓孝敬向来是从不接纳,若是送去反而会挨顿臭骂,甚至会让御史台查明钱物的来历。
    看着皇帝娶老婆都要靠变卖家产来筹措花费,众臣真是无奈又同情。而赵昺虽然看似丢了面子,却通过这种手段将事务局的资金洗白,又给自己赢得了声望,里外里是只赚不赔。且向外部传递了一个信号,老子身为皇帝都不贪不占,若是有人胆敢逆天而行,那下场就自己想想吧……
    到了九月下旬,太皇太后的超度法事终于结束了,赵昺也得以回到宫中。不过此时秋闱已经结束,和议的事情也并无什么进展,双方谈谈停停,不温不火,就这么耗了一个多月。而近日伯颜也返回大都议事,只剩下留梦炎在扬州继续和议,基本上陷入了停顿。
    诸事皆已毕,于是乎皇帝的婚事便成了朝廷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帝并非都能赶上次这种风光体面事儿的。他们往往在继位前就已经成婚,只需履行册封皇后之仪,并非要再次补办婚礼。更不要因为皇帝可以夜夜做新郎就要天天办婚事的,按照礼制皇帝的老婆也是只有一人而已,其他的妃嫔是无法享受到这种待遇的。
    所以皇帝要想再办次婚礼是很难的,除非皇后死了,或是被废才有可能。且皇帝大婚耗费极大,不是想办就能办的,事先都要摸摸自己的兜里有几个钱儿,是不是允许自己再折腾一回。而这也是皇帝大婚难得一见的原因,以致大婚的礼仪,皇室成员、朝廷命官也难得一见,也许一辈子就遇到这么一次而已。
    而当下大宋起码自宁宗、理宗、度宗,若再算上未成年便病死的景炎帝,或是因为登基前已经成年娶妻,或是因为尚未成年则夭折了,至今已有四朝皇帝没有举行过大婚了。如今朝臣们却摊上了这么件百年不遇的大事,不能不慎重,于是不仅成立了以左、右相为首,礼部尚书为常务,各部尚书为成员的筹备班子,还结合进去些名儒、贤士参与其中。
    赵昺作为当事人也参与了两次筹备会议后,便再也不去了,他发现不懂的不仅是自己,这些人别看一个个的咋咋呼呼的,其实同样不明白。他们也是根据典籍的规定和前例所用的礼仪‘摸着石头过河’,而偏偏大宋朝廷经历了两次劫难,皇室档案及相关典籍皆已散失,简直是无章可循,只能边收集相关的典籍边进行整理论证,以尽求妥当。
    其实婚礼如何举行,无论是皇帝,还是平民百姓一般也要遵守《礼记》中约定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亲迎。不同的是,皇家的大婚仪式更为隆重和讲究,只是历朝历代有所增减罢了。到了宋代,以荒唐和奢侈著称徽宗皇帝却礼法格外关心,亲自主持进行了修编,对婚礼的程序进行了简化和一定的细化。而司马光被罢职后也对礼法进行了研究,同样编撰成书,针对不同人群所用的礼仪做了规定。
    不过人多了想法就有所不同,且这些士人们都是博学之才,对礼法也皆有不同的见解,在这个时候谁都想以自己的见解为主导,最后反而难以形成统一。即便是用不用乐队伴奏都成了久议不绝的难题,有人说古礼上所载婚礼之时不用乐,而有人称徽宗皇帝却是要用乐。赵昺听了都哭笑不得,婚礼本来就是高兴事,吹吹打打的才热闹,若是悄默儿声的就进了洞房,跟耗子娶亲有何差别?
    但是赵昺还有有自知之明的,自己肚子里那点儿墨水不够拿出来丢人的,还是躲得远些,免得他们打起来溅自己一身墨水,还是做些他能干的事情。当然首先要确定下来后妃的人选,按照规定大婚当日‘一后众妃’同日进宫,他首先要确定下名单,将他们放回家去待嫁,同时要敕封其父母,在京中赏赐府邸,这些事情也不能耽搁。
    赵昺此时也没有功夫再进行多方考察人选了,便按照太后和众臣的意思立吴曦为后,而他本想封李三娘为贵妃,但是他们以为虽与其有婚约在前,可贵妃仅次于后,对于一个俚人来说也过高了。其实他清楚,众臣是担心自己哪天不高兴了,废了皇后,那么接班的是个俚女岂不坏菜。
    于是乎赵昺考虑再三便将陈淑欲封为皇贵妃,李三娘为淑妃,众人觉得他已经妥协,让了一步,他们便没再多言,就算是定下了。下边依此是德妃章屏、贤妃雷妍,看在大长腿的份儿上封王妤为宸妃。而程素落选,只能作为普通宫人留在宫中,只怕听说后要哭晕在厕所了,不过其也非没有了机会。
    以赵昺所知宋代的嫔御名号其实没准,算是比较纷纭杂乱。大致地说,初入宫时的女子名号只有:侍御、红霞帔。再进一步,封君,封夫人,且君和夫人在人数和郡名上没有一定。夫人以后,再进便是才人、美人、婕妤,然后进为昭仪、昭容、修媛、修仪、修容、充媛、婉容、婉仪、顺容、贵仪等。再进则为妃一级:贵妃、贤妃、德妃、淑妃、宸妃。
    所以说大宋后宫最显著的特色是无定位,由初级开始,随宠遇增长,不断晋级,就与玩儿游戏打怪升级似的。而赵昺此次选妃也算是特例,她们只打了几个小怪物,便开了挂一步通关了。可她们其实最该感谢的却是太后这个大boss,其为了早点儿抱孙子才一路放水,若是赵昺守关,即便比不上唐僧取经,也要让她们学关羽过五关斩六将。
    大婚班子忙了好一阵子,总算将大纲弄出来了,呈上请赵昺审阅。他只粗粗一看便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疏漏,提笔写了四个字——与礼不合,便将奏疏原样退回。一帮人马上就懵了,这可是他们花费了无数的心血,翻了不知道多少典籍才弄出来的,皇帝四个字就给打发了。
    但是皇帝的御批又不能不听,徐宗仁又召集众人逐字逐句的细细研讨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非礼’之处,可送上后又被驳回。再一再二不能再三了,大家再审后仍然没有发现纰漏,可以只能呈上再请陛下明示,这次赵昺在后面加了一个字——冠。
    大家看过御批后立刻一个个苦笑不已,这事情若是传了出去真是丢了大脸,岂敢再称名儒贤士。原来按照《礼记·王制》所载,以“冠、婚、丧、祭、乡、相见”为“六礼”。其中的“冠”就是为成年礼,而没到成年,或没举行过成年礼就结婚,那就是“非礼”了。
    出现了如此大的疏漏,众人自然懊恼,竟然将如此大事给忽略了。可转念想想,这也不能全怪我们啊!想那小皇帝五岁开府主持琼州军政,八岁称朕受命监国,初时还觉的其年纪尚小,但其处理军政事务从不含糊,带领行朝走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其所作所为哪里是小孩子该有的,渐渐的便适应了,不敢再小瞧,从心里将其视为成人,却忽略了陛下的年龄,不是提醒竟然忘了其还未行冠礼。
    另外宋代虽然礼书上还在继续修冠礼,但除了真宗、徽宗和理宗为皇子行冠礼外,现实中冠礼仍然不受重视,皇子行冠礼并未形成定制。以致英宗时蔡襄论道:冠昏丧葬,礼之大者,冠礼今不复议。曾巩也指出:古之人重冠,于冠重字,字则亦未可忽也。今冠礼废,字亦非其时,古礼之不行甚矣。苏辙则说: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今皆废而不立。
    宋代皇室中冠礼都已被疏忽至此,民间冠礼废弛的状况更可想而知。但这又是不能够绕过的重要环节,说起来冠礼就是表示男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简单地说,举行冠礼就是要提示行冠礼者:
    从此将由家庭中毫无责任的孺”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履践孝、悌、忠、顺的德行,才能成为合格的儿子、合格的弟弟、合格的臣下、合格的晚辈,成为各种合格的社会角色。只有这样,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也才有资格去治理别人,才能继承和发扬华夏礼仪文明。换成现代的一句话说,冠礼就是华夏礼仪在华夏成员心中的奠基工程、基础工程,而儒家也将冠礼定位于礼仪之始。
    皇子同样只有在受过冠礼后才有出就外第、开府置僚、出班听政的资格,当然也是形式大于实际。出就外第是对皇子的一种限制管理;开府置属和出班外廷是皇子参政议政权利的体现,不过开府置属虽给皇子配置了官属,但官属的教育训导功能大于政治辅佐功能,出班外廷则侧重于奉朝请,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参政议政。
    但是当下出了赵昺这么个怪胎,五岁便开府建衙,出外就藩;八岁继位理政;如今为及戴冠便统领大军收复了江南半壁江山,因此以皇室制度和此前旧例都无法套用。此外便是戴冠年龄的问题,这又出现了分歧:
    有朝臣有人援引程颐的论点,称其曾分辨言:“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他又认为,既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如此小皇帝还不能行冠礼。
    可也有人援引司马光的论点,在其《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另有儒者提出《左传》中鲁襄公十二而冠的记载,主张冠礼年龄满足十二岁即可。而这种观点下赵昺此时行冠礼就是合乎礼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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