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 流浪之歌
    咿呀。
    酒吧后门推开,寒风卷着雪呼啦啦地扑了进来,温暖的热浪扑面而来,手指和脚趾泛起一阵酥麻,匆匆忙忙地把后门关上,世界重新安静下来。
    “晚上好。”
    “嘿,安森,晚上好,今天外面的天气糟糕透了。”
    “的确,下午还是晴天,傍晚突然整个世界完全暗下来,令人怀疑天空破洞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一场雪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上帝,我痛恨冬天。但看到你也出现在这里,我心理稍稍平衡了一点。”
    “哦,吉姆,我今天的造型是经过精心打理的,好吗?”
    “什么造型,流浪汉造型吗?”
    “看似没有打扮实则精心打扮的造型。”
    “参考样本是谁?‘小鬼当家2’里的鸽子女士吗?”
    “宾果。正确答案,看来我费的心思得到了回报。”
    一来一往,吐槽夹杂着调侃,气氛显得格外热闹。
    此时此刻,站在前方的是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吉姆-科尔比(jim-colby),一名酒吧服务生。
    留着一头奇奇怪怪的狗啃发型,展现出个性的棱角,满脸不耐烦的表情,正是厌恶世界的年龄。
    吉姆粗粗打量一番又细细打量一番,还是不敢相信:
    眼前的男人,居然是安森-伍德。
    白色t恤、白色无领衬衫、浅灰色格纹无领衬衫叠穿在一起,披着一件深灰色过膝的披风外套。
    一头杂乱无章的短发堪比鸟巢,每一根发丝都有自己的想法,倔强地舒展开来;邋遢的胡子遮挡住半张脸颊,显得沧桑而疲倦,脸孔淹没在毛发里。
    一双脏兮兮的靴子记录着一路漫长旅程的勋章,肩膀之上背着一个黑色吉他盒,风尘仆仆的模样。
    他就这样落落大方地站在眼前,没有其他遮掩。
    然而,吉姆还是怀疑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
    安森-伍德?
    那个大名鼎鼎的安森,居然如此落魄狼狈的模样?
    “呵呵。”
    吉姆皮笑肉不笑地露出一個笑容。
    “但我能够理解,你需要隐藏真实身份,否则一不小心被认出来,酒吧估计就被汹涌人潮淹没了。”
    安森却不相信,“你确定?”
    “我相信,你们应该告诉过几个朋友,传播一些消息。”
    吉姆瞪圆眼睛,“你在怀疑我的人品?”
    不等安森开口,旁边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正好进入后厨,随口插话,“吉姆告诉了他的隔壁邻居。”
    “我也告诉了我的好朋友。”
    吉姆:……
    愣愣地看着安森,无从辩解,最后无奈地转头大喊。
    “瑞贝卡!”
    瑞贝卡-琼斯(rebecca-jones)对着吉姆挤出一个笑容,“六号桌的布法罗鸡翅再不端上去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
    “还有,安森,你还有五分钟准备登台。”
    不等反应,瑞贝卡已经端着两个盘子加上四杯啤酒转身离开后厨,马不停蹄的脚步拒绝过多停留。
    安森看着吉姆闪烁的眼神和心虚的侧脸,哑然失笑。
    “不用担心。”
    “我的意思是,即使你们把消息散播出去,围观人群也没有能够把酒吧挤满。”
    “要么就是没有人相信,要么就是我的号召力不够。”
    “又或者是人们前来认认真真寻找一圈,却没有找到真人,一个个忿忿不平地转身离开,认为你们在胡扯。”“我相信爱德华应该也偷偷摸摸在外面散播消息了。”
    “可惜,对酒吧生意没有太多帮助,我也不知道应该为他抱歉,还是为我抱歉。”
    “爱德华”,这间酒吧的老板。
    吉姆一下没有忍住,噗哧地笑出声。
    但随即,吉姆意识到自己暴露底细,连忙控制住自己。
    清清嗓子,吉姆保持严肃,“我需要出去帮忙了,否则瑞贝卡真的会爆炸,今晚好运,祝愿断腿。”
    一个转身,吉姆还是没有控制住,再次爆笑出声。
    终于,安静了下来——
    这里是纽约曼哈顿下城区,准确来说是东村地界。
    绘画。音乐。写作。表演。舞蹈。
    种种艺术在这里孕育,自然也包括地下歌手们。
    曾经,在六十年代,民谣、乡村、摇滚等等不同音乐类型在这里萌芽在这里发展,并且进入大众视野。
    包括鲍勃-迪伦。包括约翰尼-卡什。
    他们都曾经在这里的小酒馆里表演,踏上巨星生涯。
    并且,一直延续到现在。
    尽管现在嘻哈、涂鸦、黑胶、戏剧等等艺术爱好者们因为曼哈顿寸土寸金的费用,正在往布鲁克林迁徙;但下城区依旧是地下艺术的重要聚集地。
    安森从导演伍迪-艾伦身上得到灵感——
    伍迪是爵士乐爱好者,忠贞不二的支持者和拥簇者,他一直在纽约下城区的一间酒馆里表演萨克斯风。
    坚持十多年。
    没有掩饰、没有面具、没有化名,就是以他自己的身份,十年如一日地前往酒馆参加爵士乐表演。
    当然,一周只有一次,毕竟,这不是他的生计之道。
    如果狂热影迷感兴趣的话,任何人都能够前往酒馆观看现场演出,近距离接触这位怪异的小老头。
    这给予安森启发,他也决定前往酒吧进行演出。
    这一路走来,安森追寻约翰尼-卡什的足迹在时间和空间里体验音乐人的生活,确实受益良多。
    然而,他始终是旁观者,如同局外人,在外面观看,没有真正进入那个世界,亲身体验他们的生活。
    所以,安森希望自己能够进入角色,真实经历一把。
    安森前往华纳唱片一趟,和专业人士深入了解一番曼哈顿下城区的酒吧表演生态,然后再自己上门探访,最后确定了这里,向酒吧老板毛遂自荐——
    每天晚上,他以“勒维恩-戴维斯”的名字在这里演出三十分钟。
    显然,安森不准备以自己的名字大肆宣传推广,所以演出时间安排在晚上早场,也就是暖场的位置。
    转眼,整整一周过去了,表演没有能够激起任何波澜。
    一切,又再次回到八月三十一日乐队在欧洲街头巡演的时光;而且这一次,舞台上只有安森一个人。
    尽管现场演出没有激起波澜,但安森非常喜欢这段时光。
    如果说街头演出是一场流浪一场冒险,那么酒吧演出则是在熟悉人群里拉近距离,在舞台和观众之间建立联结——
    至少,安森和酒吧的服务生以及老板成为了朋友。
    生活,在不安之中摇摆,却又在混乱之中努力前行,这种感觉让安森打开一个缺口,窥探约翰尼-卡什的世界。
    安森也渐渐沉淀下来,离开名利场的光怪陆离,重新感受双脚和地面的接触,抓住生活的重心。
    接下来,又是表演时间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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