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占山为王计划
    “说回占山为王,鲁大师眼下可有什么好去处?”
    林轩没有理会黄蓉幽怨的目光,径自讨论道。
    气氛都到这里了,鲁智深都愿意入伙了。
    当然是趁热打铁,抓紧选好基地来的实在。
    黄蓉那边其实无所谓。
    那小丫头聪明伶俐,底线其实也挺灵活的,并非什么傻白甜的正派女侠。
    这点小事一会儿就能想通。
    实在不行,晚上抽空再哄一哄便是。
    “沿途洒家经过伞盖山、白沙坞、野云渡等地,发现都是一群乌合之众聚集,地势也不利防守,洒家觉得不去也罢。”
    “听闻梁山如今由托塔天王晁盖坐了第一把交椅,山上颇有几个厉害人物,更有八百里水泊天险,易守难攻,四通八达,可谓得天独厚之选。”
    总不能,一上山直接把晁盖火并了吧?
    呃,真刀实枪的干起来,多半还打不过……
    鲁智深叹了口气:“可洒家负了林教头所托,实在无颜前去投靠。”
    换句话说,势力可以不强,但肯定得自己说了算。
    自己三人现在插进去,前三自然是不用想了……
    “二位哥哥也不去梁山的话,洒家倒有个想法。”
    既然梁山如今的大龙头是晁盖,那肯定已经完成了第一次权力大洗牌。
    “听闻前些日子,那青面兽杨志将原本的寨主金眼虎邓龙火并了,如今聚集了四五百人,甚是威风。”
    林轩跟黄蓉对视了一眼,果断道。
    换句话说,自己和黄蓉得搞定晁盖、吴用、公孙胜、刘唐、阮氏三雄等人……
    他虽没见过杨志,但也算闻名已久。
    林轩估计,鲁智深跟林冲大概能打个五五开。
    鲁智深朗声道:“那杨志身为杨老令公之后,倒是有些本事气量的,倘若二位哥哥有心落草,到那入伙,足可安身。”
    林轩沉吟了片刻,提示道:“大师觉得清风山如何?”
    “梁山到底寄人篱下,也没什么意思,不必考虑了。”
    不是万不得已的话,林轩不打算去招惹。
    他们主线任务要求加入或组建一个千人以上的反贼势力,成为该势力排名前三的头目。
    能排进前十,都算是晁盖给面子了。
    “左近青州境内的二龙山也是险峻之地,若将山上关隘闭上,便有千军万马,也难攻破。”
    两人又同是关西人,有些乡里之情,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旁人也罢了,对于公孙胜这个别人练武他修仙的法爷,林轩还是挺忌惮的。
    “二龙山虽说不错,却也算不得上上之选。”
    对于二龙山,林轩确实也兴趣缺缺。
    这地方虽说易守难攻,但如今也是个烂摊子,比起梁山要差得远。
    而且,过去投奔的话,自己撑死混个二把手,总归是矮了杨志一头。
    杨志这人的武功是不错的,还是杨家将后代,在黑白两道都有些名声,比起这时候的晁盖等人还要英雄好汉一些。
    贸然干掉的话,挺犯忌讳的。
    拜杨志当大哥也不太行。
    毕竟,这位的能力其实挺一般的,还喜欢疑神疑鬼。
    万一以后山寨做大了,说不定自己还要浪费时间精力,跟这厮来勾心斗角。
    真是何苦来哉!
    “青州地面共有三座恶山,分别是清风山、二龙山和桃山,其中清风山排名第一,声势浩大。”
    “不过,洒家听闻那清风山的三个头目燕顺、王英、郑天寿都是武艺平平之辈,为人也有些腌臜,算不上什么英雄好汉。”
    鲁智深眉头大皱:“若排在他们之下,实在是令人气闷的紧。”
    “若不排在他们下面呢?”
    “嗯?”鲁智深一怔:“林哥哥莫非打算占了那山头?”
    “正有此意。”
    林轩点点头:“燕顺王英三人,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尽数杀了便是。”
    “若只是为了占人山头,下此重手,倒是有些坏了绿林规矩了……”
    鲁智深怪眼一翻:“莫非哥哥觉得,这三人有取死之道?”
    “这清风山三位当家,每次酒足饭饱之时,最喜将抓住的过往客商带到大厅,当场活挖出心肝,做成醒酒酸辣汤。”
    “然后,再让手下喽啰,分食其肉。”
    林轩有意无意的指了指后厨:“依我之见,此等英雄好汉,还是早些死了为妙。”
    “干!”
    鲁智深浑身的肥肉都颤抖了一下,眼中露出狠色:“既是如此,便拿这三只贼厮鸟开刀!”
    “清风山?清风寨?”
    黄蓉心念微动,横了林轩一眼:“你要去找那位小姐么?”
    “嗯,若是她肯帮忙的话,倒可以省我一番力气。”
    “哼!你找她作甚?”
    “扮成你娘子。”
    黄蓉:“???”
    ***
    清风山八面嵯峨,四围险峻,易守难攻。
    环绕山寨的木栏中,密密麻麻有百十间草房。
    居中,是一座宽敞之极的草厅。
    厅上放着三把虎皮交椅,交椅前的桌案上堆满酒肉。
    三名寨主正一边吃喝,一边大声谈笑。
    “禀大王,山道上有一辆马车驶过,驾车的是个三十出头的壮汉。”
    “车里坐着一名书生和一名小娘子,样貌看不真切。”
    “赶巧了,不知这马是失了蹄还是怎么,慢悠悠的跑不起来。”
    “刘头儿打算下手,让我先行上来,禀告三位当家。”
    便在这时,一名喽啰屁颠屁颠的跑了进来,大声禀告道。
    “嗯?还有马?”
    三名寨主同时停下吃喝,眼中都露出喜色。
    众所周知,宋朝一直收不回幽云十六州,马政又极不重视。
    地主士绅不断侵占马场土地,将牧地改为耕地。
    导致,马匹数量逐年减少。
    早期,还可以向北方党项人买马。
    但当西夏建立以后,马就成了人家的战略物资,概不出售。
    于是,宋人除了在南方弄些三流马场外,就只能去大理进口一些滇马。
    不但质量差劲许多,价钱还死贵!
    普通的马,大概价值百两纹银。
    若是良驹,价钱还要翻上几倍。
    顶的上山寨几个月的收成。
    “既然有马,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大当家锦毛虎燕顺下令道:“伱再跑一趟,下山把人拿上来,路上盯着一些,切切别伤了马。”
    二当家矮脚虎王英忙道:“也别伤了那小娘子。”
    “小的领命!”
    那喽啰答应下来,匆匆奔了出去。
    “王老弟诸般都肯向前,也重义气,素来英雄了得。”
    燕顺有些不以为然:“可惜,偏就区区这点女色,看不通透。”
    “嘿嘿,这年头,有马车的定然不是寻常人家。”
    “指不定,那小娘子便是个官家小姐。”
    王英桀桀怪笑:“兄弟这些年来,可一直少个押寨夫人做伴,想不到今日到有望遭遇良配。”
    “嘁,官家小姐有什么了不起的?”
    白面郎君郑天寿咬了一口肘子:“还能上阵杀人不成?”
    “你们都是英雄好汉,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也是正常。”
    王英觍着脸:“可兄弟就好这口,你们总不至于跟我争吧?”
    “俗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女子如衣服。”
    郑天寿神色不屑:“区区一件衣服,我当然不稀罕。”
    “那就这么说定了,等会马归我,小娘子给王老弟,其他值钱物事给郑老弟便是。”
    燕顺呲牙笑道:“书生虽说百无一用,可平素养尊处优,心肝的滋味尤为鲜美,今日大伙儿可是口福不浅。”
    “哈哈哈!大哥说的是!”
    王英和郑天寿同时露出志得意满之色,放声大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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