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哪来的约翰·康斯坦丁
时间是个很奇妙的概念,尤其是当你拥有穿梭时空的能力之后。
按道理来说,林祐来到大世界的时间肯定比冈特·欧迪姆要早;毕竟连大世界本身都是他帮助诸神建立起来的。没有执笔人就没有如今的大世界。
但是从线性时间来算,镜子大师自从借用上古之血的力量穿梭到1908年的大世界之后,就一直生活在这里,持续八十多年。
相比执笔人经常来去匆匆,穿梭在不同故事世界,镜子大师在大世界生活的时间又明显长得多。所以,祂也得以认真观察被鹅毛笔修改后的世界观逻辑和历史,能够看到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也不足为奇。
“如果把大世界比作一款游戏,那我不但要编写游戏剧情台本,还要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林祐想了想不由哑然失笑,“我该找上帝要两份薪水的。”
“就我个人而言,签订契约之前隐瞒真实情况,的确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欧迪姆看着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
“签契约的时候,你只会玩弄文字游戏,什么时候也会讲道德了?”执笔人调侃了一句,接着又问,“你不会为了告诉我这些就专门跑一趟;说吧,还有什么?”
镜子大师两手一摊,貌似伤感:“这么说可就太让人伤心了;对伱来说可能只过去了十几二十分钟,对我而言却已经过了八十年。八十年不见,我来见见老朋友,难道不对吗?”
“那你现在见过了?”林祐直接做了个“送客”的动作,“请吧!总不至于真的要我那位老管家送一份老朋友爱心晚餐来吧?他要是知道真相动手揍你,我肯定会帮忙的。”
执笔人这话说得底气十足;现在的欧迪姆跟猎魔人世界的欧迪姆可不是一回事儿了。大世界是被诸神下过禁制,任何故事世界、任何属性的超自然力量,一旦来到大世界都会遭到限制。
这是众神共同下达的禁制,严密程度不下于鹅毛笔上的权限;想违抗禁制就等同于跟所有神系为敌——欧迪姆肯定没这个本事。
真打起来,又是佛瑞斯特庄园这个主场,执笔人未必稳赢,但肯定不输。逼急了直接把密涅瓦小丫头连人带宝石扔过去,让镜子大师好好体验一下被恒星贴脸爆发是什么滋味。
果然,欧迪姆立刻认怂了;“好吧,我承认,确实还有别的事。只不过,确认你和鹅毛笔的状态,是接下来这件事的前提。”
“什么事,还值得这么大费周章?”林祐不解;如果一件事涉及到鹅毛笔的功效,那至少也和一个世界的世界观逻辑直接相关了。
镜子大师虽然被誉为猎魔人世界的战斗力天板——至少是命运之神诞生前的天板,但是祂的地位也没到干预一个世界逻辑运行的程度吧?
像祂这个水准的,至少还要再加上四个女神,才勉强有资格跟上帝谈点条件。
“简单来说吧,前一段时间,我准备和大世界的一个人签订契约;那是一个魔法爱好者、惹祸精、天煞孤星、诈骗犯,总之打骨子里就不是个好人……”
执笔人笑着打断道:“是不是打骨子里还有一个非常‘精彩’的灵魂?”
“啊,你是了解我的;我选择业务对象的时候比较苛刻,没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根本没资格跟我签约。”欧迪姆大言不惭,“这方面,我可比任何恶魔都挑剔。”
“你之所以挑剔,难道不是因为你缺少一个能容纳大量灵魂的地狱?要是有足够的地盘,你也不会宁缺毋滥了吧?”“那您可就误会了;我可不是那种画地为牢的草头王。如果说丹德里恩是人类中的吟游诗人,那么我就是恶魔里的吟游诗人;不是我没能力赚取一份基业,只不过是还没有找到值得我驻足的风景。”
这咏叹调般的叙事方式引来林祐的嗤笑:“跟吟游诗人呆久了,果然遗毒无穷;你跟丹德里恩只相处了一个多月,结果从他身上传染的毛病经过八十年了都没改掉吗?”
“优点为什么要改掉?”欧迪姆坦然自若,“好了,言归正传,说回那个有着‘精彩’灵魂的混蛋;我本想和他签订一份慷慨而又严谨的契约,可结果是,每次想达成协议的时候,总会被各种意外因素打乱。”
“意外因素?”林祐恍然,“就像猛禽捕食猫头鹰,蜷翼魔啃噬食死徒那样的意外?”
“对,而且还更加离奇。你能想象,我按照契约教导对方魔法时,居然会因为教错了咒语导致我自己违约吗?你能想象我去地狱捞取一个凡人灵魂,结果却迷路耽误时间而违约吗?”欧迪姆愤愤不平道,“契约签订三次,结果我就违约了三次,不得不支付了大笔违约金。”
“作为一个恶魔,你居然还会老老实实地支付违约金?”
“怎么了,恶魔也是讲信用的……好吧,实在是那个混蛋足够精明,定下的契约条款严谨细密,一点儿空子都找不到。那绝对是个跟恶魔签契约的老手,而我又确实眼馋那个灵魂……不对!”
镜子大师猛然惊醒;“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儿,而是那些意外。连续三次意外,绝不会是巧合,一次都不该发生。”
“所以你是觉得,那些意外的发生,都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在修正逻辑矛盾?”执笔人问。
“只有这一种解释,不是吗?”恶魔反问。
“那问题就来了;会引发世界观逻辑矛盾的,肯定都是各个故事里的重要角色。”林祐难掩好奇,“你到底跟谁签契约了?哈利波特世界的伏地魔?木乃伊世界的伊莫顿?亚瑟王世界的摩根·勒菲?”
“你说的那些人我都认识,我没那么傻!”欧迪姆没好气地应道,“那就是个小人物,跟你一样是个英国人;不过是一个有点魔法天赋的小混混,甚至他还是我看着出生的,就在利物浦。他叫康斯坦丁。”
“你等会儿……”执笔人猛地坐直了身体,神色凝重,“你说谁?”
“康斯坦丁。”
“我问全名。”
“约翰·康斯坦丁。”
听到回答后,林祐愣了半晌,突然爆了粗口:“去你踏马的,这个世界哪来的约翰·康斯坦丁?”
第二更
(本章完)
时间是个很奇妙的概念,尤其是当你拥有穿梭时空的能力之后。
按道理来说,林祐来到大世界的时间肯定比冈特·欧迪姆要早;毕竟连大世界本身都是他帮助诸神建立起来的。没有执笔人就没有如今的大世界。
但是从线性时间来算,镜子大师自从借用上古之血的力量穿梭到1908年的大世界之后,就一直生活在这里,持续八十多年。
相比执笔人经常来去匆匆,穿梭在不同故事世界,镜子大师在大世界生活的时间又明显长得多。所以,祂也得以认真观察被鹅毛笔修改后的世界观逻辑和历史,能够看到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也不足为奇。
“如果把大世界比作一款游戏,那我不但要编写游戏剧情台本,还要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林祐想了想不由哑然失笑,“我该找上帝要两份薪水的。”
“就我个人而言,签订契约之前隐瞒真实情况,的确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欧迪姆看着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
“签契约的时候,你只会玩弄文字游戏,什么时候也会讲道德了?”执笔人调侃了一句,接着又问,“你不会为了告诉我这些就专门跑一趟;说吧,还有什么?”
镜子大师两手一摊,貌似伤感:“这么说可就太让人伤心了;对伱来说可能只过去了十几二十分钟,对我而言却已经过了八十年。八十年不见,我来见见老朋友,难道不对吗?”
“那你现在见过了?”林祐直接做了个“送客”的动作,“请吧!总不至于真的要我那位老管家送一份老朋友爱心晚餐来吧?他要是知道真相动手揍你,我肯定会帮忙的。”
执笔人这话说得底气十足;现在的欧迪姆跟猎魔人世界的欧迪姆可不是一回事儿了。大世界是被诸神下过禁制,任何故事世界、任何属性的超自然力量,一旦来到大世界都会遭到限制。
这是众神共同下达的禁制,严密程度不下于鹅毛笔上的权限;想违抗禁制就等同于跟所有神系为敌——欧迪姆肯定没这个本事。
真打起来,又是佛瑞斯特庄园这个主场,执笔人未必稳赢,但肯定不输。逼急了直接把密涅瓦小丫头连人带宝石扔过去,让镜子大师好好体验一下被恒星贴脸爆发是什么滋味。
果然,欧迪姆立刻认怂了;“好吧,我承认,确实还有别的事。只不过,确认你和鹅毛笔的状态,是接下来这件事的前提。”
“什么事,还值得这么大费周章?”林祐不解;如果一件事涉及到鹅毛笔的功效,那至少也和一个世界的世界观逻辑直接相关了。
镜子大师虽然被誉为猎魔人世界的战斗力天板——至少是命运之神诞生前的天板,但是祂的地位也没到干预一个世界逻辑运行的程度吧?
像祂这个水准的,至少还要再加上四个女神,才勉强有资格跟上帝谈点条件。
“简单来说吧,前一段时间,我准备和大世界的一个人签订契约;那是一个魔法爱好者、惹祸精、天煞孤星、诈骗犯,总之打骨子里就不是个好人……”
执笔人笑着打断道:“是不是打骨子里还有一个非常‘精彩’的灵魂?”
“啊,你是了解我的;我选择业务对象的时候比较苛刻,没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根本没资格跟我签约。”欧迪姆大言不惭,“这方面,我可比任何恶魔都挑剔。”
“你之所以挑剔,难道不是因为你缺少一个能容纳大量灵魂的地狱?要是有足够的地盘,你也不会宁缺毋滥了吧?”“那您可就误会了;我可不是那种画地为牢的草头王。如果说丹德里恩是人类中的吟游诗人,那么我就是恶魔里的吟游诗人;不是我没能力赚取一份基业,只不过是还没有找到值得我驻足的风景。”
这咏叹调般的叙事方式引来林祐的嗤笑:“跟吟游诗人呆久了,果然遗毒无穷;你跟丹德里恩只相处了一个多月,结果从他身上传染的毛病经过八十年了都没改掉吗?”
“优点为什么要改掉?”欧迪姆坦然自若,“好了,言归正传,说回那个有着‘精彩’灵魂的混蛋;我本想和他签订一份慷慨而又严谨的契约,可结果是,每次想达成协议的时候,总会被各种意外因素打乱。”
“意外因素?”林祐恍然,“就像猛禽捕食猫头鹰,蜷翼魔啃噬食死徒那样的意外?”
“对,而且还更加离奇。你能想象,我按照契约教导对方魔法时,居然会因为教错了咒语导致我自己违约吗?你能想象我去地狱捞取一个凡人灵魂,结果却迷路耽误时间而违约吗?”欧迪姆愤愤不平道,“契约签订三次,结果我就违约了三次,不得不支付了大笔违约金。”
“作为一个恶魔,你居然还会老老实实地支付违约金?”
“怎么了,恶魔也是讲信用的……好吧,实在是那个混蛋足够精明,定下的契约条款严谨细密,一点儿空子都找不到。那绝对是个跟恶魔签契约的老手,而我又确实眼馋那个灵魂……不对!”
镜子大师猛然惊醒;“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儿,而是那些意外。连续三次意外,绝不会是巧合,一次都不该发生。”
“所以你是觉得,那些意外的发生,都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在修正逻辑矛盾?”执笔人问。
“只有这一种解释,不是吗?”恶魔反问。
“那问题就来了;会引发世界观逻辑矛盾的,肯定都是各个故事里的重要角色。”林祐难掩好奇,“你到底跟谁签契约了?哈利波特世界的伏地魔?木乃伊世界的伊莫顿?亚瑟王世界的摩根·勒菲?”
“你说的那些人我都认识,我没那么傻!”欧迪姆没好气地应道,“那就是个小人物,跟你一样是个英国人;不过是一个有点魔法天赋的小混混,甚至他还是我看着出生的,就在利物浦。他叫康斯坦丁。”
“你等会儿……”执笔人猛地坐直了身体,神色凝重,“你说谁?”
“康斯坦丁。”
“我问全名。”
“约翰·康斯坦丁。”
听到回答后,林祐愣了半晌,突然爆了粗口:“去你踏马的,这个世界哪来的约翰·康斯坦丁?”
第二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