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二十四块钱,朱翠花同志,你今天挣了三十块钱呢,虽然还得刨除一部分本金,但是这已经很不错很不错了。”
    “真的,我挣了这么多钱,都快赶上我半个月工资了。”朱翠花高兴的眼圈都晶莹的,光明璀璨的望着沈莞。
    似乎有很多的话想说,但最后,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句:“莞莞,那,那我还要继续努力!”
    “嗯,我们一起努力!”
    沈莞留出明天卖饭团的流水,将今天赚的钱都放在一起,鞋子六十,在保留本金的前提下,一并都放在收入中,再算上朱翠花赚的三十块钱,就是九十块钱。
    “翠花,这几天咱们先摆着摊,等到凑够五百再去开账户,把钱存起来,你觉得咋样?”
    沈莞并没有因为,这是她想的主意,就什么事都自己做主。
    如果让朱翠花配合她,那么她就不是合伙人,而是打工的了,沈莞可不想两个人事业还没干成呢,就因为一些小来小去的毛病跟误会,把感情给伤了。
    相反,因为她问了,朱翠花反而大度的一挥手。
    “开户存钱先不着急,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先把你多掏的那份儿钱挣回来,剩下的投入咱们俩持平了,再开始分账,反正也就这几天而已,莞莞,今天挣的钱我这儿有记录,钱你先收着。”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沈莞把钱揣兜里,跟朱翠花说,“按照这样的进度,确实用不了两三天,咱们就可以分账了。”
    “对呀,莞莞你看你家里的生意都做的那么好,我相信你,在省城肯定也行!这样,我就能一直跟你干活……”朱翠花说着说着,突然害羞的低着头。
    沈莞心里知道,她肯定是想起了沈松。
    却可惜,沈松此时应该在平洼村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把照片给二哥,还有去小翠家里交代,人家父母又是咋说的……
    第278章 听莞莞讲道理
    平洼村。
    话说沈松回到家,就被王艳梅给埋了一顿。
    说人家姑娘都去省城里找他了,他不知好歹,还往家里跑。
    沈松解释说是回来看朱翠花爸妈,转告他们不用担心。
    王艳梅的气才消了一半。
    沈松去了朱翠华家里一趟,把朱翠花跟沈莞一起做生意的事儿说了一遍。
    二人得知沈莞已经给朱翠花找好了房子,也安排了活,没有放着不管,便跟着放了心。
    他们叮嘱沈松,一定要把闺女照顾好。
    沈松连声答应,机灵的他在离开朱家前,帮忙干了些活,落到了一番孝顺的夸奖。
    沈松回到家,才想起沈莞给他的照片儿。
    大学生要跟沈涛交朋友,王艳梅心里自然高兴。
    但是看过那些照片之后,又有些担忧。
    “莞莞这回有心了,可你就说你二哥那样,也就长得过得去,混个眼缘好,要是真的跟人谈上朋友,怕他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嫌弃!”
    沈松也觉得,就沈涛那张破嘴,不到几句,就得把天聊死。
    不过……
    “妈,你别担心,老二就得需要有人治他的臭毛病,人家莞莞的朋友都不错,他要是抓不住机会,他该知道,不能怪别人,都是他自己的问题。”
    “好吧,这个老二已经好久没回来了,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家来取!”
    王艳梅跑到小卖铺,一通电话打去县城部队。
    沈涛哪敢不从?
    下午就蹬着自行车,气喘吁吁的进门。
    “妈,照片呢?”
    “你还知道操你这份心,我可告诉你,莞莞的同学可都不是普通人,按照你的要求给你找的,你要是自己不争气,那就不要怪我们没劝你!”
    王艳梅说着,从柜子上给他取来一个信封。
    沈涛笑嘻嘻的接过去。
    打开后,发现不止一张照片,有两张。
    第一张照片的姑娘长得眉眼清秀,看起来就是满身的书香气质。
    但是眼缘这个东西还真的挺重要。
    明明在别人眼里都会说好的姑娘,偏偏到了他眼里,就能挑出刺来。
    王艳梅见他把照片放在旁边,拿起来问。
    “再仔细看看,那么急着跳过去干啥?”
    然而,沈松的目光却盯着另一张照片上的人不动。
    “妈,我喜欢这个,这个姑娘长得真带劲,是我的菜。”
    亏得了,一向嘴毒挑剔的沈涛,竟然也会夸人。
    等王艳梅看过照片之后,点上只有两个字,大写的无语。
    “你可是会看,这姑娘要是能看上你,我王字给你倒过来写!”
    “倒过来写也是王,嘿,妈,我的眼光不错吧?我把他娶了,给你当儿媳妇咋样?”
    王艳梅:“……”
    真不是她瞧不上儿子。
    而是这个儿子,就没有靠谱过。
    “这天还没黑呢,你就开始做梦了?”
    “你还不信我?你等着,等我去了省城,看我怎么把这姑娘追到手。”
    “行啊,这天也是不早了,你去洗洗脸,好好照照镜子,自己什么德性,妈相信你心里是有数的。”
    这次轮到沈涛:“……”
    我滴个亲妈。
    她怎么又来了!
    ……
    沈涛到屋的脚还没站热乎呢,就让王艳梅给赶走了。
    因为她怕自己又控制不住,过度打击二儿子脆弱的自尊心。
    接下来。
    她看向了沈松。
    “你也别在家里呆着了,总共放那么几天假,明天就回去,多陪陪人家翠花。”
    “妈,以前我总也不回来,你天天念着想我,咋现在我回来了,你还把我往外撵?”
    沈松没说,他不是不想跟朱翠花相处,而是他觉得,一男一女,两个人天天待在一起,不知道能干啥!
    回忆起今早跟朱翠花一起出去买早饭,尴尬的眼神儿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尤其当他跟朱翠华面对着面吃饭的时候。
    朱翠花紧张的,把醋当成了酱油,还不小心倒多了,把他给酸的……
    如果他们天天都这样相处,沈松觉得,那还不如当普通朋友呢。
    在一块待着更自在一些!
    回忆一下,他俩在初中当同桌的时候,可是说说笑笑,一点儿没有包袱。
    再瞅瞅现在,哎,果然人长大了之后,就变了。
    “我不把你往外撵,你倒是自己知道你该干啥?不要以为,你比你二哥先找到对象,你就比他强,如果没有我们给你介绍,你现在也就是个光棍儿!”
    王艳梅教训起儿子来,从不留情。
    沈星都快要被老妈给说自闭了,无奈的点头。
    “知道了,知道了,明天早上就走。”
    ……
    朱翠花忙活了一天,吃完了饭,就直接回屋睡去了。
    沈莞今天依旧没走,在隔壁跟陆霆霄住一个房间。
    陆霆霄按照一直以来照顾她的习惯,给她打了温水,蹲在地上,亲手伺候着给她按摩。
    “辛苦你了,一边上着学,一边还要操心挣钱的事,要是我更努力一些,多给你……”
    “跟你努力给我关系不大,这是我自己想做的事,钱这东西,还是自己赚,花得更踏实!”
    陆霆霄听了这话,也说出他的想法。
    “我认为,作为男人,养家是他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连这个都尽不了,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做一家之主。”
    沈莞知道他在纠结什么,每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想法。
    在这个人人认为“劳动就可以创造一切的”时代,也确实产出了不少劳动楷模。
    而祖国后来的发展壮大,被全世界的国家称为基建狂魔,也确实离不开这代人的奋斗。
    勤劳的基因,就像天生被花国人,刻在了骨子里。
    这些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也是一种高尚的传承。
    不过,在世代的繁衍中,也有一些不好的基因,例如——大男子主义。
    即便在人人高素质的后现代,依旧少不了大男子主义的男人。
    他们擅长用固执刻板的想法,去定义某些事,觉得它就是应该那样。
    沈莞想说:“家,是我们两个的,我们两个都是这个家里的主人,都在劳动,都在为这个家做着贡献,他从来不是一个人身上的义务,不应该是留给一个人的重担。”
    第279章 糯米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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