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园子可远远没有王府的精致。”文思雅笑着说道。
    “总归是些草植被, 到哪都是差不多的景,看不出精致不精致。”李清越毫不迟疑地回答。
    文思雅一滞,及时咽下那句“不过也是我用心修整过的。”
    心下暗叹。
    她看出来了, 这男人长了一副风流多情的好皮相,骨子里却还是个单刀直入的莽夫,不解风情得很。与他谈风雪月,还不如说说三餐吃什么来得实在。
    她果断想将话题转入晚膳吃些什么好,一阵哭声便传入耳中。
    文思雅拧着眉道:“像是博哥儿在哭。”
    “去看看。”李清越牵着她, 两人循声找去。齐子博被安置在伯府嫡长女,也就是文思雅的大姐姐住过的院里。他们二人到时,小小的孩子窝在乳母怀里, 哭得伤心极了。
    文思雅走上前去:“博哥儿这是怎么了, 可是魇着了?”
    齐子博见到她,很是委屈地向她伸手要抱:“姨母……”小嘴一扁,两滴热泪便落了下来,看起来可怜极了。
    她将其抱入怀中,一手抚着他的脑袋, 温柔道:“姨母在呢。”
    “姨母……”齐子博抽泣着说:“爹爹,是不是不要博哥儿了?”
    “怎么会呢,博哥儿可是爹爹的心肝肉, 你爹爹啊, 便是不要天下人, 也决计不会不要你的。”文思雅极为真诚地说。
    “可是,她们说,爹爹要娶后娘了, 这个后娘比上一个还坏。而且上次爹爹娶后娘的时候, 没有把博哥儿丢出来。”
    文思雅一边听着怀里的孩子童言童语, 一边拿威严的眼神扫过屋里所有伺候的下人。“那是有不懂事的人,在与我们的博哥儿乱嚼舌根呢。”
    很快便有人受不住她的目光,心虚地低下了头。
    当着孩子的面,她不想闹得太难看。再说了,她虽是博哥儿姨母,毕竟不是侯府之人,没必要太出风头,越俎代庖地替齐承允清理门户。
    文思雅收了威严,轻柔地摸着博哥儿的小脸,道:“你家中必然是要有主母当家的,不是这个后母,便是那个后母。博哥儿,你要记住,不论是谁进门,你都是永宣侯府的嫡长子,是你爹爹的嫡长子。没有人会不要你,也没有人能够不要你。”
    李清越看着面前温柔与威严并重的女子,目光如炬,嘴里却笑道:“你与三岁的孩子说这样的话,他如何能听懂?”
    文思雅正欲反驳,一道童声已然响起:“我听得懂!”
    二人便同时看向她怀中的齐子博,身型矮小而单薄,那苍白的小脸上,却是一脸倔强。“我的后母可以是任何人,可我永远会是爹爹的孩子,没有人可以把我赶走!我听得懂!”
    文思雅笑说:“就是这个理。”
    【滴——宿主哄好别人家的孩子,照顾到小孩子的情绪,恭喜完成今日一善任务!特奖励:20积分!】
    系统提示音在脑海中响起,这也算善事?
    文思雅只能见怪不怪。
    又哄了会儿孩子,闹到最后,博哥儿竟也要与他们一同游园,甚至吃过晚饭,还赖着要和姨母同睡。
    文思雅只好看向李清越,博哥儿见状,也将目光转向他。
    别说,这对外甥长得很是相似,尤其是那双眼睛,简直一摸一样。一大一小用同样期盼的目光盯着他看时,李清越真有些遭不住。“横竖母亲喜欢孩子,不如就带博哥儿去王府住上几日?”
    他们问过伯夫人的意见,得到首肯后,齐子博便跟着小两口上了马车。
    博哥儿开始还很兴奋,但是马车行驶期间,摇摇晃晃的,他竟枕着文思雅的膝睡着了。
    文思雅垂首看他,素手温柔地抚过他的鬓发,眼中是一片追忆。
    博哥儿,曾经的确是这般依恋她的。
    他出生便没了生母,自打记事起,不知是听了谁说,她这个姨母,生得与他生母十分相似,便对她很是孺慕。
    其实她与大姐姐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可她愿意怜惜这个孩子,哄着他,也愿意温柔待他。毕竟,这于她名声有益,而且只要博哥儿平安长大,继承爵位,还待她如亲生母亲,那该是多么光彩的一件事?
    她半真半假地待他好,一来二去地,博哥儿便更喜欢她了,俨然将她当作亲生母亲。
    或许正因如此,任氏死后,齐承允才会打起她的主意。
    他觉得,她是齐子博的亲姨母,博哥儿又喜欢她,有这一层关系在,她过门后,自然会全心全意为博哥儿打算。
    可笑!
    若她能有一门更好的亲事,她当然不介意对博哥儿视如己出。
    可凭什么要过门,做他填房?并且安安分分地做大姐姐的替身?
    况且,非要她接手大姐姐留下来的一切的话,为何不能是她丈夫和儿子全部的心?
    凭什么最好的都要大姐姐先挑,而她来吃残羹剩饭?还要感恩戴德地吃?
    若不能给她全部的真心,何妨大家各取所需。
    反正博哥儿身子骨不好,她生个更健康的儿子承爵有何不可?
    那般想着,她待博哥儿自然有了隔阂。这孩子天资聪颖,又怎会瞧不出来呢。尤其是她刻意为他娶了一门身强体健,能生,但是怯懦愚钝的妻子以后,那孩子瞧着她的眼神,便尽是疏离。
    哪还有今日这般的亲近。
    “喜欢孩子?”李清越坐在对面,瞬也不瞬地看着她问。
    “倒也不是。”她轻道:“只是喜欢这个孩子。”她抬眸看着他:“博哥儿喜欢我,我便喜欢他。”
    李清越挑了一下眉,“若他不喜欢你呢?”
    “自然是远着了。”她不假思索道,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好,补充道:“说到底,我只是姨母,又不是他生母。他若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在他跟前碍眼。”
    李清越没有再问下去,因为王府已经到了。
    齐子博就此在平北王府住下,他的到来,深得王爷王妃的欢心。人上了年岁,便喜欢看见孩子承欢膝下。有了博哥儿的童言童语,和他的笑颜,好像王府突然就热闹了许多。
    王妃私下里更是对平北王说:“见着博哥儿,我这心里像是一下就敞亮了,精神便好了许多。”
    可惜永宣侯府的婚事总有办完的一天,婚后第二日,齐承允便登门,亲自感谢王府这段时间对幼子的照顾,也是为了将儿子接回家中。
    文思雅默默地替博哥儿收拾好行装,尤其是这些日子,公公平北王与丈夫李清越一起动手,为他所做的木枪木刀。她将泪眼汪汪的博哥儿交予婆婆姚氏,由她出面,亲自将孩子交还给他的父亲。
    她此生,都不打算再见到齐承允这个人。
    她没有和婆母多说,但她清楚,公婆对她与永宣侯府那点事,心知肚明。
    果不其然,姚氏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牵起博哥儿的小手,笑语嫣然地往前院去。
    博哥儿回了家,王府里一下子好像又恢复了冷清。
    平北王忍不住私下里催促李清越,让他尽快生个大胖小子,好让他娘高兴高兴。
    后者很是听话,甚至立下父子之间的军令状,此后每晚,都奋发图强。
    两个月后,精通妇科的孙太医在众人紧张的目光中,含笑道:“恭喜王爷王妃,恭喜世子爷,世子妃这是喜脉。”
    众人莫不大喜,平北王看着满脸笑容的王妃,慷慨激昂地道:“全府上下,发一个月的月钱!”
    阖府喜气盈盈,笑语不断。
    文思雅也摸着尚且平坦的小腹,眼中既有慈爱,也有得偿所愿的满意之色。
    一只黝黑的大掌也笨拙地伸了过来,文思雅望了过去,只见李清越一脸傻笑着,问:“已经摸得到了吗?”
    过来人们哄堂大笑,平北王恨铁不成钢地送了一记重拳在他后背:“蠢儿子,这还没显怀呢!”
    自知闹了笑话的李清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上的傻笑却一直没停,浑身上下都在冒着憨气。
    看着这样的他,文思雅却很感动。
    原来一个真正期待骨肉出生的男人,是这般模样的?
    她这边有了好消息,很快便传至各处。毕竟是平北王一脉的香火,诸多势力都在关注。
    最先表态的,却是官家。
    流水般地赏赐从宫中出来,送入王府,每一件稀世珍宝,都在向世人昭示:平北王圣眷极浓。
    其次才是来自娘家,和其他交好的世家之贺。
    不过这些人都只是送了礼物,聊表心意,人倒没有上门。毕竟大家都知道她这胎的重要性,如今未足三月,谁敢上门叨扰?
    文思雅便放宽心地关起门来,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
    有孕之后,她在王府的地位更是飞速提升,俨然已经超越了公婆,成了王府最娇贵的存在。
    下人们的毕恭毕敬自不用提,公婆和丈夫对她的疼爱,才叫人侧目。他们事事以她为先,但凡得了什么好东西,必然要先送到她的雅和院来,供她挑选。
    文思雅很是感动,但也有些惶恐。私下里,忍不住对李清越道:“你们也不怕将我惯坏。”
    闻言,李清越拧了下她的鼻尖,笑道:“你能想到这点,就惯不坏。”
    怀孕满两个月,盛夏也已结束,树上的叶子也开始泛黄。不知不觉,她都嫁到平北王府整整三月了。
    先前李清越说过,最迟十月,他便要出征去北境,而记忆中,前世他也是在初秋时分离开的京都。
    想到这里,望着院中只着中衣,专心致志地为未出世的孩子,做着木马的李清越,她的心不由自主地沉了下去。
    打从一开始,她对这桩婚事最大的指望,无非是腹中这个孩子。
    王府如何、公婆如何、平北王世子本人如何,是何品性,是否会战死,她都不在乎。
    可如今孩子已经有了,和男人的离别在即,一想到他将要面临的结局,她便心痛不已。
    文思雅终于意识到,尽管重生归来,尽管曾为人母,甚至有过孙子,她仍是在深宅大院里活了一世,整日只会与妇人们、仆从们打交道的女人。
    她只有过一个丈夫,那就是心思全然不在她身上的永宣侯齐承允。
    她每日的心神,都在为儿子争家产争爵位上面,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念想。
    但她没有自己想得那般冷漠无情,她的心还是软的,还渴望情爱,尤其是,遇见一位将她真正放在心上的男子之后。
    夜里,趁着李清越在洗漱,她独自在房中,询问系统:“长乐,若我希望,我的丈夫从战场上平安回来,我应该买些什么东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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