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条款的分歧,比较容易解决的是“条件”而不是“利益分配”。比如说授权期是三年还是四年,这个可以商量。双方产品发生同业冲突的时候谁礼让谁,礼让多久?礼让的具体形式是什么?这也可以商量。商务经理很多时候不用通报,直接可以签字,甚至可以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但是分成的比例是五五开还是三七开?这个没法商量,商务经理不可能签字,只能一级级报给ceo总裁董事长们去签字,你们不签就拉倒,反正这责任我商务经理是不承担的。
cynthia是大中华区的负责人,这就比较尴尬了。
如果她是宇宙国总公司的商务负责人,沟通成本就会比较低,一层层向上签字其实顶多三四层,而且也可以先斩后奏,先跟楚垣夕谈妥意向,再到公司内部沟通。
但现在这个情况,《乱世出山》在宇宙国和岛国的代理业务根本不是她的业务范围,寻找巴人娱乐这样的优质资产收购以完善大中华区的布局结构才是她的业务范围。代理事宜且不说中间需要签多少层字的问题,她想要先跟楚垣夕谈个分成比例看看楚垣夕的b数,在某些井(ke)井(ban)有(jiao)条(tiao)的大公司中都是犯忌讳的事情。
她想发起一个不属于自己业务和地区的项目,如果使用总公司的制式合同不用进行任何更改那么最简单,即使更改如果仅限“条件”也还可以,但涉及到核心利益的时候,在跨国大公司中正常的流程是先向上一级级疏通过去,到总公司那边再一层一层打回来,反复沟通个十几轮甚至几十轮。
为什么不直接电话沟通?因为互相未必认识啊……这就是沟通成本。cynthia觉得这个产品极具价值,应该让利拿代理,总公司的人未必这么想,就算这么想未必愿意这么签。
签字不是走形式,是要负责任的。要是真的让利拿了代理,到时候《乱世出山》扑街了都还好说,万一在岛国和宇宙国月流水来个几百亿宇宙円,总公司的高层心里正美呢,一看合同,卧槽!怎么流水分账是三七开,对方七?老子的牛都吹出去了,玩我呢?当时为什么不坚持五五开?为什么不要求六四开?
到时候cynthia作为发现金矿给公司创造利润的有功之臣受到大大的嘉奖,但是整条商务线从副总开始都可能被炒鱿鱼。
大公司病为什么让人不齿?因为每个人都必须首先考虑自己要不要负责任而不是公司是否会获利。公司获取暴利而承担责任的人倒大霉的事实在太多了。楚垣夕为啥这么明白?因为原世界中他也尝试着把小康模式推广到海外,结果海外部门刚组建还没开始真正运作呢就出了一堆糟心的事,让他深刻体会到跨地区协作的困难。
跨国公司的地区高层就是受夹板气的存在,甚至于cynthia提出这个代理的意向,本身会在公司内招人恨,给别人找来大大的麻烦。所以楚垣夕在cynthia提出这个意向的时候就对她产生很大的好感——这是干事的人。
当然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商务,cynthia大婶有很多种套路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比如说利益交换。
利益交换是一种模糊的概念,越是模糊的概念越容易在谈判中拉进双方的距离,因为双方可能对于模糊的概念有各自的理解。
只听cynthia说:“不如这样吧楚总。我们公司代理都是有制式合同的,这个也是为了标准化规模化,但是比较僵硬很难改。但是听您的意思,您也比较注重海外的自媒体和流量对吧?我觉得我们合作的时候不妨在制式合同之外设置一些条件,能够把我们的广告效果反哺到您的ip和自媒体上,您看怎么样?”
楚垣夕俩眼顿时歘歘放光,暗道一声:“老板大气”!
他急切间想到的low逼解决方案是由对方给他下广告单,使用巴人的外网自媒体给自家产品代言。
对自媒体来说所有广告形式中给自家生产的产品代言,只要产品质量过关,是最不伤害人气的,反而会被粉丝认为这是正义的行为。因此这样操作即赚到广告费,还能向自家粉丝推广自家产品,加深粉丝对公司的认知。
不过这个解决方案实在太low,他都不好意思开口。
巴人在岛国还没开盘,一直在等tiktok更成熟一点再开,这样效果更好。tiktok岛国版之前一直不温不火,比宇宙国版差不少,直到最近,头条系的天才运营炒热了“大型线上男女交友”这个衍生功能,于是平台快速升温,算是命中一个潜在的社交需求的典型。因此楚垣夕又双叒叕打算去蹭红利了。
只是巴人系的自媒体矩阵中能够辐射到岛国的只有igtv,毕竟ins、脸书和推特都是国际化的大型社交平台,并不是欧美的专利,岛国人一样用。但是一看粉丝数量,跟天朝这边的一比就实在太特么少了。
就算宇宙国区的tiktok运营的还不错,加在一起也就百万粉丝级别的。这就是这个方案low逼的地方,巴人在外网的力量弱,刚刚生根发芽还没茁壮成长呢,远不是在国内可比,怎么做收入?如果是国内账号,哪怕从微博抖音和微信公众号里三选一拿出来做收入都是强力解决方案,换成外网那点钱不够塞牙缝的。
虽然说巴人基本盘在国内,海外的粉丝能变现可以考虑变现,但是跟奈特码宝谈钱,管他们要五千万人家觉得是笔买卖,管人家要五十万算怎么回事?
但是cynthia这个方案如果能够合理的实现,那就算是一举三得了。她的方案楚垣夕觉得自己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就是在做广告、买用户的时候,自然就会把《乱世出山》这个ip也带着推广一下,这是很顺畅的,然后推广ip的时候顺势带上巴人娱乐的媒体号,层层引导。
袁苜也觉得这个方案不错,不过事关她投资的企业,她也不得不上上心:“c姐,你说的是什么条件,怎么反哺?”
“我也只是有这么个想法,还没想清楚。”cynthia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但楚垣夕马上接过话来:“这个思路不错,我倒是有个成型的想法,不过您那边推广该怎么操作还怎么操作。然后,也不用把广告效果刻意引导到哪,引导到产品上就行,刻意引导的效果反而不好,得难为死你们总公司的运营部门。”
想法是一方面,可不可以实现是另一方面,cynthia既然这么说了,就说明他们公司并没有现成的先例可以照搬。那这个全新的想法就算现在谈的再好也没用,到时候做执行的是宇宙国那边的人,而且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大区,互相没有统属关系。这种情况下过于复杂的合作结构和条款是没任何意义的,甚至到时候也没法扯皮,难道因此中止代理吗?只能忍了。
袁苜和cynthia都看着楚垣夕,只听他说:“您只需要允许我们在游戏里边上加一个链接,通向我们公司的官方媒体上就行了,漫画媒体。”
袁苜好奇:“巴人已经有官方漫画媒体了?”
“国内还是公众号,外网正在建。我之前已经安排莫妮卡开始漫画翻译了,推特和ins上的漫画连载也在同步建设中。”楚垣夕十分自信的说。
cynthia立刻收拾东西准备开练。让总部同意一个如此微不足道的合理要求,这个信心她绝对是有的。而且不只是信心,还有权限的问题。现在没有权限,这项合作达成之后也就有了。
“那,我就这么向公司报告了,合作愉快。”她说完把手机还给楚垣夕,然后满意的离开。
袁苜送cynthia离开,出了办公室,她好奇的问:“c姐,楚垣夕这个条件你们总部能同意么?”她挺兴奋也挺有成就感,一个很重要的商务协议即将在自己的引导下达成的成就感,而且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她主动帮到楚垣夕。之前楚垣夕也从郑德获得过不少帮助,但基本都是楚垣夕主动提出需求,她成了个执行者,这感觉肯定不如今天有成就感。
cynthia一笑,懂投资懂财务的人不见得懂商务谈判,“这个很容易啊小袁,商务上的事你不懂。商务的奥妙在于有效利用谈判双方和‘我自己’这三者之间的身份差异,明白?‘我’不止是代表公司谈判,还要在其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在容易达成一致,但条件看起来比较‘创新’的时候,比如楚总这个要求,我可以把它说成是我自己提出,这样总部很容易接受。
如果情况相反,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快要谈崩了的时候,加入我提出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能够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总部会觉得麻烦,怎么办?这时候我可以对总部说,这是对方提出的要求,总部也会比较容易接受它。”
“唔……”袁苜再次不明觉厉。
但是分成的比例是五五开还是三七开?这个没法商量,商务经理不可能签字,只能一级级报给ceo总裁董事长们去签字,你们不签就拉倒,反正这责任我商务经理是不承担的。
cynthia是大中华区的负责人,这就比较尴尬了。
如果她是宇宙国总公司的商务负责人,沟通成本就会比较低,一层层向上签字其实顶多三四层,而且也可以先斩后奏,先跟楚垣夕谈妥意向,再到公司内部沟通。
但现在这个情况,《乱世出山》在宇宙国和岛国的代理业务根本不是她的业务范围,寻找巴人娱乐这样的优质资产收购以完善大中华区的布局结构才是她的业务范围。代理事宜且不说中间需要签多少层字的问题,她想要先跟楚垣夕谈个分成比例看看楚垣夕的b数,在某些井(ke)井(ban)有(jiao)条(tiao)的大公司中都是犯忌讳的事情。
她想发起一个不属于自己业务和地区的项目,如果使用总公司的制式合同不用进行任何更改那么最简单,即使更改如果仅限“条件”也还可以,但涉及到核心利益的时候,在跨国大公司中正常的流程是先向上一级级疏通过去,到总公司那边再一层一层打回来,反复沟通个十几轮甚至几十轮。
为什么不直接电话沟通?因为互相未必认识啊……这就是沟通成本。cynthia觉得这个产品极具价值,应该让利拿代理,总公司的人未必这么想,就算这么想未必愿意这么签。
签字不是走形式,是要负责任的。要是真的让利拿了代理,到时候《乱世出山》扑街了都还好说,万一在岛国和宇宙国月流水来个几百亿宇宙円,总公司的高层心里正美呢,一看合同,卧槽!怎么流水分账是三七开,对方七?老子的牛都吹出去了,玩我呢?当时为什么不坚持五五开?为什么不要求六四开?
到时候cynthia作为发现金矿给公司创造利润的有功之臣受到大大的嘉奖,但是整条商务线从副总开始都可能被炒鱿鱼。
大公司病为什么让人不齿?因为每个人都必须首先考虑自己要不要负责任而不是公司是否会获利。公司获取暴利而承担责任的人倒大霉的事实在太多了。楚垣夕为啥这么明白?因为原世界中他也尝试着把小康模式推广到海外,结果海外部门刚组建还没开始真正运作呢就出了一堆糟心的事,让他深刻体会到跨地区协作的困难。
跨国公司的地区高层就是受夹板气的存在,甚至于cynthia提出这个代理的意向,本身会在公司内招人恨,给别人找来大大的麻烦。所以楚垣夕在cynthia提出这个意向的时候就对她产生很大的好感——这是干事的人。
当然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商务,cynthia大婶有很多种套路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比如说利益交换。
利益交换是一种模糊的概念,越是模糊的概念越容易在谈判中拉进双方的距离,因为双方可能对于模糊的概念有各自的理解。
只听cynthia说:“不如这样吧楚总。我们公司代理都是有制式合同的,这个也是为了标准化规模化,但是比较僵硬很难改。但是听您的意思,您也比较注重海外的自媒体和流量对吧?我觉得我们合作的时候不妨在制式合同之外设置一些条件,能够把我们的广告效果反哺到您的ip和自媒体上,您看怎么样?”
楚垣夕俩眼顿时歘歘放光,暗道一声:“老板大气”!
他急切间想到的low逼解决方案是由对方给他下广告单,使用巴人的外网自媒体给自家产品代言。
对自媒体来说所有广告形式中给自家生产的产品代言,只要产品质量过关,是最不伤害人气的,反而会被粉丝认为这是正义的行为。因此这样操作即赚到广告费,还能向自家粉丝推广自家产品,加深粉丝对公司的认知。
不过这个解决方案实在太low,他都不好意思开口。
巴人在岛国还没开盘,一直在等tiktok更成熟一点再开,这样效果更好。tiktok岛国版之前一直不温不火,比宇宙国版差不少,直到最近,头条系的天才运营炒热了“大型线上男女交友”这个衍生功能,于是平台快速升温,算是命中一个潜在的社交需求的典型。因此楚垣夕又双叒叕打算去蹭红利了。
只是巴人系的自媒体矩阵中能够辐射到岛国的只有igtv,毕竟ins、脸书和推特都是国际化的大型社交平台,并不是欧美的专利,岛国人一样用。但是一看粉丝数量,跟天朝这边的一比就实在太特么少了。
就算宇宙国区的tiktok运营的还不错,加在一起也就百万粉丝级别的。这就是这个方案low逼的地方,巴人在外网的力量弱,刚刚生根发芽还没茁壮成长呢,远不是在国内可比,怎么做收入?如果是国内账号,哪怕从微博抖音和微信公众号里三选一拿出来做收入都是强力解决方案,换成外网那点钱不够塞牙缝的。
虽然说巴人基本盘在国内,海外的粉丝能变现可以考虑变现,但是跟奈特码宝谈钱,管他们要五千万人家觉得是笔买卖,管人家要五十万算怎么回事?
但是cynthia这个方案如果能够合理的实现,那就算是一举三得了。她的方案楚垣夕觉得自己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就是在做广告、买用户的时候,自然就会把《乱世出山》这个ip也带着推广一下,这是很顺畅的,然后推广ip的时候顺势带上巴人娱乐的媒体号,层层引导。
袁苜也觉得这个方案不错,不过事关她投资的企业,她也不得不上上心:“c姐,你说的是什么条件,怎么反哺?”
“我也只是有这么个想法,还没想清楚。”cynthia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但楚垣夕马上接过话来:“这个思路不错,我倒是有个成型的想法,不过您那边推广该怎么操作还怎么操作。然后,也不用把广告效果刻意引导到哪,引导到产品上就行,刻意引导的效果反而不好,得难为死你们总公司的运营部门。”
想法是一方面,可不可以实现是另一方面,cynthia既然这么说了,就说明他们公司并没有现成的先例可以照搬。那这个全新的想法就算现在谈的再好也没用,到时候做执行的是宇宙国那边的人,而且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大区,互相没有统属关系。这种情况下过于复杂的合作结构和条款是没任何意义的,甚至到时候也没法扯皮,难道因此中止代理吗?只能忍了。
袁苜和cynthia都看着楚垣夕,只听他说:“您只需要允许我们在游戏里边上加一个链接,通向我们公司的官方媒体上就行了,漫画媒体。”
袁苜好奇:“巴人已经有官方漫画媒体了?”
“国内还是公众号,外网正在建。我之前已经安排莫妮卡开始漫画翻译了,推特和ins上的漫画连载也在同步建设中。”楚垣夕十分自信的说。
cynthia立刻收拾东西准备开练。让总部同意一个如此微不足道的合理要求,这个信心她绝对是有的。而且不只是信心,还有权限的问题。现在没有权限,这项合作达成之后也就有了。
“那,我就这么向公司报告了,合作愉快。”她说完把手机还给楚垣夕,然后满意的离开。
袁苜送cynthia离开,出了办公室,她好奇的问:“c姐,楚垣夕这个条件你们总部能同意么?”她挺兴奋也挺有成就感,一个很重要的商务协议即将在自己的引导下达成的成就感,而且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她主动帮到楚垣夕。之前楚垣夕也从郑德获得过不少帮助,但基本都是楚垣夕主动提出需求,她成了个执行者,这感觉肯定不如今天有成就感。
cynthia一笑,懂投资懂财务的人不见得懂商务谈判,“这个很容易啊小袁,商务上的事你不懂。商务的奥妙在于有效利用谈判双方和‘我自己’这三者之间的身份差异,明白?‘我’不止是代表公司谈判,还要在其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在容易达成一致,但条件看起来比较‘创新’的时候,比如楚总这个要求,我可以把它说成是我自己提出,这样总部很容易接受。
如果情况相反,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快要谈崩了的时候,加入我提出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能够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总部会觉得麻烦,怎么办?这时候我可以对总部说,这是对方提出的要求,总部也会比较容易接受它。”
“唔……”袁苜再次不明觉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