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年,长安。
    时令初冬,刚下过一场大雪。
    酒肆旁,一个面目清秀的青衣少年正蹲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根炭笔,在纸上涂涂画画。
    寥寥几笔,一个身材火辣,媚态十足的女子便跃然纸上。
    在他身旁,类似的画卷已有十几张,上面的女子变换着不同姿势,耳鬓厮磨,搔首弄姿,让人眼花缭乱。
    “年少不知熟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这女人啊,果然还是要丰满点才带劲啊!”
    魏叔玉嘴角笑容玩味。
    直到现在,他依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来到了大唐,魂穿到魏征儿子的身上。
    是的,就是在魏征病重的时候,被李世民含泪赐婚公主冲喜,后来因为太子造反受到连累,结果又被取消婚约的那个倒霉蛋的身上。
    提起这个前身,也是蛮可怜的。
    玄武门之变时,便被送回了老家避难,直到魏征发达之后,才又接来长安。
    谁料路上生了一场大病,等醒来时,却是穿越而来的自己。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安心去吧,这一世,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
    魏叔玉轻轻叹了口气,既像是对那少年,也像是对自己作出的承诺。
    画完最后一笔,魏叔玉抬头张望,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不多时,便见一个小不点鬼鬼祟祟地跑了过来。
    来人怀里抱着一个包袱,脸上还甩着两条长鼻涕,仿佛随时会掉一般。
    鼻涕虫少年名叫魏书琬,乃是魏征家中幼子,排行老三。
    “东西带来了吗?”魏叔玉朝少年伸了伸手。
    魏书琬身子一僵,有些不情愿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印章,声音颤抖道:
    “兄长,要不咱们还是算了吧……要是被阿爹知道我偷了他的印章,肯定会被打死的。”
    “这话说的,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偷呢?”
    魏叔玉咧嘴笑了笑,一把拿过印章,咔咔地就在纸上盖了起来。
    “更何况咱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替爹扬名不是,到时候说不定他还要感谢你呢!”
    “用春宫画替阿爹扬名?”
    魏书琬嘴角一抽,看向自己这位“久别重逢”的兄长,眼圈不禁红了起来。
    还记得对方刚到长安那日,便说要去见识见识这边的风土人情。
    结果却直奔烟柳勾栏地,听了好几天的小曲。
    后来又言之凿凿地说是要向当今皇后娘娘请教学问,结果竟然想当街拦驾,要不是及时阻拦,差点就酿成大祸。
    前几日,又说要去同辈的官宦子弟府上走动走动,结果刚遇到程知节将军,就抱着对方大腿,纳头便拜。
    口中还嚷嚷着什么“吾飘零半生,只恨未逢明主,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吓得程将军靴子都掉了一只,翻墙上屋,说啥也不肯下来了。
    回想着这段日子以来的点点滴滴,魏书琬一副快要哭了的模样。
    他真的不明白,为何这位兄长总是喜欢做这些离经叛道的事情。
    这……这不是在坑爹吗?
    “我说兄长啊,阿爹他老人家怎么说也是咱们大唐第一谏臣,高风亮节,两袖清风,朝野上下,无不敬仰,就连陛下也是赞誉有加。
    你此番做派是陷阿爹于不义啊!”
    “卧槽!赞誉有加?还无不敬仰?”魏叔玉愣了愣神。
    “你该不会以为咱爹他人缘很好吧?”
    “啊?难道不是吗?”魏书琬一脸茫然。
    “是个屁!”
    魏叔玉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要是人缘好,怎么会堂堂朝廷重臣,家里竟然连会客用的正堂都没有,整日只知道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做宅男!
    要是人缘好,怎么会在儿子被皇帝悔婚之后,那些往日受他恩惠的同僚们个个袖手旁观,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要是人缘好,怎么会在死后还要被人出卖,惹得李世民龙颜大怒,连墓碑都给被推倒了!
    试问长安上下大小官员,哪个没有被老头子喷过?
    这样人缘能好就出怪事了!
    “嘶……对哦!难怪二哥每次去外面吃酒,从不说自己是魏家公子,而是随娘亲,说是裴家子弟,如此说来,莫非是怕自报家门……被人放黑枪……”魏书琬恍然大悟道。
    “唉……”魏叔玉一阵唏嘘。
    说到底,自家老头子还是活得太耿直了,也太孤傲了。
    这样的人,当个御史言官或许还行,可要是混官场,可就危险了。
    想到前世魏家那凄凉的下场,魏叔玉深深吸了口气,接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信封。
    信封上的火漆已经裂开,落款依稀可见尚书右丞魏征启奏的字样。
    望着这一幕,魏书琬瞳孔猛地一缩,冷汗瞬间流了下来。
    “这……这是阿爹前两天刚派人送回来的奏折,正要上报给朝廷呢,兄长怎么能私自拆开呢!”
    对于魏书琬的话,魏叔玉置若罔闻,只是将信纸取了出来,拿在手上把玩着。
    没错,这封书信确实是他截留的。
    上面的内容并不复杂,无非是当今陛下想纳一个郑姓女子入宫,魏征却以女子早已许人为由,对着皇帝一顿猛喷。
    起初,在看到内容的那一刻,魏叔玉也是有些惊讶。
    因为这封奏折,正是魏征后世鼎鼎有名的那篇文章——《谏聘郑仁基女为充华》里面讲的内容。
    “……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而无顾问,播之四海,岂为人父母之义乎……”
    按照记载,太宗皇帝最后自然是采纳了魏征的劝谏,放弃了召那女子入宫的想法。
    可在魏叔玉看来,这件事情却远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纳妃选人这件事情,是由长孙皇后一手操办的。
    其次,房玄龄、温彦博等一众大臣全都站出来证明,那女子并没有真的许配人家。
    甚至,连女子家里人都亲自出来解释,女子确实没有婚约。
    也就是说,即便在这样的情形下,魏征依然选择了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
    凭一己之力,不仅道德绑架了皇帝,而且还得罪了皇后和数位重臣,甚至连带着内涵了一把太上皇。
    说你李世民要是不想落个和太上皇一样抢夺人妻的名声,就该放弃纳妃。
    这奏折要是真递上去了,岂不是要把人得罪光了?
    那些大人物眼下或许不会说什么,可定然会心生芥蒂。
    长此以往,可就真没朋友了。
    不过还好,现在还不算晚。
    一切都还来得及。
    魏叔玉淡淡一笑。
    下一刻,那篇流传后世的美文就在他手里成了一团废纸。
    眼见魏叔玉若无其事地将那些画有美人的纸张装进之前的信封,魏书琬吓得亡魂直冒,大惊失色。
    “兄长,咱爹他老人家最看重的就是这些奏折了,昨日还来信吩咐,要把这些文章抄录几份,给几个好友送去品评呢?阿爹要是知道你……”
    “啥?老爹不但要得罪皇帝,还要把得罪皇帝的事情,到处张扬?他脑子进水了吗?”魏叔玉神情为之一怔。
    这才突然想起来,老头子好像还真有这个爱好。
    历史上,正是因为魏征经常把劝谏皇帝的奏折,拿给别人看,这才引起了李世民的强烈不满,被秋后算账。
    “合着忠臣的名声你来赚,得罪人的后果我来担,等你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是吧?”
    魏叔玉一阵无语。
    是该换个活法了。
    看了眼已经懵逼的弟弟,魏叔玉语重心长道:
    “你呀,还是太年轻,没遭受过社会毒打,有道是身在舔中不知舔,回首已是犬中犬。”
    大唐盛世,千古名君。
    明明身边有这么粗的大腿不抱,偏要硬拗人设做直臣?
    不累吗?
    “舔?兄长的意思是要做……二哥那什么舔狗吗?”魏书琬神色古怪道。
    二哥魏书瑾变着法地追求房家的姑娘,大哥魏叔玉就说他是只可怜的舔狗。
    还说他舔到最后,只会一无所有。
    难道大哥也要做舔狗吗?
    魏叔玉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正所谓,不怕舔狗心态差,就怕舔狗有文化,这舔狗与舔狗……呸……这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距的,有些时候,方法比努力更重要。”
    “这封奏折,就当作给你上的第一课吧……”
    将那封满含春色的“奏折”,塞到魏书琬手里,魏叔玉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
    清晨的一缕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少年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上课?这学费会不会有点太过于昂贵了?万一要是惹得龙颜大怒……”
    在他旁边,魏书琬紧紧握着奏折,惊疑不定地站在那里,只觉得天快要塌了一般。
    “完了,完了,这下要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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