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民被下了面子,脸色十分难看。
    他是重生过来的,上辈子自从得到那个金手指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顺风顺水,让他积攒了无数财富,身边更是美女如云,光老婆就换了三个。
    他也没办法啊,谁让自己又有钱,魅力又大呢?第一个老婆没能给自己留下一儿半女,自请离婚。刚离婚俩月就被人介绍了第二个白富美,就连前妻的家人也都同意,甚至还不遗余力的帮着自己。
    后来第二个老婆车祸没了,二老婆娘家他们还帮忙张罗了第三个老婆。那时候自己都五十多岁了,娶了个小二十岁的国外回来的白富美,绝对的人生赢家。
    最后要不是被那个兔崽子气死……
    想到这里,朱正民心情更加不好。他最喜欢的小儿子,竟然看上了白家的闺女,死活要娶。
    那白家,就是白清霖的外家,已经跟自己水火不容了。要不是白家能量太大,一时半会儿儿扳不倒,他能容得下白家人在自己眼皮子下面蹦跶?
    尤其是……
    他早就习惯上位者的态度了,谁能想到愣是被小兔崽子气到重生呢?
    一切都要重头再来,或许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彻底让白家在燕城消失的机会。
    朱正民知道,自己现在这幅样子,就是当下女人们最喜欢的样子。
    看上去身材高大,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而且还是浓眉大眼双眼皮,想当年多少女人都想在自己身边求一个位置啊!
    这一世,他必须要提早得到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清霖,就算没有我,你堂哥也会找别人算计你那个工作的。”朱正民一脸委屈,却又不得不强行忍住的表情,“而你堂哥给的钱,也是用来打点的钱。不过被我强要来一些,等到了地方我都给你,这原本也是为你要来的。虽然我知道不能补偿,但是既然来到这里,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朱正民早就忘了刚下乡那会儿,白清霖对自己一开始是个什么态度。
    但是白清霖岁数小,又被他外家娇宠的不行,早就养成了个少爷脾气。如今被迫下乡,态度自然不会很好,但没关系,自己早晚会成为他最信任的人,到时候别说一点儿钱了,白家寄来的罐头奶粉,钱和票,以及那块玉佩,早晚都会用在自己身上。
    “你可拉倒吧,猫哭耗子假慈悲。”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你少败坏我名声就成了,以后离我远点儿。”
    朱正民哪里受过这种气!
    他重生回来之后正好赶上知青报名,白清霖那个堂哥李清雷就找上了他。原因很简单,朱正民的父亲是毛纺厂一个小领导,他的妹妹的同学,就在白清霖外婆工作的那个供销社当经理。
    当时白清霖还叫李清霖,托关系给燕城日报社的一个副总编送了礼,那个霖字就被改成了雷,15岁也被改成了19岁。
    要知道白清霖外婆为了孙子能接班,还特地把外孙原本的14岁改大了一岁。15岁是日报社的编辑里面能接受的最小岁数了。谁知道最后竟然被李家人钻了空子呢?
    “我不过是你哥哥的同学,而且我们又是一起过来的,什么时候败坏过你的名声!”朱正民真的是压不住火,他顺风顺水太久了,如今重生到了当年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让他十分不爽。
    不爽原本还能压制住,毕竟他得想办法哄骗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可这个时候的白清霖也太难伺候了吧!
    果然是个少爷脾气,怪不得当年一挑拨他就自杀了,真是个短命鬼。
    “就是,大家都是一起过来的,路上朱大哥还帮你拿过行礼呢,怎么到这里就翻脸了呢?”
    “朱大哥什么时候说过你的不好?你要这样对他?”
    “朱大哥还帮你要回来一部分钱呢,你要是抱怨就去找你堂哥啊,关朱大哥什么事?”
    “好好好,我的错,”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十分不耐烦道:“祝你们都有一个帮别人截胡工作还装一脸委屈的好大哥,以后他就是你们的朱大哥了,可别往我身上推,庙小,要不起。”
    白清霖说完,拖着行礼就远远的避开。
    朱正民毕竟是一号男主,有自己的男主光环。他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到时候等二号男主来,让他们两个男主环环碰就好了,自己在一边看热闹,闷声发大财不香吗?
    他这话说完,周围又有些尴尬。
    这是什么祝福啊,诅咒还差不多。
    旁边看了半天热闹的镇领导和各村里过来令人的村长支书什么的,也没想到这群刚来的知青竟然落地就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戏,顿时心里都有点儿忐忑,谁都不想把这俩事件中心的人领到自己村里。
    一个一看就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小少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看着年岁还那么小,据说只有十五岁。按说十五岁的小伙子在村里已经能抵得上大半个劳动力了,但这是一群知青啊。别说十五岁的知青,就算二十岁的知青也未必能抵得上村里一个劳动力呢。
    另一个呢,瞅着高大帅气一脸正气的,但是哪个老人不精明?这位更是不怎么样,截胡别人工作,上来还一副好大哥的样子,眼睛里都是算计,明显有着小心思。
    这俩人,不管放哪个村里,怕是以后都有热闹看了。
    “好了,别吵了,赶紧分配人。再晚一点儿回去天都黑了!”一位小领导模样的男人站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迭表格,“念到名字的,各个大队都领走好好安置。毕竟大家都是城里来支持的知识青年,总不能让我们这些村里的大老粗看了笑话吧。”
    要说一开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农民们还是挺期待的。毕竟是一群读过书的知识分子啊,又是从城里来的,那不得比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强?
    结果呢?这一茬一茬的,若是安分守己也就罢了,拿几个公分至少饿不死。可还有部分是真的不消停,也十分令人头疼。
    于是,大家都看着,这俩令人头疼的到底会被分到哪个大队去。
    在这个年代,很多村子都被改名成了大队,村民不叫村民,叫社员。
    “……第五大队,知青马素云,周成亮,白清霖,王巧云,朱正民……”
    “好家伙,他们去第五大队了,哎呀,我这就放心了。”
    “第五大队……风水宝地,去年就闹出知青乱子,今年又来了这么俩祖宗,以后有热闹看了。”
    第五大队的村长和大队长一脸苦相,还好老村长毕竟是老村长,有点儿度量,勉强笑道:“这里是第五大队的牛车,各位知青同志,我们赶紧走。第五大队离的比较远,再不走天就黑了。”
    两辆牛车,带着一群满肚子心思的知青,去往了未知的那个小山村。
    白清霖坐在被褥卷上,抱着自己的行李包,脑子里快速的过着剧情。
    马素云,魔都人,家里条件一般。但是聪明大气,人也很善良,是朱正民前期的解语花。只不过这朵花开了两年,就被朱正民嫁算计给了村里一户人家,那户人家也不是说不好,而且跟镇上供销社领导还有亲戚关系,生活也算得上小富裕。
    娶了马素云之后,朱正民在供销社的路就打开了一半,能获得不少利益了。
    只可惜马素云这个高中生,被彻底断了回城的路。
    周成亮就是个墙头草,狗腿子。抱前期抱朱正民大腿,后来抱男主二号的大腿,把自己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而且还顺利回了城,在男主的帮助下得了个挺好的工作,并且为男主以后得敛财之路开了不少方便之门。
    王巧云可是对朱正民死心塌地,无论朱正民是男主,还是二号男主的时候,这个王巧云都相当爱慕朱正民。这俩人是同学,王巧云其实是能有工作留在帝都的,但是为了朱正民,硬是把工作偷偷卖了,拿着一笔钱跟着朱正民下乡。
    那些钱自然便宜给了朱正民,保证了他相当一段时间的吃喝穿戴。
    不过这个姑娘下场更惨,因为朱正民的目标换到了另一个女人身上,嫌弃王巧云没钱又粘人,然后想办法让村里的癞子黏上了她,最终不得不嫁给了癞子。
    不过这些情节在书里,可都有正面的解释的。马素云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魔都人看不起人,脾气也不好,让朱正民帮着收拾了多少烂摊子?活该嫁到农村回不去。
    王巧云更是不怎么样了,长得不咋地想得挺美,总觉得自己跟朱正民是同学,朱正民的父亲又是毛纺厂的小领导。嫁给朱正民以后就能吃喝不愁了。可问题人家是男主一号,怎么能看得上你这样的女人?结果呢?非要约男主去小树林,却被癞子截胡了。
    命里就不该有富贵!
    倒是那个周成亮,为人处世圆滑机敏,会办事,男主给了他帮助,他后期不也帮了男主很多忙吗?这叫互相成就。
    白清霖看了那些评论,恶心的差点儿吐了。
    他觉得这,三观都是扭曲的,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喜欢看,莫非都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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