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流氓的正确姿势 作者:树大招柴
分卷阅读1
书名:征服流氓的正确姿势
作者:树大招柴
文案:
本文又叫《我的那朵花儿》。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叶朝川没有爹妈,他的爹妈半辈子不停地洒着“你逃我追”的大狗血,害得他自立成才还要当爹当妈。叶朝川没有朋友,他的半辈子不停地搬家转学抛弃旧情,他的人生有没有朋友都一样。
幸而,叶朝川是个隐藏很深的富二代,本身又有才华光环加持,虽然不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最终也跟他认识的那个二流子一起弯弯绕绕,过上了“仗剑天涯顺便把流氓耍”的幸福生活。
清冷文青受vs流氓二货攻 主受 1v1he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朝川、夏满 ┃ 配角:沈明辉、沈明澈、袁守仁、吴菁、张明达 ┃ 其它:半校园半社会
☆、偶遇垃圾堆里一变态
身前的长队好像一条被钉住的蜈蚣,扭来扭去的不见动弹,叶朝川站在队伍中间汗流浃背。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他从书包里掏出没有看完的《双城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就是没有电风扇。
“叶朝川。”
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叶朝川扭头,一个女孩儿一脸欣喜地看着他,圆圆的脸圆圆的酒窝,模样挺俏皮。
“你好。”尽管看着很熟,但他叫不上名字。
“我是王小文,跟你同班呀。”
叶朝川点点头,说不上有多尴尬。
“你也要去旅游吗?去哪儿?”女孩追问道。
没容他反应,另一条队伍里有个中年男人叫了王小文一声。
她转头挥挥手,回头吐了吐舌头:“我爸爸。”
叶朝川瞟了一眼过去,别人拖家带口、大包小包的去旅行。
他却是要……
叶晴买了吃的东西回来,远远的看见自己儿子跟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站在一处,眼睛顿时一亮。
“小川?这是你朋友?”
叶朝川没接话,伸手从叶晴手上接过购物袋。
女孩儿迟疑了一下,礼貌道:“阿姨好。”
“你好你好,”叶晴笑眯着眼睛,“你是来送朝川的?”
“不是,我们碰巧遇见的。”女孩儿连忙摇着手,很是疑惑的问道,“你们不是去旅游?”
“我们要搬走……”叶晴盯着人家小姑娘,特别地替儿子惋惜。
前面的队伍终于开始大幅度的向前移动,叶朝川心里一松:“我们进站了,那再见。”
“哎!”叶晴和那小姑娘不约而同地叫了一声。
小姑娘伸手拉住他的背包:“叶朝川,你等等。”
他偏头,见王小文急慌慌地在包里面翻找着,才要说话,就被叶晴暗暗掐了一把。
王小文掏出纸和笔,尽力表现的大方:“留个通讯地址吧,以后可以写信呀。”
叶朝川皱着眉头,看着女孩递过来的纸笔。
叶晴连忙替他接过来:“我给你写吧,他呀,还不知道新家的地址。”
叶晴写的时候,小姑娘也另外用一张纸条写了自己的地址。
叶朝川闷头往前面走,后面两位女□□换了地址,还在依依惜别。
写信啊……
他曾经有过那么一个通信的笔友。
初中一年级的同桌,是个特别活泼的男孩儿,不管上课下课总喜欢跟他讲话,还经常带零食给他。在同桌的一年里,除了终年的汗味让他有些反感外,应该说挺愉快的。搬家的时候叶朝川跟那孩子告别,那孩子还偷了爷爷收藏的邮票送给他,约定经常通信。
他们也确实通过几封信,最开始几乎一周一封。没两个月,那孩子回信就懒散了。直到一封信过去再没收到回信,叶朝川就把信和邮票都扔掉了。
不停的搬家、转学,再好的朋友最终也会变成遥远的陌生人。
叶朝川记不清叶晴带着他搬过多少次家。
那天他放学回家,进门发现鞋柜下多了一双质量考究的男士皮鞋,他就知道,又要搬家了。
当时,他上高二正接近暑假。
那个男人突然造访又很快离开。他前脚走,叶晴后脚就开始打包家当准备搬家。
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他们的搬家手段也不断得到提升。这次叶晴联系了一家物流公司托运行李,然后母子二人背着简单的行囊,搭火车奔往新家。
叶朝川的思绪在火车哐啷哐啷声中飘了很远……
他们曾经住过一个挺美丽的村子。几岁大的他从牛车上栽了下去,惊了牛,车轮蹭着他的后脑滚了过去,他当时只知道哭。赶车的年轻小子被他爹用鞭子抽,叶晴一直说“别打了,孩子没事”。他们两年后从那里搬走的时候,还是那个年轻人赶着牛车把他们送到了县城。
在海边的一个小城市,他在黑夜的路边见过一只虫子,它粉红色的甲皮在夜里发着光。他魔怔了似的上前摸了一把。那时候他已经可以自己看故事书了,然而还没等到那虫子如童话里讲的变成人来跟他做朋友,他们就离开了那里。
这些小时候的事他记得很清,反到是大一些时候的人和事,很少能记得住了。
譬如他们正要离开的这个地方,与以往住过的地方没什么特别,接触到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只怕他将要去的地方也一样。
下火车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他们就近吃了早点,然后换乘出租车。
近晌午的太阳很是热辣,金晃晃的让人睁不开眼。
一条笔直的甬道,两旁站着一排梧桐树,枝叶交错,绿荫满布,叶片间碎碎的光斑荡漾可人。
“咱们就住这儿,”叶晴一把揽过他,“你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小区还挺大的,他们走了五、六分钟才停下。
“六楼,风水特别好。”叶晴拍拍他肩膀。
叶朝川仰头望了望,他是在这出生的,可是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咱们之前在这住了多久啊?”
“两年多,有6个月你是在我肚子里的。”叶晴也跟他一块儿仰头看着,轻声说道。
房子虽然旧,但采光很好,对于他们母子俩来说也够宽敞,家具、电器都是现成的。叶晴随身带了一套床上用品,晚上母子凑合着在一个床上睡。
过了两天,终于等来了托运的大行李。
客厅里,零碎的箱子包裹铺了满地,这个场景无比熟悉,在叶朝川的生命里简直是鬼打墙般的存在。
房子十几年没人住,没装空调。
叶晴满地翻箱子,找到装风扇的箱子,先把风扇拿出来用。不然,就在这蒸笼似的房子里收拾,作业条件太艰苦了点儿。
这台风扇也算是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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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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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征服流氓的正确姿势
作者:树大招柴
文案:
本文又叫《我的那朵花儿》。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叶朝川没有爹妈,他的爹妈半辈子不停地洒着“你逃我追”的大狗血,害得他自立成才还要当爹当妈。叶朝川没有朋友,他的半辈子不停地搬家转学抛弃旧情,他的人生有没有朋友都一样。
幸而,叶朝川是个隐藏很深的富二代,本身又有才华光环加持,虽然不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最终也跟他认识的那个二流子一起弯弯绕绕,过上了“仗剑天涯顺便把流氓耍”的幸福生活。
清冷文青受vs流氓二货攻 主受 1v1he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朝川、夏满 ┃ 配角:沈明辉、沈明澈、袁守仁、吴菁、张明达 ┃ 其它:半校园半社会
☆、偶遇垃圾堆里一变态
身前的长队好像一条被钉住的蜈蚣,扭来扭去的不见动弹,叶朝川站在队伍中间汗流浃背。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他从书包里掏出没有看完的《双城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就是没有电风扇。
“叶朝川。”
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叶朝川扭头,一个女孩儿一脸欣喜地看着他,圆圆的脸圆圆的酒窝,模样挺俏皮。
“你好。”尽管看着很熟,但他叫不上名字。
“我是王小文,跟你同班呀。”
叶朝川点点头,说不上有多尴尬。
“你也要去旅游吗?去哪儿?”女孩追问道。
没容他反应,另一条队伍里有个中年男人叫了王小文一声。
她转头挥挥手,回头吐了吐舌头:“我爸爸。”
叶朝川瞟了一眼过去,别人拖家带口、大包小包的去旅行。
他却是要……
叶晴买了吃的东西回来,远远的看见自己儿子跟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站在一处,眼睛顿时一亮。
“小川?这是你朋友?”
叶朝川没接话,伸手从叶晴手上接过购物袋。
女孩儿迟疑了一下,礼貌道:“阿姨好。”
“你好你好,”叶晴笑眯着眼睛,“你是来送朝川的?”
“不是,我们碰巧遇见的。”女孩儿连忙摇着手,很是疑惑的问道,“你们不是去旅游?”
“我们要搬走……”叶晴盯着人家小姑娘,特别地替儿子惋惜。
前面的队伍终于开始大幅度的向前移动,叶朝川心里一松:“我们进站了,那再见。”
“哎!”叶晴和那小姑娘不约而同地叫了一声。
小姑娘伸手拉住他的背包:“叶朝川,你等等。”
他偏头,见王小文急慌慌地在包里面翻找着,才要说话,就被叶晴暗暗掐了一把。
王小文掏出纸和笔,尽力表现的大方:“留个通讯地址吧,以后可以写信呀。”
叶朝川皱着眉头,看着女孩递过来的纸笔。
叶晴连忙替他接过来:“我给你写吧,他呀,还不知道新家的地址。”
叶晴写的时候,小姑娘也另外用一张纸条写了自己的地址。
叶朝川闷头往前面走,后面两位女□□换了地址,还在依依惜别。
写信啊……
他曾经有过那么一个通信的笔友。
初中一年级的同桌,是个特别活泼的男孩儿,不管上课下课总喜欢跟他讲话,还经常带零食给他。在同桌的一年里,除了终年的汗味让他有些反感外,应该说挺愉快的。搬家的时候叶朝川跟那孩子告别,那孩子还偷了爷爷收藏的邮票送给他,约定经常通信。
他们也确实通过几封信,最开始几乎一周一封。没两个月,那孩子回信就懒散了。直到一封信过去再没收到回信,叶朝川就把信和邮票都扔掉了。
不停的搬家、转学,再好的朋友最终也会变成遥远的陌生人。
叶朝川记不清叶晴带着他搬过多少次家。
那天他放学回家,进门发现鞋柜下多了一双质量考究的男士皮鞋,他就知道,又要搬家了。
当时,他上高二正接近暑假。
那个男人突然造访又很快离开。他前脚走,叶晴后脚就开始打包家当准备搬家。
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他们的搬家手段也不断得到提升。这次叶晴联系了一家物流公司托运行李,然后母子二人背着简单的行囊,搭火车奔往新家。
叶朝川的思绪在火车哐啷哐啷声中飘了很远……
他们曾经住过一个挺美丽的村子。几岁大的他从牛车上栽了下去,惊了牛,车轮蹭着他的后脑滚了过去,他当时只知道哭。赶车的年轻小子被他爹用鞭子抽,叶晴一直说“别打了,孩子没事”。他们两年后从那里搬走的时候,还是那个年轻人赶着牛车把他们送到了县城。
在海边的一个小城市,他在黑夜的路边见过一只虫子,它粉红色的甲皮在夜里发着光。他魔怔了似的上前摸了一把。那时候他已经可以自己看故事书了,然而还没等到那虫子如童话里讲的变成人来跟他做朋友,他们就离开了那里。
这些小时候的事他记得很清,反到是大一些时候的人和事,很少能记得住了。
譬如他们正要离开的这个地方,与以往住过的地方没什么特别,接触到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只怕他将要去的地方也一样。
下火车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他们就近吃了早点,然后换乘出租车。
近晌午的太阳很是热辣,金晃晃的让人睁不开眼。
一条笔直的甬道,两旁站着一排梧桐树,枝叶交错,绿荫满布,叶片间碎碎的光斑荡漾可人。
“咱们就住这儿,”叶晴一把揽过他,“你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小区还挺大的,他们走了五、六分钟才停下。
“六楼,风水特别好。”叶晴拍拍他肩膀。
叶朝川仰头望了望,他是在这出生的,可是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咱们之前在这住了多久啊?”
“两年多,有6个月你是在我肚子里的。”叶晴也跟他一块儿仰头看着,轻声说道。
房子虽然旧,但采光很好,对于他们母子俩来说也够宽敞,家具、电器都是现成的。叶晴随身带了一套床上用品,晚上母子凑合着在一个床上睡。
过了两天,终于等来了托运的大行李。
客厅里,零碎的箱子包裹铺了满地,这个场景无比熟悉,在叶朝川的生命里简直是鬼打墙般的存在。
房子十几年没人住,没装空调。
叶晴满地翻箱子,找到装风扇的箱子,先把风扇拿出来用。不然,就在这蒸笼似的房子里收拾,作业条件太艰苦了点儿。
这台风扇也算是他们家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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