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来自宋代 作者:陌雨清寒
分卷阅读66
丫头。穿着肥大的病号服,一手死死地抓着一个老年妇女的衣服,像个任性的孩子。
“都说了不让你见,怎么这么没皮没脸?”妇女的声音有点尖刻。
她也不说话,只是两手丝毫不松劲,骨节都攥得发白了。
“你怎么回事?快松手,太太等着吃粥呢!”
“我知道你不甘心,但你以为你进去太太就会再上你一次当?算了,赶紧走吧,还等着警察来抓你不成?”那妇女急得去掰她的手,可丝毫没有作用。
“刘嫂,这里交给我,你去吧。”一个老年男子走出来,示意那妇女。
“我们谈一谈。”他又对小丫头说。
小丫头点点头,松了手,妇女又念叨了两句,进去了。
那男子带着小丫头走向一边的椅子,战辉越过他们走向朋友的病房,小丫头跟昨天一样,没看到他。
“,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
“我叫蝶儿。”
“哦,蝶儿,是庄毅找你来冒充雨筝的?”与其说刘秘书是在询问,不如说是在确定。
蝶儿点点头,又摇:“他抓我回来的时候,真以为我是雨筝,后来才发现我不是。”
“那你为什么没有离开齐家?”
“本来说好了,等他找到雨筝我就走。结果,雨筝死了。”
“所以你就心安理得地代替了雨筝的位子?”刘秘书的语气很平淡,可小丫头一个机灵,抬眼看看他,目光又一点点地低下去,似是默认。
“我不是齐家人,没有资格评判你的所为。但这些日子你为念齐做的我都看到了,我个人认为,你没有不良的居心。”
蝶儿睫毛抖了抖,刘秘书接着说:“不过,你太善于演戏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你。其实现在相信不相信已经不重要了,念齐很快就变天了。”
蝶儿忽地抬眸,想说“不会”,可嘴唇动了动,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有两颗泪骨碌碌爬出眼眶。
“这是老董事长的遗嘱,她早就拟好的,她去世后,她持有的念齐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和庄毅各百分之十。”
蝶儿眼中又有一颗泪爬出来,刘秘书接着说:“刚才我去见过她,她坚持不修改遗嘱,让我直接拿给律师。”
“我,我不要!”蝶儿终于发出声音。
“你知道在这关头,念齐的股份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你是敌是友,当然是不赞成把这股份给你,可是老董事长的决定从来不是别人能改变的。不过,如果有一天,律师把这部分股份移交你,你有权选择放弃。”
“我懂了。”蝶儿擦擦脸,明白了刘秘书来找她的意思:“念齐的什么我都不会要。只是,能不能让我再看看?”
“她目前情况很不稳定,医生说她的身体最忌刺激和惊吓,所以,我不能答应你。”看着眼前那泪湿的脸,无神的大眼睛,刘秘书有一刻觉得自己很残忍。
“我就从外面看一眼,行吗?”
“对不起。”刘秘书站起来,“我一会儿要回z市,你跟我回去吗?”
蝶儿摇,也站起来,现在她有什么颜面再坐刘秘书的车?
她站直了身体,向刘秘书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向电梯走。电梯门口站了很多人,她并未停留,直接走向了步行的楼梯。
一级一级地走下去,寂静的楼道,只有自己的脚步和呼吸。从此,又是一个人,哈,真好!蝶儿笑了,两颗泪掉到地上,发出啪地声响。
☆、73、驼色反毛鞋
天气一下子热起来了,街上爱美的女孩都穿起了短裙短裤,露出长长的腿,像刚从水中捞出的莲藕,尚未经过日光的照射,白皙盈透,吸引着一众热辣辣的目光。
蝶儿穿着宽大的病号服,在人流中游荡,不时有人看过来,她知道自己的打扮很怪异,虽比不上刚掉下来时,但也足够引人眼球。
广场边的电视墙正播报新闻,她本无心去看,但一个名字吸引了她的注意。
画面正切到一个年轻的男子,眉眼端正如故,谈吐淡定如昔,但举止间那份自然而露的自信,多少有一点陌生。念齐服饰集团的新任总裁,庄毅?蝶儿感觉脑子中有什么断了,嗡嗡的响,震得她周身的神经齐齐地颤动。
看看旁边的大钟,上面显示的日期是6月18日,真吉祥的一个数字,距离梦幻星空上市不足两个月,速度实在是快。
她有些站不住,索性蹲下来,这两天都在医院附近游荡,也没吃什么东西,胃里又闹腾起来了。掏出手机开机,一连串滇示音响起,她也没看,直接按出一串号码,那面很快接听,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深吸一口气,说了一句:“我在y市开放广场,叫人来接我。”
挂了电话,又蹲了一会儿,眼前不时有人走过,她看着那形形色色的鞋子,高跟的、平底的、方头的、圆头的、牛皮的、帆布的,有时独自匆匆地移动,有时两双并排在一起,有时一双小小的鞋子欢快地跑在前面,后面一双高跟鞋嗒嗒地追……这双鞋也太干净了点,驼色的反毛皮,连折痕都极淡,露出一圈黑色的磨砂鞋底,灰尘都不往上面沾。
穿着这鞋子的人,一定不太好相处,太注重细节,对别人也容易挑剔。她模模糊糊地想着,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双鞋子已经停在了她的面前。
缓缓抬头,阳光很刺眼,那人又逆着光,脸上的轮廓一时有些模糊,但还是认出来了。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不知为什么,他出现在这里,她并没觉得惊讶,半晌,她伸出手去:“拉我起来,我的腿麻了。”
那人真就伸出了手,宽大的手掌,温暖干燥,把她的手包在手心,毫不力地把拉她起来。
“兜里有钱吗?我饿了。”赶得太急,眼前有点花,但她还是及时松开了那人的手。
没有回应,但那双驼色的皮鞋开始往前赚她就在后面跟着,进了附近的一家粥屋。
这人好像极喜欢喝粥,进门的时候,蝶儿这样想。
已过了饭口,店里人不多,她就拿了勺子慢慢地喝,对面的人也不说话,偶尔看她一眼,难得地没有冷着脸。
一碗粥,两个茶叶蛋,一张小小的葱油饼,好像并没太饱,但他没有再要的意思,她就拿纸巾擦擦嘴,走了出来。
他的车就停在附近,他示意她上车,她摇:“一会儿有人来接我。”
他眉头微蹙:“上车。”
“不行,一会儿接我的人就来了。”她坚持。
他没再说话,开了车门,直接把她塞进去。要是以往,她是绝不会叫他这样顺利完成这串动作的,可是现在,一是她身上没力气,二是坐谁的车,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车子驶得并不快,大概是怕她刚吃了那么多东西,会反上来。蝶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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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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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穿着肥大的病号服,一手死死地抓着一个老年妇女的衣服,像个任性的孩子。
“都说了不让你见,怎么这么没皮没脸?”妇女的声音有点尖刻。
她也不说话,只是两手丝毫不松劲,骨节都攥得发白了。
“你怎么回事?快松手,太太等着吃粥呢!”
“我知道你不甘心,但你以为你进去太太就会再上你一次当?算了,赶紧走吧,还等着警察来抓你不成?”那妇女急得去掰她的手,可丝毫没有作用。
“刘嫂,这里交给我,你去吧。”一个老年男子走出来,示意那妇女。
“我们谈一谈。”他又对小丫头说。
小丫头点点头,松了手,妇女又念叨了两句,进去了。
那男子带着小丫头走向一边的椅子,战辉越过他们走向朋友的病房,小丫头跟昨天一样,没看到他。
“,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
“我叫蝶儿。”
“哦,蝶儿,是庄毅找你来冒充雨筝的?”与其说刘秘书是在询问,不如说是在确定。
蝶儿点点头,又摇:“他抓我回来的时候,真以为我是雨筝,后来才发现我不是。”
“那你为什么没有离开齐家?”
“本来说好了,等他找到雨筝我就走。结果,雨筝死了。”
“所以你就心安理得地代替了雨筝的位子?”刘秘书的语气很平淡,可小丫头一个机灵,抬眼看看他,目光又一点点地低下去,似是默认。
“我不是齐家人,没有资格评判你的所为。但这些日子你为念齐做的我都看到了,我个人认为,你没有不良的居心。”
蝶儿睫毛抖了抖,刘秘书接着说:“不过,你太善于演戏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相信你。其实现在相信不相信已经不重要了,念齐很快就变天了。”
蝶儿忽地抬眸,想说“不会”,可嘴唇动了动,终究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有两颗泪骨碌碌爬出眼眶。
“这是老董事长的遗嘱,她早就拟好的,她去世后,她持有的念齐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和庄毅各百分之十。”
蝶儿眼中又有一颗泪爬出来,刘秘书接着说:“刚才我去见过她,她坚持不修改遗嘱,让我直接拿给律师。”
“我,我不要!”蝶儿终于发出声音。
“你知道在这关头,念齐的股份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你是敌是友,当然是不赞成把这股份给你,可是老董事长的决定从来不是别人能改变的。不过,如果有一天,律师把这部分股份移交你,你有权选择放弃。”
“我懂了。”蝶儿擦擦脸,明白了刘秘书来找她的意思:“念齐的什么我都不会要。只是,能不能让我再看看?”
“她目前情况很不稳定,医生说她的身体最忌刺激和惊吓,所以,我不能答应你。”看着眼前那泪湿的脸,无神的大眼睛,刘秘书有一刻觉得自己很残忍。
“我就从外面看一眼,行吗?”
“对不起。”刘秘书站起来,“我一会儿要回z市,你跟我回去吗?”
蝶儿摇,也站起来,现在她有什么颜面再坐刘秘书的车?
她站直了身体,向刘秘书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向电梯走。电梯门口站了很多人,她并未停留,直接走向了步行的楼梯。
一级一级地走下去,寂静的楼道,只有自己的脚步和呼吸。从此,又是一个人,哈,真好!蝶儿笑了,两颗泪掉到地上,发出啪地声响。
☆、73、驼色反毛鞋
天气一下子热起来了,街上爱美的女孩都穿起了短裙短裤,露出长长的腿,像刚从水中捞出的莲藕,尚未经过日光的照射,白皙盈透,吸引着一众热辣辣的目光。
蝶儿穿着宽大的病号服,在人流中游荡,不时有人看过来,她知道自己的打扮很怪异,虽比不上刚掉下来时,但也足够引人眼球。
广场边的电视墙正播报新闻,她本无心去看,但一个名字吸引了她的注意。
画面正切到一个年轻的男子,眉眼端正如故,谈吐淡定如昔,但举止间那份自然而露的自信,多少有一点陌生。念齐服饰集团的新任总裁,庄毅?蝶儿感觉脑子中有什么断了,嗡嗡的响,震得她周身的神经齐齐地颤动。
看看旁边的大钟,上面显示的日期是6月18日,真吉祥的一个数字,距离梦幻星空上市不足两个月,速度实在是快。
她有些站不住,索性蹲下来,这两天都在医院附近游荡,也没吃什么东西,胃里又闹腾起来了。掏出手机开机,一连串滇示音响起,她也没看,直接按出一串号码,那面很快接听,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深吸一口气,说了一句:“我在y市开放广场,叫人来接我。”
挂了电话,又蹲了一会儿,眼前不时有人走过,她看着那形形色色的鞋子,高跟的、平底的、方头的、圆头的、牛皮的、帆布的,有时独自匆匆地移动,有时两双并排在一起,有时一双小小的鞋子欢快地跑在前面,后面一双高跟鞋嗒嗒地追……这双鞋也太干净了点,驼色的反毛皮,连折痕都极淡,露出一圈黑色的磨砂鞋底,灰尘都不往上面沾。
穿着这鞋子的人,一定不太好相处,太注重细节,对别人也容易挑剔。她模模糊糊地想着,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双鞋子已经停在了她的面前。
缓缓抬头,阳光很刺眼,那人又逆着光,脸上的轮廓一时有些模糊,但还是认出来了。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不知为什么,他出现在这里,她并没觉得惊讶,半晌,她伸出手去:“拉我起来,我的腿麻了。”
那人真就伸出了手,宽大的手掌,温暖干燥,把她的手包在手心,毫不力地把拉她起来。
“兜里有钱吗?我饿了。”赶得太急,眼前有点花,但她还是及时松开了那人的手。
没有回应,但那双驼色的皮鞋开始往前赚她就在后面跟着,进了附近的一家粥屋。
这人好像极喜欢喝粥,进门的时候,蝶儿这样想。
已过了饭口,店里人不多,她就拿了勺子慢慢地喝,对面的人也不说话,偶尔看她一眼,难得地没有冷着脸。
一碗粥,两个茶叶蛋,一张小小的葱油饼,好像并没太饱,但他没有再要的意思,她就拿纸巾擦擦嘴,走了出来。
他的车就停在附近,他示意她上车,她摇:“一会儿有人来接我。”
他眉头微蹙:“上车。”
“不行,一会儿接我的人就来了。”她坚持。
他没再说话,开了车门,直接把她塞进去。要是以往,她是绝不会叫他这样顺利完成这串动作的,可是现在,一是她身上没力气,二是坐谁的车,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车子驶得并不快,大概是怕她刚吃了那么多东西,会反上来。蝶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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