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肉) 作者:尼罗
分卷阅读217
卖力气,甚至出了汗,可是也不说话。
李纯是不讲爱情的,并且认为所谓的爱情,无非就是一个字——“睡”。干爹当年给他饭吃、给他衣穿,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内都没有要和他“睡”,他觉得这才是真好、真感情。后来当然也睡了,不过那时他已经有所成长,不比初来时那么又小又嫩,可见“睡”并不是干爹善待他的主要原因。
在痛快彻底的把陆雪征打扫干净之后,李纯又把卧室门窗打开,端走屋角一盆专供小猫拉尿的砂土。棉被上也有猫骚,当然全部需要更换拆洗。他把仆人叫过来做这些粗事,然后引着陆雪征下楼去吃螃蟹。
螃蟹个头不小,可是没肉。陆雪征吃了两口,不想吃了,拎起喷壶开始浇花,浇的四处水淋淋。陆云端看他神情平静,似乎心情还不算坏,便试试探探的走上前来,从后方抱住了他的腰:“爸爸!”
陆雪征背过一只手拍他:“儿子!”
陆云端搂着他左右摇晃,牙疼似的哼唧:“爸爸呀,我想哥哥啦……你把哥哥找回来嘛!”
陆雪征不说话了,放下喷壶拿起一把银色小剪刀,“嚓”的一声剪下一片半枯花叶。
“这个家……”他毫无感情的开了口:“他愿意回,可以回;不愿意回,我不强求。”
然后他扯开儿子那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拎起喷壶向外走去。
陆云端迈步跟上:“爸爸,你不想哥哥吗?哥哥那么好,只是犯了一次错误,就不能得到原谅了吗?”
陆雪征站在阳光下,漫无目的的向草坪上洒水:“他可以回来,但是我不会去请他回来!”
陆云端急的一跺脚:“哎呀爸爸,当初是你把哥哥赶走的!现在你不发话,哥哥怎么回来呀?哥哥也是要脸的啊!”
陆雪征洒光了这一壶水,转身要回到楼内:“在我面前,他还要讲面子?在我身边这么多年,没见他讲过面子;现在我不行了,要养老了,他开始和我讲面子了?”
他迈步登过几级台阶,昂然走入楼内:“我还没有弱到这种不堪的地步。”
陆云端发现爸爸平时固然风趣可亲,可是一旦起了怒意,身上便有杀气。
他有点害怕,不敢多说。第二天上午,他让丁朋五开车送自己去半岛酒店。抵达酒店时是中午时分,金小丰却是正在招待旁人吃饭,陆云端倒是认识那些“旁人”——说起来比较复杂,是杜文桢的侄媳妇的弟弟等人。
该弟弟十分豪阔,前些阵子虽然做羊毛生意亏了十万美元,但是丝毫不伤元气,继续冲入商界打拼,果然很快赚了一笔大钱,把那损失又弥补过来。金小丰当初死活不肯涉足羊毛生意,是被弟弟所嘲笑的,然而生意一赔,这位弟弟立刻对金小丰有了改观,认为这人颇有头脑,值得一交。
丁朋五把陆云端送到酒店之后,就离开自去消遣;金小丰将陆云端安顿到了房内,给他叫了一客午饭,又道:“少吃点,下午带你出去吃好的!”
陆云端乖乖答应下来,心里烦恼的简直无法言喻——很好的哥哥,很好的爸爸,怎么就闹翻了呢?
到了下午,金小丰果然带陆云端出去吃了意大利菜。陆云端又劝哥哥回家去,然而金小丰只是苦笑——笑着笑着,变成了惨笑。
他不是不想回去,可是如果就这么没头没尾的回去了,将来怎么办?
他正当壮年,自认为还能做出一点事业来的,不能终日在赌气吃醋上面耗尽心血。可是他爱陆雪征,如果陆雪征就这么公然的乱来,他除非是把心摘出去了,否则绝不可能无动于衷。
他也不知道这一场冷战要进行到什么时候——无法预料,无法计算。他须得找些事情让自己忙起来,事情越复杂越好,越激烈越好,占住他的心神,让他不能胡思乱想。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情形丝毫没有转机。这日傍晚,陆雪征正在蹲在院内给猫洗澡,忽然有客到访——金世陵来了。
金世陵穿了一身雪白西装,头上歪戴一顶浅色巴拿马草帽。香气袭人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欢天喜地的问道:“嗨!我要下山,你去不去?”
陆雪征抬起头来,本来是一见此人便要心花怒放的,然而现在不知怎么的,心变成了沉重的大石头,开不出花来了。
可是他开口答道:“好。”
为了表明他是完全不把金小丰放在眼里的,他起身把小猫丢给仆人,然后进楼换了一身衣裳,随着金世陵走出门去。
178两败俱伤
金世陵是个爱玩的人,他坐在驾驶位上,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流星赶月一般的就下了山。饶是如此,他还有闲余精力去和陆雪征拌嘴逗趣;陆雪征让他小心开车,他不但不听,反而越发加快速度,要把汽车开的平地起飞。
他无所事事,生活中就剩下了一个“玩”字,而陆雪征作为他的新欢,理应不分昼夜的陪伴着他。陪伴个十天半月,他玩腻了,自然一拍两散,反正凭他的资本,总不会落单就是。
陆雪征先请金世陵吃了一顿大餐,然后两人顺路进了赌场。陆雪征上次在这里大输一笔,这次手气却是有所好转。当然,他并不是赌徒,不过既然想要对这位金公子一亲芳泽,那之前的种种讨好铺垫就不能缺少,否则金世陵一不高兴,会真的一甩袖子便走。
两人在赌场上熬到了小半夜,金世陵还在赌桌上偶遇了一位基逊太太。基逊太太是个三十多岁的混血妇人,生的又高又瘦,是位风韵犹存的苍白寡妇,因为一直独身,所以名字上还冠着前夫的姓氏。基逊太太用一双蓝盈盈的大眼睛盯住金世陵,眼中亮晶晶而又水蒙蒙,仿佛是在洪荒的无边浓雾中看到了她的神。
陆雪征一眼扫过去,就知道这女人爱上了金世陵。不过金世陵没心没肺的,单是对着桌上那几颗骰子使劲。基逊太太对他说十句话,他忙里偷闲的能答上三两句。末了他玩的疲倦了,干脆带着陆雪征离去,临走时也没想着向基逊太太告个别。
出了赌场之后,金世陵站在陆雪征面前,撒娇似的说道:“我累了!”
陆雪征笑道:“我带你去睡觉!”
金世陵嗤嗤的笑出声来,又向前合身一靠,贴在了陆雪征的胸前:“我想喝酒。”
陆雪征在他的脸上轻轻一拍:“宝贝儿,别吊我的胃口!”
金世陵抬手打了他一下,嘴里又用英文骂了一句。陆雪征推着他向汽车走去,他也并没有反抗。
陆雪征捱不过金世陵的纠缠,还是带他先去酒吧痛饮了一场,然后两人才同去半岛酒店开了房间。两人带着微醺的酒意,因为太轻松了,所以统一的像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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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力气,甚至出了汗,可是也不说话。
李纯是不讲爱情的,并且认为所谓的爱情,无非就是一个字——“睡”。干爹当年给他饭吃、给他衣穿,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内都没有要和他“睡”,他觉得这才是真好、真感情。后来当然也睡了,不过那时他已经有所成长,不比初来时那么又小又嫩,可见“睡”并不是干爹善待他的主要原因。
在痛快彻底的把陆雪征打扫干净之后,李纯又把卧室门窗打开,端走屋角一盆专供小猫拉尿的砂土。棉被上也有猫骚,当然全部需要更换拆洗。他把仆人叫过来做这些粗事,然后引着陆雪征下楼去吃螃蟹。
螃蟹个头不小,可是没肉。陆雪征吃了两口,不想吃了,拎起喷壶开始浇花,浇的四处水淋淋。陆云端看他神情平静,似乎心情还不算坏,便试试探探的走上前来,从后方抱住了他的腰:“爸爸!”
陆雪征背过一只手拍他:“儿子!”
陆云端搂着他左右摇晃,牙疼似的哼唧:“爸爸呀,我想哥哥啦……你把哥哥找回来嘛!”
陆雪征不说话了,放下喷壶拿起一把银色小剪刀,“嚓”的一声剪下一片半枯花叶。
“这个家……”他毫无感情的开了口:“他愿意回,可以回;不愿意回,我不强求。”
然后他扯开儿子那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拎起喷壶向外走去。
陆云端迈步跟上:“爸爸,你不想哥哥吗?哥哥那么好,只是犯了一次错误,就不能得到原谅了吗?”
陆雪征站在阳光下,漫无目的的向草坪上洒水:“他可以回来,但是我不会去请他回来!”
陆云端急的一跺脚:“哎呀爸爸,当初是你把哥哥赶走的!现在你不发话,哥哥怎么回来呀?哥哥也是要脸的啊!”
陆雪征洒光了这一壶水,转身要回到楼内:“在我面前,他还要讲面子?在我身边这么多年,没见他讲过面子;现在我不行了,要养老了,他开始和我讲面子了?”
他迈步登过几级台阶,昂然走入楼内:“我还没有弱到这种不堪的地步。”
陆云端发现爸爸平时固然风趣可亲,可是一旦起了怒意,身上便有杀气。
他有点害怕,不敢多说。第二天上午,他让丁朋五开车送自己去半岛酒店。抵达酒店时是中午时分,金小丰却是正在招待旁人吃饭,陆云端倒是认识那些“旁人”——说起来比较复杂,是杜文桢的侄媳妇的弟弟等人。
该弟弟十分豪阔,前些阵子虽然做羊毛生意亏了十万美元,但是丝毫不伤元气,继续冲入商界打拼,果然很快赚了一笔大钱,把那损失又弥补过来。金小丰当初死活不肯涉足羊毛生意,是被弟弟所嘲笑的,然而生意一赔,这位弟弟立刻对金小丰有了改观,认为这人颇有头脑,值得一交。
丁朋五把陆云端送到酒店之后,就离开自去消遣;金小丰将陆云端安顿到了房内,给他叫了一客午饭,又道:“少吃点,下午带你出去吃好的!”
陆云端乖乖答应下来,心里烦恼的简直无法言喻——很好的哥哥,很好的爸爸,怎么就闹翻了呢?
到了下午,金小丰果然带陆云端出去吃了意大利菜。陆云端又劝哥哥回家去,然而金小丰只是苦笑——笑着笑着,变成了惨笑。
他不是不想回去,可是如果就这么没头没尾的回去了,将来怎么办?
他正当壮年,自认为还能做出一点事业来的,不能终日在赌气吃醋上面耗尽心血。可是他爱陆雪征,如果陆雪征就这么公然的乱来,他除非是把心摘出去了,否则绝不可能无动于衷。
他也不知道这一场冷战要进行到什么时候——无法预料,无法计算。他须得找些事情让自己忙起来,事情越复杂越好,越激烈越好,占住他的心神,让他不能胡思乱想。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情形丝毫没有转机。这日傍晚,陆雪征正在蹲在院内给猫洗澡,忽然有客到访——金世陵来了。
金世陵穿了一身雪白西装,头上歪戴一顶浅色巴拿马草帽。香气袭人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欢天喜地的问道:“嗨!我要下山,你去不去?”
陆雪征抬起头来,本来是一见此人便要心花怒放的,然而现在不知怎么的,心变成了沉重的大石头,开不出花来了。
可是他开口答道:“好。”
为了表明他是完全不把金小丰放在眼里的,他起身把小猫丢给仆人,然后进楼换了一身衣裳,随着金世陵走出门去。
178两败俱伤
金世陵是个爱玩的人,他坐在驾驶位上,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流星赶月一般的就下了山。饶是如此,他还有闲余精力去和陆雪征拌嘴逗趣;陆雪征让他小心开车,他不但不听,反而越发加快速度,要把汽车开的平地起飞。
他无所事事,生活中就剩下了一个“玩”字,而陆雪征作为他的新欢,理应不分昼夜的陪伴着他。陪伴个十天半月,他玩腻了,自然一拍两散,反正凭他的资本,总不会落单就是。
陆雪征先请金世陵吃了一顿大餐,然后两人顺路进了赌场。陆雪征上次在这里大输一笔,这次手气却是有所好转。当然,他并不是赌徒,不过既然想要对这位金公子一亲芳泽,那之前的种种讨好铺垫就不能缺少,否则金世陵一不高兴,会真的一甩袖子便走。
两人在赌场上熬到了小半夜,金世陵还在赌桌上偶遇了一位基逊太太。基逊太太是个三十多岁的混血妇人,生的又高又瘦,是位风韵犹存的苍白寡妇,因为一直独身,所以名字上还冠着前夫的姓氏。基逊太太用一双蓝盈盈的大眼睛盯住金世陵,眼中亮晶晶而又水蒙蒙,仿佛是在洪荒的无边浓雾中看到了她的神。
陆雪征一眼扫过去,就知道这女人爱上了金世陵。不过金世陵没心没肺的,单是对着桌上那几颗骰子使劲。基逊太太对他说十句话,他忙里偷闲的能答上三两句。末了他玩的疲倦了,干脆带着陆雪征离去,临走时也没想着向基逊太太告个别。
出了赌场之后,金世陵站在陆雪征面前,撒娇似的说道:“我累了!”
陆雪征笑道:“我带你去睡觉!”
金世陵嗤嗤的笑出声来,又向前合身一靠,贴在了陆雪征的胸前:“我想喝酒。”
陆雪征在他的脸上轻轻一拍:“宝贝儿,别吊我的胃口!”
金世陵抬手打了他一下,嘴里又用英文骂了一句。陆雪征推着他向汽车走去,他也并没有反抗。
陆雪征捱不过金世陵的纠缠,还是带他先去酒吧痛饮了一场,然后两人才同去半岛酒店开了房间。两人带着微醺的酒意,因为太轻松了,所以统一的像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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