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我入明火 作者:果汁甜椰
分卷阅读13
趣。
他自己也无法想象,短短一周,能把自己给玩进去。
以至于后来的宋沉常常嘲笑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10章 反差
陶母将刚买回来的早餐装进干净的碗盘里,扔掉堆积在一起的塑料袋,倒了一玻璃杯的原味牛奶放在餐桌上,冲房里喊:“奚时,出来吃早餐了!”
“好。”
里面传来含糊的一句应答。
陶奚时正刷着牙,放在洗手台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她刷牙的动作一顿,屏幕上跳出来一条短信,是陌生号码,短信内容就两个字。
——下来。
吐掉洗漱水,她对着镜子扎起头发。
餐桌氛围很安静,陶父坐在餐桌上看财经报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陶奚时在他身边坐下,提起筷子夹了一只灌汤包。
陶母把牛奶推过去,柔声细语,“今天爸妈调出来一天休息时间,陪你出门走走?”
脑海里蹦出那条短信,陶奚时想了一下,轻声说:“妈,今天班里有个毕业聚会。”
其他多余的话也不必说,陶父抖了抖报纸,多看了她一眼,出声:“那就去参加聚会吧,和同学多接触接触,交友广泛点不是坏事,毕竟同班的都是些正经同学。”
陶奚时低下眼睛,咬了一口灌汤包,尝不出什么味道。
陶母问:“什么时候出门呢?”
“吃完早餐就去。”
“快把牛奶喝了吧。”
“好。”
九点十五,已经过了上班早高峰,御景园小区门口人影稀疏,尽管进出的人流不多,但停在大门口的那辆顶级轿跑还是吸引了不少的回头率。
车太过耀眼,陶奚时几乎不用思考,直接上了这辆车。
一转头,驾驶座上那人完美无瑕的侧颜就直接映入眼帘,眼角眉梢都好看,皱眉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有点酷。
一张脸精雕细琢的像是艺术品。
讲真,不论陶奚时有多讨厌这人,但这张脸是真绝色,百看不腻,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能加分。
盛林野在打电话,情绪不怎么好,先是对着电话那边骂了一通,后来电话那端好像是反驳了什么,他冷笑,“你可劲作,别来烦我。”
掐掉电话,他带着火气把手机往中控台一扔,一身的脾气。
过了十几秒,他又拿回手机,侧头瞥到陶奚时,“你就这样走?”
陶奚时有点莫名,“不然?”
他翻出通讯录找号码,懒得抬头,“一周,把换洗的衣物带上。”
看到他把手机搁在耳边,又要通话,陶奚时也不多问,直接下车准备回家收拾行李,关门之前,清晰地听到他讲了一句——
“把谢青贝给我盯紧了。”
车子匀速地行驶在高架上,车里冷气十足,温度低得有些过分,陶奚时揉了揉被吹得冰凉的手臂,忍不住低声问,“你能把空调开高一点儿吗?”
盛林野伸手调高温度。
她安静下来,换了个姿势闭眼休息。
从上车到现在,她什么问题都没有,让她带衣物就回头收拾行李,然后任由他开着车,驶离市区,唯一的一句话也只是让他调温度,乖得令人诧异。
现在竟然还能安心在车上睡觉。
心有点大。
明明之前防备心理那么重,警惕那么高。
他扯唇笑了一下,加快了车速。
陶奚时醒来就瞧见车窗外大片的向日葵,这是一条挺长的水泥道路,两旁望不到尽头的田里栽满向日葵,一朵挨着一朵开得极盛。
盛林野开得太快,那片向日葵花海没一会儿就被抛在车子后头,景色在不断后退,陶奚时坐起身,问:“这是哪儿?”
“乡下。”他拐进一条小路里。
入目的是一栋栋倚山而建的老旧房屋,连绵起伏的山峦,以及郁郁葱葱的各类树木。
这种地方,和她以为的“陪玩”场所,有点不一样。
最终车停在一栋翻新过的房子前,围墙上爬满嫩绿的爬山虎,显得景色鲜活不少,院子里种了一棵槐树,看起来有些年岁了,长得格外茂盛,树荫底下一片阴凉。
盛林野熄了火,拔钥匙下车,走到后备箱取出两只行李箱,大得那只被他推出去,一路滑到陶奚时跟前。
这里有山有水,空气清新,安静又美好,陶奚时压着行李箱,突然有一种度假的错觉。
看他轻车熟路地走到门前,□□钥匙,转了一圈,陶奚时下意识问:“这是你家?”
“我外婆家。”他推开门,难得多补充一句,“我小时候在这儿长大。”
“想象不出。”陶奚时诚实地说。
盛林野把钥匙随手塞她口袋里,漫不经心的语气,“我七岁才被盛斯行接回香港。”
他没用“爷爷”两个字,喊的是全名。
在这之前,被慕容毓丢在这里的他,是所有同伴口中的“野孩子”,是被无心的孩子嘲笑的对象。お筷尐 說 論 壇
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却要被全世界抛弃。
所以后来的他,才会那么地想要成为一个耀眼的人,不断地向全世界证明自己,任何事都做到最好,各方面都优秀得令人惊叹。
七岁的他,很害怕那些冷冰冰的人会将他再次丢回这里,所以努力做个听话的乖小孩,做那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盛家小太子。
十七岁的他,发现过去的十年错的太离谱,所以,推翻一切,又重来。
……
房子外是翻新过的,里面摆放的家具看起来像是以前的,有些旧了,却很干净,陶奚时猜是有人定期会过来清扫,否则不该是这样的一层不染。
她在屋内随意转了转,问盛林野接下来的安排。
盛林野无所事事地窝在沙发上打手机游戏,是认真专注的神情,慢悠悠回:“没安排,我挺久没回这里了,闲着没事回来住几天,缺一个洗衣做饭的。”
所以,她是那个洗衣做饭的?
陶奚时默了一瞬,“可是我不会洗衣服。”
盛林野的眼神从屏幕上挪开了,抬起眼皮。
她继续,“也不会做饭。”
“……”他的目光懒洋洋地挪到她身上,带着点鄙夷,“那你会什么?”
见她半晌不说话,盛林野退出游戏从沙发上起身,下巴微抬指了一下角落里的行李箱,“你先把东西收拾了,等会儿带你去镇上。”
盛林野让她自己选房间,于是她选了二楼一个朝南向阳的卧室,里面的陈设简单清爽,一张床,一只衣柜,一台电视和一张书桌。
陶奚时带的东西不多,整理的也很快,最后把空箱塞进床底下,盛林野倚着门框,等她出来时轻笑了一声,说:“这是我小时候睡的房间。”
她赶紧回:“那我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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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
他自己也无法想象,短短一周,能把自己给玩进去。
以至于后来的宋沉常常嘲笑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10章 反差
陶母将刚买回来的早餐装进干净的碗盘里,扔掉堆积在一起的塑料袋,倒了一玻璃杯的原味牛奶放在餐桌上,冲房里喊:“奚时,出来吃早餐了!”
“好。”
里面传来含糊的一句应答。
陶奚时正刷着牙,放在洗手台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她刷牙的动作一顿,屏幕上跳出来一条短信,是陌生号码,短信内容就两个字。
——下来。
吐掉洗漱水,她对着镜子扎起头发。
餐桌氛围很安静,陶父坐在餐桌上看财经报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陶奚时在他身边坐下,提起筷子夹了一只灌汤包。
陶母把牛奶推过去,柔声细语,“今天爸妈调出来一天休息时间,陪你出门走走?”
脑海里蹦出那条短信,陶奚时想了一下,轻声说:“妈,今天班里有个毕业聚会。”
其他多余的话也不必说,陶父抖了抖报纸,多看了她一眼,出声:“那就去参加聚会吧,和同学多接触接触,交友广泛点不是坏事,毕竟同班的都是些正经同学。”
陶奚时低下眼睛,咬了一口灌汤包,尝不出什么味道。
陶母问:“什么时候出门呢?”
“吃完早餐就去。”
“快把牛奶喝了吧。”
“好。”
九点十五,已经过了上班早高峰,御景园小区门口人影稀疏,尽管进出的人流不多,但停在大门口的那辆顶级轿跑还是吸引了不少的回头率。
车太过耀眼,陶奚时几乎不用思考,直接上了这辆车。
一转头,驾驶座上那人完美无瑕的侧颜就直接映入眼帘,眼角眉梢都好看,皱眉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有点酷。
一张脸精雕细琢的像是艺术品。
讲真,不论陶奚时有多讨厌这人,但这张脸是真绝色,百看不腻,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能加分。
盛林野在打电话,情绪不怎么好,先是对着电话那边骂了一通,后来电话那端好像是反驳了什么,他冷笑,“你可劲作,别来烦我。”
掐掉电话,他带着火气把手机往中控台一扔,一身的脾气。
过了十几秒,他又拿回手机,侧头瞥到陶奚时,“你就这样走?”
陶奚时有点莫名,“不然?”
他翻出通讯录找号码,懒得抬头,“一周,把换洗的衣物带上。”
看到他把手机搁在耳边,又要通话,陶奚时也不多问,直接下车准备回家收拾行李,关门之前,清晰地听到他讲了一句——
“把谢青贝给我盯紧了。”
车子匀速地行驶在高架上,车里冷气十足,温度低得有些过分,陶奚时揉了揉被吹得冰凉的手臂,忍不住低声问,“你能把空调开高一点儿吗?”
盛林野伸手调高温度。
她安静下来,换了个姿势闭眼休息。
从上车到现在,她什么问题都没有,让她带衣物就回头收拾行李,然后任由他开着车,驶离市区,唯一的一句话也只是让他调温度,乖得令人诧异。
现在竟然还能安心在车上睡觉。
心有点大。
明明之前防备心理那么重,警惕那么高。
他扯唇笑了一下,加快了车速。
陶奚时醒来就瞧见车窗外大片的向日葵,这是一条挺长的水泥道路,两旁望不到尽头的田里栽满向日葵,一朵挨着一朵开得极盛。
盛林野开得太快,那片向日葵花海没一会儿就被抛在车子后头,景色在不断后退,陶奚时坐起身,问:“这是哪儿?”
“乡下。”他拐进一条小路里。
入目的是一栋栋倚山而建的老旧房屋,连绵起伏的山峦,以及郁郁葱葱的各类树木。
这种地方,和她以为的“陪玩”场所,有点不一样。
最终车停在一栋翻新过的房子前,围墙上爬满嫩绿的爬山虎,显得景色鲜活不少,院子里种了一棵槐树,看起来有些年岁了,长得格外茂盛,树荫底下一片阴凉。
盛林野熄了火,拔钥匙下车,走到后备箱取出两只行李箱,大得那只被他推出去,一路滑到陶奚时跟前。
这里有山有水,空气清新,安静又美好,陶奚时压着行李箱,突然有一种度假的错觉。
看他轻车熟路地走到门前,□□钥匙,转了一圈,陶奚时下意识问:“这是你家?”
“我外婆家。”他推开门,难得多补充一句,“我小时候在这儿长大。”
“想象不出。”陶奚时诚实地说。
盛林野把钥匙随手塞她口袋里,漫不经心的语气,“我七岁才被盛斯行接回香港。”
他没用“爷爷”两个字,喊的是全名。
在这之前,被慕容毓丢在这里的他,是所有同伴口中的“野孩子”,是被无心的孩子嘲笑的对象。お筷尐 說 論 壇
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却要被全世界抛弃。
所以后来的他,才会那么地想要成为一个耀眼的人,不断地向全世界证明自己,任何事都做到最好,各方面都优秀得令人惊叹。
七岁的他,很害怕那些冷冰冰的人会将他再次丢回这里,所以努力做个听话的乖小孩,做那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盛家小太子。
十七岁的他,发现过去的十年错的太离谱,所以,推翻一切,又重来。
……
房子外是翻新过的,里面摆放的家具看起来像是以前的,有些旧了,却很干净,陶奚时猜是有人定期会过来清扫,否则不该是这样的一层不染。
她在屋内随意转了转,问盛林野接下来的安排。
盛林野无所事事地窝在沙发上打手机游戏,是认真专注的神情,慢悠悠回:“没安排,我挺久没回这里了,闲着没事回来住几天,缺一个洗衣做饭的。”
所以,她是那个洗衣做饭的?
陶奚时默了一瞬,“可是我不会洗衣服。”
盛林野的眼神从屏幕上挪开了,抬起眼皮。
她继续,“也不会做饭。”
“……”他的目光懒洋洋地挪到她身上,带着点鄙夷,“那你会什么?”
见她半晌不说话,盛林野退出游戏从沙发上起身,下巴微抬指了一下角落里的行李箱,“你先把东西收拾了,等会儿带你去镇上。”
盛林野让她自己选房间,于是她选了二楼一个朝南向阳的卧室,里面的陈设简单清爽,一张床,一只衣柜,一台电视和一张书桌。
陶奚时带的东西不多,整理的也很快,最后把空箱塞进床底下,盛林野倚着门框,等她出来时轻笑了一声,说:“这是我小时候睡的房间。”
她赶紧回:“那我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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