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宫的内侍和宫女,都是赵高柔姬一起亲自挑的,不但每一个都相貌出众,而且个个都训练有素。不过一小会功夫,就将早已准备好的饭菜端上了桌,但是……等等……

    小十七看着熊视眈眈的向自己爬过来的小比熊……不,现在是大比熊了,站起来比自己还高还大,胳膊就有自己大腿粗的小比熊,带着三只同样的黑白团子,爬呀爬的爬到自己身旁。

    小比熊静静的在自己身边坐着,而三只小团子则像小狗一样,前爪搭在他在的大腿,小小的脑袋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小十七,嘴里还不时发生“嘤嘤”的叫声。

    “这是何意?”小十七那叫一个紧张啊,有谁用个膳还被四只熊围观的?确实它们是在围观自己的用膳,而不是等自己用完,就把自己当膳用了?

    “没什么……只是知道宫里的人,已经不吃它们几个那一套,从宫人那里骗不到吃的,所以找你这个客人下手而已。”胡亥喝了一口酒,自家酿得葡萄酒,味道果然不错,“你要是不喜欢,直接把它们的头推开就是了。”

    把它们推开?这么萌萌哒的小动物,本王做不到啊!

    于是,小十七那份饭最后到在一大半喂了小比熊家的三个小团子,并且还和胡亥约好,等三个小团子再大一点,就抱一只去他的吴王府养着。

    “十八,话又说回来,你觉得你那生意真得能赚?”没吃饱饭的小十七,一边拼命往嘴里塞点心,一边关切的问道。

    其实无论是小十七也好,还是几个哥哥也好,都不太在意那生意最后到底是赚还是赔,身为大秦公子,还能缺那点钱花吗?只是担心万一生意赔了,胡亥会哭闹不休而已。

    “其实我们也不是担心胡亥哭闹会伤了身子,只是担心他又哭又闹的,会打扰了父皇休息,所以才……小十七,你千万不要误会啊。”

    误会什么呀误会?荣禄哥哥说话真是奇奇怪怪的,让人一点都想不明白。

    小十七将最后一块点心塞进肚子里,才眨巴着眼睛看着胡亥。

    “你放心,就冲这个,也一定会赚得。”胡亥拿起一旁的酒杯晃了晃,透明的酒杯里装满琥珀色的液体,看上去……嗯?为什么那酒杯是透明的?是那个战国水晶杯吗?可是父皇不是说,那个杯子天下只有一个,他准备带到棺材里去吗?

    后知后觉之下,迟钝的小十七终于发现,葡萄宫里透明的器皿似乎不止一个,有好多的样子。

    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父皇这回应该不会再想把,那个战国水晶杯带棺材里去了,降逼格。

    就在胡亥和小十七俩人把酒言欢之时,咸阳城的老百姓、章台宫的群臣,还有平常高高在上的始皇帝陛下,都被闪瞎了一双狗眼。

    首先,是以少公子为首的几位公子,投资修建的单身公寓在今天正式对外营业。

    少公子,又是少公子,话说少公子最近真是存在感十足啊。

    先是搞了个高考,搞得人心四动,接着又说要建什么“咸漂之家”,于是修了一个名为“万科”的园子,并且在园子里修了大量的高楼。

    是的,高楼,楼高三层,据有幸提前去过最上层的人说,站在上面颇有些手可摘星辰,高处不胜寒之意。

    好吧,没见识的土鳖想法就先别提了。

    最难得的是,这楼竟然不是用木头建起,而是用一种叫“红砖”的东西,外加一些水泥制成,看着有棱有角四四方方的。而据进去过的人说,这楼里房间的分布更加奇怪,因为每幢楼里的每一层有长长的走廊,形如竹筒子,走廊两侧是一个个单间,象竹筒子里的各个节,所以被少公子称之为“筒子楼”。

    这筒子楼修好之后,咸阳的老百姓本以为马上就会开业,但没想到少公子竟然命人找来了一些布,将筒子楼对街的部分全部用布挡了起来,说是“有秘密”,然后每天就看见匠人往里一车一车的拉东西。

    虽然老秦人务实,但没人说过老秦人不好八卦。本来只是普普通通几幢楼,被少公子这么三炒两炒之下,竟然炒得满城皆知,人人都想知道少公子所说的“秘密”到底是啥。

    于是,在万科开园的那一天,性好八卦的咸阳百姓,只要能走得动路的,纷纷扶老携幼,都跑来万科门口看热闹。

    三声鼓过后,罩在筒子楼上的黑布被人拉了下来,露出了筒子楼的真面目,引来了围观群众一阵阵的惊呼声。

    不不不!早在筒子楼还没建好之时,很多人就已经看过筒子楼长啥样了,所以让他们惊呼不是楼本身,而是……

    “哎唷我的娘亲啊!这楼怎么这么闪呢?眼睛都被闪瞎了!”

    以上这句,也是最近春风得意的李斯李大丞相的心情。

    自从王绾退休之后,李斯就接任王绾成了大秦的丞相,成了众臣上朝时走在最前头的那一个。

    但是,今天……当李斯远远看着整个大殿都在闪闪发亮的章台宫时,恨不得把已经回到老家抱孙子的王绾再拉回来,挡在自己面前,免得被这么亮的章台宫闪瞎了狗眼。

    “蒙……蒙毅啊。斯,现在告假还得及吗?”李斯回过头,揉了揉被刺痛的眼睛,回过头表情木然的看着站在身后蒙毅。

    “李丞相可是身体有所不适?”蒙毅关切的看着李斯,这是怎样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表情呆滞、双目赤红,还含着眼泪,泪水在眼眶里转啊转的,几欲夺眶而出。

    李丞相今天的画风,那不是一般的清奇啊。

    也没什么病,就是觉得自己昨天晚上没休息好,再加上年龄有点大,所以大一早来上班,老眼昏花神智不清,出现幻觉了而已。

    这种话,李斯当然说不出口,只是冲着身后做了一个“你自己看”的手势。

    在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下,章台宫正殿在数百级石阶之上,站在石阶下面的时候,是看不见正殿模样的,想要看见正殿的模样,必须再走上去一些。

    于是,蒙毅上去了,然后……他也捂着一双被闪瞎的眼睛下来了。

    “李丞相,放心吧,不是癔症,而是……”特么还不如是癔症呢!

    说好的,大气雄伟又有朴素无华,且极符合老秦人审美情趣的章台宫呢?这特么……这特……

    “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劝说陛下答应少公子,在咸阳宫上刷油漆呢。”蒙毅长吐一口气,也不知道等会陛下看了,会不会心塞又或者是情绪一激动,心就不塞了。

    现在问题来了,赵高给陛下准备药了吗?

    第114章 玻璃(地雷加更)

    坐在辇车上的嬴政,在听说自己手下们不淡定的反应后,冷哼一声,理了理衣服,小声嘀咕了一句“一群不淡定的没用家伙”后,转过头深情款款的看着赵高……手上的镜子。

    真是一件宝贝啊!虽然昨天晚上已经对着镜子照了一晚上,但是此刻嬴政还是忍不住凑过去,看着镜中的自己,纤尘不染的镜面,清清楚楚的映出了他的五官、外貌、服饰,甚至连左边有一根胡子略翘这种小事,也能看清楚。

    活了四十年,朕头一回看清楚自己的长相,还素酱紫又帅又有气质。

    “这东西真好!”嬴政忍不住赞叹道:“胡亥很聪明,墨家和少府也干得不错。嗯,有赏都有赏。”

    “陛下,少公子说了,这个镜子还太小了,不配陛下的身份。等过两天会再送一面大的给陛下御览,据少公子说是真人等身大小,保证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赵高跪在地上,举起镜子开口说道。

    “胡亥真是有孝心。”嬴政轻抚着镜面,决定给宝贝儿砸一点奖赏,“通知章邯,今后就只扣他七成零花钱了吧。”

    “喏。”赵高含笑应下,决定不告诉嬴政,少公子开得一家名为“淘宝”的店里,始皇帝同款羽毛笔已经卖至脱销、始皇帝同款化妆镜装备上市中,所以少公子已经“不缺不缺父皇我不缺钱”了。

    嬴政满意的摸着胡子,笑咪咪的下了辇车,慢条斯理的走上章台宫正殿前的石阶,看着眼前焕燃一新的正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到底是一国之门面,胡亥也没有干什么丧病的事,大体上并没有改动什么,只是将原来是窗户的地方全拆了,换上透明的大玻璃推拉窗,再将屋顶上的瓦片,每隔数尺就掀掉一些,换成瓦片制成的透明玻璃片,方便阳光直接从屋顶上射下来。

    用胡亥的说法,这样换了之后,有太阳的时候,阳光可以更方便的照进屋子里;而没有太阳的时候,又可以待在屋里赏风赏雪……慢着,谁坐在正殿里赏风赏雪啊?

    当时嬴政很想插嘴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看着宝贝儿砸拿着一张所谓的概念图,讲解时那兴致勃勃的小样,嬴政觉得儿子开心就好了,他说赏风赏雪就赏风赏雪嘛,不要太在意细节,大不了冬天的时候,朕去正殿开个赏雪宴就行了。

    实际上,重新装修后的正殿也就是这样了,摆在胡亥眼里那是保守了又保守,只能说勉强达到了他心里通风通光大气明亮的设想,只是他忘了自己现在面对的都是一群老古董,而且是一群以“黑”为尊的老古董,一辈子没看过过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更不用说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房子了。

    嬴政走进正殿,首先见到的是数缕阳光透过玻璃瓦从屋顶上落下来,有那么几缕甚至还正好落在自己的龙椅附近——用熊孩子的话说,这样大臣坐在下面看着沐浴在阳光中的自己时,会有一种高洋上的圣洁之感。走进大殿,在上首的龙椅上坐下,看着跪在下面“山呼万岁”的群臣,嬴政又趁机瞄了一眼两边墙壁上应该是窗户的东西。

    好家伙!嬴政头一回发现,章台宫的窗户竟然有这么大,一扇窗户都快小半拉墙那么大了,问题是换新窗户之前,也没有殿里的光线多好啊,稍暗一点就要点蜡烛,哪像现在,什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诸位今天有何事要奏。”嬴政有点心不正焉了,盼望着快结束这场朝会,好让自己去瞅瞅那玻璃到底是什么回事。

    反正嘛,大朝会上一般都没有什么大事要办,真正要办的大事,都是在嬴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举行的一个个小会上处理的。

    “陛下,新的隶书已经整理出常用字三千,是否要刻石以记,令诸郡县晓之。”李斯冲着嬴政一拱手,第一个开口说道。

    “准了。”嬴政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同时命大秦中央以及诸郡各级官吏,务在年前学会新的隶书。明年正旦之后,大秦所有的公文一律以隶写,如有不会……这个官他也不必做了。”

    “喏。”李斯稍微欠了欠身体,又继续说道:“近来民间以羽毛笔写字之风越演越烈,甚至连公文上也有不少人用羽毛笔书写……”李斯说着,小心翼翼的瞄了一眼,以羽毛笔在公文上书写的第一人,继续说道:“臣等不知,此等行为是否该禁止。”

    果然和熊孩子说的一样,会有人拿羽毛笔的事来说事,还好熊孩子已经帮朕想到解决的方法了。

    “羽毛笔书写文字省时省事,而且利于百姓学习文字、推广文明,民间就随它去吧。但是官府公文,要求一定要以毛笔隶写,违者……你官也别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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