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第347章 燕家十三少(2)
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第347章 燕家十三少(2)
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第347章 燕家十三少(2)
走出小旅馆时,日上三竿,阳光极好。
我没有直接向西去,而是沿着芙蓉街向南,到了泉城路后不停脚,继续向南,穿过恒隆广场,上了通往泉城广场的天桥。
至少有三组人跟在我后面,总共是九个人,全都头戴棒球帽,斜跨着背包,手里举着相机,装成外地游客的样子。
我在桥上向东望,给他们造成一种“我要向东去”的假象。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表现出向西的意图,让他们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东面。
老济南人都知道,泉城广场上的音乐喷泉会在上午十点钟、中午十二点钟、下午两点钟准时开喷,那是广场上的游人最集中、最欢乐也最噪杂的时候。如果想摆脱尾巴,必须要借助于这种“地利”。
我默默地向东望,再过一座桥,就是著名的黑虎泉泉群,也是外地游客必到之处。
关于黑虎泉的来历,除了县志、泉水志这些官方介绍资料上的说法之外,还有另一种民间说法,那就是该泉群跟《封神演义》中的崇黑虎有关。
崇黑虎保周灭商,死后被封为南岳衡山司天昭圣大帝,坐骑黑虎放逐泰山北麓,寿尽之时,仰天三啸,化为灵泉三眼,泉水甘甜清冽,可辟邪祛毒,被民间尊称为“崇黑虎之泉”。
“济南真是个好地方啊!”我由衷地赞叹。
身为济南人,坐拥这么多名泉、名山、名人、名景,怎么能不让人有自豪感从心底油然而生呢?
如果燕王府执意要破坏这座城,那么,我甘愿与燕十三少同归于尽,以命殉城,就像二战时那么多爱国志士怒发冲冠、与日寇搏命一样。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乡土都不热爱,那他天生就是贱命浮萍,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立锥之地。
我下了桥,走近喷泉,那时候还差五分钟到十点,游客们正在向这边聚拢。
只转折了四次,我就拐入了通往泉城广场地下银座的阶梯。进了银座后,我没有停顿,立即向西穿出,沿着泉城广场南边的林荫道向西。
我确信,在这样一个快速转折的过程中,后面的尾巴根本跟不上。
果然,当喷泉那边的音乐声响起时,我身后干干净净,只剩下往喷泉那边跑的游客了。
我没有大意,走到趵突泉公园东门的牌坊那边,低着头匆匆向北,到了万达广场后折进横街小巷里。
时间真是奇怪的东西,昨天到今天,连二十四小时都不到,我和红袖招就经历了那么多变化。到了此刻,燕涂鸦浮出水面,一场席卷泉城的暴风雨即将拉开帷幕。
“我敢杀他吗?”我向着一家小店的玻璃橱窗里望着,喃喃自语。
玻璃里映着我的影子,面容疲惫,腰背佝偻,宛如一条丧家之犬般颓唐。
我立刻站直,让自己变得振作一点。
制止燕涂鸦作恶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以杀止杀、以暴易暴,可这样一来,我就卷入了无休止的杀戮漩涡,无法停止,至死方休。
这种办法,无异于像战斗英雄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那样,押上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与敌人做殊死一搏。
死,是最后的结局,也是唯一的结局。
我望着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五官跟一个月前没什么不同,但内在的气质却变化巨大。
爷爷出事前,我生活轻松,但思想肤浅,如一条浅水里嬉戏水草之间的小鱼,看不清未来,从不会想太多。爷爷出事后,我变成了深藏水底的大鱼,看得多、听得多、学得多,再没有彻底放松、心无挂碍的时候。
我的眼睛变了,变得深邃而憔悴,与从前坦白、单纯的那双眼睛有着天壤之别。
“杀?不杀?杀,不杀……”我数着橱窗里的玻璃珠帘,一行单数是“杀”,两行双数是“不杀”,如果到了最后一行,仍然是单数,那么我就毫不犹疑地奔向鞭指巷,夺燕涂鸦之命。
这是冥冥之中上天的启示,我的心已经乱了,只能跟随上天的指引。
“杀。”很不幸,当我数到最后一根时,那条浅粉色的珠串代表的是单数。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燕涂鸦的不幸,更是燕王府的不幸。
以我当前的实力,冒死行刺燕涂鸦,等于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刺客荆轲在易水边辞别燕王去刺杀秦王一样。时光流逝,乾坤倒转,到了如今,燕王府的后代也要面临这种冒死一刺。
如果我能得手,燕王府就会知难而退,济南城也就平安了。
“先生,请问您要买什么?”店里的女孩子走出来,站在门口,警惕地看着我。
我虽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十几分钟,但目光涣散,并未注意到这家店里卖什么。
“不买。”我摇摇头。
“我们店里有刚到的漫画书,都是最新版的,而且价格优惠,全都按照定价打七折。机会很好的,错过就卖没了……”女孩子继续向我推销。
我抬头看,原来这是一家书店,门口上方挂着一块乌木横匾,上面刻着“夕夕”两个字。
“这是最新版的《盗墓之王》国漫,我也在看,很精彩的。”女孩子向我举起了手里的一本彩色漫画书。
“是什么?”我没听清。
亮白的阳光从屋檐上斑驳落下,刺得我的眼睛有些发花。
“是《盗墓之王》。”那女孩子双手握着书,把封面展示给我看,“原著作者是我们济南的网络小说大神飞天,不骗你,这书真的很好看,写的是江湖游侠杨风为了寻找失踪的大哥杨天,打遍天下,盗墓探险,最终在埃及大沙漠里找到了跟外星人激战的大哥,兄弟同心,重出江湖……”
我没在意其它的,只听到“杨风寻找大哥”,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流。
“我买一本。”我点头。
“先生,这套书已经出到了第十二本,我们店里都有,要不要全买?”女孩子笑起来,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眉清目秀,灿烂如花。
我又点头:“好。”
女孩子手脚麻利地把十二本漫画书装在一个白色亚麻布包里,走出来交给我。
我付了钱,指着那横匾问:“你叫夕夕?”
女孩子一怔,又一笑:“是,我叫夕夕,夕阳的夕。”
我禁不住皱眉,因为这句话似乎是某种预兆,给了我新的启示,就像刚刚那单数的珠帘一样。
她说出了“夕阳”二字,那是一个独特的时间概念。
之前,我和红袖招深入鞭指巷时,红袖招也提到过,黄昏之时,才是算计闻长老的最佳机会。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好名字,真好听。”我叹了口气说。
“谢谢,我爸爸给我起的。”女孩子回应。
我沉吟了一下,向旁边看看,就在书店一侧,有着一个小小的奶茶店。
“不可妄动,不可冒进。”我后背上突然冒出了冷汗。
如果没有这家书店,没有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向我推销漫画,那我很可能就径直去了咖啡馆。
那是很不理智的行为,等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正面进攻,即使最后获胜,也要费相当大的力气。更何况,如此嚣张地上门杀人,一定会惊动黑白两道的人马,我还能活着走出鞭指巷吗?
那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无知莽夫才会硬冲硬打,最后弄得头破血流。
我距离揭开铁公祠事件仅仅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死于斗杀燕涂鸦的行动中,那么夏氏一族从此绝种,再没有人能为大哥讨还公道了。
“这些书不错,我到那里面去,慢慢看。”我指着奶茶店的绿色木门说。
“好呀,您是我们书店的顾客,在那里消费,可以打五折。”夕夕说。
我点头致谢:“好,那我可真的是赚到了。”
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在书店打七折、奶茶店打五折的情况下,一定会很开心,因为那样能省下不少钱。可是对于江湖人来说,钱只是一个数字,只要能达成最终目的,万两黄金也可以弃之如敝屐。
我推开那扇绿色的门,门内的电子感应门铃立刻发出“叮咚”一响,柜台后面的女服务生立刻站起来。
“一杯咖啡。”我对她说。
走进这里来,并非为了吃喝,而是控制时间,等到夕阳落山时再展开行动。
我在远离窗前的位子上坐下,深吸了一口气,把刚刚夕夕带给我的悸动完全压下去。
正面对抗燕王府没有任何意义,刀神的死,已经给我做了一个完美的示范。更何况,红袖招借兵不成,也代表了丐帮的态度。
“你的咖啡,先生。”女服务生端着托盘过来,除了雀巢速溶咖啡,还有一碟飘着香气的现烤曲奇饼干。
“我没要饼干。”我说。
“先生,这是本店奉送的,请您品尝,如果方便的话,请留下宝贵意见。”女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
我不想吃饼干,只想静一静。
的确,“静一静”已经成了我最近经常冒出的想法,或许是脑子、身体都太疲倦了,每经历一次变化,都必须靠着“静一静”来恢复精力。
不知怎的,我的两边耳朵都开始发痒。
当我用小指在耳朵里轻轻抠了几下后,指甲缝里全都嵌进了血痂碎屑。很明显,在小旅馆中,有人试图向我发动“食脑之术”,但却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功。
一想到那种“天竺蜈蚣”能够进入活人的耳朵大快朵颐,我胸口就禁不住一阵接一阵翻腾,勉强压住,才没有呕吐上来。
这种奇术,比起苗疆蛊术来,其凶残、恶心程度不遑多让。
我觉得有些奇怪,燕王府算是江湖上的名门正派,燕涂鸦所做的事,却极尽邪恶、残忍、诡异、下流之能事。既然如此,燕王、燕歌行真的可以不闻不问吗?
“总要有个人站出来终止这一切。”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端起杯子,浅啜咖啡,眼睛望着窗外。
身处暗影之中,我的心情就非常笃定,不必担心外面经过的陌生人会看到自己。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挨到天黑,一切都会有个结局,不至于这样无休止地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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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小旅馆时,日上三竿,阳光极好。
我没有直接向西去,而是沿着芙蓉街向南,到了泉城路后不停脚,继续向南,穿过恒隆广场,上了通往泉城广场的天桥。
至少有三组人跟在我后面,总共是九个人,全都头戴棒球帽,斜跨着背包,手里举着相机,装成外地游客的样子。
我在桥上向东望,给他们造成一种“我要向东去”的假象。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表现出向西的意图,让他们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东面。
老济南人都知道,泉城广场上的音乐喷泉会在上午十点钟、中午十二点钟、下午两点钟准时开喷,那是广场上的游人最集中、最欢乐也最噪杂的时候。如果想摆脱尾巴,必须要借助于这种“地利”。
我默默地向东望,再过一座桥,就是著名的黑虎泉泉群,也是外地游客必到之处。
关于黑虎泉的来历,除了县志、泉水志这些官方介绍资料上的说法之外,还有另一种民间说法,那就是该泉群跟《封神演义》中的崇黑虎有关。
崇黑虎保周灭商,死后被封为南岳衡山司天昭圣大帝,坐骑黑虎放逐泰山北麓,寿尽之时,仰天三啸,化为灵泉三眼,泉水甘甜清冽,可辟邪祛毒,被民间尊称为“崇黑虎之泉”。
“济南真是个好地方啊!”我由衷地赞叹。
身为济南人,坐拥这么多名泉、名山、名人、名景,怎么能不让人有自豪感从心底油然而生呢?
如果燕王府执意要破坏这座城,那么,我甘愿与燕十三少同归于尽,以命殉城,就像二战时那么多爱国志士怒发冲冠、与日寇搏命一样。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乡土都不热爱,那他天生就是贱命浮萍,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立锥之地。
我下了桥,走近喷泉,那时候还差五分钟到十点,游客们正在向这边聚拢。
只转折了四次,我就拐入了通往泉城广场地下银座的阶梯。进了银座后,我没有停顿,立即向西穿出,沿着泉城广场南边的林荫道向西。
我确信,在这样一个快速转折的过程中,后面的尾巴根本跟不上。
果然,当喷泉那边的音乐声响起时,我身后干干净净,只剩下往喷泉那边跑的游客了。
我没有大意,走到趵突泉公园东门的牌坊那边,低着头匆匆向北,到了万达广场后折进横街小巷里。
时间真是奇怪的东西,昨天到今天,连二十四小时都不到,我和红袖招就经历了那么多变化。到了此刻,燕涂鸦浮出水面,一场席卷泉城的暴风雨即将拉开帷幕。
“我敢杀他吗?”我向着一家小店的玻璃橱窗里望着,喃喃自语。
玻璃里映着我的影子,面容疲惫,腰背佝偻,宛如一条丧家之犬般颓唐。
我立刻站直,让自己变得振作一点。
制止燕涂鸦作恶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以杀止杀、以暴易暴,可这样一来,我就卷入了无休止的杀戮漩涡,无法停止,至死方休。
这种办法,无异于像战斗英雄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那样,押上自己全部的身家性命,与敌人做殊死一搏。
死,是最后的结局,也是唯一的结局。
我望着玻璃上映出的那张脸,五官跟一个月前没什么不同,但内在的气质却变化巨大。
爷爷出事前,我生活轻松,但思想肤浅,如一条浅水里嬉戏水草之间的小鱼,看不清未来,从不会想太多。爷爷出事后,我变成了深藏水底的大鱼,看得多、听得多、学得多,再没有彻底放松、心无挂碍的时候。
我的眼睛变了,变得深邃而憔悴,与从前坦白、单纯的那双眼睛有着天壤之别。
“杀?不杀?杀,不杀……”我数着橱窗里的玻璃珠帘,一行单数是“杀”,两行双数是“不杀”,如果到了最后一行,仍然是单数,那么我就毫不犹疑地奔向鞭指巷,夺燕涂鸦之命。
这是冥冥之中上天的启示,我的心已经乱了,只能跟随上天的指引。
“杀。”很不幸,当我数到最后一根时,那条浅粉色的珠串代表的是单数。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燕涂鸦的不幸,更是燕王府的不幸。
以我当前的实力,冒死行刺燕涂鸦,等于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刺客荆轲在易水边辞别燕王去刺杀秦王一样。时光流逝,乾坤倒转,到了如今,燕王府的后代也要面临这种冒死一刺。
如果我能得手,燕王府就会知难而退,济南城也就平安了。
“先生,请问您要买什么?”店里的女孩子走出来,站在门口,警惕地看着我。
我虽然已经在这里站了十几分钟,但目光涣散,并未注意到这家店里卖什么。
“不买。”我摇摇头。
“我们店里有刚到的漫画书,都是最新版的,而且价格优惠,全都按照定价打七折。机会很好的,错过就卖没了……”女孩子继续向我推销。
我抬头看,原来这是一家书店,门口上方挂着一块乌木横匾,上面刻着“夕夕”两个字。
“这是最新版的《盗墓之王》国漫,我也在看,很精彩的。”女孩子向我举起了手里的一本彩色漫画书。
“是什么?”我没听清。
亮白的阳光从屋檐上斑驳落下,刺得我的眼睛有些发花。
“是《盗墓之王》。”那女孩子双手握着书,把封面展示给我看,“原著作者是我们济南的网络小说大神飞天,不骗你,这书真的很好看,写的是江湖游侠杨风为了寻找失踪的大哥杨天,打遍天下,盗墓探险,最终在埃及大沙漠里找到了跟外星人激战的大哥,兄弟同心,重出江湖……”
我没在意其它的,只听到“杨风寻找大哥”,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暖流。
“我买一本。”我点头。
“先生,这套书已经出到了第十二本,我们店里都有,要不要全买?”女孩子笑起来,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眉清目秀,灿烂如花。
我又点头:“好。”
女孩子手脚麻利地把十二本漫画书装在一个白色亚麻布包里,走出来交给我。
我付了钱,指着那横匾问:“你叫夕夕?”
女孩子一怔,又一笑:“是,我叫夕夕,夕阳的夕。”
我禁不住皱眉,因为这句话似乎是某种预兆,给了我新的启示,就像刚刚那单数的珠帘一样。
她说出了“夕阳”二字,那是一个独特的时间概念。
之前,我和红袖招深入鞭指巷时,红袖招也提到过,黄昏之时,才是算计闻长老的最佳机会。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好名字,真好听。”我叹了口气说。
“谢谢,我爸爸给我起的。”女孩子回应。
我沉吟了一下,向旁边看看,就在书店一侧,有着一个小小的奶茶店。
“不可妄动,不可冒进。”我后背上突然冒出了冷汗。
如果没有这家书店,没有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向我推销漫画,那我很可能就径直去了咖啡馆。
那是很不理智的行为,等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正面进攻,即使最后获胜,也要费相当大的力气。更何况,如此嚣张地上门杀人,一定会惊动黑白两道的人马,我还能活着走出鞭指巷吗?
那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无知莽夫才会硬冲硬打,最后弄得头破血流。
我距离揭开铁公祠事件仅仅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死于斗杀燕涂鸦的行动中,那么夏氏一族从此绝种,再没有人能为大哥讨还公道了。
“这些书不错,我到那里面去,慢慢看。”我指着奶茶店的绿色木门说。
“好呀,您是我们书店的顾客,在那里消费,可以打五折。”夕夕说。
我点头致谢:“好,那我可真的是赚到了。”
如果只是普通市民,在书店打七折、奶茶店打五折的情况下,一定会很开心,因为那样能省下不少钱。可是对于江湖人来说,钱只是一个数字,只要能达成最终目的,万两黄金也可以弃之如敝屐。
我推开那扇绿色的门,门内的电子感应门铃立刻发出“叮咚”一响,柜台后面的女服务生立刻站起来。
“一杯咖啡。”我对她说。
走进这里来,并非为了吃喝,而是控制时间,等到夕阳落山时再展开行动。
我在远离窗前的位子上坐下,深吸了一口气,把刚刚夕夕带给我的悸动完全压下去。
正面对抗燕王府没有任何意义,刀神的死,已经给我做了一个完美的示范。更何况,红袖招借兵不成,也代表了丐帮的态度。
“你的咖啡,先生。”女服务生端着托盘过来,除了雀巢速溶咖啡,还有一碟飘着香气的现烤曲奇饼干。
“我没要饼干。”我说。
“先生,这是本店奉送的,请您品尝,如果方便的话,请留下宝贵意见。”女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
我不想吃饼干,只想静一静。
的确,“静一静”已经成了我最近经常冒出的想法,或许是脑子、身体都太疲倦了,每经历一次变化,都必须靠着“静一静”来恢复精力。
不知怎的,我的两边耳朵都开始发痒。
当我用小指在耳朵里轻轻抠了几下后,指甲缝里全都嵌进了血痂碎屑。很明显,在小旅馆中,有人试图向我发动“食脑之术”,但却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成功。
一想到那种“天竺蜈蚣”能够进入活人的耳朵大快朵颐,我胸口就禁不住一阵接一阵翻腾,勉强压住,才没有呕吐上来。
这种奇术,比起苗疆蛊术来,其凶残、恶心程度不遑多让。
我觉得有些奇怪,燕王府算是江湖上的名门正派,燕涂鸦所做的事,却极尽邪恶、残忍、诡异、下流之能事。既然如此,燕王、燕歌行真的可以不闻不问吗?
“总要有个人站出来终止这一切。”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端起杯子,浅啜咖啡,眼睛望着窗外。
身处暗影之中,我的心情就非常笃定,不必担心外面经过的陌生人会看到自己。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挨到天黑,一切都会有个结局,不至于这样无休止地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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