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斯玛帝国 作者:三脚架

    第一零五七章 传奇的落幕

    骑着心爱的马儿穿梭在森林中,斑驳的阳光让着树林间也有了一份看不懂的雅致,老约翰从怀中掏出了一份皱了的信,缓缓展开。

    “亲爱的肯特:”

    “如果你能够看见这份信,说明天主还没有把你带走,那么你也该考虑考虑之前我们商量的事情。”

    “你不可能一辈子不回来,难道你真的想要等到噩耗传来的那天,才后悔自己所做过的事情?”

    “父亲年纪很大了,前段时间摔了一跤,他现在已经无法继续做什么,每天只能移动很短的距离,看上去十分的可怜……”

    “尽管他从来都没有对我们说过什么,但是我们都知道,他非常的内疚,后悔他曾经对你所做过的一切。”

    “看在他已经老的快要去见天主的份上,我和所有家人请求你,如果可以的话,回来看看他,哪怕只待几天……”

    信不长,但是内容让老约翰有些……揪心。

    约翰是他成为淘金者之后的名字,用来掩盖自己的真名,年轻的时候因为理念的原因他和他的父亲争吵之后离开了家门,并且发誓即使没有家人的支持,他也能够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拼搏出一个未来。

    很显然,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社会的现实,在走投无路之下,又不愿意回家承认自己的失败,他成为了一名淘金者。

    那是淘金者最好的时代,人们都说在西部的旷野中隐藏着数不清的财富,他真的信了,从他踏足西部的那一天起,一来就是十几年。(前文有述老约翰其实并不老)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过去,忘记了曾经有那样一个老人总是对他不客气,嘲笑他的梦想,拒绝他的要求。

    直到几年前他意外的碰到了来寻找他的哥哥,才和家里又有了新的联络,同时他也才知道,家里人从来都没有放弃寻找过他。

    只要他的哥哥有空,就会到西部来,因为他在来西部之前,和曾经工作的同事说过,要来西部寻求财富。

    为了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线索,西部每一个城市都有他家人留下的足迹,只为了找到他。

    年少时因为气盛,所以他不愿意回去,只是想要向父亲证明,他所有的想法都是对的,他一定能够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现在不愿意回去,是没有脸回去,即使他不愿意承认,也不得不承认,他错了,他父亲才是对的。

    有时候东西拿起来很容易,但是放下去却很难。

    回忆着记忆中苍白的过去,老约翰把信重新装回信函里,贴身装好。

    这段时间的杀戮,以及营地里微妙的变化让他有一种烦躁的感觉,特别是自己受伤的这条腿一直在警告他,淘金者并不是充满梦想天真的职业。

    也许某一天,一不小心,他就会把自己的生命丢在这片旷野中,甚至都不会有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死在了什么地方。

    金矿太诱人了,

    紧紧攥着缰绳的手有些发白,内心的斗争非常的激烈,过了好一会,他才叹了一口气。

    这次多带一些矿石回去,凑个三五千块就回家去。这些钱或许不算多,但至少能够在家乡开一个小店。

    突然间他抬头看向了一边的灌木丛,伸手就把猎枪举了起来,在他的注视下,一只兔子从灌木丛中蹦了出来,走走停停。

    老约翰观察了一会之后,枪口已经微微朝下,可突然间他又抬起枪口朝着灌木丛开了一枪。

    电影里不总是这么演的么,正在隐藏的家伙不小心露出了声响,然后不知道从哪来了一只鸟,或者跑了一直兔子、猫之类的东西,让人错以为没有人在那。

    一枪过后里面没有任何的杂音,没有人强忍着疼痛哼哼唧唧的装作别人听不见,也没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他快速的退弹重新填装了一颗子弹,极为熟练的反手把猎枪插在了马鞍的枪套上,他双手抓住缰绳用力一抖,刚才的枪声传出去之后很快就会有人过来查看。

    他这次进山是一个人,淘金者们是什么德行他也很清楚,就算是他自己,遇到了落单的人也会有一些不太友好的想法。

    三十米外的树冠上,一个脸上涂抹了油彩的家伙举起了枪,枪口从树冠中伸出……

    耳边的劲风吹的老约翰油腻的鬓角摇来摇去,狂风灌进耳朵里也又一阵阵尖锐的耳鸣,时间仿佛走累了,想要在这一刻休息片刻。

    那颗子弹旋转着带着气旋缓缓的贴近他的太阳穴,他已经极力的避让,但缓慢的移动速度根本无能为力。

    在这一刻,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从他来到西部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下场。

    每个人都在拿命换钱,有些人已经死了,有些人即将死去,没有谁能挣脱出这条铁律。

    想起自己以前杀的人,老约翰不再尝试避让,反而觉得有趣,可笑,这或许就是一个永不休止的轮回。

    他杀了不少人,现在轮到他了。

    子弹缓慢的嵌入他的皮肉里,他本以为会很疼,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痛苦,甚至都感觉不到疼。

    被旋转的子弹搅碎的皮肉打着旋从眼角边飞过,颅骨出现裂缝,子弹也被稍微阻挡了片刻……。

    “对不起……”,在生命的最后,老约翰只想说一句永远都说不出口的道歉。

    下一秒,整个头盖骨都被掀飞出去。

    第二声枪响,树林上空被第一声枪响惊动盘旋在巢穴上空的飞鸟再次受惊,快速的飞向远方,附近有一支正在行进的队伍突然停下脚步,调转马头朝着枪声响起的地方快速行进。

    七八分钟后,这支队伍来到了枪声响起的地方,搜寻了一会后发现了一只脚挂在马镫上的老约翰。

    队伍中的几人立刻举起猎枪警戒着,其中一人翻身下马,走到老约翰身边,把他的脚从马镫里拽出来,然后蹲下来检查了一下伤势,然后搜了一下身。

    “一枪毙命……东西都在,对方可能没有走远,小心周围。”,检查尸体这人翻出了老约翰的方巾,解了下来,然后把他身上所有东西都掏了出来,包括了那封信。

    其实做淘金者经常能够碰到这样的事情,这些人也都是牢淘金者,知道如何应对现在的局面。

    他们把老约翰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打包装好,挂在老约翰的马上,牵着老约翰的马快速离开此地。

    这样的刺杀不断的发生在雅古尔山脉中,不时就会响起一声枪声,赶路中的淘金者们并没与发现有什么太过异常的地方,直到轮值结束,他们从山里退出来的那一刻。

    从山中回来的淘金者们美滋滋的讲一袋袋金矿石送到回收站,换取了大量的现金,现在他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狂欢。

    金矿永远都是淘金者们最喜欢的东西之一,一小块金矿石就能够换取大把的钞票,这才能让他们体会到身为淘金者快乐,以及自己存在的价值。

    有了钱,淘金者们纷纷涌入附近的娱乐场所,其中酒吧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在这里可以买醉,可以找到有技术的女人,也能够交流心得交换情报。

    几乎淘金者们所有需要的东西,都能够在这里找到。

    傍晚,西区最大的酒吧里突然间沸腾起来,有人声称鹰眼已经死了,这让酒吧里的淘金者们非常的不满。

    鹰眼是西区最有名的传奇淘金者,这已经不再是一个称呼,一个符号,更代表了一种精神。

    现在,居然有人造谣他已经死了?

    鼻青脸肿的年轻人被几个壮汉抵在墙角,外面围了一圈圈人,一个个都愤怒的谩骂,诅咒这个造谣者。

    “小子,听着,如果你不想半夜死在某个臭水沟里,最好跪下来认真的为自己愚蠢行为道歉!”

    小个子捂着鼓胀的腮帮,含糊不清的说道,“我没有造谣,也没有撒谎,真的,鹰眼死了,他的尸体都被人带回来了……”

    酒吧里瞬间一静,一名壮汉怒吼道,“不可能,鹰眼不可能死,上次十几个人围杀他一人都没有成功,在山里他就更不可能会死了……”

    “但是尸体已经带回来了……”

    鹰眼死了?

    酒吧里的人都沉默了下来,他们可能和鹰眼彼此之间并不熟悉,可能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鹰眼却是每个人都崇拜的对象,他活着,每个西区的淘金者都会感觉到振奋。

    他的传奇故事,他的传奇遭遇,还有那一手可怕的枪法,很大程度上鹰眼象征了淘金者最理想的状态。

    不只是鹰眼,大多数已经被称为“传奇淘金者”的人们,都是这样,他们给所有淘金者树立了一个榜样,指明了一个方向,他们就是活着的未来,活着的希望!

    但是现在,有人告诉他们,这个标杆,榜样,未来和希望,居然……死了?

    每个人总有要面对死亡的一天,尽管每个人都知道。

    第一零五七章 传奇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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