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凭啥你成佛,我陷地狱
    下午太阳过去后,一伙人开始端着小板凳坐在堆积成从小山的玉米堆旁开始剥玉米。
    所谓剥玉米,并不是说将籽剥掉,而是将玉米的外皮全部剥除,只留下里面的两三层薄皮,然后两两绑在一起,院子里用木头搭建一个架子,将玉米悬挂在上面。
    这样的好处是有太阳的时候,可以让每个玉米棒子充分晒到阳光,从而更容易变干,而下雨的时候,所有玉米棒子都是小头向下,也可以顺利将雨水溜走,不会堆积的玉米棒子上,导致其发霉。
    也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剥玉米这种事,以前余秋堂也会干,但时至今日,他自然是没有继续干的必要。
    这种不需要出什么力气,也没什么难度的活,就丢给家里人继续干,他运输玉米的“丰功伟绩”已经证明了自己。
    他还是趁着今晚月色不错,继续和两个兄弟采摘豆腐柴树的叶子,这玩意是一天比一天黄,不加紧点动作,可就来不及了。
    第二日照旧。
    有了余秋堂这个干活的好手,老余家的玉米比其他人收的都快。
    原本几個邻居商量着,啥时候开始收玉米,结果大家惊讶地发现,余得金家的玉米只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已经挂在院子里。
    这么好的劳动力,谁不喜欢呢。
    有时候他会出去在隔壁村子,甚至是镇子干活,有时候则是接好活在家里做,做活之余,他自然一直也在关注余秋堂。
    所谓父子情分,在家里没有妻子这个润滑剂后,本来就转动的相当生涩,而这种生涩会不断加深,直到因为太过刺耳,最终彻底停摆。
    她也不稀罕,谁还没个儿子了。
    总之,这是一种复杂的感觉。
    那就划清吧。
    唉。
    但心里再好奇,他却没有表现出来,一面觉得儿子出息,被村里邻居称赞,他余得金脸上也有光彩。
    和陈美娣一样,他其实也有点看不懂这个儿子。
    想想最近这一个多月余秋堂的发展,所作所为,完全和之前截然不同,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说是谁能像她那样,有余秋堂这么强的好把式,羡慕不来的好命。
    换作任何人,怕都难以坚持。
    算上回来后的碾糜子,晒糜子,一共没到一周功夫。
    想起以前自己针对他的一些事情,若是真有这种能力,他能忍得住?
    可。
    知道他是这样,当初自己也不用针对着让分出去。
    但。
    大家在和余得金与陈美娣聊天时,不断夸奖余秋堂真是不错,还感叹这要是将来分家出去,日子还不知道过的多好呢。
    尤其是陈美娣,也有那么几个刹那,有种迷茫感,怀疑自己针对余秋堂,是不是针对错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小子图什么。
    只是听说他做的神仙豆腐,已经卖到镇上的饭馆,不知每天能卖多少钱……
    但另一方面,他也清楚知道,儿子越强大,越厉害,需要他的地方就越少,他和儿子间的距离自然就会越拉越大。
    而其他人家,才刚刚开始。
    对于父亲和陈美娣的感情变化,余秋堂其实能看的出来。
    搞的陈美娣是有苦难言。
    进展至少比之前提前半个月。
    她发现最近余秋堂整日早出晚归,似乎比以前更忙碌,也不知忙什么呢。
    等到九月中旬,老余家的农活彻底结束。
    感情这小子之前都是装出来的吧,明明很能干,却故意装出一副怯懦,啥都做不好的样子,就是为了获得自由。
    搞的本来就已经分过家的余得金和陈美娣都一脸尴尬。
    陈美娣尽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想着不管别人过得咋样,反正都与自己无关了,上次一起收玉米,喊他吃饭,他都不愿意来,这是妥妥狠心要划清界限。
    说不上开心,难过,遗憾,失落,还是坦然,只是他知道,这是没办法避免的事。
    老余家除了陈美娣,余得金也是相当困惑,地里的活早早干完,他也得以抽空,多做点东西赚钱。
    然后即是一亩三分地的回茬糜子,连割带转运,也只用了一天时间。
    人活的年龄久了,就自然会生出智慧,别看他面容上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但身体里面装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早早干完农活的陈美娣突然觉得有点百无聊赖,待在家里也没事做,整日便提着毛线想找周围邻居去串门子,可邻居们此时都还在忙碌着秋收呢,哪有人陪她。
    就这样,在陈美娣每日三省她身的纠结中,先是解决了玉米棒子,挖回了玉米杆,地茬也清理干净。
    自然也伴随着老年人的智慧和看人本领。
    或许到最后,就像村里其他分家的父子一样,见面就打个招呼,逢年过节一起吃个饭,送点东西。
    农忙的时候实在忙不过来,就彼此帮个忙……哦,当然这点余秋堂倒不需要他,以儿子的干货能力,就那几亩地,实在算不上啥。
    哪怕再翻一倍,估计都难不住儿子。
    看清又如何呢。
    有些事,在心里一旦埋下深刺,就不可能轻松挖去。
    哪怕是刺被拔出来,曾经的伤痛以及疤痕永远都除不去。
    他没有心情,也没时间去理睬这种变化。
    甚至还有点厌恶。
    世上本哪有那么多改正或者弥补,就能忘却前期伤害的好事,谁说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根本就是个笑话。
    你放下了屠刀,我被杀死了。
    你成佛,我成了鬼。
    凭啥啊,想什么呢你们。
    再说,当前的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老秦的桑黄,是需要提上日程了。
    .
    早晨起来,余秋堂背着以前两份的神仙豆腐,早早送到美芬饭馆。
    秋老虎过后,到了九月份下旬,天就开始变冷了。
    早晚温度突然降到十五度左右。
    这就是典型的西北气候。      这边一年四季有明确的界限,只要到了这个时间点,就仿佛打开了另外个闸门,能快速切换到下个环节。
    天气变冷虽然让人有点难受,尤其是余秋堂这种早出晚归的人,但对各种东西的保存却很有帮助,不容易变质。
    余秋堂和梁师傅商量过,暂时将神仙豆腐的供应由一天一次改为两天一次,保持一天的存量。
    梁师傅认为也没问题。
    虽然饭店里先前就有冰柜,可以存储东西,但经过测试,神仙豆腐放置后太久,拿出来味道就会少去那种刚做出来的清香味。
    所以一直没有长期存储的计划。
    交付掉豆腐,余秋堂告诉梁师傅,自己这几日准备进山去搞东西,尽量会赶后天早上前回来,如果没回来,就会让余小伟代替他送来。
    梁师傅则是希望他能再搞点野物什么的,上次的狍子肉卖的不错,开始第一天在门口放出广告牌,一个顾客都没有,大家都很失望,以为没人想吃呢。
    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了尝试的客人,有余秋堂提前帮他们想的宣传口号,“狍子肉吃了对男人有帮助”,前来尝试的多半都是男人。
    结果本来只是吃个新奇,没想到吃了后,味道竟然出奇的满意,便很快就传播开了。
    两三天后,狍子肉面,辣椒炒狍肉,以及蘑菇狍子汤便成为美芬饭馆新的招牌菜,广受欢迎。
    吴美芬非常满意,狍子肉的大卖,再次证明她开拓生意的想法没有错,给余秋堂付大价钱买狍子肉也没错。
    这条路完全走得通。
    同时,也间接证明余秋堂确实有几把刷子,他曾经就告诉自己,卖狍子肉这种野生动物的肉,可不能简单把它们看作是猪肉这样的肉,而是应该开发肉之外的概念。
    不同的野物肉,对人身体有不同的帮助,狍子肉就能滋阴补阳,要将这种功效,隐晦的表达出去。
    让消费的人们,享受到肉之外的满足感。
    要是只片面强调是肉,那就和其他肉不会有太多区别,想卖好的话便不会特别容易。
    这就是后现代的销售思维。
    充分发挥每件商品的独特卖点,然后加以适当包装,在不故意夸大其词的基础上,让商品从基础的使用功能,增加上情绪价值。
    这就跟同样吃一顿火锅,为什么人们都喜欢去大的火锅店呢,难道一定是大店的火锅就最好吃嘛。
    其实不一定。
    人们吃火锅的同时,也享受了相应的服务,得到火锅之外延伸的价值。
    余秋堂的答应梁师傅,如果有野物,尽量给他们送来。
    梁师傅则说吴美芬说了,让梁师傅看好市场价格,只要余秋堂送来,就给他多出市场一成价格开钱。
    还说,也有人上门推销野物,但吴美芬都没要,说是不放心,毕竟是人吃的东西,又是野物,担心把客人吃出问题。
    这种信任,让余秋堂也有点动容。
    想着既然这样的话,那这次进山,肯定不能空着手回来,怎么都得再给饭馆带点东西。
    早晨8点30分不到,余秋堂便已回到家,背上昨天就收拾好的包裹,给余春梅交代下家中的事情,摸摸正在抱团酣睡的小狼青们脑袋,踏着朝阳出门。
    来到余秋江家,王浩峰还没到,他便又查看了他的烘烤炉,发现里面抹的泥已差不多了,估计等着这次进山回来,就能正式开始烘烤。
    看完烘烤炉,他又在附近转悠,还不断用步子丈量着周围地的长度和宽度。
    秋收结束,他的地就要收回来了。
    但他并不是急着种,而是有个刚生出萌芽的想法,看能否用那些地,置换一些这边的荒地。
    按照他前世的记忆,好像是有这个政策,这边的地因为太过贫瘠,基本是三亩顶一亩,但依然没有人愿意要。
    不同于余秋堂有其他用,庄稼汉们看地,肯定以能否适合种出更多粮食为标准,而山脚下的地,根本不可能符合要求。
    但余秋堂的目的从来就不是种地。
    守着大山,若是只知道种地,那永远都不可能翻身。
    通过后世几十年发展就知道,所有行业都得到空前发展,各行各业的人都赚的盆满钵满,唯独农民依然很穷。
    粮食几十年不涨价,导致老百姓种地连成本也收不回来,所以渐渐失去种地兴趣,很多人少的地方,甚至有土地荒废着没人愿意种。
    或者是免费让别人拿去种,只要不让地荒着。
    有前车之鉴,余秋堂不可能继续糊涂到那种地步,依托大山,努力发展养殖业的,种草药,经济作物等路子,才是稳定走向富裕的好路径。
    好。
    等这次回来就去队上和村里问问,如果顺利的话,年底之前,他就能先建几间房搬过来。
    来年开春地融化后就可以谋划下一步。
    站在地垄上,听着后面山林里鸟声啁啾,闻着新鲜清新的空气,他闭上眼睛,伸开手臂,让威风拂过身体,仿佛每一个毛孔都溢满了惬意。
    这重生后的日子,就该如此。
    “堂堂!1
    祥和静谧的气氛被王浩峰的喊声打破,他睁开眼,再次扫了眼面前的荒地,转身朝来处回去。
    王浩峰今天的装扮就显得专业多了,该包裹的是丝毫没半点外露,就连裤腿也用布带扎的紧紧实实。
    “咋样,像不像个正经猎人模样?”王浩峰也很得意,还在余秋堂面前转了个圈。
    “嗯,有点像了。”
    余秋堂想起上个月,第一次去喊王浩峰进山,这小子竟然准备穿着背心和短裤,再看现在的状态,进步不可谓不大。
    “都是师父教导的好,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王浩峰笑着恭维。
    “好,现在就拜吧。”
    王浩峰谄笑道:“我倒是想拜来着,可转念一想,我们可是好兄弟啊,我是你的好哥哥,哥哥给你磕头倒没啥影响,但你以平辈身份,受了我的跪拜,可是要折寿的。”
    “这么说,你倒是为我着想了?”
    “可不是嘛,谁叫咱关系好呢,”王浩峰捶了余秋堂肩膀,笑得有点猥琐。
    “走吧,去喊上江哥,趁着早晨凉快,我们早点上山,”余秋堂看看侧面远处的山峰,感慨道:“桑黄生长的位置海拔高,我们起码要攀到猴头岭最高处,好怀念埃”
    “?”
    王浩峰从哥们的眼里看到一股别样的情绪,以前似乎在他爷爷身上看到过。
    这让他很郁闷。
    就不该说磕头的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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