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佑松开了手,往旁边退开两步。摔出来的那人扶着廊柱勉强站立,低声咳了两下,唇角流出一丝血迹,道:“冲撞郎君了,失礼莫怪!”
    “无妨!”
    徐佑回了句,这才看清他的脸,三十多岁的年纪,面目黝黑,有风霜之色,低垂的眼睑遮掩了双眸,但被人殴打辱骂,神态却很平静。
    他转过身去,对着门口的有痣之人淡淡的道:“足下的鹿脯我从没见过,自然谈不上偷。”
    兴许是被他不卑不亢的姿态刺激到,有痣之人怒极而笑,挽了挽宽袖的袖口,握着拳头,就准备过来继续动手。这时其他房舍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有人看不过眼,道:“他既然否认,说明此事有蹊跷,还是说理为先。真的说不明白,再到县衙具状不迟,何必动手动脚?”
    “这话道理明白,就算他是偷贼,也要证据确切之后才能定论,如此草草听你一面之言,未免不能服众。”
    这两人刚说了一半,就被人拉住噤了口,窃声道:“你们是外郡来的吧?”
    “正是,足下如何得知?”
    “想来也是,这位可是钱塘有名的游侠儿,唤做窦弃,平日不得罪他,还要被欺压三分,更别说今天有人胆敢偷他的鹿脯……你们外郡的人,出门求财求个平安,还是不要贸然蹚这样的浑水了。”
    那两人对视一眼,虽然心中不服,但知道这人也是好心,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转头退到人群当中,不再言语。
    窦弃见只凭名声就能让外人闭嘴,越发的自得,道:“既然诸位认得我窦弃,我就跟你们分说分说此事,免得有些人以为我仗着本县的身份故意欺压外来的人。”
    他伸手一指,道:“这个狗辈,长的獐头鼠目,早就心怀不轨,数次暗中觊觎我藏在床榻下的匣子。果不其然,今日一早,我有事外出,只有他一人待在舍里,等我办事回来,榻下的匣子大开,里面的鹿脯不翼而飞。诸位说说看,我找他要还,有没有错?”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大部分都觉得窦弃的怀疑有理有据,并非空口白话,不出意外,十之八九就是这个人偷了鹿脯。一时望过来的目光多是鄙夷、厌恶和嘲弄,还有些幸灾乐祸,等着看一向手段狠辣的窦弃如何泡弄此人。
    徐佑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个时代的游侠儿,整体来说,分为三类,一是轻侠放浪的少年。比如《三国志》里说曹操少年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并且他和袁绍还曾一同为游侠,四处惹事,有次看人新婚之喜,竟然夜间持刀将新娘子劫持。他们二人都出身名门,如此劣行,是典型的公子哥的做派,属于不良青年的范畴。第二种是为非作歹为、危害一方的流氓下作之徒。比如《晋书?戴若思传》“少好游侠,不拘操行,遇陆机赴洛,船装甚盛,遂与其徒掠之。”连陆机都敢抢劫,可见胆大妄为到什么地步。同样的还有《魏书?毕众敬传》“少好弓马射猎,交结轻果,常于疆境盗掠为业。”此类游侠儿开始结徒为党,聚众劫掠,成为地方一害,深受百姓痛恨可又无可奈何;第三种则已经脱离了不良青年和地方一害,成为游侠侠魁之类的人物,比如《晋书》里提到的京师大侠李阳,连假借后宫权势、泼悍之极的王衍的老婆郭氏都很是忌惮。魏孝明帝时的大侠李元忠,朝廷从清河郡抽调五百人戍守西境,后来返回时途中遇阻,李元忠只派一家奴做向导,一路上群盗退避,莫敢招惹,安全回到了家中。像这样的势力和威望,小者于乡间,大者于州郡,已经隐约可以跟权贵们相提并论。
    窦弃应该属于第二种里不太成器的,劫掠世家的胆子估计没有,可欺辱乡邻,鱼肉百姓的本事却也不小,对普通人而言,他这样的败类其实危害更大。
    面对众人几欲剜肉刮骨的目光,站在徐佑身边的这个人依然是那幅不急不缓的样子,双手束在袖中,眼睑低垂,道:“我生性不爱食肉,别说没见过什么鹿脯,就是偷来又有何用?”
    “呸!身上一文钱没有的穷狗还想吃肉?”窦弃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道:“我看你不是不吃,而是吃不起,所以才打阿爷鹿脯的主意!”
    要说骂人的脏话,现在的人跟后世不能比,说来说去都是那几个词,尤其以“狗”及其衍生品最为流行,出现的频率极高。
    “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
    窦弃愣了下神,一时没听清楚,瞪着眼睛道:“谁在说话?”
    徐佑往前走了一步,  窦弃打量一下徐佑,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同是南来北往的羁旅中人。”
    一听也是外郡的,窦弃防范之心立去,不屑道:“站一边去,没你说话的份。”
    “任侠放荡,不修行业,一无安身之术,二无立身之本,要是你都能在此侃侃其谈,我想,我也该有说话的权利。”
    窦弃鼻头一跳,那颗黑痣似乎要从肉里面飞出来一样,盯着徐佑狞笑道:“若是存心找死,先找人写好家书,免得做了异乡鬼,还连累你家中妻儿挂念!”
    徐佑笑道:“好大的口气,至宾楼是你开的不成?”
    窦弃神色一变,眼中似乎隐藏着什么,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道:“哼,至宾楼……那又怎样,你还能整日不出门不成?”
    “那是以后的事了,咱们不妨先说说眼前。你既然说自己不是欺压良善的人,又肯细说原由请众人公断,那请问一句,你是如何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的?”
    窦弃鼻子朝天的一嗤,道:“我就是知道!”
    徐佑等的就是他这一句,走到中间,抱手团团一拜,道:“诸位请看,这位郎君的衣着虽然不是上等的锦缎,但也是做工极细的丝绵,而且能住到客舍之内,哪里是囊中羞涩的褴褛之人?”
    见众人都陷入思考当中,徐佑不给窦弃说话的机会,又道:“想要知道他身上有无钱财,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趁他不在时偷翻他的包裹。窦郎君,你说是不是?”
    窦弃没想到仅仅只言片语,自己反倒变成了偷窃之人,立刻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拳头握的啪啪作响,凶相毕露,道:“狗辈,你们一伙的吧?”
    徐佑自然不会不顾自身安危强出头,他之所以插话,是因为看到左彣已经从外面回来,正站在身后四五步的距离。并且他隐约感觉到这件事另有蹊跷,要是袖手旁观的话,这个被诬赖偷了鹿脯的人,说不定会下场极惨。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不是伪善,而是人生在世,该守住的,也该有的一点仁心!
    眼看窦弃就要出手,自徐佑搭腔之后一直没有做声的那人突然拉住他的手后退了两步,抬起头,一直藏在眼睑后的双眸露了出来。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明净如墨石的瞳孔中闪烁着深邃不见的幽光,却又偏偏夹杂着大漠黄沙的沧桑和恒远,一层层,一团团,包含着无尽的神秘和读之不尽的故事,让人忍不住想陷入进去,探究其万一。
    他对徐佑感激一笑,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去了身上的襟袍,往地上一扔,坦然道:“这是前日刚作的衣服,价值五百钱,足够抵价你的鹿脯了,拿去吧!”
    窦弃眼睛看都不看地上的衣服,冷冷道:“知道我的鹿脯哪来的吗?那可是扬州治杜祭酒于天云山偶遇通体雪白的神鹿,取其左项肉做成此脯,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吃下即可成仙。我不知用了多少心思,才求来这一块,你这件破衣服,赔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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