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 作者:张瑾
分卷阅读110
☆、第 45 章
元清河回到住处,是北平随处可见的四合院,刘司令被软禁在沈公馆,他们一行人就被安顿在这里。虽说沈常德孙殿英还未彻底跟他们撕破脸,但基本的人身自由已经没有了,武器全被收缴,去到哪里都会有一小列警卫跟着,美名其曰护送,实则监视。直到他走进院子,那队一直远远跟着的警卫才不声不响的退了下去,回去复命。
刚跨进院门,冷不丁的就从侧面冲上来一个人,一拳打在他的侧脸上,他下意识的闪避开,却被那人揪住衣领,两个人一起滚进雪地里。
江坤城红着眼睛爬起身,扬手就是一拳,元清河目光一凛,抬手防御,稳稳的将他挥过来的拳头接住扭开,喝道:“你疯了吗!”
江坤城五官几乎拧在一起,目露凶光的看着他,蓦然记起那晚大哥与这人在车中的场景,越发的咬牙切齿,破口大骂:“元清河你这个畜生!我大哥当初是怎么对你的,你个狗/日/的好好想想!你戒毒那会儿,他寝食难安,生怕一个不小心你就要去寻死,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吃东西!那些你看不到吗?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赵长华叼着香烟走进院子,看着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笑了笑:“哪里来的丧家的乏犬,吠得这么厉害?元团长,你替我好好治治他,叫他闭嘴!”说罢从他军装袖子里掉出一物,无声的落在积雪上,元清河一看,居然是一把枪。
赵长华丢下自己贴身藏着的最后一把枪,意味深长的朝他笑了笑,吐着烟圈重新踱步走回屋里。
忠与不忠,就在这把枪上面了。这一点,元清河心里很明白。
江坤城枪法虽好,但近身搏斗却完全不是元清河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就已经被元清河死死的压制住,滚了一头一脸的雪。
赵长华坐在屋里,扭开收音机,一边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绵软歌声,用食指在桌上跟着打拍子,嘴里不住的跟着哼唱,一边竖着耳朵听着院子里的动静,直到“呯”的一声枪响,收音机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惊吓了似的,乐声突然就寂灭了,只剩下一片空茫的麻音。赵长华含笑睁开眼,心道:你果然没叫我失望,元清河!
等了片刻,赵长华才再度走进院子,看到元清河握着枪垂着手站在院中,积雪上溅开一滩呈扇形铺开的血迹,两个勤务兵已经默不作声的用一张草席裹着尸体,一头一尾的搀着,抬了出去,血水从草席缝隙中滴滴答答的淌了一路。
就这样轻而易举的除掉了碍眼的江坤城,赵长华心情大好,走到元清河身后拍了拍他的肩。元清河回过神,将那把手枪枪口朝里放在手心献上去。
赵长华笑道:“不必了,这枪你收着,张石诚和江坤城这两个心腹大患一除,以后你就是我的枪,我唯一一把好枪!”
元清河犹豫了一下,收起枪,垂着脸,低低说道:“多谢师座抬爱。”
时局一下子紧张起来,随着广播和报纸的大肆渲染,刘复和沈常德这两位国军大佬起了争端这件事,立刻传遍了大江南北,就连满洲国的日本人,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看着国民党内部这场狗咬狗的战争。
谁都知道,沈常德和刘复一旦打起来,那无异于在全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南北战争。沈常德这两年虽然一直在打败仗,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国军之中愿意与他联盟的头目相当多,依然不是一个好惹的主。而刘复,虽然自己被软禁,但多年的一方霸主不是白当的,休养生息让他兵强马壮权倾朝野,加上他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义子独揽大权,手下更有一批他亲手提拔的身经百战的死忠将士,一旦打起来,他也是不怕的。
但是大总统怕了,他明白,只要国军之内一旦起了裂痕,想要再次收编这帮独霸一方的军阀就困难了,两年前的中原大战,阎锡山就是一个例子。更何况他当时正在与江南的红军打得不可开交,北边又有日本人虎视眈眈,此时后院失火,总统自然是心急如焚,急急发电,两边安抚,说尽了好话。
因此三天之后,李今朝屯兵三万驻守大屯县兵营,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大总统的面子,自然是不能不给。但是对于人犯张石诚,他也态度强硬,声称案子在没有水落石出之前,绝不能对犯人处以极刑。两边僵持不下,局势就冻结在了那边。
谁也没想到,第四天的深夜,一支强劲的师部趁着夜色突破了北门,偷袭了城北沈常德的兵营。
沈常德得知消息,立时就从床上跳了起来,他暴跳如雷,急急的披了衣服,马不停蹄的赶到城北兵营,集结人手,予以反击。
一时间城北硝烟滚滚,照明弹的白光将寒冷的冬夜照得亮如白昼。
李今朝披着军大衣站在城楼上,拿着一副望远镜远远的观望,唇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只有他知道,这场战争,竟然是因为一个人而发起的。
昨天大屯县兵营里闯进来一个人,当时的江坤城满脸是血,军装脏污不堪,样子分外狼狈。他是彻夜骑马赶路,从北平逃出来的。把城里的情况一说,他用湿毛巾擦净脸上的血迹,淡淡说了句:“没事,是鸡血。”
他和元清河联手演了一场戏,骗过赵长华,随后从北平脱身,直奔近郊的大屯县,总算是联系上了李今朝。
李今朝只对他说了一句话:“赵师我一并开过来了,你要攻北平就带着你的军队大胆的去,我绝不拦你,但碍于大总统的面子,我也不能帮你。”却没想到那个莽撞的小子就真的就以营救自家师长的名义对沈常德发了兵。
李今朝不由得好生佩服石诚这位义弟,果真是一条重情重义的汉子,但是这情分未免也太重了一些,旁人看不出来,但他李今朝是何许人物?洞察人心那片幽森的方寸之地,是他最为得意的技能,尽管,有个人的内心,他自始至终都没能看透。
也许,这就是他爱上那个人的原因。
当晚,趁着沈常德分/身乏术,李今朝带着一小队轻骑悄悄进城,摸进了位于江通路的沈公馆。沈公馆是一处清幽僻静的宅子,主人不在家,而且宅院中关押了重要人物,看家护院的警卫自然是不敢有丝毫松懈。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江通路的此起彼伏的枪声才逐渐停止,而这个时候,从隐隐传来的炮击声中可以得知,城北那场战争仍旧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李今朝沉默的跨过院中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今天带来的人,都是军中自己培养的精锐之师,双方实力差距悬殊,一场枪战,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沈家警卫杀了个干净,但他的心情并未因此而好转。
故意在南京制造事端不来参加这场会议,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而此时,他在沈公馆阔大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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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清河回到住处,是北平随处可见的四合院,刘司令被软禁在沈公馆,他们一行人就被安顿在这里。虽说沈常德孙殿英还未彻底跟他们撕破脸,但基本的人身自由已经没有了,武器全被收缴,去到哪里都会有一小列警卫跟着,美名其曰护送,实则监视。直到他走进院子,那队一直远远跟着的警卫才不声不响的退了下去,回去复命。
刚跨进院门,冷不丁的就从侧面冲上来一个人,一拳打在他的侧脸上,他下意识的闪避开,却被那人揪住衣领,两个人一起滚进雪地里。
江坤城红着眼睛爬起身,扬手就是一拳,元清河目光一凛,抬手防御,稳稳的将他挥过来的拳头接住扭开,喝道:“你疯了吗!”
江坤城五官几乎拧在一起,目露凶光的看着他,蓦然记起那晚大哥与这人在车中的场景,越发的咬牙切齿,破口大骂:“元清河你这个畜生!我大哥当初是怎么对你的,你个狗/日/的好好想想!你戒毒那会儿,他寝食难安,生怕一个不小心你就要去寻死,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吃东西!那些你看不到吗?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赵长华叼着香烟走进院子,看着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笑了笑:“哪里来的丧家的乏犬,吠得这么厉害?元团长,你替我好好治治他,叫他闭嘴!”说罢从他军装袖子里掉出一物,无声的落在积雪上,元清河一看,居然是一把枪。
赵长华丢下自己贴身藏着的最后一把枪,意味深长的朝他笑了笑,吐着烟圈重新踱步走回屋里。
忠与不忠,就在这把枪上面了。这一点,元清河心里很明白。
江坤城枪法虽好,但近身搏斗却完全不是元清河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就已经被元清河死死的压制住,滚了一头一脸的雪。
赵长华坐在屋里,扭开收音机,一边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绵软歌声,用食指在桌上跟着打拍子,嘴里不住的跟着哼唱,一边竖着耳朵听着院子里的动静,直到“呯”的一声枪响,收音机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惊吓了似的,乐声突然就寂灭了,只剩下一片空茫的麻音。赵长华含笑睁开眼,心道:你果然没叫我失望,元清河!
等了片刻,赵长华才再度走进院子,看到元清河握着枪垂着手站在院中,积雪上溅开一滩呈扇形铺开的血迹,两个勤务兵已经默不作声的用一张草席裹着尸体,一头一尾的搀着,抬了出去,血水从草席缝隙中滴滴答答的淌了一路。
就这样轻而易举的除掉了碍眼的江坤城,赵长华心情大好,走到元清河身后拍了拍他的肩。元清河回过神,将那把手枪枪口朝里放在手心献上去。
赵长华笑道:“不必了,这枪你收着,张石诚和江坤城这两个心腹大患一除,以后你就是我的枪,我唯一一把好枪!”
元清河犹豫了一下,收起枪,垂着脸,低低说道:“多谢师座抬爱。”
时局一下子紧张起来,随着广播和报纸的大肆渲染,刘复和沈常德这两位国军大佬起了争端这件事,立刻传遍了大江南北,就连满洲国的日本人,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看着国民党内部这场狗咬狗的战争。
谁都知道,沈常德和刘复一旦打起来,那无异于在全中国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南北战争。沈常德这两年虽然一直在打败仗,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国军之中愿意与他联盟的头目相当多,依然不是一个好惹的主。而刘复,虽然自己被软禁,但多年的一方霸主不是白当的,休养生息让他兵强马壮权倾朝野,加上他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义子独揽大权,手下更有一批他亲手提拔的身经百战的死忠将士,一旦打起来,他也是不怕的。
但是大总统怕了,他明白,只要国军之内一旦起了裂痕,想要再次收编这帮独霸一方的军阀就困难了,两年前的中原大战,阎锡山就是一个例子。更何况他当时正在与江南的红军打得不可开交,北边又有日本人虎视眈眈,此时后院失火,总统自然是心急如焚,急急发电,两边安抚,说尽了好话。
因此三天之后,李今朝屯兵三万驻守大屯县兵营,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大总统的面子,自然是不能不给。但是对于人犯张石诚,他也态度强硬,声称案子在没有水落石出之前,绝不能对犯人处以极刑。两边僵持不下,局势就冻结在了那边。
谁也没想到,第四天的深夜,一支强劲的师部趁着夜色突破了北门,偷袭了城北沈常德的兵营。
沈常德得知消息,立时就从床上跳了起来,他暴跳如雷,急急的披了衣服,马不停蹄的赶到城北兵营,集结人手,予以反击。
一时间城北硝烟滚滚,照明弹的白光将寒冷的冬夜照得亮如白昼。
李今朝披着军大衣站在城楼上,拿着一副望远镜远远的观望,唇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只有他知道,这场战争,竟然是因为一个人而发起的。
昨天大屯县兵营里闯进来一个人,当时的江坤城满脸是血,军装脏污不堪,样子分外狼狈。他是彻夜骑马赶路,从北平逃出来的。把城里的情况一说,他用湿毛巾擦净脸上的血迹,淡淡说了句:“没事,是鸡血。”
他和元清河联手演了一场戏,骗过赵长华,随后从北平脱身,直奔近郊的大屯县,总算是联系上了李今朝。
李今朝只对他说了一句话:“赵师我一并开过来了,你要攻北平就带着你的军队大胆的去,我绝不拦你,但碍于大总统的面子,我也不能帮你。”却没想到那个莽撞的小子就真的就以营救自家师长的名义对沈常德发了兵。
李今朝不由得好生佩服石诚这位义弟,果真是一条重情重义的汉子,但是这情分未免也太重了一些,旁人看不出来,但他李今朝是何许人物?洞察人心那片幽森的方寸之地,是他最为得意的技能,尽管,有个人的内心,他自始至终都没能看透。
也许,这就是他爱上那个人的原因。
当晚,趁着沈常德分/身乏术,李今朝带着一小队轻骑悄悄进城,摸进了位于江通路的沈公馆。沈公馆是一处清幽僻静的宅子,主人不在家,而且宅院中关押了重要人物,看家护院的警卫自然是不敢有丝毫松懈。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江通路的此起彼伏的枪声才逐渐停止,而这个时候,从隐隐传来的炮击声中可以得知,城北那场战争仍旧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李今朝沉默的跨过院中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今天带来的人,都是军中自己培养的精锐之师,双方实力差距悬殊,一场枪战,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沈家警卫杀了个干净,但他的心情并未因此而好转。
故意在南京制造事端不来参加这场会议,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而此时,他在沈公馆阔大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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