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幸哥没有卖关子,浪费时间。他很快打开了第一个木匣,取出了一根竹筒,然后又拿过来一头削尖的木棒插在地上,然后将竹筒插在木棒的一头,与地面成四十五度。
    调整好方位之后,他就点燃了引信。
    原来竹筒里已经装好了火药和铁砂,伴随着一声巨响,火光喷出,巨大的力道推着铁砂一起飞出,声势非常骇人,一百步之内,都被硝烟笼罩,离着近的人都被熏得咳嗽起来。
    眼下大周军中广泛装备床子弩,火油火药也不是新鲜玩意,但是床子弩造价高昂,而且又庞大笨重,射速也慢,渐渐受到了军中的抱怨。
    眼前这个火器让大家伙眼睛一亮,以竹子作为发射工具,成本肯定会低到令人发指,是个好宝贝!
    赵匡胤兴匆匆跑过来,第一个检查成果。
    当他拿起竹筒的时候,就摇了摇头,原来竹筒已经被炸得裂出了小缝,尾部的竹子黑漆漆的,竹筒里面还有许多的火药残留。
    “这东西怕是只能用一次,再用就会爆炸,没有伤到别人,反而先伤到自己了。”赵匡胤如实评价,不过为了照顾郭幸哥的面子,他还是说了两句好话,“造价低廉,用不了多少钱,只要有火药,随便砍几根柱子,装一些沙子就能伤敌,也算是一个好东西……不过要记着,千万不能装药过量,否则就炸膛了。”
    到底是当了都点检的人,肚子里也多了一些玩意,赵匡胤把突火枪的优缺点,讲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郭幸哥笑嘻嘻的,他只是听着,等赵大说完,他才伏身,打开了第二个木盒,从里面取出了一支正儿八经的火绳枪!
    郭幸哥让人在五十步外,摆了一个巨大的靶子,没法子,火绳枪没什么准头,靶子不够大,还不知道会飞到哪里。
    郭幸哥撕开了一包火药,倒进火铳,然后用铁条推了推,压实之后,塞入了一枚铅丸,他把火铳抵在肩窝,瞄准了前方,然后用点燃的火绳,触碰火门。
    伴随着火星跳动,轰的一声!
    火药推着铅丸,急速射出,五十步外的靶子发出一声闷响。
    有人急忙过来观察,铅丸嵌入木头,居然有一寸多。
    这回赵大可不淡定了,奶奶的,威力有点大啊!
    弹丸和弓箭不一样。
    弓箭前面是尖锐的,弹丸却是一个球,动能的差别非常大。如果被击中,很容易击碎骨头,打伤脏腑,造成可怕的伤害。
    值得庆幸的是这玩意准头不怎么样,很明显,郭幸哥瞄准中间,结果却打偏了,落在右下方,差了好几尺。
    这要是在战场上,根本上不到人。
    赵匡胤喜滋滋回头,正想说两句,突然发现叶华站在了郭幸哥的旁边,也学着他,做出托枪射击的动作。
    赵匡胤的脑子一闪念,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
    不好!
    这家伙吓得连忙跑了回来,脸红脖子粗的。
    “你们这是以众欺寡,不公平!”
    叶华笑道:“你莫不是傻了,战场有什么公平可言。火绳枪就是要排队作战,一起开火,才能克敌制胜!”
    赵大眼珠乱转,虽然不服气,可也没办法……突然,他看到郭幸哥还在用通条清理枪管,顿时就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这个火绳枪也有弱点,射速太慢!只要挨过了第一波,接下来只要冲到眼前,就什么都不怕了!”
    郭幸哥终于清理好了枪管,他笑嘻嘻道:“可不见得,士兵可以分成几排,交替射击,速度不就上来了……再说了,我还有这个!”
    郭幸哥终于打开了第三个木盒,从里面拿出了和火绳枪几乎一模一样的家伙。
    “这有什么稀奇的?”赵大不解。
    郭幸哥微微一笑,他依旧像上次一样,装好火药,塞入弹丸。只是这一次他没有使用火绳,而是直接扣动扳机……
    伴随着清脆一声,弹丸飞出,看样子,居然比上一个还有杀伤力!
    三种火器演示完毕,在场的武将,短暂沉默之后,全都疯了,大吵大嚷,简直比菜市场还要热闹。
    他们围着郭幸哥,唧唧喳喳,询问这个,询问那个,完全是好奇宝宝。
    叶华笑着退到了一边,哑翁冲着他伸出大拇指。
    “很不错!”
    他在夸赞郭幸哥……发明火枪早就提上了日程,只不过以大周军力之强,足以横扫各国,发明火器似乎就显得有些多余了,这是柴荣的意思,叶华也没法说什么。
    但自从岭南回来,柴荣就改变了看法。
    他要征服的疆域还非常辽阔,气候条件,千差万别……北方的铁骑,百战老兵再强悍,到了岭南,也会因为水土不服,发生严重的减员,去了安南,损失就更多了。
    其实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历朝历代,对周边的蛮夷都采取怀柔政策,只要纳贡称臣,送点土特产,就几倍回赐,他们以为古人都脑子有病,得了圣母病!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就拿柴荣征讨南汉和安南来说,他为什么用朱令赟当先锋,为什么驱赶降兵开路,就是害怕气候不适应,白白损失了精锐。
    和几万士兵,无数粮草比起来,回赐一些金银丝绸,维持边境和平,是很划算的生意,当然,有些时候不得不战,也就必须少不得要拼一个你死我活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开疆拓土是成本非常高的,尤其是占领那些不适合耕种的土地,更是赔本的生意。
    所以要想对外用兵,必须解决很多技术上的难题……首先就是降低战争成本,一个成熟的火枪兵,只要身体健康,训练一年,基本上就能拉上战场,消耗多少,也不用太肉疼。
    再有火枪的杀伤力很强,不管是北方的契丹,还是南边的土著,全都不在话下。
    一句话火枪就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佳品!
    郭幸哥几年前就跑到冠军坊,参加火枪研究。
    最初的突火枪他只是观众,后来的火绳枪,他已经能跟工匠一起探讨设计了。
    等到最后的燧发枪,郭幸哥更是亲手制造出了最为关键的燧石激发装置……而且在最后定型的时候,郭幸哥每天都抱着火枪睡觉,他要设计出最实用的火枪!
    终于,在前不久,他从叶华那里学到了微积分的知识,重新测算,制作更精巧的零件,组装好了这一支燧发枪!
    三种火器,代表这几年冠军坊工匠的心血,也标志着大周的军队,开始迈入火器时代。
    所有的将领看完之后。无不欢欣鼓舞,争抢着要第一批装备,他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更换全新的装备了。
    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明年就是柴荣四十岁的生日,皇帝陛下,心心念念,要在明年扫平最后一个障碍。
    要灭了蜀国,如果顺道,把人马也开进大理,整个西南都要纳入大周的版图!
    皇帝陛下跃跃欲试,灭蜀之战,箭在弦上,这些将领们都盼着能担负起领兵的职责。
    很显然,蜀地道路艰难,不适合骑兵作战,谁能装备火枪,谁就是灭蜀的急先锋。
    天大的功劳,他们能不着急吗!
    面对热情发疯的诸将,郭幸哥还能说什么,他只能表示,会尽力安排制造,在开战之前,做出更多的火枪,至于怎么分,你们去找陛下吧!
    总算,从一堆莽夫中间出来,郭幸哥浑身都湿透了,脸蛋红扑扑的,好几年的辛苦,终于得到了承认,郭幸哥是兴奋满足的,他神采飞扬,像是个发光发热的小太阳。
    只是在他的心底,还有那么一丝丝的遗憾,叶华了然于胸。
    等到回家的时候,叶华特别把郭幸哥叫到了书房。
    “哥,今晚不要上课了,我想喝酒!”郭幸哥仗着胆子提出了要求。
    叶华笑了,他从桌子下面拿出了一坛子状元红。
    “我早就准备好了!”
    郭幸哥欢呼雀跃,立刻拿起酒杯,迫不及待倒了一杯,一口喝下去,结果被呛得不停咳嗽。
    叶华也不管他,而是给自己倒了一杯,默默喝着。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渐渐地郭幸哥就醉了,他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很放肆道:“高兴,真的高兴!我做出了火枪!虽然是靠着哥哥的指点,可我是付出了心血的,以后冠军坊做出来的火枪,都会有一个圆形标记,那是我要求的,圆圆的一口锅……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毫无特色,其实你可以留下自己的名字的,其他工匠都是这么干的。”
    郭幸哥轻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别人都行,唯独我不行的……就比如我多想拿着自己做的武器,去战场杀敌,像是一个男子汉一般,建功立业!不行,就是不行!”他不停摇头,一直压抑的痛苦奔涌出来,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很不争气地抱住叶华的肩头,泪水涌了出来。
    “哥,我多想你是我亲哥哥,我也是叶家人,那样一来,就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叶华眼圈泛红,抱着郭幸哥的肩头,“傻弟弟,你哥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啊!”叶华顿了顿,笑道:“不过你要是想去战场,哥倒是可以帮你一把!”
    郭幸哥先是一喜,立刻摇了摇头,含着泪道:“哥,我不会让你为难的!”
    叶华佯怒道:“连这点事情都做不了,你哥岂不是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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