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
    那孩子又在隔壁喊,吴美芬让余秋堂在这边看车,她过去看下。
    余秋堂看吴美芬刚才那般真诚,也不好直接推辞,便随意查看起摩托车。
    看样子,这辆车以前被保养很好。
    几乎就是八九成新。
    他一路查看,忽然发现车前面有个挂坠,扯过来一看,原来是个桃形配饰,里面是吴美芬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照片。
    他乍一看,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有点面熟。
    稍一回想,才发现这个人,不知从哪些角度,竟然和他有几分神似。
    这就能解释通了。
    他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吴美芬会莫名其妙对他这个陌生小伙子格外照顾。
    他不相信存在什么一面之缘。
    原来是这样。
    他身上有吴美芬前夫的影子。
    但认识这么久,吴美芬却没有丝毫提起的意思,有时候他觉得吴美芬聊天时盯着他看,或许就是从他脸上看出故去的些许回忆。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和自己说话,似乎总是很随意,没有什么忌惮。
    就仿佛两个人,认识很多年。
    已经很有默契。
    不需要彼此再解释什么一样。
    “你看到了啊?”吴美芬站在门口。
    “哦,不慎碰到,不算刻意,不会怪我吧?”
    吴美芬笑笑。
    “不会,前几年,他的东西还到处都是,想着走到哪里都有他的影子。
    可这两年,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反而觉得把他放到面前,只会一次次想起来,一次次难过揪心,索性该收拾的都收了……问你个问题?”
    余秋堂问:“你说。”
    “怎么样,才算没有忘记一个人呢?”吴美芬看着余秋堂的眼睛。
    余秋堂不知她是看的自己,还是从隐约相似的眼神里,寻找熟悉的影子。
    他没有躲避,微微思忖,“可能是,把这个人放进心里?”
    吴美芬摇摇头。
    “以前我这样想,觉得我们感情那么深,我一定不能忘记他,即使他死了,也一直活在我的心里。
    这种想法我不知对错,但确实很折磨人。很多时候,我都被折磨的不知咋办,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
    我会生产愧疚感,愧疚感你知道嘛?”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其实知道,但他不能完全表现出知道的意思。
    他曾经也经历过米雅丽去世后漫长岁月,那么长时间内,他的心绪和情感并不是保持一成不变。
    有些时候,他心情相当好,但很快就突然意识到,他怎么能开心呢。
    如果开心,就是对米雅丽不好。
    她都已经去世了,孤伶伶地埋藏在地下,自己现在苟活于人世,竟然还开心……
    所以,他越是开心,就越愧疚。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近乎用痛苦来折磨自己,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
    一直到后来,他无意间发现,原来人人都会这样。
    也不止是夫妻。
    有的人失去父母,或者失去孩子,也都会出现这种愧疚心理。
    仿佛亲人去世,存活的人就该自我建造一个囚笼,将自己关在里面。
    只要想着外面的世界,就是罪孽。
    或许是触物思情,吴美芬靠着门框说了很多关于她前夫的事。
    直到那个小孩拿着个纸做的风车,笑着跑进这边转了一圈,又呼啸着跑出。
    吴美芬思绪才再次转回来。
    她望着小孩的背影,“他叫好好,我们都是彼此留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得,今天的回忆就说到这里,我应该谢谢你,好久没有和人说过这些事,也没说过这么长。
    车子你开走吧,放着也是寂寞。
    他生前那么喜欢这车子,一天不擦都心疼的不行,肯定也不希望车子一直放在这里落灰……”
    落灰?
    余秋堂没看出落灰的意思。
    看看周围其他东西上的灰尘,车子比他的脸还干净。
    “我只有一个要求,爱惜这个车子,有空的时候就擦擦,如果哪天不想骑了,就给我送回来,不要转让其他人。”
    余秋堂沉默片刻,点点头。
    他决定要这个车子。
    虽然这不在他的计划之内,但有车子,会让很多事方便很多。
    以后再报答她就好。
    再说,吴美芬既然带他过来看车子,自然是希望他能接管车子,若就这样拒绝,也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她帮助自己这么多,就算这送车的动作有点超乎寻常,又隐含深意,他还是愿意接手。
    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纯属因为那种莫名其妙的同是天涯沦落人。
    “你答应要下就行,我帮你再试试,你要是有其他事就去忙,下午过来拿车。”
    余秋堂忙道:“请人试车我来就行,总不能还……”
    “请什么人,我给你试!“
    好吧。
    余秋堂离去时,看吴美芬一身工人劳保装的打扮出现在面前,顿时觉得这个女人,果真不是一般人。
    既然这边不用买车子,余秋堂准备去老秦那转转。
    最近建院子,房子,钱的七七八八,该是好好筹划看病的事了。
    房子搞定,有固定住的地方,算是解决后顾之忧。又到冬季,地里没什么庄稼需要收拾。
    那接下来的时间,有大把的功夫去进山搞钱,搞很多钱。
    若是运气好点,以五天一个周期,每次落到手里算大几百块,一个冬季下来,怎么都能搞个一两万块。
    应该够看病销。
    当然,他能搞到东西是一回事,能不能销售出去,换钱回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老秦作为镇子上资历最老的野物商人,渠道自然很广,先问问有什么需求,有的放矢,往往收获更多。
    可他来到野市,却罕见地没看到老秦,前前后后转了一圈,还是没看到人影。
    这有点不符合常理。
    这个点正是交易的高峰期,老秦若是在这里,肯定会两眼瞪得滚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对象。
    “你问老秦啊,十三胡同那呢。”
    询问旁边和老秦相熟的老头子,老头子语气有些嫉妒羡慕地回答。细问之下,老头这才说出原委。
    “说这个老秦,真是得了狗屎运,前几日,他从一个卖灰狗子的手里,竟然收到一袋子银元。”
    “你说银元?!”余秋堂很吃惊,他立刻联想到什么。
    “可不是嘛,就是银元,袁大头,好像好一堆呢,值钱的就不少。里面据说还有一枚值大钱的,他可宝贝了。”
    接下来,那老头基本就是一些嫉妒的废话。
    无非就是不该自己的财就不要发,不是自己钱不要拿之类的酸溜溜的话语。
    反正很搞笑。
    一个常年收售野物的,将杀生当作家常便饭的人,说起这种话,怎么都缺点信服力。
    还真是应了后世那句话。
    又怕兄弟苦,又怕……
    余秋堂离开野市,直接朝西面走去。
    所谓十三胡同,其实就是个很短的小过道,还是个半截路。
    胡同里原来有两排桐树,后来逐渐被人砍伐,最后只剩下十三棵。
    前些年乡镇上规划,不允许继续砍了,桐树也就渐渐得以安静成长,如今棵棵都长的很粗,树龄也四五十年了。
    每年三四月份,到了桐树开时,走在大路上,就仿佛看到里面树伞上吹起无数个蓝色小喇叭,非常漂亮。
    所以这个胡同,慢慢就被人们称为十三胡同。
    胡同最里面,原来有个药王庙,后来庙也被在特殊时期掀翻,只剩下空荡荡的地方,后来建筑得到修复,但却已不是庙。
    变为一个照壁。
    又因为常年失修,照壁上的图案和字迹也逐渐变得斑驳淋漓,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但因为这些传统文化的孕育,这里便发展出一个新的作用,那就是古物交易。
    或者说,稀奇古怪东西的交易。
    说荣城这里有没有什么古文化底蕴,当然也有。
    据说曾经有周文化的分支,曾经在这里发扬光大,留下很多遗迹和文化。
    但实际上,周朝本来就充满传说感,即使曾经真发生过一些事,也不一定能遗留到现在。
    真正值得买卖的,都是一些晚清和民国前后的东西。
    余秋堂对这个行业不熟悉。
    前世他甚至没有踏进过十三胡同,只是偶尔去大姨家时,会经过那个胡同口,看到一些人神神秘秘的,紧紧捂着口袋。
    时常也能听到一些人哭天喊地的吆喝。
    他当时想的是,人人都想着捡漏赚钱,但哪有那么多好东西等着捡呢。
    大多数情况下,最后要么上当受骗,要么就是血本无归,落个凄惨下场。
    余秋堂找到老秦时,发现他正满面红光,蹲在一棵桐树下,手里高举着一个玉珏。
    周围围了很多人。
    都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余秋堂站在人群后面听了会,好像说这玉珏是某个公主佩戴过,上面还有公主的封号。
    “老伙计们,你们可看清楚了,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和田玉啊,你看看这透度,这清的跟小牛犊的眼睛似的。
    我告诉你们,这可是被公主格格贴身佩戴过的东西,贵气多的很,要不然啊,它咋能这么亮,你们说是不?”
    老秦吆喝是吆喝的狠,周围人也都在围观,不时还有人将脑袋凑近去看,但就是不说话。
    这让老秦很失望,刚好在人群后面看到余秋堂,索性将东西朝怀里一塞,掀开人群出来。
    “秋堂兄弟,你咋跑这来了?”
    余秋堂看众人都看他们,便拉着老秦走出十三胡同,指着里面问:“这又咋回事,你咋突然跑来这里了?”
    “什么跑来这里,这本来就是我的老本行!”
    “?”
    余秋堂不解地盯着他。
    老秦笑道:“你不知道啊,确实,你才进这个行当没多久,还不知道我们这类人,可不能只指望着活物赚钱。”
    “你的意思是,这些东西,你们也会碰?”余秋堂指着他塞玉珏的地方。
    “嘿嘿,这玩意啊,不值钱!”
    老秦将刚才还当宝贝的东西随随便便丢给余秋堂。
    余秋堂拿过来,翻来覆去看个半晌,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又递给老秦。
    “不过,我确实有个好东西,”老秦四处看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到,这才在衣角处捏着捏着,挤出来一个银元。
    老秦小心翼翼将银元拿在手里给余秋堂看。
    余秋堂凑过脑袋,发现银元正面有四个字:“光绪元宝”,字的周围环绕着珠圈,背面则是蟠龙图案。
    看样子,倒确实很不错。
    挺耐看。
    可问题是,余秋堂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再他看来,也就是比后世的一块钱大点而已。
    老秦发现余秋堂没有激动,很是失望,小心翼翼将东西又塞回衣角,“你要是知道这玩意儿值多少钱,你就不会这样了。”
    “那你跟我说说。“
    余秋堂确实有些好奇。
    比起狩猎,这东西确实来钱更快。
    可问题是,这东西人人都知道,但真正有几个人,能通过这个赚到钱呢。
    大部分人,就是跟着凑个热闹。
    估计一辈子都收不到一个好东西,瞎耽误功夫。
    “起码这个数!”
    老秦伸出一个手指。
    “一百啊?”余秋堂没敢朝低喊。
    老秦翻个白眼。
    “一百你给我?!”
    余秋堂这才重视起来,“你说它值一千?”
    话一出口,余秋堂立刻觉得不可能。
    这要是放到后世,他不会奇怪,一件东西卖个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可能。
    但这可是80年代初期,人们都还为一块两块在发愁呢,怎么可能这么个东西卖1000块?
    “看来你根本不知道这东西价值,我告诉你,这是我没凑齐整一套。完全凑齐的话,哪止一千,起码你给我要翻个10倍起来。”
    老秦既得意,又可惜。
    接着说:“可惜呀,像这种钱一般都是七枚一组,我现在是只有一枚,想卖个高价就难了。
    这么说,你猜1000块钱也不算过分。要是我能把剩下的六枚全部找到,那就发大财了。”
    余秋堂想起在野市听那个老头子说,老秦是无意间跟人收的,那说明这东西也是现在才出现。
    而且以老秦行为来看,卖东西的人肯定不知道这个价格,老秦这是纯属捡漏。
    “老秦,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东西是从哪儿收的?”
    余秋堂当然不是因为好奇,他其实有个猜想,需要验证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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