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年下) 作者: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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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了。魏远?唔……不大好听,加个字,叫‘魏之远’,好不好?”

    乐哥给起名,魏谦自然乐意。

    那时候魏谦还小,没那么多心眼,他虽然半只脚踏进了三教九流里,却到底年龄见识所限,并不能很好地理解成年人社会的规则,也并不真正地知道乐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此时哪怕乐哥放个屁,十四岁的魏谦也会觉得他放得很有哲理。

    乐哥又问:“那小东西有多大了?”

    “他自己说有八岁了。”魏谦说,“我看不像,也就跟小宝差不多。”

    乐哥“唔”了一声,皱皱眉:“那你想过以后怎么办吗?他没有户口,有大名也没用。”

    是的,魏谦心里一动,魏之远有了大名,可依然是个名副其实的“黑人”。

    其实如果不是魏谦他妈的一个嫖客喝多了装好心,现如今魏谦肯定也是个“黑人”。

    魏谦皱皱眉,本地户口不是那么容易进的,对此,他确实无计可施。

    乐哥故意停顿了一会,让他好生苦恼了一番之后,才悠然开口说:“你要是信得过我,不如这事就先交给我吧,你看怎么样?”

    魏谦当场就是一愣:“我……我这个……这个事这么……”

    他一时间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来,魏谦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一笑,自嘲说:“完了,都快被麻子传染成结巴了。”

    乐哥亲昵地摸了一把他的头,好整以暇地等着他的答话。

    乐哥虽然年轻,却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并且野心专走歪门邪道。

    他颇有心计,多心多疑,知道将来要成事,必须要有自己的死忠,他在替自己铺路的过程中,就看上了魏谦。首先魏谦年龄合适,十四五岁,正是一知半解的年纪,懂事,又不太懂,对他好一点,他就容易死心塌地。而那么多的小兄弟,乐哥就看上了魏谦一个人,也是因为魏谦能混、能打、能豁得出去,有这样三个特质已经罕见,何况他竟然还会读书。

    乐哥第一次听说这个小子竟然能参加中考,还能考得那么出息的时候,简直都震惊了,即使乐哥已经算是个当地的人物,他依然是个从小流氓混上来的大流氓,从没有和“读书”这种事扯上丝毫的关系。

    魏谦这个小崽,哪怕生在个穷一点的普通家庭,将来也必成大器,可偏偏命运这样怠慢他,简直再合乐哥的心意也没有了,乐哥觉得自己就像出门逛花鸟市场买石头,结果捡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的漏。

    乐哥心里盘算着,唯一的问题,就是魏谦这个人脾气有点难摆布,虽然难得对自己有几分敬畏,却是个绝对不愿意求人的。

    供一个半大小子念高中,也没几个钱——以乐哥当前的财力来说,哪怕是送个孩子出国念书都不值几个钱——雪中送炭的情义,他不怕魏谦将来不肝脑涂地。

    乐哥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心重脸皮薄,这样的人,忘恩负义的事恐怕干不出来。

    当时的户口比后来宽松很多,只要有门路,花点钱,还是有些可操作性的,只是再有可操作性,也不是魏谦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所以魏谦想了想,没有不识好歹地拒绝,心里暗暗给乐哥记下——这都是人情债,要还的。

    乐哥又和他随口说了几句闲话,没提学费的事,户口无论如何都是魏谦办不到的,这小鬼尚且能接受,可学费的问题,他却不能说,说了反而容易伤了少年人的自尊。

    但乐哥不着急,他看得出魏谦是真想读书,不然成绩也不可能那么好,所以他等着,魏谦总有一天会主动来求自己,临走,乐哥意味深长地对魏谦说:“跟哥客气什么?谦儿,你记着,以后碰见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哥,听到了吧?只要哥能力范围之内,天塌下来也能给你扛起来,别自己憋着,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他说完,用力地拍了拍魏谦的肩膀,看着手足无措的少年,自觉自己这事办得真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这样的雄才大略,将来不成事简直天理不容。

    第六章

    乐哥办事麻利,魏之远的户口很快就下来了,落在了魏谦家的户口本上,这下送他去上小学都没问题了。

    而养活魏之远其实也不难,给他吃饱饭就行了,魏之远给什么都吃,不挑食,抓紧时间吸收一切他能吸收的营养,小半年的光景,他就蹿了半个巴掌高的个子,完美无缺地解释了什么叫做“给点阳光就灿烂”。

    小宝的衣服他是再也穿不了了,魏谦只好给他穿自己的旧衣服。

    魏之远依然不爱搭理人,除了魏谦兄妹和经常到家里来的几个兄弟,他都不跟人家说话,防人之心依然很重。

    除此以外,魏之远这个孩子几乎没别的毛病了,他极具察言观色的能力,魏谦只要稍微一皱眉,他立刻就能收到信号,知道大哥不高兴,三秒钟之内就能把自己伪装成墙上的壁画,假装不存在。

    他在家里简直勤快极了,每天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自从魏之远来了以后,暖壶里的热水从来都是满满当当的,垃圾从来没在屋里过过夜,谁换下来顺手扔在哪的衣服被他看见了,他都会默默地拿去洗干净。

    他戒备而谄媚,把自己定位成了一个附庸,又像是一条看家护院的狗,对于陌生人,他的眼神简直让人瘆得慌,眼珠像黑豆,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是个不好惹的野狗崽子。

    以上这些是三胖同志观察到的,魏谦听了也没往心里去,他心想狗崽子就狗崽子,反正这小孩也不麻烦,自己平时不在家,让他给小宝作个伴也好。

    ……直到紧接着发生了那么一次事。

    那天有一帮不长眼的,拔份儿拔到了乐哥的地盘上,把乐哥一个干弟弟的脑袋给开瓢了,他们一帮兄弟当天就带着家伙去了,跟对方干了一场,不巧,地点就在魏谦家附近的一条街上。

    就在他们把对方的人脑袋干成狗脑袋的时候,突然听见后面街上有水管刮着地面的动静。

    魏谦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听见三胖在旁边大呼小叫地说:“哎呀我操!”

    魏谦一看,也吓了一大跳——只见魏之远那小崽子拎了一条比他人还长的水管,在地面上拖着,正以一种异常喜感的姿势,支楞八叉地往这边奔跑着。

    魏谦正好看到了他的眼神,他发现三胖说得没错,小东西的眼神真就像条凶狠的野狗崽,虽然拖着那么长的一条水管,连路也走不稳当,却诡异得能从他身上看出他要把敌人都干掉的决心。

    说得神一点,他身上简直有武侠小说里描述的那种“杀意”。

    三胖:“乖乖的,你捡了个什么玩意回来?”

    魏谦:“别提了,捡的时候没带放大镜,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三胖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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