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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作者:曲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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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好好读书,早日考上秀才。”方仁霄最后对简琼说道。
“谢外公教导,阿琼一定会的。”简琼板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行礼。
方仁霄一一叮嘱后,离别的时刻终于来临。
看着甲板上方仁霄和连氏站在一起的身影,在灰白色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地孤寂,隐约还看到连氏用手帕擦拭眼睛的动作。
顾青云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经常去打扰方仁霄,他嘴上总说他来得太勤,打扰到他,但都很耐心回答自己的问题,还经常留自己吃饭了。
船只离开码头,荡起一波波江水,顾青云等人静立许久,直到看不到船只的影子了,这才迈步离开。
顾青云送简志远他们回去后,自己才回家。
唉,剩下的几个月,自己又换老师了,从方仁霄换到简志远。
虽然两家只隔了两条街,但顾青云没有每天去找未来的岳父教导他。他这段时间跟着方仁霄学习了很多新的内容,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吸收掉。
大概是估算到自己上京的日期,这几个月方仁霄下了大力气教导他经义和策论,顾青云也连着啃了几本书,感觉这些知识记得还不牢靠,于是就开始在家安静学习,偶尔遇到问题才去请教简志远。
因为小院子只有他一个人住,吃饭什么的都不怎么方便,他偶尔会去二叔二婶那里吃,但城内离码头还是有段距离的,吃一顿饭走那么远,他觉得浪费时间,自己煮的话,更花时间。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得非常快,每天四顿饭都不够他吃,不像以前,还可以去方家蹭饭。
他去饭馆点餐,让人按时送到他的住所,可才吃了几天,就觉得不好吃,不合胃口。
没办法,他只好向自己爹娘求助了。
没想到顾大河和小陈氏一听就非常激动,二话不说,小陈氏就搬到县城来照顾他了,整天为他洗衣做饭,打扫院子,看起来还乐在其中。
老陈氏本来也想来的,可她都这个年龄了,顾青云怎么可能让她劳动呢?只好一再婉拒,说了好多甜言蜜语才哄好她。
小陈氏在县城适应得不错,偶尔有空了,还会到简家去串串门,主要是方氏怀孕,没人陪着说话,知道小陈氏来了,过一段时间就会邀请她上门。尤其还听说顾青云是早产儿,再看看他现在健康的样子,方氏非常动心,认为小陈氏育儿很有经验,就向她请教。
对此,顾青云很是惊讶,没想到她们俩还有共同语言。
正当他安静读书的时候,顾伯山给他送来了一个小孩。
“大爷爷,你说让我收留他?”顾青云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小孩,低着头,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麻布衣,面黄肌瘦的,别说是十二岁,就说十岁都有人信。
顾伯山叹了口气,轻声道:“三元,抬起头来。”
小孩这才慢慢抬起头,一双眼睛充满了哀求、希冀和绝望,他的声音颤抖:“我能干很多活的,吃得不多,阿叔,让我留下来吧,我会好好听话的。”
顾青云心里一惊,问道:“大爷爷,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三元吗?我记得他小时候身子很圆润,很活泼的,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四岁就开始读书,之后就很少和村里的小孩一起玩,最多是见面打声招呼,而且可能是因为他性格的缘故,其他小孩一见到他就跑开,很少有人和他说话聊天,不像他四岁前,还有小孩敢叫他“病秧子”。
特别是他十岁考中童生后,村里的小孩基本就不敢靠近他,慢慢的,他也不大认得他们。所以他现在咋一看,还真的认不出顾三元,如果他不是自己的族人,没听到他的名字,顾青云不一定能记得他。
“你久不在村里不知道,三元的娘六年前生病去世,三元他爹就娶了一个女人回来,那女人不贤惠……”顾伯山后来的话没有再说。
顾青云已经了然。
“虽说是同族的,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了解他家的情况,每年祭祖的时候,我也没仔细瞧他,只看了几眼,见他都是好好的,还穿着新衣服,谁知道那女人暗地里欺负他呢。这次要不是三元跑来找我,我还不知道他受的罪。”
“我照看弟弟,弟弟的时候,弟弟摔倒在地,我娘,她就说要卖了我,我害怕,就找族长了。”顾三元结结巴巴地把话说完。
“还不算太蠢,知道找对人。”顾青云看了他一眼,心里已经愿意了。
这就是同族之间的牵扯了,能帮一把是一把。
“三元性子老实,先跟在你身边做个跑腿的,不用给他钱,给他吃饱饭就行,等他十六岁,也该能养活自己了。”顾伯山可不会找一个惹事精过来,要知道栓子可是他们全族的希望,只是他想到别的秀才都有个书童在身边伺候,自家的没有怎么行?
主要是三元的这个名字起得太好了,让他一下子就想到栓子这里。
顾青云点头同意,按照辈分,他比三元大一辈,使唤他跑腿是可以的。别的不说,跟在他身边,肯定是能吃饱饭的。等三元长大一点,就按照他的意愿,给他一笔钱,或者介绍他到哪里做活,这一点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小陈氏回来知道这事后,也没有反对:“这娃儿性子不错,我和他娘还有点交情哩,就让他先留在咱们家吧。”之前不管,是当事人没有提出来,又是别人的家事,不好管,现在既然提出了,当然可以帮忙。
三元家里肯定是没有意见的。
才几百人的村子,其实很多事情都瞒不了这些家庭主妇。
就这样,顾青云身边多出了一名族中的侄子顾三元,基本上就是帮忙跑个腿什么的,不过他非常勤快,洗衣做饭都会。
小陈氏不知道想到什么,就认认真真教他怎么把汤煲好,怎么把菜做好,要适合顾青云的口味。
顾青云有空就教他认字,因为要带出去的,所以还要教他一些礼仪。
他不得不承认,有人帮忙跑腿真是太方便了。像以前,他想找何谦竹定下个时间一起去酒楼吃饭,都得亲自跑一趟,或者他有时候送东西给简家,自己跑一趟也不像话,有些麻烦,老是要进门去请安,小题大做。
现在好了,有了顾三元,他读书的时间就多了一点,很多琐事都不用自己做。
特别是他写话本的时候,还有人帮忙磨墨,节省了他不少力气和时间。
如今他的《李林修仙记》已经接近尾声,写完这五万字,顾青云就打算暂时不写,等过了乡试再说。
为此何林虽然很遗憾,但也能理解。他只是可惜,这么赚钱的一本书竟然就这么快完结了。
顾青云觉得是该完结的时候了,他都已经写了两年,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他的跟风之作。
据何林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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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好好读书,早日考上秀才。”方仁霄最后对简琼说道。
“谢外公教导,阿琼一定会的。”简琼板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行礼。
方仁霄一一叮嘱后,离别的时刻终于来临。
看着甲板上方仁霄和连氏站在一起的身影,在灰白色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地孤寂,隐约还看到连氏用手帕擦拭眼睛的动作。
顾青云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经常去打扰方仁霄,他嘴上总说他来得太勤,打扰到他,但都很耐心回答自己的问题,还经常留自己吃饭了。
船只离开码头,荡起一波波江水,顾青云等人静立许久,直到看不到船只的影子了,这才迈步离开。
顾青云送简志远他们回去后,自己才回家。
唉,剩下的几个月,自己又换老师了,从方仁霄换到简志远。
虽然两家只隔了两条街,但顾青云没有每天去找未来的岳父教导他。他这段时间跟着方仁霄学习了很多新的内容,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吸收掉。
大概是估算到自己上京的日期,这几个月方仁霄下了大力气教导他经义和策论,顾青云也连着啃了几本书,感觉这些知识记得还不牢靠,于是就开始在家安静学习,偶尔遇到问题才去请教简志远。
因为小院子只有他一个人住,吃饭什么的都不怎么方便,他偶尔会去二叔二婶那里吃,但城内离码头还是有段距离的,吃一顿饭走那么远,他觉得浪费时间,自己煮的话,更花时间。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得非常快,每天四顿饭都不够他吃,不像以前,还可以去方家蹭饭。
他去饭馆点餐,让人按时送到他的住所,可才吃了几天,就觉得不好吃,不合胃口。
没办法,他只好向自己爹娘求助了。
没想到顾大河和小陈氏一听就非常激动,二话不说,小陈氏就搬到县城来照顾他了,整天为他洗衣做饭,打扫院子,看起来还乐在其中。
老陈氏本来也想来的,可她都这个年龄了,顾青云怎么可能让她劳动呢?只好一再婉拒,说了好多甜言蜜语才哄好她。
小陈氏在县城适应得不错,偶尔有空了,还会到简家去串串门,主要是方氏怀孕,没人陪着说话,知道小陈氏来了,过一段时间就会邀请她上门。尤其还听说顾青云是早产儿,再看看他现在健康的样子,方氏非常动心,认为小陈氏育儿很有经验,就向她请教。
对此,顾青云很是惊讶,没想到她们俩还有共同语言。
正当他安静读书的时候,顾伯山给他送来了一个小孩。
“大爷爷,你说让我收留他?”顾青云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小孩,低着头,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麻布衣,面黄肌瘦的,别说是十二岁,就说十岁都有人信。
顾伯山叹了口气,轻声道:“三元,抬起头来。”
小孩这才慢慢抬起头,一双眼睛充满了哀求、希冀和绝望,他的声音颤抖:“我能干很多活的,吃得不多,阿叔,让我留下来吧,我会好好听话的。”
顾青云心里一惊,问道:“大爷爷,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三元吗?我记得他小时候身子很圆润,很活泼的,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四岁就开始读书,之后就很少和村里的小孩一起玩,最多是见面打声招呼,而且可能是因为他性格的缘故,其他小孩一见到他就跑开,很少有人和他说话聊天,不像他四岁前,还有小孩敢叫他“病秧子”。
特别是他十岁考中童生后,村里的小孩基本就不敢靠近他,慢慢的,他也不大认得他们。所以他现在咋一看,还真的认不出顾三元,如果他不是自己的族人,没听到他的名字,顾青云不一定能记得他。
“你久不在村里不知道,三元的娘六年前生病去世,三元他爹就娶了一个女人回来,那女人不贤惠……”顾伯山后来的话没有再说。
顾青云已经了然。
“虽说是同族的,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了解他家的情况,每年祭祖的时候,我也没仔细瞧他,只看了几眼,见他都是好好的,还穿着新衣服,谁知道那女人暗地里欺负他呢。这次要不是三元跑来找我,我还不知道他受的罪。”
“我照看弟弟,弟弟的时候,弟弟摔倒在地,我娘,她就说要卖了我,我害怕,就找族长了。”顾三元结结巴巴地把话说完。
“还不算太蠢,知道找对人。”顾青云看了他一眼,心里已经愿意了。
这就是同族之间的牵扯了,能帮一把是一把。
“三元性子老实,先跟在你身边做个跑腿的,不用给他钱,给他吃饱饭就行,等他十六岁,也该能养活自己了。”顾伯山可不会找一个惹事精过来,要知道栓子可是他们全族的希望,只是他想到别的秀才都有个书童在身边伺候,自家的没有怎么行?
主要是三元的这个名字起得太好了,让他一下子就想到栓子这里。
顾青云点头同意,按照辈分,他比三元大一辈,使唤他跑腿是可以的。别的不说,跟在他身边,肯定是能吃饱饭的。等三元长大一点,就按照他的意愿,给他一笔钱,或者介绍他到哪里做活,这一点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小陈氏回来知道这事后,也没有反对:“这娃儿性子不错,我和他娘还有点交情哩,就让他先留在咱们家吧。”之前不管,是当事人没有提出来,又是别人的家事,不好管,现在既然提出了,当然可以帮忙。
三元家里肯定是没有意见的。
才几百人的村子,其实很多事情都瞒不了这些家庭主妇。
就这样,顾青云身边多出了一名族中的侄子顾三元,基本上就是帮忙跑个腿什么的,不过他非常勤快,洗衣做饭都会。
小陈氏不知道想到什么,就认认真真教他怎么把汤煲好,怎么把菜做好,要适合顾青云的口味。
顾青云有空就教他认字,因为要带出去的,所以还要教他一些礼仪。
他不得不承认,有人帮忙跑腿真是太方便了。像以前,他想找何谦竹定下个时间一起去酒楼吃饭,都得亲自跑一趟,或者他有时候送东西给简家,自己跑一趟也不像话,有些麻烦,老是要进门去请安,小题大做。
现在好了,有了顾三元,他读书的时间就多了一点,很多琐事都不用自己做。
特别是他写话本的时候,还有人帮忙磨墨,节省了他不少力气和时间。
如今他的《李林修仙记》已经接近尾声,写完这五万字,顾青云就打算暂时不写,等过了乡试再说。
为此何林虽然很遗憾,但也能理解。他只是可惜,这么赚钱的一本书竟然就这么快完结了。
顾青云觉得是该完结的时候了,他都已经写了两年,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他的跟风之作。
据何林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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