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这豚耳丝的味道不错,还有豚白肉,醮上蒜泥来吃简直就是一绝!”
“二哥,你怎么不吃啊,快来尝尝,绝对是你以前从来都没有吃到过的美味!”
程怀弼犹如饿死鬼投胎,一拿起快子就直奔两盘肉食,自己吃得过瘾还不算,还不忘向他的兄长强烈推荐。
之后他又抬头向李丰满问道:“怎么不见豚头肉,还有红烧肉,豚蹄膀,黄豆炖豚蹄?”
程怀亮与房遗爱看得目瞪口呆。
尤其是房遗爱,见程怀弼吃得这般欢实,更是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已经存在了二十几年的认知,难道这世道已经变了,大家都开始舍弃羊肉而偏爱豚肉了?
豚肉也开始翻身做主,一跃成为主流了?
程怀亮疑惑地看着程怀弼在大快朵颐,听着这吧唧吧唧的咀嚼声,忍不住有些流口水,难道这豚肉真的如此美味?
身为武将,程怀亮对饮食上的东西本就没有太多的讲究,在外行军,真要是饿极了,别说是豚,就是算是老鼠他也吃过。
只是他之前吃过的那些豚肉肥得太腻,瘦的太硬,并不比老鼠肉好吃多少。
所以现在看到程怀弼吃得这么夸张,程怀亮总觉得这小三子是在逗他,豚肉能有这么好吃,玩儿呢?
还豚头,豚蹄,你咱不说豚大肠呢?
心中不信,不过眼见着程怀弼将仅有的两盘荤菜全都给造了,程怀亮也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白肉,都是肉食动物,这白肉就是再难吃,也总好过吃旁边的蒜苗。
“嗯?!”
“咦?!”
“哇!”
“这白肉还真是……真是很独特,竟比老子之前偷吃过的牛肉还要有感觉!”
一口醮了酱料的白肉入口,程怀亮的两只牛眼陡然一亮,心中一下就开始后悔了起来,下手有些晚了,这么好吃的一道菜竟全都进了老三的肚子,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于是,桌子上又多了一个胡吃海喝之辈,程怀弼终于如愿以偿,平白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二人都是武将,饭量本就远胜常人,两盘肉食很快就被他们吃光,李丰满冲店内的伙计招了招手,然后程怀弼刚才所问到的那些菜全都被一一端上桌来。
卤的猪头肉,黄豆炖猪脚,红烧大蹄膀,九转猪大肠,还有红烧肉,小酥肉,酱棒骨。
妥妥的一个全猪宴。
这些菜后厨其实早有准备,只是方才在招待高阳公主与房遗爱时,李丰满担心二人一下接受不了太多,所以才只上了蒜泥白肉与猪耳丝两道菜以作试探。
现在,来了两个真正的吃货,尤其是程怀弼,早在涪川时就十分钟爱这些杀猪菜,自然不必再避讳。
这个时代的猪肉,没有经过饲料的摧残,也没有用过什么刺激生长发育的激素,个个都是纯天然,肉质堪比野味。
而李丰满在选材的时候又极为挑剔,像是白切肉,他只要猪肋处的薄五花,层次要分明,少了三层的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还有猪脚,他只要前面那两只,理由是筋多,皮薄,胶质厚,吃起来口感更佳。
随着这一盘盘或凉或热的菜肴一一端来,程怀弼心怀大畅,自打从涪川归来长安之后,他已经有数日都不曾尝过李丰满的手艺了,嘴馋得厉害,今日总算是得愿所偿了!
程怀弼毫不客气,看到最后端上来的猪蹄膀,直接下手就抓,一抄手就将整只红烧蹄膀抓在了手里,也不嫌烫手烫嘴,张开大嘴就狠咬了一口。
“就是这个味儿,真香啊!”
一口肉一口酒,吃得端是豪气。一个脸盆大小的猪蹄膀就这样被他拿在手里,三两口就啃去了大半,战斗力与根福有得一拼。
是啊,真香啊!好想吃一口!
桌前的几人闻着这些热菜所散发出来的阵阵香气,肚子不由一阵咕咕乱叫,明明才过半晌,他们才吃过早餐没有一个时辰,可是这肚子却提前饿了。
高阳公主,清河公主还有房遗爱三人看着满桌的诱人的豚菜,口中流着口水,心里却在纠结,到底是吃呢还是吃呢还是吃呢?
这可是用豚身上的肉烹制出来的菜肴,真的要吃吗,传出去会不会被人笑话?
程家兄弟是武夫,平日里就粗鄙惯了,自然不会有人去非议他们。
但是高阳、清河与房遗爱三人,两个金枝玉叶的公主殿下,一个是出自书香门弟且自谕是风流才子的风雅文士,他们怎么能与程家兄弟一样不顾形象去吃那污豚之肉呢?
不雅观,有损贵族威仪。
可是,桌子上的这些菜看上去真的很好吃的样子,看程怀弼与程怀亮两兄弟吃得有多香多过瘾?
“不要吃太多,豚肉虽香,但吃多了却容易变得肥胖,于健康无益。”
“还有这豚蹄,吃多了可以美容养颜,让皮肤变得更为娇嫩,你们两个大老爷们还是少吃一些。皮肤太白太嫩有损将军的威严,以后还怎么出去带兵打仗?”
李丰满瞄了高阳公主三人一眼,故意向程怀弼程怀亮兄弟二人提醒了一句。
高阳公主与清河公主眼前一亮,什么什么,这豚肉吃多了竟然能让人更易变胖?豚蹄吃多了能够美容养颜让皮肤变得更白更嫩?
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必须得吃啊!
死也得吃啊!
为了身材能够更圆润一些,为了下巴上的婴儿肥能变得更可爱一些,为了脸上的肌肤能够更白更粉嫩一些,吃点儿豚肉怕什么,美才是一切!
高阳公主带头,夹了一块炖得白白嫩嫩的猪脚轻轻放在口中,然后忍不住舒爽地眯上了眼睛。
入口即化,香糯爽口,美极了!
这豚蹄的口味,竟然比方才她吃过的白肉及豚耳丝还要美味得多。
没想到传说中肮脏不堪的豚肉,竟然能被烹煮得如此美味可口,这豚蹄的滋味,可要比她之前在宫里吃一的那些羊肉、鹿肉可口多了!
更香,更解馋,简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
怪不得程怀弼兄弟会吃得这般忘我,甚至连筷子都懒得再用,直接就上手去抓。
清河公主亦是如此,为了胖和美颜,她也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与顾虑,也投入到了餐桌抢食的队伍之中。
只吃了一口,她就深深为之迷醉,彻底被李丰满拿出来的这套全猪宴所征服。
“二哥,你怎么不吃啊,快来尝尝,绝对是你以前从来都没有吃到过的美味!”
程怀弼犹如饿死鬼投胎,一拿起快子就直奔两盘肉食,自己吃得过瘾还不算,还不忘向他的兄长强烈推荐。
之后他又抬头向李丰满问道:“怎么不见豚头肉,还有红烧肉,豚蹄膀,黄豆炖豚蹄?”
程怀亮与房遗爱看得目瞪口呆。
尤其是房遗爱,见程怀弼吃得这般欢实,更是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已经存在了二十几年的认知,难道这世道已经变了,大家都开始舍弃羊肉而偏爱豚肉了?
豚肉也开始翻身做主,一跃成为主流了?
程怀亮疑惑地看着程怀弼在大快朵颐,听着这吧唧吧唧的咀嚼声,忍不住有些流口水,难道这豚肉真的如此美味?
身为武将,程怀亮对饮食上的东西本就没有太多的讲究,在外行军,真要是饿极了,别说是豚,就是算是老鼠他也吃过。
只是他之前吃过的那些豚肉肥得太腻,瘦的太硬,并不比老鼠肉好吃多少。
所以现在看到程怀弼吃得这么夸张,程怀亮总觉得这小三子是在逗他,豚肉能有这么好吃,玩儿呢?
还豚头,豚蹄,你咱不说豚大肠呢?
心中不信,不过眼见着程怀弼将仅有的两盘荤菜全都给造了,程怀亮也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白肉,都是肉食动物,这白肉就是再难吃,也总好过吃旁边的蒜苗。
“嗯?!”
“咦?!”
“哇!”
“这白肉还真是……真是很独特,竟比老子之前偷吃过的牛肉还要有感觉!”
一口醮了酱料的白肉入口,程怀亮的两只牛眼陡然一亮,心中一下就开始后悔了起来,下手有些晚了,这么好吃的一道菜竟全都进了老三的肚子,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于是,桌子上又多了一个胡吃海喝之辈,程怀弼终于如愿以偿,平白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二人都是武将,饭量本就远胜常人,两盘肉食很快就被他们吃光,李丰满冲店内的伙计招了招手,然后程怀弼刚才所问到的那些菜全都被一一端上桌来。
卤的猪头肉,黄豆炖猪脚,红烧大蹄膀,九转猪大肠,还有红烧肉,小酥肉,酱棒骨。
妥妥的一个全猪宴。
这些菜后厨其实早有准备,只是方才在招待高阳公主与房遗爱时,李丰满担心二人一下接受不了太多,所以才只上了蒜泥白肉与猪耳丝两道菜以作试探。
现在,来了两个真正的吃货,尤其是程怀弼,早在涪川时就十分钟爱这些杀猪菜,自然不必再避讳。
这个时代的猪肉,没有经过饲料的摧残,也没有用过什么刺激生长发育的激素,个个都是纯天然,肉质堪比野味。
而李丰满在选材的时候又极为挑剔,像是白切肉,他只要猪肋处的薄五花,层次要分明,少了三层的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还有猪脚,他只要前面那两只,理由是筋多,皮薄,胶质厚,吃起来口感更佳。
随着这一盘盘或凉或热的菜肴一一端来,程怀弼心怀大畅,自打从涪川归来长安之后,他已经有数日都不曾尝过李丰满的手艺了,嘴馋得厉害,今日总算是得愿所偿了!
程怀弼毫不客气,看到最后端上来的猪蹄膀,直接下手就抓,一抄手就将整只红烧蹄膀抓在了手里,也不嫌烫手烫嘴,张开大嘴就狠咬了一口。
“就是这个味儿,真香啊!”
一口肉一口酒,吃得端是豪气。一个脸盆大小的猪蹄膀就这样被他拿在手里,三两口就啃去了大半,战斗力与根福有得一拼。
是啊,真香啊!好想吃一口!
桌前的几人闻着这些热菜所散发出来的阵阵香气,肚子不由一阵咕咕乱叫,明明才过半晌,他们才吃过早餐没有一个时辰,可是这肚子却提前饿了。
高阳公主,清河公主还有房遗爱三人看着满桌的诱人的豚菜,口中流着口水,心里却在纠结,到底是吃呢还是吃呢还是吃呢?
这可是用豚身上的肉烹制出来的菜肴,真的要吃吗,传出去会不会被人笑话?
程家兄弟是武夫,平日里就粗鄙惯了,自然不会有人去非议他们。
但是高阳、清河与房遗爱三人,两个金枝玉叶的公主殿下,一个是出自书香门弟且自谕是风流才子的风雅文士,他们怎么能与程家兄弟一样不顾形象去吃那污豚之肉呢?
不雅观,有损贵族威仪。
可是,桌子上的这些菜看上去真的很好吃的样子,看程怀弼与程怀亮两兄弟吃得有多香多过瘾?
“不要吃太多,豚肉虽香,但吃多了却容易变得肥胖,于健康无益。”
“还有这豚蹄,吃多了可以美容养颜,让皮肤变得更为娇嫩,你们两个大老爷们还是少吃一些。皮肤太白太嫩有损将军的威严,以后还怎么出去带兵打仗?”
李丰满瞄了高阳公主三人一眼,故意向程怀弼程怀亮兄弟二人提醒了一句。
高阳公主与清河公主眼前一亮,什么什么,这豚肉吃多了竟然能让人更易变胖?豚蹄吃多了能够美容养颜让皮肤变得更白更嫩?
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必须得吃啊!
死也得吃啊!
为了身材能够更圆润一些,为了下巴上的婴儿肥能变得更可爱一些,为了脸上的肌肤能够更白更粉嫩一些,吃点儿豚肉怕什么,美才是一切!
高阳公主带头,夹了一块炖得白白嫩嫩的猪脚轻轻放在口中,然后忍不住舒爽地眯上了眼睛。
入口即化,香糯爽口,美极了!
这豚蹄的口味,竟然比方才她吃过的白肉及豚耳丝还要美味得多。
没想到传说中肮脏不堪的豚肉,竟然能被烹煮得如此美味可口,这豚蹄的滋味,可要比她之前在宫里吃一的那些羊肉、鹿肉可口多了!
更香,更解馋,简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
怪不得程怀弼兄弟会吃得这般忘我,甚至连筷子都懒得再用,直接就上手去抓。
清河公主亦是如此,为了胖和美颜,她也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与顾虑,也投入到了餐桌抢食的队伍之中。
只吃了一口,她就深深为之迷醉,彻底被李丰满拿出来的这套全猪宴所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