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表面功夫
毫无疑问,安森是高明的。
没有咄咄逼人,没有据理力争,也没有气势如虹,全程保持一种心平气和展开对话的姿态,悄无声息地瓦解对手,不动声色之间已经占据上风。
当瑞茜被逼迫到一个窘迫困境角落里的时候,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安森的扭转局面,因为她也发现了盲点——
正确,如果她不希望和安森合作,又舍不得放弃这个项目,所以她一路跟踪安森,期待着发生什么?
难道,在她的内心深处,早就已经有答案了吗?
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普通人,此时已经方寸大乱;但瑞茜没有。
不仅没有,在稍稍混乱过后,瑞茜站稳脚跟,从一堆杂乱思绪里抓住一个关键,她意识到自己完全被卷入安森的节奏里。
安森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这是否意味着,安森也绝对不是外表看起来的瓶而已?
当瑞茜抱怨人们因为她的作品她的外表产生偏见的时候,她是否也同样因为安森的作品安森的外表而带有偏见?
所以,她是否正在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把自己不愿意承受的待遇,套在安森身上?
瑞茜冷静下来,思绪汹涌,她决定先夺回主动权。
“你一直背着吉他,为什么?为了进入角色吗?”
过去这几天,安森始终背着那把吉他,进进出出,来来回回,不管前往哪里,吉他都绝对不会离身。
老实说,瑞茜有些嗤之以鼻,看不起这样的动作——
因为这是表象,做做样子耍耍帅而已,根本无法触碰到约翰尼-卡什的本质。
前往超市,前往餐厅,前往卫生间,即使是约翰尼-卡什也不会带着吉他四处奔走,但安森却笨拙地带着吉他,仿佛和吉他完完全全融为一体般。
这样的举动,太刻意,太做作,却没有什么成效。
总结起来就是:一场秀。
当狗仔拍到安森的时候,当路人看到安森的时候,他们纷纷惊叹,安森为了融入角色而付出如此多心血;然而事实上,真正站到摄像机面前,不能演戏就是不能演戏,不会因为抱着吉他捂了三个月,突然之间就变身成为音乐之神演技之神。
这样的表面功夫,越是空瓶子就越热衷于此。
关于这点,瑞茜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有那样一类学生,不管到哪里都抱着书,仿佛书籍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朋友一般,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躺在书籍上睡觉,脑袋空空如也,考试常年垫底。
而在好莱坞,更是遍地都是。
所以,瑞茜一直不曾在意。
但现在,瑞茜稍稍有些动摇,以安森的聪明才智来看,他应该不屑这样的表面功夫才对,因为这太拙劣也太肤浅。
可是,为什么呢?
顺着瑞茜的视线,安森低头看看自己的吉他,展露一个笑容,“是。为了体验角色。”
瑞茜:……
下巴脱臼。
安森居然承认了?就这样简单地承认了?
这到底是愚蠢无知,还是大智若愚?
一时之间,瑞茜有些分辨不清楚,甚至忘记应该如何开口,脑海里的想法脱口而出,“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用如此粗暴的方法?”
安森注意到瑞茜的“咄咄逼人”,她在试图掌握主动;但这次,安森不准备打断瑞茜。
“简单,可能意味着粗暴;同时也可能意味着直观。”
“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那时候的音乐设备不齐全也不先进。”“很多时候,歌手们拿着一把吉他就直接登台演出,运气好的话,能够有一个话筒;运气不好的话,话筒和音响可能会成为演出的障碍。”
“所以,歌手们最重要的伙伴,就是自己的吉他。”
“乡村。民谣。摇滚。流行。没有人能够例外。”
安森依旧显得不紧不慢,他和瑞茜两个人站在超市停车场里,沐浴在阳光底下,如同老朋友般闲聊。
偶尔有些身影经过,却连视线也懒得停留片刻,每个人都在忙碌自己的生活,没有时间注意停车场的两个身影。
“在那个年代,用音乐改变人生、用音乐艺术创作、用音乐发出声音的人数不胜数,所以后来才诞生了伍德斯托克。”
“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利用音乐改变社会改变世界。”
“所以,怀抱音乐梦想的歌手太多太多;却因为缺少宣传手段,无数梦想只能在冰天雪地里沉睡。”
“他们甚至没有出租屋,只能在不同朋友的屋子里辗转借住,在不同酒吧里兜兜转转,试图寻找演出机会。”
“一旦机会来了,他们就需要随时登场随时演出。”
“而吉他,则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同时也是求生的工具。”
“不管前往任何地方,只要背着吉他,就意味着机会和希望;但没有的话,即使机会出现也抓不住。”
“你问我为什么随时随地如同傻瓜一般带着吉他招摇过市?”
“因为我试图在2003年找到半个世纪前的感觉,因为我试图理解音乐对他们的人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我试图感受他们把自己的梦想和生活全部背负在身上四处流浪随处奔波的状态。”
一切,还是需要感谢安森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
“醉乡民谣”。
在这部电影里,导演科恩兄弟描绘出一个失败者的世界,在炎炎寒冬里牢牢抓住一缕梦想的火苗苦苦挣扎着,六十年代的纽约孕育了数不胜数伟大的歌手却也同时淹没了无数才华横溢的鲜活灵魂。
仅仅从画面从文字去回忆那个年代,很难真正感受到他们的处境和当时的氛围,却依旧能够通过电影屏幕感受到在灵魂深处潺潺流淌的挣扎和落幕。
在现实生活里,约翰尼-卡什成功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但约翰尼依旧在名利场的漩涡里迷失了自己。
当下,和六十年代有些相似,摇滚也正在消失、流行和舞曲却全面蓬勃发展,音乐市场正在萎靡、但流行巨星们持续崛起,安森正在试图感受时代的脉搏——
不仅仅是扮演约翰尼-卡什而已,这比模仿约翰尼-卡什来说更进一步,而是感受约翰尼-卡什和整个时代的碰撞,感受恢弘时代底下的一种状态。
表演,不应该只是拙劣的模仿而已。
如果无法理解那个时代传递出来的氛围和力量,那么演员注定无法重现约翰尼-卡什在那个时代的状态。
所以,即使是前往超市,吉他根本派不上用场,但安森还是背着它出现了。
如同一场秀。
(本章完)
毫无疑问,安森是高明的。
没有咄咄逼人,没有据理力争,也没有气势如虹,全程保持一种心平气和展开对话的姿态,悄无声息地瓦解对手,不动声色之间已经占据上风。
当瑞茜被逼迫到一个窘迫困境角落里的时候,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安森的扭转局面,因为她也发现了盲点——
正确,如果她不希望和安森合作,又舍不得放弃这个项目,所以她一路跟踪安森,期待着发生什么?
难道,在她的内心深处,早就已经有答案了吗?
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普通人,此时已经方寸大乱;但瑞茜没有。
不仅没有,在稍稍混乱过后,瑞茜站稳脚跟,从一堆杂乱思绪里抓住一个关键,她意识到自己完全被卷入安森的节奏里。
安森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这是否意味着,安森也绝对不是外表看起来的瓶而已?
当瑞茜抱怨人们因为她的作品她的外表产生偏见的时候,她是否也同样因为安森的作品安森的外表而带有偏见?
所以,她是否正在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把自己不愿意承受的待遇,套在安森身上?
瑞茜冷静下来,思绪汹涌,她决定先夺回主动权。
“你一直背着吉他,为什么?为了进入角色吗?”
过去这几天,安森始终背着那把吉他,进进出出,来来回回,不管前往哪里,吉他都绝对不会离身。
老实说,瑞茜有些嗤之以鼻,看不起这样的动作——
因为这是表象,做做样子耍耍帅而已,根本无法触碰到约翰尼-卡什的本质。
前往超市,前往餐厅,前往卫生间,即使是约翰尼-卡什也不会带着吉他四处奔走,但安森却笨拙地带着吉他,仿佛和吉他完完全全融为一体般。
这样的举动,太刻意,太做作,却没有什么成效。
总结起来就是:一场秀。
当狗仔拍到安森的时候,当路人看到安森的时候,他们纷纷惊叹,安森为了融入角色而付出如此多心血;然而事实上,真正站到摄像机面前,不能演戏就是不能演戏,不会因为抱着吉他捂了三个月,突然之间就变身成为音乐之神演技之神。
这样的表面功夫,越是空瓶子就越热衷于此。
关于这点,瑞茜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有那样一类学生,不管到哪里都抱着书,仿佛书籍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朋友一般,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躺在书籍上睡觉,脑袋空空如也,考试常年垫底。
而在好莱坞,更是遍地都是。
所以,瑞茜一直不曾在意。
但现在,瑞茜稍稍有些动摇,以安森的聪明才智来看,他应该不屑这样的表面功夫才对,因为这太拙劣也太肤浅。
可是,为什么呢?
顺着瑞茜的视线,安森低头看看自己的吉他,展露一个笑容,“是。为了体验角色。”
瑞茜:……
下巴脱臼。
安森居然承认了?就这样简单地承认了?
这到底是愚蠢无知,还是大智若愚?
一时之间,瑞茜有些分辨不清楚,甚至忘记应该如何开口,脑海里的想法脱口而出,“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用如此粗暴的方法?”
安森注意到瑞茜的“咄咄逼人”,她在试图掌握主动;但这次,安森不准备打断瑞茜。
“简单,可能意味着粗暴;同时也可能意味着直观。”
“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那时候的音乐设备不齐全也不先进。”“很多时候,歌手们拿着一把吉他就直接登台演出,运气好的话,能够有一个话筒;运气不好的话,话筒和音响可能会成为演出的障碍。”
“所以,歌手们最重要的伙伴,就是自己的吉他。”
“乡村。民谣。摇滚。流行。没有人能够例外。”
安森依旧显得不紧不慢,他和瑞茜两个人站在超市停车场里,沐浴在阳光底下,如同老朋友般闲聊。
偶尔有些身影经过,却连视线也懒得停留片刻,每个人都在忙碌自己的生活,没有时间注意停车场的两个身影。
“在那个年代,用音乐改变人生、用音乐艺术创作、用音乐发出声音的人数不胜数,所以后来才诞生了伍德斯托克。”
“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利用音乐改变社会改变世界。”
“所以,怀抱音乐梦想的歌手太多太多;却因为缺少宣传手段,无数梦想只能在冰天雪地里沉睡。”
“他们甚至没有出租屋,只能在不同朋友的屋子里辗转借住,在不同酒吧里兜兜转转,试图寻找演出机会。”
“一旦机会来了,他们就需要随时登场随时演出。”
“而吉他,则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同时也是求生的工具。”
“不管前往任何地方,只要背着吉他,就意味着机会和希望;但没有的话,即使机会出现也抓不住。”
“你问我为什么随时随地如同傻瓜一般带着吉他招摇过市?”
“因为我试图在2003年找到半个世纪前的感觉,因为我试图理解音乐对他们的人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我试图感受他们把自己的梦想和生活全部背负在身上四处流浪随处奔波的状态。”
一切,还是需要感谢安森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
“醉乡民谣”。
在这部电影里,导演科恩兄弟描绘出一个失败者的世界,在炎炎寒冬里牢牢抓住一缕梦想的火苗苦苦挣扎着,六十年代的纽约孕育了数不胜数伟大的歌手却也同时淹没了无数才华横溢的鲜活灵魂。
仅仅从画面从文字去回忆那个年代,很难真正感受到他们的处境和当时的氛围,却依旧能够通过电影屏幕感受到在灵魂深处潺潺流淌的挣扎和落幕。
在现实生活里,约翰尼-卡什成功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但约翰尼依旧在名利场的漩涡里迷失了自己。
当下,和六十年代有些相似,摇滚也正在消失、流行和舞曲却全面蓬勃发展,音乐市场正在萎靡、但流行巨星们持续崛起,安森正在试图感受时代的脉搏——
不仅仅是扮演约翰尼-卡什而已,这比模仿约翰尼-卡什来说更进一步,而是感受约翰尼-卡什和整个时代的碰撞,感受恢弘时代底下的一种状态。
表演,不应该只是拙劣的模仿而已。
如果无法理解那个时代传递出来的氛围和力量,那么演员注定无法重现约翰尼-卡什在那个时代的状态。
所以,即使是前往超市,吉他根本派不上用场,但安森还是背着它出现了。
如同一场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