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杀,给我杀。a”被气得脸色发白的高吉格日不住的大吼着。
随着高吉格日的怒吼,一队队的飞蝇们都飞了起来,翅膀煽动所发出的‘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蟋蟀们对于这种声音是在熟悉不过拉,当初偷袭自己部落的就是这帮坏蛋,就是这帮家伙将自己变成了奴隶,因此,蟋蟀们一听到这声音,眼睛都红,都不由自主的敲击起手中的武器,嘴里发出阵阵低吼。“环行骑兵阵”仇这时大吼一声,开始变化阵形,他对于飞蝇的特点还是很清楚的,这帮家伙通常都是飞到高处,向着目标投掷标枪,如果自己不动,排着整齐的队列,等着他们扑过来的话,那可就只有死路一条拉,因此,仇才会果断的下令变阵。
用唐龙的话讲,死步兵活骑兵,也就是说,步兵是固守的主力,是以守城防御为主,而骑兵则是机动灵活的代名词,如果让骑兵象步兵那样,死守不动,那骑兵便也就只有等死啦。即使是防御,骑兵也必须是在机动中防御。因此,这才发明了这种环行骑兵阵。
所谓环行阵,顾名思义阵形为圆环形,分内外俩环,骑兵们都同方向的奔跑,脖不时的内外互换,整个阵势就如同一只巨大的磨盘,任何靠近和闯入的敌人都将会被这磨盘给磨光。
高吉格日的飞蝇们这时也都完成了准备,向蟋蟀们飞扑了过来,黑压压的很是壮观,一下便将月色给遮去了大半。
飞蝇军团来到草原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在高吉格日的指挥下,扫荡了草原上的好几个蟋蟀族部落,因此,在飞蝇的眼中,这一千多蟋蟀不过是群待宰糕羊,是他们曾经用来换钱的贱民奴隶,对付蟋蟀们,只需一轮投射便能彻底解决,一点都没将蟋蟀们放在眼里。
现在看到蟋蟀们竟然骑着灶马狂奔起来,还当是蟋蟀们惧怕了自己,不战先乱了啊,看得高吉格日不住的大笑“上呀,让这帮家伙们知道知道,我们雷达军团的利害,杀呀,杀呀,杀光这帮蟋蟀。”
飞蝇们‘嗡嗡’着飞了过来,因为,飞蝇们没将蟋蟀当一回事,一些胆大的家伙可就飞得低了,就听‘嗖、嗖’几声,那几个倒霉的家伙,身子一载,便从天上掉了下去,生死不知。
如此一来,其他飞蝇们可是吓了一跳,立即都飞高了许多,看到自己的士兵被这些下贱的蟋蟀们射杀,高吉格日的眼睛都红了“杀,杀。”
现在是夜里,加上蟋蟀族人一个比一个黑,身上又都穿着黑色的皮护驾,借着夜色的保护,蟋蟀们骑着灶马又都分散得奔跑着,因此,在空中的还真的是很难看清和瞄准地上那跳跃不定的蟋蟀们。
不过这到是并不妨碍飞蝇们将他们手中的标枪投出,那密集的而下的标枪多少还是让蟋蟀们吃了许多苦头,不过多亏了有杜林亲自设计的大盾,加上蟋蟀们骑着灶马飘忽不定,相互间有都分散了开来,虽然有许多蟋蟀受了伤,但大都并不是致命伤。
为了能飞得高、飞得远,因此,每只飞蝇身上可背不了多少标枪,最多三根,你可别小看了这三根标枪,当铺天盖地的飞蝇从你头顶飞过,当那密集的标枪如下雨般从天而降,你就知道这三根标枪够不够拉。
以往,只两轮标枪过后,敌人必定已是成片倒下拉,能站着的已是寥寥,何况是这区区一千来只的蟋蟀,可今天却是注定让高吉格日郁闷拉,三轮枪雨过后,那些蟋蟀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愈发的精神拉,就连那队形都没见如何变化,蟋蟀们还是骑着灶马高低跳跃着,不断的吹着口哨,狂奔疾走着,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损伤的样子。
“哼!”大王子狠狠的瞪了眼高吉格日。
“殿下息怒,因为实在太黑拉,儿郎们根本就看不清,您放心,等天稍稍亮些,我们补充了标枪,一定能将这些蟋蟀统统消灭。”
“哼,我看这次还是与骑士团去看看吧。”
说实话,高吉格日可是不希望这功劳被别人给抢拉,可看现的情形也只能答应了,因此,只得是诺诺退到一边。
说飞蝇们看不起蟋蟀,那不假,而这骑士们可就更加的对这些蟋蟀们看不上眼拉,在帝国,要想成为骑士,非贵族不能,一方面这是地位的象征,平民是没有资格坐得比贵族高的,就是在打战的战场上,这也是不能。另一方面,那就是要凑齐一套骑士装备,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骑士可是用金币给堆积起来的。
象这些蟋蟀,竟然是骑着灶马冒充骑士,一蹦一跳的,就象一个个的小丑,颠簸中又如何能拿稳武器去杀敌,这分明就是骑士的羞辱,虽然蟋蟀们刚才躲过了飞蝇们的进攻,可那都被归咎为是夜色保护了他们,因此,骑士们早就都憋了股劲儿,要好好教训教训下,这些冒充骑士和玷污骑士精神的蟋蟀们。
现在指挥骑士军团的人可不是乌兰巴日,而是福军团长,这位副军团长一心想要在大王子面前显卑一下,因此,得了军令后,立即点齐了一千多人马,稍稍整队后,呼啸着便向蟋蟀们冲了过来。
骑士可是有骑士精神与骄傲的,他们可不像高吉格日的飞蝇们,全然不顾众寡悬殊,竟然为了对付区区一千多蟋蟀,就动用了所有的飞蝇,可结果却是一无所得,反落了个笑柄。而骑士则不同,虽然看不起这些蟋蟀,也很将这些蟋蟀们统统的揍趴下,可骑士有骑士的骄傲,只动用了与蟋蟀相等的骑士,在那副军团长的率领下,选则好地形,列好了阵式。
这副军团长可是个老行伍,经验丰富,骑兵攻击讲究的是速度与冲击力,想要让坐骑产生出巨大的冲击力,那只有让这些坐骑充分的奔跑起来,只有让它们拥有了足够的惯性,才能产生出足够强大的冲击力来。
因此,他选则了一处相对于蟋蟀们地势稍高,又有足够距离来使自己全力奔跑起来的地方。
“冲呀,帝国的骄傲们,冲!”随着那副军团长一声令下,骑士们立即从嗓子里发出“嗷”的吼叫,发起了冲锋。
精锐就是精锐,当这些骑士控制着的坐骑开始在草地上全力奔跑起来后,坐骑每一步所踏出的节奏也都渐渐的变得一致起来,杂乱的蹄声也渐渐的变成了隆隆的战鼓,那震撼之声直达每个人的心神,让胆小的人胆战心惊,让勇敢的人热血沸腾,这就是万马奔腾。
指挥着蟋蟀们,控制着阵形变化的仇,看着那如潮水便涌来的骑士团,心里也不由得紧张起来,这可是他第一次真正的面对一支帝国的精锐骑士军团的进攻。
随着高吉格日的怒吼,一队队的飞蝇们都飞了起来,翅膀煽动所发出的‘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蟋蟀们对于这种声音是在熟悉不过拉,当初偷袭自己部落的就是这帮坏蛋,就是这帮家伙将自己变成了奴隶,因此,蟋蟀们一听到这声音,眼睛都红,都不由自主的敲击起手中的武器,嘴里发出阵阵低吼。“环行骑兵阵”仇这时大吼一声,开始变化阵形,他对于飞蝇的特点还是很清楚的,这帮家伙通常都是飞到高处,向着目标投掷标枪,如果自己不动,排着整齐的队列,等着他们扑过来的话,那可就只有死路一条拉,因此,仇才会果断的下令变阵。
用唐龙的话讲,死步兵活骑兵,也就是说,步兵是固守的主力,是以守城防御为主,而骑兵则是机动灵活的代名词,如果让骑兵象步兵那样,死守不动,那骑兵便也就只有等死啦。即使是防御,骑兵也必须是在机动中防御。因此,这才发明了这种环行骑兵阵。
所谓环行阵,顾名思义阵形为圆环形,分内外俩环,骑兵们都同方向的奔跑,脖不时的内外互换,整个阵势就如同一只巨大的磨盘,任何靠近和闯入的敌人都将会被这磨盘给磨光。
高吉格日的飞蝇们这时也都完成了准备,向蟋蟀们飞扑了过来,黑压压的很是壮观,一下便将月色给遮去了大半。
飞蝇军团来到草原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在高吉格日的指挥下,扫荡了草原上的好几个蟋蟀族部落,因此,在飞蝇的眼中,这一千多蟋蟀不过是群待宰糕羊,是他们曾经用来换钱的贱民奴隶,对付蟋蟀们,只需一轮投射便能彻底解决,一点都没将蟋蟀们放在眼里。
现在看到蟋蟀们竟然骑着灶马狂奔起来,还当是蟋蟀们惧怕了自己,不战先乱了啊,看得高吉格日不住的大笑“上呀,让这帮家伙们知道知道,我们雷达军团的利害,杀呀,杀呀,杀光这帮蟋蟀。”
飞蝇们‘嗡嗡’着飞了过来,因为,飞蝇们没将蟋蟀当一回事,一些胆大的家伙可就飞得低了,就听‘嗖、嗖’几声,那几个倒霉的家伙,身子一载,便从天上掉了下去,生死不知。
如此一来,其他飞蝇们可是吓了一跳,立即都飞高了许多,看到自己的士兵被这些下贱的蟋蟀们射杀,高吉格日的眼睛都红了“杀,杀。”
现在是夜里,加上蟋蟀族人一个比一个黑,身上又都穿着黑色的皮护驾,借着夜色的保护,蟋蟀们骑着灶马又都分散得奔跑着,因此,在空中的还真的是很难看清和瞄准地上那跳跃不定的蟋蟀们。
不过这到是并不妨碍飞蝇们将他们手中的标枪投出,那密集的而下的标枪多少还是让蟋蟀们吃了许多苦头,不过多亏了有杜林亲自设计的大盾,加上蟋蟀们骑着灶马飘忽不定,相互间有都分散了开来,虽然有许多蟋蟀受了伤,但大都并不是致命伤。
为了能飞得高、飞得远,因此,每只飞蝇身上可背不了多少标枪,最多三根,你可别小看了这三根标枪,当铺天盖地的飞蝇从你头顶飞过,当那密集的标枪如下雨般从天而降,你就知道这三根标枪够不够拉。
以往,只两轮标枪过后,敌人必定已是成片倒下拉,能站着的已是寥寥,何况是这区区一千来只的蟋蟀,可今天却是注定让高吉格日郁闷拉,三轮枪雨过后,那些蟋蟀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愈发的精神拉,就连那队形都没见如何变化,蟋蟀们还是骑着灶马高低跳跃着,不断的吹着口哨,狂奔疾走着,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损伤的样子。
“哼!”大王子狠狠的瞪了眼高吉格日。
“殿下息怒,因为实在太黑拉,儿郎们根本就看不清,您放心,等天稍稍亮些,我们补充了标枪,一定能将这些蟋蟀统统消灭。”
“哼,我看这次还是与骑士团去看看吧。”
说实话,高吉格日可是不希望这功劳被别人给抢拉,可看现的情形也只能答应了,因此,只得是诺诺退到一边。
说飞蝇们看不起蟋蟀,那不假,而这骑士们可就更加的对这些蟋蟀们看不上眼拉,在帝国,要想成为骑士,非贵族不能,一方面这是地位的象征,平民是没有资格坐得比贵族高的,就是在打战的战场上,这也是不能。另一方面,那就是要凑齐一套骑士装备,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骑士可是用金币给堆积起来的。
象这些蟋蟀,竟然是骑着灶马冒充骑士,一蹦一跳的,就象一个个的小丑,颠簸中又如何能拿稳武器去杀敌,这分明就是骑士的羞辱,虽然蟋蟀们刚才躲过了飞蝇们的进攻,可那都被归咎为是夜色保护了他们,因此,骑士们早就都憋了股劲儿,要好好教训教训下,这些冒充骑士和玷污骑士精神的蟋蟀们。
现在指挥骑士军团的人可不是乌兰巴日,而是福军团长,这位副军团长一心想要在大王子面前显卑一下,因此,得了军令后,立即点齐了一千多人马,稍稍整队后,呼啸着便向蟋蟀们冲了过来。
骑士可是有骑士精神与骄傲的,他们可不像高吉格日的飞蝇们,全然不顾众寡悬殊,竟然为了对付区区一千多蟋蟀,就动用了所有的飞蝇,可结果却是一无所得,反落了个笑柄。而骑士则不同,虽然看不起这些蟋蟀,也很将这些蟋蟀们统统的揍趴下,可骑士有骑士的骄傲,只动用了与蟋蟀相等的骑士,在那副军团长的率领下,选则好地形,列好了阵式。
这副军团长可是个老行伍,经验丰富,骑兵攻击讲究的是速度与冲击力,想要让坐骑产生出巨大的冲击力,那只有让这些坐骑充分的奔跑起来,只有让它们拥有了足够的惯性,才能产生出足够强大的冲击力来。
因此,他选则了一处相对于蟋蟀们地势稍高,又有足够距离来使自己全力奔跑起来的地方。
“冲呀,帝国的骄傲们,冲!”随着那副军团长一声令下,骑士们立即从嗓子里发出“嗷”的吼叫,发起了冲锋。
精锐就是精锐,当这些骑士控制着的坐骑开始在草地上全力奔跑起来后,坐骑每一步所踏出的节奏也都渐渐的变得一致起来,杂乱的蹄声也渐渐的变成了隆隆的战鼓,那震撼之声直达每个人的心神,让胆小的人胆战心惊,让勇敢的人热血沸腾,这就是万马奔腾。
指挥着蟋蟀们,控制着阵形变化的仇,看着那如潮水便涌来的骑士团,心里也不由得紧张起来,这可是他第一次真正的面对一支帝国的精锐骑士军团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