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捣乱(肉) 作者:生生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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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多做表示,直奔自己想问的主题,暧昧地推了下元放的手臂,道:“元兄,你能跟我说说,为什麽会喜欢孙仪和吗?我看最近连唐尧都经常找他,但他不光其他方面,单是论相貌都不及小翎,你们一个两个的怎麽都喜欢他啊,是不是他有什麽特别之处啊?要真有,元兄你可别藏私,好歹跟兄弟说说,让我开开眼,长长见识。”
元放扫了他一眼,道:“谁说论相貌小和不及孙亦翎的?我看你就没怎麽认真看过小和吧?等你认真看了,保证发现小和长相也不错的。”
他不能说孙仪和是吃了烈焰果所以比以前看起来吸引人多了,便说是刑天没看仔细的缘故。刚好,长相不错所以他喜欢上了对方用来掩饰最一开始时移情别恋(其实也算不上移情别恋吧,他当时还没恋上孙亦翎呢,只是对他那方面感性趣罢了)的原因再好不过了。为什麽说是掩饰最一开始的目的,而不是现在的呢,因为最一开始他的确完全是为了他身上暗香的缘故,但现在嘛,他就算没完全忘了孙亦翎,但对孙仪和却也有了一点兴趣,所以说他变得吸引人了让他喜欢上了不算完全的假话了,自然就不算借口了。
刑天听他这麽说不由一愣,他的确没多看孙仪和几眼,因为一眼望去,感觉一般嘛,所以自然没仔细盯著看,但这时听了元放的话,暗道那人有第二眼美?──这种现代词语当然是听孙亦翎说的。
一开始他不懂什麽叫第二眼美,後来听了孙亦翎的解释才觉得,有些人的确是第一眼看上去一般般,但看久了後却发现越看越耐看,这就是第二眼美。
“哦?那有机会我可要好好看看,只是他最近因为真气不顺的原因,都没怎麽出过房门了,可惜看不到啊!”刑天道。他倒要看看,这个第二眼美是怎麽个美法。
元放挑了挑眉,道:“那有何难,明儿个不就是赏花大会了吗?小和说了他会前去观看的,到时你不就能看到他了?”
刑天摸了摸下巴,高兴地道:“这倒是,到时我可要好好看看,孙仪和到底有多好,竟把你们一个两个地都勾走了。”
元放看骗走了刑天,不由抹了把虚汗,暗道幸好小和变得吸引人了点,要不然还真找不到让人很信服的借口,为他当初不再追求孙亦翎的行为掩饰,只能像以前那样,硬说自己没有原因,就是喜欢孙仪和了。
这天一早,孙仪和早早地就爬了起来,引得元放和苏九侧目,在用早餐的时候,元放实在忍不住了,道:“你今天好像格外开心。”
孙仪和笑道:“今天就是诗会的日子,能看到不少才子吟诗作对,还能看到很多平常看不到的名花,能不高兴吗?”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如果他的安排没出纰漏,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他能不高兴吗?只是这真实原因不能跟元放说罢了。
苏九和元放以为孙仪和还真是因为这种庆典活动高兴,毕竟定州城都沈浸在欢快的气氛中,孙仪和要说自己是因为庆典开始而高兴,也很正常,不知道多少人在注目著这场庆典呢。
苏九和元放看孙仪和高兴,心中也轻松了不少,这两天孙仪和因为真气的缘故,情绪低落的很,做什麽都有种提不起劲的感觉,现在看他这麽高兴,两人自然也跟著高兴。
重生之捣乱60 再次显摆
第六十章 再次显摆
虽然城里处处有鲜花,但一些绝品能先睹为快的则是一些大人物才享有的福利──要大人物也跟小人物一样,那不要掉了身价吗?所以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爱区分个三六九等来彰显身份,等这些大人物看的差不多了,而花期也快要过了,才将那些绝品开放给普通人欣赏。
目前绝品都放在城中一个极大的园林宜园里,而诗会也将在这儿举行。
宜园是私人园林,虽不比皇宫大气壮美,却别有一番精致纤巧,各有各的味道,这次能进宜园先睹为快的,自然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托苏九和元放的福,孙仪和自然也拥有了进入的权力。
孙亦翎看孙仪和在苏九和元放的陪伴下,就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这些区域,都属於地位较高的人坐的,虽说苏九、段思成、唐尧等人是江湖草莽,但是他们的产业可都相当厉害,族中人或门里人也不光在江湖上发展,也有官场的,自然没人敢小瞧他们。至於元放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是射雕的王爷,地位更是尊崇。
上一世孙仪和当然没资格来这儿,事实上那会儿他正在家里养伤──被段思成一掌打的内伤──不过并不妨碍他得知孙亦翎在会上吟了哪些诗词,因为那太轰动了,不知道才怪了。
说起来也奇怪,这一世他是没被人打的内伤了,但因为吃了那果子,真气乱窜,也同样算受伤了,倒有种殊途同归之感,让孙仪和颇有点惊心以後的命运会不会雷同,要真是不管他如何努力,命运都会雷同,那他可真要心惊肉跳了。
孙仪和一出现,就吸引了刑天和孙亦翎的注意。
刑天留神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孙仪和还真有第二眼美,的确越看越耐看,越看越觉得舒服,暗道这元放也不知道什麽时候看到了孙仪和的真容,就此恋上了,原来这孙仪和还真有两把刷子,当下越看越觉得孙仪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比孙亦翎似乎更有一种让人过眼难忘之感。孙亦翎虽美虽有风情,但却少了这样一种说不出来的让人看著舒服的感觉。漂亮美丽固然吸引人,但要是能让人感觉舒服,那同样吸引人。
一边的孙亦翎也因孙仪和真气乱窜的事好几天没看到他了,所以这时看孙仪和明明还是那个长相,但因为多了几分灵气,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也不由有些发愣,暗道这是怎麽回事?孙仪和整个人看起来大变样了……怎麽说呢,让他想起了一句话:他日顽石成翡翠,这还是他曾经一任喜欢附庸风雅的金主常挂在嘴上说的,跟孙仪和这样子,可还真像,现在的孙仪和就像一块从未雕琢过的朴石,突然变成了有灵气的翡翠那样吸引人。
看孙仪和这样子,孙亦翎心中的不舒服感更强了,想著孙仪和怎麽会变得好看了许多呢?这太奇怪了。
虽然越想越嫉恨,但眼下可没时间让他多想,因为不多会在花的海洋里,诗会便正式开始了,属於他的秀场来了,他当然只能抛开所有的杂念,好好打这一场仗,以期在这种大型活动中,让自己的名气越来越高。当然,对见识过现代各种秀场的孙亦翎来说,怎麽才能在这种场合引人注目,自然比这些古人手段多多了。
诗会之後,接下来几天还有花魁大赛等余兴节目,到时他还可以参加,将几首穿越必唱唱一唱,以便更好地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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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多做表示,直奔自己想问的主题,暧昧地推了下元放的手臂,道:“元兄,你能跟我说说,为什麽会喜欢孙仪和吗?我看最近连唐尧都经常找他,但他不光其他方面,单是论相貌都不及小翎,你们一个两个的怎麽都喜欢他啊,是不是他有什麽特别之处啊?要真有,元兄你可别藏私,好歹跟兄弟说说,让我开开眼,长长见识。”
元放扫了他一眼,道:“谁说论相貌小和不及孙亦翎的?我看你就没怎麽认真看过小和吧?等你认真看了,保证发现小和长相也不错的。”
他不能说孙仪和是吃了烈焰果所以比以前看起来吸引人多了,便说是刑天没看仔细的缘故。刚好,长相不错所以他喜欢上了对方用来掩饰最一开始时移情别恋(其实也算不上移情别恋吧,他当时还没恋上孙亦翎呢,只是对他那方面感性趣罢了)的原因再好不过了。为什麽说是掩饰最一开始的目的,而不是现在的呢,因为最一开始他的确完全是为了他身上暗香的缘故,但现在嘛,他就算没完全忘了孙亦翎,但对孙仪和却也有了一点兴趣,所以说他变得吸引人了让他喜欢上了不算完全的假话了,自然就不算借口了。
刑天听他这麽说不由一愣,他的确没多看孙仪和几眼,因为一眼望去,感觉一般嘛,所以自然没仔细盯著看,但这时听了元放的话,暗道那人有第二眼美?──这种现代词语当然是听孙亦翎说的。
一开始他不懂什麽叫第二眼美,後来听了孙亦翎的解释才觉得,有些人的确是第一眼看上去一般般,但看久了後却发现越看越耐看,这就是第二眼美。
“哦?那有机会我可要好好看看,只是他最近因为真气不顺的原因,都没怎麽出过房门了,可惜看不到啊!”刑天道。他倒要看看,这个第二眼美是怎麽个美法。
元放挑了挑眉,道:“那有何难,明儿个不就是赏花大会了吗?小和说了他会前去观看的,到时你不就能看到他了?”
刑天摸了摸下巴,高兴地道:“这倒是,到时我可要好好看看,孙仪和到底有多好,竟把你们一个两个地都勾走了。”
元放看骗走了刑天,不由抹了把虚汗,暗道幸好小和变得吸引人了点,要不然还真找不到让人很信服的借口,为他当初不再追求孙亦翎的行为掩饰,只能像以前那样,硬说自己没有原因,就是喜欢孙仪和了。
这天一早,孙仪和早早地就爬了起来,引得元放和苏九侧目,在用早餐的时候,元放实在忍不住了,道:“你今天好像格外开心。”
孙仪和笑道:“今天就是诗会的日子,能看到不少才子吟诗作对,还能看到很多平常看不到的名花,能不高兴吗?”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如果他的安排没出纰漏,今天应该能看到一场好戏,他能不高兴吗?只是这真实原因不能跟元放说罢了。
苏九和元放以为孙仪和还真是因为这种庆典活动高兴,毕竟定州城都沈浸在欢快的气氛中,孙仪和要说自己是因为庆典开始而高兴,也很正常,不知道多少人在注目著这场庆典呢。
苏九和元放看孙仪和高兴,心中也轻松了不少,这两天孙仪和因为真气的缘故,情绪低落的很,做什麽都有种提不起劲的感觉,现在看他这麽高兴,两人自然也跟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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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城里处处有鲜花,但一些绝品能先睹为快的则是一些大人物才享有的福利──要大人物也跟小人物一样,那不要掉了身价吗?所以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爱区分个三六九等来彰显身份,等这些大人物看的差不多了,而花期也快要过了,才将那些绝品开放给普通人欣赏。
目前绝品都放在城中一个极大的园林宜园里,而诗会也将在这儿举行。
宜园是私人园林,虽不比皇宫大气壮美,却别有一番精致纤巧,各有各的味道,这次能进宜园先睹为快的,自然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托苏九和元放的福,孙仪和自然也拥有了进入的权力。
孙亦翎看孙仪和在苏九和元放的陪伴下,就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这些区域,都属於地位较高的人坐的,虽说苏九、段思成、唐尧等人是江湖草莽,但是他们的产业可都相当厉害,族中人或门里人也不光在江湖上发展,也有官场的,自然没人敢小瞧他们。至於元放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是射雕的王爷,地位更是尊崇。
上一世孙仪和当然没资格来这儿,事实上那会儿他正在家里养伤──被段思成一掌打的内伤──不过并不妨碍他得知孙亦翎在会上吟了哪些诗词,因为那太轰动了,不知道才怪了。
说起来也奇怪,这一世他是没被人打的内伤了,但因为吃了那果子,真气乱窜,也同样算受伤了,倒有种殊途同归之感,让孙仪和颇有点惊心以後的命运会不会雷同,要真是不管他如何努力,命运都会雷同,那他可真要心惊肉跳了。
孙仪和一出现,就吸引了刑天和孙亦翎的注意。
刑天留神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孙仪和还真有第二眼美,的确越看越耐看,越看越觉得舒服,暗道这元放也不知道什麽时候看到了孙仪和的真容,就此恋上了,原来这孙仪和还真有两把刷子,当下越看越觉得孙仪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比孙亦翎似乎更有一种让人过眼难忘之感。孙亦翎虽美虽有风情,但却少了这样一种说不出来的让人看著舒服的感觉。漂亮美丽固然吸引人,但要是能让人感觉舒服,那同样吸引人。
一边的孙亦翎也因孙仪和真气乱窜的事好几天没看到他了,所以这时看孙仪和明明还是那个长相,但因为多了几分灵气,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也不由有些发愣,暗道这是怎麽回事?孙仪和整个人看起来大变样了……怎麽说呢,让他想起了一句话:他日顽石成翡翠,这还是他曾经一任喜欢附庸风雅的金主常挂在嘴上说的,跟孙仪和这样子,可还真像,现在的孙仪和就像一块从未雕琢过的朴石,突然变成了有灵气的翡翠那样吸引人。
看孙仪和这样子,孙亦翎心中的不舒服感更强了,想著孙仪和怎麽会变得好看了许多呢?这太奇怪了。
虽然越想越嫉恨,但眼下可没时间让他多想,因为不多会在花的海洋里,诗会便正式开始了,属於他的秀场来了,他当然只能抛开所有的杂念,好好打这一场仗,以期在这种大型活动中,让自己的名气越来越高。当然,对见识过现代各种秀场的孙亦翎来说,怎麽才能在这种场合引人注目,自然比这些古人手段多多了。
诗会之後,接下来几天还有花魁大赛等余兴节目,到时他还可以参加,将几首穿越必唱唱一唱,以便更好地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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