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 作者:莫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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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
“那意思就是说,这日志是谁写的也不知道了?”
“这个我倒是知道的。”沈煜在网页上快速键入一个网址,点开,说:“这日志是丁一一写的。”
“丁一一?”李远之皱眉,想到昨天丁一一恐怖骇人的状况,犹豫了一下,说:“我昨天在学校图书馆见到丁一一了,她想杀我。”
“杀你?”沈煜惊讶地张大嘴巴,不可置信地说:“不可能,她喜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你?”
李远之也困惑,苦笑,说:“我也不知道,她说她在找我,还一直问我喜不喜欢她,然后掐着我的脖子,想要把我从图书馆的四楼扔下去。”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李远之到现在还觉得心有余悸,脖子直发疼。
沈煜嘴角抽搐,眼里闪着各种羡慕嫉妒恨,说:“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瞧瞧,人都死了,还对你恋恋不忘,想要拖你殉情,真是浪漫的羡慕死人。”
对于沈煜总是抓不住重点,李远之面色一黑,很想抽人,说:“这样的浪漫我可不要,爱谁谁要去。”
沈煜不甘心的唏嘘,嘟嘟囔囔地说:“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李远之不想理他,转移话题,问:“丁一一怎么会梦到‘七宝如意石’?她和那块石头有什么关系?”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黑了她的邮箱和博客日记,都没有提到相关的信息。”沈煜快速的拖曳着丁一一的日记,突然,他叫了一声,激动起来,抓着李远之的胳膊,问:“远之,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死在季言工作室的王子健?”
“他怎么了?”
“你忘了,他家里人说他也做过有关七宝如意石的梦。”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有了计较,两人同时梦到相同的东西,这是巧合吗?
没想出所以然,两人遂决定去藏德街王子健的古董店走一趟,最好能查出王子健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做梦梦到七宝如意石的,丁一一也梦到同一个东西,两个不相干的人梦到同一件东西,这不可能是巧合。
王子健的古董店位于藏德街的街尾,店面四十平米左右,在这条古董街上算是比较大的了,店面的装修很具古典特色,朱漆雕花门窗,老式的漆木柜台,柜台里站着二十七八岁,穿唐装的年轻人,见他们进来,只是撩起眼皮看了一眼,连招呼都没打,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李远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心里暗想,自己看上去那么不像来倒买倒卖古董的人吗?这看人待客,也太欺负人了吧。
沈煜倒没有在意这些,上前,客气地问:“请问你认识王子健吗?他曾是这家古董店的老板。”
“他上个月已经死了。”男子立刻警惕起来,眼神冰冷的问。
“这个我知道,我们不是来找他的,我们是来找他的家人的,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那人闻言,视线在沈煜和李远之之间来回打量了两圈,说:“我是他儿子王哲,你们有什么事?”
“你就是他儿子,那正好。”沈煜笑了一下,开始胡扯,说:“王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老是做噩梦,梦见一块叫‘七宝如意石’的东西,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听说你父亲生前也做过同样的梦,我想问一下,他为什么会做那个梦的。”
王哲用看白痴一样的表情看着沈煜,说:“为什么做那种梦?你这当事人不是应该最清楚吗?我看你尽快去医院精神科看看,别像我家老头一样发疯死了才好。”
沈煜被噎的脸色青白交加,甚是精彩,呵呵笑了两声,硬着头皮又问了几句,不过也没问出什么,两人只好悻悻的离开,出了店门,不急着回去,索性在藏德街上闲逛,顺便再打探打探消息。
“老板,这玉镯怎么卖啊?”李远之蹲在一地摊前,拿起镯子,对着阳光照了照。
“小伙子,你真有眼光,这镯子可是上等货,我算你便宜点,一口价,800。”摊主是位老头,脸上的皱纹能夹死苍蝇,一双眼睛却透着精明。
李远之也不是真的想买,知道这老头大概实在唬他,也不在意,问:“大爷,您骗人的吧,这镯子我刚才问了那家店。”
说着,他指了指王哲家的店,说:“人家卖80,出门,不到十米远,到你这里就翻了十倍,你可不能欺负我们不识货啊?”
第12章 血玉
老头被他拆穿,毫不尴尬,嘿嘿笑了两声,说:“小伙子,有眼光,80就80吧,老头我今天开门第一单生意,图个吉利。”
李远之掏了一百给他,收回零钱,并没有离开,继续和老头闲扯,问:“大爷,您认识那家古董店以前的老板吗?”说着,用手指了指王哲的店铺。
“认识,怎么不认识?”老头做成一笔生意,心里乐呵着,说:“那王老头啊,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喝茶,不过上个月死了,听说是被烧死的,邪乎着呢。”
李远之点头,又问:“听说王先生半年前一直做噩梦,他家里人说他疯了,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吗?”
“哎呦,这个事你算是问对人了。”老头点了一支烟,边抽边说:“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头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一块血玉,老大一块,拿出来给我们炫耀了好几回,眼馋的我们直流口水,好像就是从他得到那块玉开始做的噩梦,那东西血红的一块,瞧着就邪性,好多客人想买,他却想自己留着,后来就出了事,我们都猜肯定是那块玉有问题,唉,也算是他的命,命不该拥有那东西。”
一旁的沈煜听得两眼发光,问:“那您知道,那块血玉现在在谁的手里吗?在不在他儿子手中?”
老头用枯黄的手指捏着烟头,露出谨慎之色,问:“怎么?小伙子,你想要那块血玉?那东西可不是好东西,你最好别打那东西的注意,至于那东西现在在谁的手上我也不知道,反正已经不在王哲的手上了,要是在他那里,我看他迟早也要步他老子的后路,不疯,也要天天做噩梦。”
李远之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打听到想知道的消息,又逗留了一会儿,才拉着沈煜离开,他们现在又得到一条新的线索,血玉,只是这血玉到底代表着什么,是不是和王子健的梦境有关,还需要进一步查实。
“若是王子健的噩梦真的和那块血玉有关的话,那丁一一的梦又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她也有块血玉?”沈煜一边开车,一边说出心中的疑问。
李远之凝眉沉思,心里也不确定,模凌两可地说:“可能吧,我们下一步需要查一查那块血玉的下落。”
沈煜同意地点头,说:“既然说血玉与噩梦有关,那我们只要查查最近有没有什么传闻,有人莫名其妙地做噩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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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思就是说,这日志是谁写的也不知道了?”
“这个我倒是知道的。”沈煜在网页上快速键入一个网址,点开,说:“这日志是丁一一写的。”
“丁一一?”李远之皱眉,想到昨天丁一一恐怖骇人的状况,犹豫了一下,说:“我昨天在学校图书馆见到丁一一了,她想杀我。”
“杀你?”沈煜惊讶地张大嘴巴,不可置信地说:“不可能,她喜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你?”
李远之也困惑,苦笑,说:“我也不知道,她说她在找我,还一直问我喜不喜欢她,然后掐着我的脖子,想要把我从图书馆的四楼扔下去。”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李远之到现在还觉得心有余悸,脖子直发疼。
沈煜嘴角抽搐,眼里闪着各种羡慕嫉妒恨,说:“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瞧瞧,人都死了,还对你恋恋不忘,想要拖你殉情,真是浪漫的羡慕死人。”
对于沈煜总是抓不住重点,李远之面色一黑,很想抽人,说:“这样的浪漫我可不要,爱谁谁要去。”
沈煜不甘心的唏嘘,嘟嘟囔囔地说:“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李远之不想理他,转移话题,问:“丁一一怎么会梦到‘七宝如意石’?她和那块石头有什么关系?”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黑了她的邮箱和博客日记,都没有提到相关的信息。”沈煜快速的拖曳着丁一一的日记,突然,他叫了一声,激动起来,抓着李远之的胳膊,问:“远之,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死在季言工作室的王子健?”
“他怎么了?”
“你忘了,他家里人说他也做过有关七宝如意石的梦。”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有了计较,两人同时梦到相同的东西,这是巧合吗?
没想出所以然,两人遂决定去藏德街王子健的古董店走一趟,最好能查出王子健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做梦梦到七宝如意石的,丁一一也梦到同一个东西,两个不相干的人梦到同一件东西,这不可能是巧合。
王子健的古董店位于藏德街的街尾,店面四十平米左右,在这条古董街上算是比较大的了,店面的装修很具古典特色,朱漆雕花门窗,老式的漆木柜台,柜台里站着二十七八岁,穿唐装的年轻人,见他们进来,只是撩起眼皮看了一眼,连招呼都没打,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李远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心里暗想,自己看上去那么不像来倒买倒卖古董的人吗?这看人待客,也太欺负人了吧。
沈煜倒没有在意这些,上前,客气地问:“请问你认识王子健吗?他曾是这家古董店的老板。”
“他上个月已经死了。”男子立刻警惕起来,眼神冰冷的问。
“这个我知道,我们不是来找他的,我们是来找他的家人的,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那人闻言,视线在沈煜和李远之之间来回打量了两圈,说:“我是他儿子王哲,你们有什么事?”
“你就是他儿子,那正好。”沈煜笑了一下,开始胡扯,说:“王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老是做噩梦,梦见一块叫‘七宝如意石’的东西,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听说你父亲生前也做过同样的梦,我想问一下,他为什么会做那个梦的。”
王哲用看白痴一样的表情看着沈煜,说:“为什么做那种梦?你这当事人不是应该最清楚吗?我看你尽快去医院精神科看看,别像我家老头一样发疯死了才好。”
沈煜被噎的脸色青白交加,甚是精彩,呵呵笑了两声,硬着头皮又问了几句,不过也没问出什么,两人只好悻悻的离开,出了店门,不急着回去,索性在藏德街上闲逛,顺便再打探打探消息。
“老板,这玉镯怎么卖啊?”李远之蹲在一地摊前,拿起镯子,对着阳光照了照。
“小伙子,你真有眼光,这镯子可是上等货,我算你便宜点,一口价,800。”摊主是位老头,脸上的皱纹能夹死苍蝇,一双眼睛却透着精明。
李远之也不是真的想买,知道这老头大概实在唬他,也不在意,问:“大爷,您骗人的吧,这镯子我刚才问了那家店。”
说着,他指了指王哲家的店,说:“人家卖80,出门,不到十米远,到你这里就翻了十倍,你可不能欺负我们不识货啊?”
第12章 血玉
老头被他拆穿,毫不尴尬,嘿嘿笑了两声,说:“小伙子,有眼光,80就80吧,老头我今天开门第一单生意,图个吉利。”
李远之掏了一百给他,收回零钱,并没有离开,继续和老头闲扯,问:“大爷,您认识那家古董店以前的老板吗?”说着,用手指了指王哲的店铺。
“认识,怎么不认识?”老头做成一笔生意,心里乐呵着,说:“那王老头啊,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喝茶,不过上个月死了,听说是被烧死的,邪乎着呢。”
李远之点头,又问:“听说王先生半年前一直做噩梦,他家里人说他疯了,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吗?”
“哎呦,这个事你算是问对人了。”老头点了一支烟,边抽边说:“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头不知道从哪里得了一块血玉,老大一块,拿出来给我们炫耀了好几回,眼馋的我们直流口水,好像就是从他得到那块玉开始做的噩梦,那东西血红的一块,瞧着就邪性,好多客人想买,他却想自己留着,后来就出了事,我们都猜肯定是那块玉有问题,唉,也算是他的命,命不该拥有那东西。”
一旁的沈煜听得两眼发光,问:“那您知道,那块血玉现在在谁的手里吗?在不在他儿子手中?”
老头用枯黄的手指捏着烟头,露出谨慎之色,问:“怎么?小伙子,你想要那块血玉?那东西可不是好东西,你最好别打那东西的注意,至于那东西现在在谁的手上我也不知道,反正已经不在王哲的手上了,要是在他那里,我看他迟早也要步他老子的后路,不疯,也要天天做噩梦。”
李远之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打听到想知道的消息,又逗留了一会儿,才拉着沈煜离开,他们现在又得到一条新的线索,血玉,只是这血玉到底代表着什么,是不是和王子健的梦境有关,还需要进一步查实。
“若是王子健的噩梦真的和那块血玉有关的话,那丁一一的梦又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她也有块血玉?”沈煜一边开车,一边说出心中的疑问。
李远之凝眉沉思,心里也不确定,模凌两可地说:“可能吧,我们下一步需要查一查那块血玉的下落。”
沈煜同意地点头,说:“既然说血玉与噩梦有关,那我们只要查查最近有没有什么传闻,有人莫名其妙地做噩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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