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住,且住 作者:童舟儿
分卷阅读37
”
“老婆......我”
“谁是你老婆!”
桑榆说是这么说,但还是难以抗拒宋铭淮的“美色”。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足不出户,在地下室里“蜗居”着,桑榆让宋铭淮想都别想的事情,他俩都想了。
而且是很多次。
离开felix家的时候,宋铭淮竟给了felix一些钱。他感谢了声,收下了。桑榆心生疑惑,但还是等到上了车再问宋铭淮。
宋铭淮倒着车,不当回事的回答:“住宿费啊”
桑榆脑子里一万个问号,憋了半天的话问了出来:“他不是你朋友吗,借个住还要给钱?”
“朋友也要给啊” 宋铭淮的车开上了路,他才瞥了瞥桑榆,耐心的回答:“就算是朋友,拿了人家的东西,也是要给钱的。”
桑榆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能理解,想当年,我天天住在我闺蜜家里,她也经常住我这里,难道还要给钱咯?”
“首先,你们关系非常的好,但我和felix家不一样.....”
“停停停,在中国,不管关系好不好,哪怕是远到天边的朋友,借个住,也没有给钱的说法啊?”
宋铭淮:“看来,加拿大和中国有很多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啊”
桑榆长叹了一口气:“大哥,你才发现啊,其实我们根本就是不同的人啊”
宋铭淮双手脱盘,一副无奈的样子:“哪里不一样啊,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
“停停停” 桑榆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打断他,这人就要唱起歌来了,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不过他肯定没听过这歌,桑榆就解释:“我说我们的不同是指文化差异。”
“我会好好学中文的.......”
“好好好不说这个” 桑榆有些受不了他的一根筋,干脆换了话题:“你那个朋友,是什么工作啊,你之前跟我说他住大房子,是没读太多书?”
“是的呀,他高中毕业,就去了college,学了修理,现在开了一家修车厂,很挣钱”
“那你呢”
“认认真真的上大学,上完大学再考......研究生?”
桑榆点点头:“嗯,研究生,感觉你俩完全不是一个路子啊。在中国,你朋友估计不会有钱的。”
宋铭淮一歪头,面露疑惑:“在这里,最挣钱的就是工人,收垃圾的那些人,当然,医生,律师也挣得多。”
“哇.....” 桑榆笑着说:“你看,这又是我们的差异,你说,我干脆来当个清洁工怎么样?”
“才不行呢,收垃圾的工作啊,都是传给自己孩子的,外人都拿不到这工作” 宋铭淮思考了一阵:“你可以做手工,这里手工的东西特别贵”
“可惜了,我手笨。”
“你唱歌那么棒,以后继续做歌手吧”
“可惜了,没有以后了,工作我也辞掉了,要不,以后你养我?”
宋铭淮叹了口气:“小榆,你就完全不想再好好的生活下去吗?”
“想啊,但我一怕疼二怕丑,真的,不想折腾了。”
宋铭淮宁过头去,重重的砸在了窗上,那声音害的桑榆心里一揪,愧疚的望着他。宋铭淮没了刚才的轻松,此刻眉头皱的紧,呆呆的望着前面,车缓慢的开着,流畅的侧脸因为严肃的表情而显得有些紧绷锋利。
气氛压抑,车渐渐的提起速来,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终点,桑榆并不清楚。宋铭淮无话,桑榆有些郁闷的拿出手机,戴上耳机,放起了音乐。
一只大手附在她的额头,还没等桑榆抬眼看清,就又伸向了他的耳朵,撩下了她左耳的耳机:“小榆,这样可不好”
桑榆就等他主动说话,此刻等不及的摘掉了两边的日记,连手机一起扔到了后座,伸手按下了车载音响的开关。
“bebsp;i……..”
又是这首歌,桑榆按了快进,依旧重播这一首。
她疑惑的看向宋铭淮:“大哥,你车上只有这一首音乐吗?”
“爱听这一首。”
“再爱听的歌也不要循环播放,会腻的,在喜欢吃的东西也不要顿顿吃,再喜欢的电影也不要每天看,再喜欢的人也不要每时每刻在一起,都会腻的。” 桑榆低下头,摆弄起自己的手指头,全然没注意到宋铭淮原松下的眉头再次紧紧蹙起。
他淡淡的问:“你觉得腻吗?”
“不腻,我只是害怕,我们现在走的这么近,等分开的那一天,会很难走出来。”
“为什么一定要分开?”
桑榆浅笑,不回答。
一会儿,车停了下来,宋铭淮长长的胳膊伸去,捞来后座的一大堆围巾帽子,三下五除二的往桑榆身上头上套,明明是自己的衣服,桑榆却帮不上忙,没一会儿,就被他裹了个严严实实。
桑榆努了努嘴,从厚厚的围巾里开辟了一条呼气道,喘着气问宋铭淮:“哪里呀这是?”
“千岛湖呀”
☆、第二十五章
外面风大,冬天的冷风吹起来刺骨,没被围巾包裹的皮肤,仿佛被刀刮开一般。宋铭淮轻轻一扯,桑榆变站到了他的身后,挡在他宽广的后背后,再没风吹来了。
宋铭淮拎了拎高领毛衣的领子,遮上了发疼脸。
这么冷的天气,没几个人来这里旅游,游渡船也不运作,不过只能在岸边看看风景罢了。如果不是桑榆一心想来这里,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做这种傻事。
都说恋爱会使人智商降低,比如此刻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宋铭淮。
抵达渥太华的某个宾馆时,已经是天黑黑的大半夜了。桑榆早已睡着,宋铭淮不得不抱着她办入住手续,拎行李上楼安顿下来。
这一住就是整整三天,原因是十几年都没生过病的宋铭淮,竟然发起了烧。宋铭淮躺在床上面面红耳赤的思考了一阵,确定是从车子坏的那天受了凉,加上千岛湖边上的冰刀般的风,才害的他竟然生病了。
当然他的抵抗力要强的多,比起一直高烧不退的桑榆,他用了短短一夜就满血复活,剩下的时间只剩给桑榆端茶倒水。
桑榆的病本来就不喜折腾,这短短几天的颠簸,加重的飞快。常常她在厕所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等宋铭淮破门而入时,只见满地的血及不省人事的桑榆。
他却没有办法,中药每天在喝着,他还偷偷的给桑榆吃治疗的药物,只是,效果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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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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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我”
“谁是你老婆!”
桑榆说是这么说,但还是难以抗拒宋铭淮的“美色”。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足不出户,在地下室里“蜗居”着,桑榆让宋铭淮想都别想的事情,他俩都想了。
而且是很多次。
离开felix家的时候,宋铭淮竟给了felix一些钱。他感谢了声,收下了。桑榆心生疑惑,但还是等到上了车再问宋铭淮。
宋铭淮倒着车,不当回事的回答:“住宿费啊”
桑榆脑子里一万个问号,憋了半天的话问了出来:“他不是你朋友吗,借个住还要给钱?”
“朋友也要给啊” 宋铭淮的车开上了路,他才瞥了瞥桑榆,耐心的回答:“就算是朋友,拿了人家的东西,也是要给钱的。”
桑榆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能理解,想当年,我天天住在我闺蜜家里,她也经常住我这里,难道还要给钱咯?”
“首先,你们关系非常的好,但我和felix家不一样.....”
“停停停,在中国,不管关系好不好,哪怕是远到天边的朋友,借个住,也没有给钱的说法啊?”
宋铭淮:“看来,加拿大和中国有很多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啊”
桑榆长叹了一口气:“大哥,你才发现啊,其实我们根本就是不同的人啊”
宋铭淮双手脱盘,一副无奈的样子:“哪里不一样啊,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
“停停停” 桑榆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打断他,这人就要唱起歌来了,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不过他肯定没听过这歌,桑榆就解释:“我说我们的不同是指文化差异。”
“我会好好学中文的.......”
“好好好不说这个” 桑榆有些受不了他的一根筋,干脆换了话题:“你那个朋友,是什么工作啊,你之前跟我说他住大房子,是没读太多书?”
“是的呀,他高中毕业,就去了college,学了修理,现在开了一家修车厂,很挣钱”
“那你呢”
“认认真真的上大学,上完大学再考......研究生?”
桑榆点点头:“嗯,研究生,感觉你俩完全不是一个路子啊。在中国,你朋友估计不会有钱的。”
宋铭淮一歪头,面露疑惑:“在这里,最挣钱的就是工人,收垃圾的那些人,当然,医生,律师也挣得多。”
“哇.....” 桑榆笑着说:“你看,这又是我们的差异,你说,我干脆来当个清洁工怎么样?”
“才不行呢,收垃圾的工作啊,都是传给自己孩子的,外人都拿不到这工作” 宋铭淮思考了一阵:“你可以做手工,这里手工的东西特别贵”
“可惜了,我手笨。”
“你唱歌那么棒,以后继续做歌手吧”
“可惜了,没有以后了,工作我也辞掉了,要不,以后你养我?”
宋铭淮叹了口气:“小榆,你就完全不想再好好的生活下去吗?”
“想啊,但我一怕疼二怕丑,真的,不想折腾了。”
宋铭淮宁过头去,重重的砸在了窗上,那声音害的桑榆心里一揪,愧疚的望着他。宋铭淮没了刚才的轻松,此刻眉头皱的紧,呆呆的望着前面,车缓慢的开着,流畅的侧脸因为严肃的表情而显得有些紧绷锋利。
气氛压抑,车渐渐的提起速来,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终点,桑榆并不清楚。宋铭淮无话,桑榆有些郁闷的拿出手机,戴上耳机,放起了音乐。
一只大手附在她的额头,还没等桑榆抬眼看清,就又伸向了他的耳朵,撩下了她左耳的耳机:“小榆,这样可不好”
桑榆就等他主动说话,此刻等不及的摘掉了两边的日记,连手机一起扔到了后座,伸手按下了车载音响的开关。
“bebsp;i……..”
又是这首歌,桑榆按了快进,依旧重播这一首。
她疑惑的看向宋铭淮:“大哥,你车上只有这一首音乐吗?”
“爱听这一首。”
“再爱听的歌也不要循环播放,会腻的,在喜欢吃的东西也不要顿顿吃,再喜欢的电影也不要每天看,再喜欢的人也不要每时每刻在一起,都会腻的。” 桑榆低下头,摆弄起自己的手指头,全然没注意到宋铭淮原松下的眉头再次紧紧蹙起。
他淡淡的问:“你觉得腻吗?”
“不腻,我只是害怕,我们现在走的这么近,等分开的那一天,会很难走出来。”
“为什么一定要分开?”
桑榆浅笑,不回答。
一会儿,车停了下来,宋铭淮长长的胳膊伸去,捞来后座的一大堆围巾帽子,三下五除二的往桑榆身上头上套,明明是自己的衣服,桑榆却帮不上忙,没一会儿,就被他裹了个严严实实。
桑榆努了努嘴,从厚厚的围巾里开辟了一条呼气道,喘着气问宋铭淮:“哪里呀这是?”
“千岛湖呀”
☆、第二十五章
外面风大,冬天的冷风吹起来刺骨,没被围巾包裹的皮肤,仿佛被刀刮开一般。宋铭淮轻轻一扯,桑榆变站到了他的身后,挡在他宽广的后背后,再没风吹来了。
宋铭淮拎了拎高领毛衣的领子,遮上了发疼脸。
这么冷的天气,没几个人来这里旅游,游渡船也不运作,不过只能在岸边看看风景罢了。如果不是桑榆一心想来这里,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做这种傻事。
都说恋爱会使人智商降低,比如此刻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宋铭淮。
抵达渥太华的某个宾馆时,已经是天黑黑的大半夜了。桑榆早已睡着,宋铭淮不得不抱着她办入住手续,拎行李上楼安顿下来。
这一住就是整整三天,原因是十几年都没生过病的宋铭淮,竟然发起了烧。宋铭淮躺在床上面面红耳赤的思考了一阵,确定是从车子坏的那天受了凉,加上千岛湖边上的冰刀般的风,才害的他竟然生病了。
当然他的抵抗力要强的多,比起一直高烧不退的桑榆,他用了短短一夜就满血复活,剩下的时间只剩给桑榆端茶倒水。
桑榆的病本来就不喜折腾,这短短几天的颠簸,加重的飞快。常常她在厕所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等宋铭淮破门而入时,只见满地的血及不省人事的桑榆。
他却没有办法,中药每天在喝着,他还偷偷的给桑榆吃治疗的药物,只是,效果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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