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点[强强] 作者:颂偃
沸点[强强] 作者:颂偃
“我的。”贺忻指了指红绳,原地晃了两下,歪着身子凑到他耳边,特别轻的吐了口气,语调蒙着些许醉意。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嘘,我告诉你,1943是我今天第一次弹给别人听,吴睿都没听过。”
李言蹊问,“吴睿是谁?”
贺忻说,“我铁磁儿。”
李言蹊偏头看着他,又指了指自己,“我比你铁磁儿还铁磁儿吗?”
贺忻轻轻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微扬着眉,眼睛真的很漂亮,好像会说话。
李言蹊突然感到嗓子口一阵干痒,继而那种痒意蔓延了全身,钻进了毛孔里,让他浑身发热。
他叫的车到了目的地,汽笛声打断了他俩站着拍默片的场景,司机是个热心肠,探头问李言蹊需要帮忙吗?
李言蹊拍拍贺忻说要走了,贺忻站直身体,倔强地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啪嗒一下摔地上了,长腿一伸,摆成一字型拥抱大地。
那姿势特像个傻逼,但又有点说不上的可爱。
毕竟这样的贺忻,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
他连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司机感觉这俩小年轻境界挺高,一个发着愣一路心无杂念,全然忘我;一个喝醉酒不撒酒疯也不瞎闹,摸着手上的木质小葫芦,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现在小孩儿去酒吧玩了以后,都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冷了,李言蹊摸了两下钥匙没摸到,就把贺忻带到了自己家,李岸已经睡了,他动作放得很轻,本想扶着对方上床,但他实在有洁癖不能忍一身酒味的人睡他的床,只好把贺忻暂时安顿在木椅上。
“太小!”贺忻突然嚷嚷了一句。
李言蹊说,“嘘,休息会儿去洗澡睡床,现在安静点。”
贺忻看着他,哦了一声。
李言蹊进去洗了把脸,出去的时候贺忻已经睡着了,半张脸埋在臂弯里,睡得挺沉。
叫了几次未果,李言蹊直起身子叹了口气,视线落在了一旁的U盘上。
贺忻睡觉霸占的地方太大,几乎影响他看电脑了,李言蹊握鼠标的手只得从他身上小心翼翼环过,他又近视,往前靠一点儿,下巴就会蹭着贺忻刺刺的头发。
特别像一个背后拥抱的姿势,经过刚才神经兮兮握他手的这一茬,李言蹊感觉自己不要脸程度突飞猛进,犹豫了一秒钟就又覆上去了。不过趁着面前这人醉酒睡着偷看他的作文,如果被发现了那就不能用尴尬来形容了。
所以李言蹊打开扫描文件后一目十行看得飞快。
贺忻的作文是半叙述半抒情类型的,不能算是特别符合考试作文的标准,但胜在结合自身情况,描述得很真实。
——来到南溪是偶然,来的时候我抱着读得不爽随时滚蛋的心情,我把这里当做暂时的栖息地,而不是避风港。
所以那一周我走遍了这里所有的名胜古迹,传说中宁静古朴的寺庙,小桥流水的庭楼,古色古香的小街,我都觉得破、无趣、没劲。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里是个很美的城市,是个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直到某天我来到了这里,看见荒草丛生里的灯塔。
它很老旧,灯并不算太亮,勉强维持着一点光,凌晨三点,整个世界都黑了,但它依然亮着。
这块光源特别微弱而执着地照着我。
我站在最高处,看着这个世界。
我想,呆在它身旁,也许我依然这么渺小,但我至少不再孤独。
........
贺忻写得很抽象,灯塔或许也只是一个影射物,在抒发他内心某种情绪,但他能懂他当时的迷惘,懂他的恐慌和寂寞,懂他在万家灯火通明的时候,待在一片漆黑里是什么感觉。
李言蹊发现贺忻翻了个身,他没敢动,轻轻地呼了口气,继续抬头看着屏幕。
结尾处,贺忻写道:你有没有看过最美的日出?我有。
那是一个充满“故事”的日出,它象征着一个人从挣扎中艰难跃起,象征着一个人摔了无数跟头终于看到了曙光,象征着告别黑夜,即将拥抱明天的期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它有一个值得咀嚼的名字叫做“破晓”。
哦,这是跟我一起看日出的哥们提供的灵感素材。
不要猜他是谁,反正没我帅就对了。
但他比我酷,说真心的。
李言蹊笑了出来,就这结尾王美人还给他58分,完全跑题了好吗?
不过真挺好的。
挺好。
随心所欲的文风,潇洒得自成一派的贺忻体。
李言蹊关掉了电脑,将手抄进口袋里,没有摸到小石头。
他愣了愣,才想起刚才心烦意乱在家门口把它扔了。
为什么扔了他不知道,只知道半夜三点冲到家门口在一堆破烂石头里找那个一点都不美观还缺了个口子的石头简直是疯了。
他也知道自己不是生来就这么淡定的,可不淡定的某一刻就是这么神经质的发生了。
花了半小时找到了石头,李言蹊蹲在地上叹了口气,一边想着真是太丑了,一边又把它小心地握在了手掌里。
第三十四章
沸点[强强] 作者:颂偃
“我的。”贺忻指了指红绳,原地晃了两下,歪着身子凑到他耳边,特别轻的吐了口气,语调蒙着些许醉意。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嘘,我告诉你,1943是我今天第一次弹给别人听,吴睿都没听过。”
李言蹊问,“吴睿是谁?”
贺忻说,“我铁磁儿。”
李言蹊偏头看着他,又指了指自己,“我比你铁磁儿还铁磁儿吗?”
贺忻轻轻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回答,他微扬着眉,眼睛真的很漂亮,好像会说话。
李言蹊突然感到嗓子口一阵干痒,继而那种痒意蔓延了全身,钻进了毛孔里,让他浑身发热。
他叫的车到了目的地,汽笛声打断了他俩站着拍默片的场景,司机是个热心肠,探头问李言蹊需要帮忙吗?
李言蹊拍拍贺忻说要走了,贺忻站直身体,倔强地走了一段距离,然后啪嗒一下摔地上了,长腿一伸,摆成一字型拥抱大地。
那姿势特像个傻逼,但又有点说不上的可爱。
毕竟这样的贺忻,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
他连忙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司机感觉这俩小年轻境界挺高,一个发着愣一路心无杂念,全然忘我;一个喝醉酒不撒酒疯也不瞎闹,摸着手上的木质小葫芦,仿佛得到了全世界。
现在小孩儿去酒吧玩了以后,都这么清新脱俗的吗?
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冷了,李言蹊摸了两下钥匙没摸到,就把贺忻带到了自己家,李岸已经睡了,他动作放得很轻,本想扶着对方上床,但他实在有洁癖不能忍一身酒味的人睡他的床,只好把贺忻暂时安顿在木椅上。
“太小!”贺忻突然嚷嚷了一句。
李言蹊说,“嘘,休息会儿去洗澡睡床,现在安静点。”
贺忻看着他,哦了一声。
李言蹊进去洗了把脸,出去的时候贺忻已经睡着了,半张脸埋在臂弯里,睡得挺沉。
叫了几次未果,李言蹊直起身子叹了口气,视线落在了一旁的U盘上。
贺忻睡觉霸占的地方太大,几乎影响他看电脑了,李言蹊握鼠标的手只得从他身上小心翼翼环过,他又近视,往前靠一点儿,下巴就会蹭着贺忻刺刺的头发。
特别像一个背后拥抱的姿势,经过刚才神经兮兮握他手的这一茬,李言蹊感觉自己不要脸程度突飞猛进,犹豫了一秒钟就又覆上去了。不过趁着面前这人醉酒睡着偷看他的作文,如果被发现了那就不能用尴尬来形容了。
所以李言蹊打开扫描文件后一目十行看得飞快。
贺忻的作文是半叙述半抒情类型的,不能算是特别符合考试作文的标准,但胜在结合自身情况,描述得很真实。
——来到南溪是偶然,来的时候我抱着读得不爽随时滚蛋的心情,我把这里当做暂时的栖息地,而不是避风港。
所以那一周我走遍了这里所有的名胜古迹,传说中宁静古朴的寺庙,小桥流水的庭楼,古色古香的小街,我都觉得破、无趣、没劲。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里是个很美的城市,是个值得我留下的地方。
直到某天我来到了这里,看见荒草丛生里的灯塔。
它很老旧,灯并不算太亮,勉强维持着一点光,凌晨三点,整个世界都黑了,但它依然亮着。
这块光源特别微弱而执着地照着我。
我站在最高处,看着这个世界。
我想,呆在它身旁,也许我依然这么渺小,但我至少不再孤独。
........
贺忻写得很抽象,灯塔或许也只是一个影射物,在抒发他内心某种情绪,但他能懂他当时的迷惘,懂他的恐慌和寂寞,懂他在万家灯火通明的时候,待在一片漆黑里是什么感觉。
李言蹊发现贺忻翻了个身,他没敢动,轻轻地呼了口气,继续抬头看着屏幕。
结尾处,贺忻写道:你有没有看过最美的日出?我有。
那是一个充满“故事”的日出,它象征着一个人从挣扎中艰难跃起,象征着一个人摔了无数跟头终于看到了曙光,象征着告别黑夜,即将拥抱明天的期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它有一个值得咀嚼的名字叫做“破晓”。
哦,这是跟我一起看日出的哥们提供的灵感素材。
不要猜他是谁,反正没我帅就对了。
但他比我酷,说真心的。
李言蹊笑了出来,就这结尾王美人还给他58分,完全跑题了好吗?
不过真挺好的。
挺好。
随心所欲的文风,潇洒得自成一派的贺忻体。
李言蹊关掉了电脑,将手抄进口袋里,没有摸到小石头。
他愣了愣,才想起刚才心烦意乱在家门口把它扔了。
为什么扔了他不知道,只知道半夜三点冲到家门口在一堆破烂石头里找那个一点都不美观还缺了个口子的石头简直是疯了。
他也知道自己不是生来就这么淡定的,可不淡定的某一刻就是这么神经质的发生了。
花了半小时找到了石头,李言蹊蹲在地上叹了口气,一边想着真是太丑了,一边又把它小心地握在了手掌里。
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