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漫漫黑夜,举火而行
    尚铭和万通来蔡府的时候是乘轿。
    回去的时候则是骑马并行。一众手下远远的跟着。
    万通问:“那后生答应了么?”
    尚铭答:“呵,自然答应了。之前已经把他查了个底儿掉。卫里他这种无爵可袭的破落户,做梦都想升官。”
    “从小订的亲都被退了。能不想着出人头地,一雪前耻?”
    “恐怕他做梦都想抱上我的粗腿。”
    万通问:“为何要经他这道手?咱们把信直接放匣子里岂不便当?”
    万通心狠手辣有余,而智谋不足。要论阴险狡诈,他远不及没了根的尚铭。
    尚铭耐心解答:“假信是他放进书信匣子里的。万一事败,脏水可以泼到他的身上,给咱们背黑锅。”
    万通终于聪明了一回:“嗯,若事成。我也得密裁了他。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正如之前常风想的那样。厂卫两巨头想弄死他,如碾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
    且说前院那边。
    常风苦思冥想,也没想出脱身之计。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先按尚铭所说,把栽赃信放进匣子里,贴上新封条封好。
    这也是无奈之举。
    没办法,如果按尚铭所说,办好了这件事,成功栽赃了太子。他最多被杀人灭口。
    若违抗督公的命令,以厂卫一贯的尿性,就不是灭口,而是灭门了。也活不成。
    常风撕去书信匣子的旧封条,将栽赃信放入匣中。又贴了两张新封条。
    办完以这一切,他才来到门口。点了第四小旗值夜看守赃物。
    由于第四小旗的旗官今日老婆生孩子,告了假。校尉石文义主动要求多值一天夜,充当临时旗官。
    常风下了差,牵着虎子回到了四合院。
    摆动着小腿儿,蹦蹦哒哒的跑了过来:“哥哥!今天认识了两个字!”
    虎子向往常一样,摇着尾巴,拿脑袋蹭着的下巴。
    笑逐颜开:“别闹啦虎子,痒痒。”
    常风问妹妹:“吃过了没?”
    点点头:“吃过啦!哥哥今日下差下的晚。黄大娘给我做的炸酱面。可香可香啦!”
    妹妹是常风的命。
    为了妹妹,他可以舍弃出人头地的雄心壮志,舍弃自己的理想,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
    常风跟坐到门槛前,虎子在一旁蹲着。月光洒在两人一狗的身上。
    宁静的秋夜,常风自入卫以来,第一次感到无助和绝望。
    在滔天的权力、惊天的政潮面前,他渺小的就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蚂蚁。
    一个人即便再聪明,也斗不过万倍于己的权力。
    把小脑袋依偎在哥哥怀里,一双大眼睛望着天上的月亮:“哥哥,月亮上有嫦娥仙子嘛?”
    常风答:“有。”
    又问:“那月亮上有会捣药的玉兔嘛?”
    常风答:“有。”
    再问:“那嫦娥仙子会做猪头肉。玉兔会捣蒜泥嘛?”
    常风答:“嫦娥仙子天天杀猪,炖猪头肉给玉帝补身体。至于玉兔.会捣药应该就会捣蒜泥。”
    不知不觉,在常风怀中睡去。
    常风将抱到了床上盖好了被子。虎子趴在了床边,闭上了狗眼,充当着的守护犬。
    常风来到米缸前,将手伸了进去,从米缸底部拿出一个小包袱。
    小包袱里是九十八两银子。是他这三年的积蓄。
    他自嘲的想:锦衣卫的抄家总旗,藏银子的法子却如此简单。传出去恐怕会笑掉人的大牙。
    常风每年的进项,上得台面的,上不得台面的也有个二百多两。
    然而,孝敬上官,交往同僚,养。处处都要银子。能攒下这些已是不易。
    他看着这些阿堵物,叹了声:“唉。九十八两,也不够给办嫁妆的啊。”
    他打算明日一早将这些银子交给徐胖子。
    常风坐在桌前,对着那盏摇曳的油灯,愁眉不展如一条待死的鱼。
    北城,北镇抚使朱骥府邸。
    朱骥正站在府里的灵堂中,为一个人上香。
    他的面前摆着一方灵牌。灵牌的上方悬着一块匾。上书四个大字“浩然正气”。
    那灵牌上则刻着“大明兵部尚书,少保于谦之正位”!
    如今京城里的人,只记得朱骥是一个脸都不要的“尝粪镇抚使”;贵妃党的狗腿子。
    他们却都忘记了,朱骥是于谦的女婿!
    曾经,他的岳父在国难之中,挽狂澜于既倒。
    即便屈死狱中前的那一刻,他的岳父依旧大义凛然。
    于谦的女婿为何会堕落成一个狗腿子?
    并不是堕落,而是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等待机会反戈一击!
    当初成化帝给于谦平反,赏了朱骥一个锦衣卫千户的职衔,算是个可有可无的补偿。
    可是贵妃党把控厂卫,朝堂上的大员皆尸位素餐之辈,国势倾颓,吏治腐败.朱骥不屑同流合污。
    他干脆告了长假,在家“养病”。
    直到有一天,太子的亲信,司礼监秉笔怀恩找到了他。
    怀恩告诉朱骥,要想改变眼下的这一切,就要保住太子。
    对于普通百姓家,孩子是希望;对于大明王朝,太子是希望。
    怀恩让朱骥接近万通,成为太子在厂卫中的内应。
    朱骥问怀恩:“时局如漫漫黑夜。我去做内应有用嘛?”
    怀恩的回答铿锵有力:“漫漫黑夜,更该有人举火而行!”
    “你的岳丈于少保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别忘了,你是于谦的女婿!于谦的女婿!”
    怀恩的回答,打动了朱骥。
    为了守护太子,守护大明王朝未来的希望。他丢掉了自己的尊严,扮出恬不知耻的模样。
    终于,通过吃那一口苦中带酸又有点稀的粪,他赢得了万通的垂青。成为了锦衣卫的六当家,万通信任的狗腿子。
    卧薪尝胆,为的就是在今夜这种事态紧急的状况下,能够替太子挡住明枪暗箭。
    朱骥给于谦上完了香,自言一声:“岳丈大人。您在天有灵,请在今夜庇佑太子!”
    他离开了灵堂,骑上了一匹马,直奔南城驴吊子胡同,去找常风。
    常风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但于谦在世时,曾对朱骥说过:“改变大局的,往往都是小人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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