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的午后,一身男装打扮的林秋芸,带着同样扮成了书童的贴身丫鬟小兰,往西湖的方向赶去。

    她的乔装并不成功,从远处看倒是不能让人察觉到些什么,可若是离得近了,细细观察便能轻易识破其女子的身份。没办法,她不是豆蔻之龄的少女,身子骨渐渐长开,胸前那一对饱满便是最大的破绽。

    若是换了个小丫头,打扮的好了,倒是真和男孩子没啥区别了。

    毕竟这会儿的年轻男子,大多都会选择读书考取功名这一条路,个个都养得白白嫩嫩的,一个穿着男子衣裳的假小子,和年轻的读书人差别并不会太大。潜意识里,很容易就会让那身打扮给蒙骗,匆匆看上一眼是不会察觉有异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选择男装打扮,主要还是为了不太惹眼,让人看出来也没大大的所谓了。

    今日是西湖诗会,两大诗社互相较劲儿,想必能出不少好的诗词。林秋芸闲来无事,便也打算出门一趟,来这诗会现场看看。

    她对才子们挥毫泼墨的场面倒是没太大的感觉,只是闲来无事,才会带着小兰过来这边凑个热闹,品读几首好诗好词而已。

    林秋芸一边走着,心中也一边在想着心事,和李谦有关。

    那天,沈天佑便已经将李谦所说的话,一句不漏地告诉了她和父亲,甚至就连李谦当时的神态动作,表兄都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

    人家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他李谦根本就无心仕途,只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闲居生活,想攀高枝的话,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林北冀这回也没辙了,悔不当初啊,自己为何要急着退婚呢?

    在他看来,李谦无心仕途的言辞,不过是劝他放弃的借口罢了。这年头,又有几个年轻人真能看淡功名利禄?

    林秋芸却不这么想,反倒是觉得李谦的理由有几分真实性。

    真要是对功名如此热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做出传胪大典上逃跑的举动呢?那可是进士们的盛会呢!

    不过她同样也相信,李谦确实是想要退掉这门亲事了,原因很可能就是看轻了自己,觉得自己和父亲没什么两样。当时就说过,林家不应该自降身段的,可惜父亲对自己的话没能听得进去

    想着这些,倒也并非是因为对李谦动了真情,或许连仰慕其才学的心思,林秋芸都是没有生出过的。她从不觉得,所谓的才名有多重要,难道是因为自己得来的太轻松了些?

    可不是么,婚姻大事既已定下,李家应该是不会做出悔婚之举的,那可关乎着读书人的脸面呢。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即便是李谦这样的致仕乡宦,都做不了自己的主。

    也就是说,自己八成还是要成为进士夫人的,自己的夫君是浙江有名的第一才子呵,这名头除了能为林家长长脸外,还有什么用呢?婚事都定下那么久了,自己这个未婚妻子却从未见过丈夫一面,这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么?

    林秋芸和其他的小姑娘不同,对于那些所谓的才子,她心中并没有太多的仰慕之情,好的诗词她当然也是喜欢的,不过也仅仅只是喜欢诗词罢了,和作诗之人是谁无关。

    “咦?”

    身后的小兰突兀地喊了一声,手指着前方说道:“小姐,你快看!”

    林秋芸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见是一只风筝落在前方几尺距离的地上,上边似乎还题有密密麻麻的词句。

    小兰快跑了几步,上前捡起了那只风筝,看了一眼后惊喜地叫道:“哎呀小姐,上边还有首诗呢,这字写得可真漂亮,比沈少爷的字写得还好呢!”

    林秋芸摇头失笑,大惊小怪的丫头,自己那表兄的一手字写得又不算多好,比起自己来还略有不如,就更别说是一些杭州城里有名的才子了。

    然而这时却听丫鬟念道:“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林秋芸细细一品味,觉得这诗似乎还不错,便接到自己的手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薄唇轻启,跟着上边的字吟诵出声。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她发现,这首诗乍一看去,有点像是随手所作的打油诗,很是朗朗上口。但仔细品读过后,又会发现其中所饱含的深意,作诗之人的才华倒是在其次了。

    也是直到这时,林秋芸才发觉,小兰口中所说的“漂亮”二字,是难以褒奖这一手好字的。他仔细看过之后,觉得这和自己表姑父的字都有的一比,假以时日,说不定还真能将表姑父的字给比下去了呢

    诗的后方还有一些小字,看上去倒像是一些注解,林秋芸继续看了起来:“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汤,曾为歌舞场”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凡人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倒是个奇怪的文人。”

    林秋芸笑笑,将风筝交给小兰,吩咐道:“你先拿着吧,若是待会儿有人来认领了这风筝,便还给人家,无人来取的话就好生收着吧。”

    小兰就有些不情愿了,眼看诗会就要开始了,难不成她们主仆二人要傻傻地站在这大太阳底下等人?

    林秋芸见她撇嘴,想了想又改了主意,笑道:“既然你不乐意,那咱们就不等了吧,一个风筝而已,不值几个钱的,那人也不一定会来寻。”

    抬头望了一眼前方近在眼前的西子湖畔,林秋芸继续向前走去,脚步却是突然一滞。

    似乎自己给李谦做出过的评价,也属于怪人一类?

    当时,自己说的应该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进士”

    林秋芸主仆二人前脚刚走没多久,李谦后脚就领着一双丫鬟,以及七八岁的小侄子赶到了。

    “风筝呢?”

    子佩四下张望了好一会,小脸上写满了疑惑,喃喃道:“我刚刚明明看到,风筝是飘落到了这儿来的,怎么就不见了呢”

    宝儿歪着小脑袋,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小嘴,对子佩抱怨道:“子佩姐姐,会不会是你眼花了?”

    “才不是呢!”

    子佩的目光又是四下转了一圈,仍是不见那只风筝的影子。

    李谦也有些纳闷儿,其实他也看到了风筝是掉到这个方向来了,只是没好意思说。那样的话,不是显得自己这位少爷和子佩这个单纯的小丫头一样笨吗?那多没面子啊!

    会不会风筝是让别人给捡了去?

    如是想着,李谦不禁想起了《风筝误》的故事。

    故事大概说的是一个名为谢世勋的才子,受了不学无术、喜好附庸风雅的戚友所托,在风筝上为其作诗一首,然后戚友放风筝时,恰巧就掉落在了一个大家闺秀的家中。这个大家闺秀看到了风筝上的诗作后,对这位作诗之人的才华颇为欣赏,甚至是倾慕

    很烂俗很狗血的桥段,大家闺秀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就更喜欢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大才子了。

    故事继续——于是乎,大家闺秀也在风筝上题诗寄情,然后放风筝,很“心机婊”地把风筝放到了才子的家里李谦觉得,古人真是吃饱了没事干,谈个恋爱也这么费劲,直接见面约了岂不更好?

    嗯,才子很快就看到了风筝上的诗,遂再次题诗一首,继续放风筝

    然而这一次,才子的运气不太好,风筝让大家闺秀的姐姐给捡到了。这位姐姐刁钻任性、奇丑无比李谦曾一度怀疑,她们俩人不是亲姐妹,否则同一个基因里,怎么可能一个貌美如花,一个奇丑无比呢?

    嗯嗯,她们家隔壁一定住了个姓王的邻居!

    最终,这个姐姐比妹妹还要心机婊,直接就跑去投怀送抱,千里送那什么了

    风筝有误,错点了鸳鸯谱。当然了,编这个故事的人为了不伤害到才子佳人们幼小脆弱的玻璃心,最终给出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反正是满满的一大碗狗血就对了。

    李谦一直认为,这个故事是在警告谈恋爱的少男少女们,手快有手慢无的道理。千万别学谢世勋那个书呆子,否则现实会给你一个狠狠的耳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是不会落在你身上的

    眼下,李谦只希望捡走自己风筝的,是个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大家闺秀,而不是抠脚丫的糙汉子如果真是让个大男人给捡到了风筝的话,想想都让人觉得尴尬。

    风筝应该是找不回来了,李谦便也懒得再继续去找,便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咱们回去再买两个吧”

    话音突然一顿,李谦手指了指前方,蹙眉道:“今天西湖边上怎么这么热闹?走,过去瞧瞧去,说不定比放风筝还有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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