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历三万六千八百年的一天早上,杨风伸了个懒腰起了床,扛了一把锄头,迎着朝阳,打算和往常一样去锄他家背后山坡上的一块土豆地。
    出得门来,只见湛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蓝天白云之下,则是生机勃勃的大地,鸡犬之声清晰可闻,农人在辛勤地劳作,青瓦灰墙的农舍掩映在绿树丛中,不时升起袅袅的炊烟,随风还飘来一阵阵饭菜的幽香。而在远处,则是连绵起伏、巍峨雄伟的黛青色山脉,透着几分森然,又透着几分神秘。
    杨风一边锄地,一边望着远处耸峙云天的大山出神。他早就从大人那里得知,那山上住着修道之人,而修道,则是为了获得神奇的力量,有了这些力量,就不怕凶狠的虎豹、强横的盗贼以及比普通虎豹和盗贼要厉害得多的妖人和魔兽!
    当然,最重要的是,修道还能长生不老!
    然而修道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据说首先要有好的天赋,其次要有好的资质,其三还要有好的悟性,这些条件几乎缺一不可。每年都会有不少修道之人来到杨风他们村里挑选弟子,但是只有那三个条件都达到了的少年才会被他们挑中,并被送往名山大川获得修道的机会。他们村里就有好几个少年被幸运地挑中了。
    而杨风,因为天赋、资质和悟兴都很平常,自然不会入那些修道之人的法眼。
    杨风叹了一口气,将目光从远处黛青色的大山拉了回来,继续锄脚下的土豆地。
    忽然他的耳畔传来了“当”地一声闷响,跟着一股巨大的震动传到了他的手上,震得他的手臂酥麻无比,握着的锄头也差点震脱出手。
    他呆了片刻后,将锄头从地下拔了出来,只见锄刃的中间被崩了个一指宽、半指深的口子!他的心一下拔凉拔凉:完了,这么大的口子,磨都没法磨……
    他的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怨意,急忙发狠一阵猛刨,想要将那崩坏了他锄头的东西刨出来,看看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随着一大块泥土的翻开,一个蚕豆大小的圆圆的东西呈现在了他的眼前。
    他拿起这东西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是什么玩意。这玩意浑圆滑溜,中间有个小孔,而且还有点扁,颜色则是象干涸了的血一样,呈一种暗淡的紫色,毫无光泽。
    他看了一阵,又捏了捏,觉得这玩意并没有用处,还是扔掉算了!
    他刚要扔时,意识却突然模糊了起来,接着眼前出现了诡异的画面:只见天地间云气翻滚、电闪雷鸣,一会儿恶浪滔天,一会儿又烈焰腾空,一会儿黑气弥漫、厉鬼哭嚎,一会儿又金铁齐鸣、诡光万道,瞬间又漫天风雪、冰霜履地……
    各种天地异象交替闪现,组成了一副极壮观、极震人心魄的背景。而在这背景之下,竟出现了两个骇异的身影,这两个身影高有万丈,巍峨的大山在他们的脚下如同田埂间的小土坷圾,奔流的大河则宛如沟渠。这两个比如天齐的身影正在剧烈争斗着,他们的每一举手一投足,都会引起天地间的巨大变化,沧海瞬间成为桑田,而万仞高山则须臾又被夷为平地,风雨雷电轮番上场,冰雪烈焰交错更迭,整个天地间都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在这天地间的生灵则恍同正在经历一场炼狱……
    忽然一声大震,胜过万般霹雳,光芒万道从天而降,整个天地间迅即都成了光的世界,而那两个激烈缠斗的身影也霎时间湮没在了这无与伦比的万道光芒中!
    杨风心中陡地一跳,猛地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依旧站在原地,刚才只不过是南柯一梦,而那个圆圆的东西则仍被自己攥在手中,攥得手心都有些发汗了。
    杨风怔了片刻,再次凝神注目着那玩意,心中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不如将此物串上绳子,做成一个吊坠,闲暇无事时也可赏玩一下。于是他便将这东西收了起来,然后扛起锄头走回了家。
    他放好锄头,回到自己的小木屋里,找出一根红丝线,把那玩意串了起来,挂在了脖子上。
    做完这一切后,他换了把新锄头,继续去锄那土豆地。
    他正挥锄猛干着,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他小时候的玩伴周大福和谢方吾,他们两个比他大了一岁,也是他们油麻溪村的人。只见他们俩一袭白色八卦衣,背上插着拂尘,腰间挂着宝剑,俨然就是两个小道士。
    杨风记得他们就是两年前被一个修道之人看中、带到了一个叫红木岭的山上,学习修道之术的。现在他们怎么回来了呢?
    杨风既欣喜又疑惑道:“是你们两个啊,你们这是去哪里?”
    周大福道:“我们奉了师父之命去乌鸡镇办点事,顺道来看看你。乌鸡镇热闹得很呢,你想不想去开开眼界啊?”
    “开眼界有什么用啊,又不能成为象你们那样的人……”杨风叹息了一声道。
    “修道呢其实最主要的是讲个仙缘,你跟我们走这一趟,说不定就有了仙缘了呢。”周大福笑道。
    “去吧,咱们三个好久都没在一起玩了呢。”谢方吾道。
    “俺怕俺娘会责怪我……”
    “你都十三岁了,也该出门去见见世面了,你娘不会怪你的。”周大福道。
    “我们在村口等你——路程比较远,你可得把你的坐骑准备好。”谢方吾也交待道。
    锄了这半天地,杨风也累了,心想跟着他们去玩玩,放松一下也好。于是他点了点头:“嗯,我这就去牵坐骑,你们去村口等我吧。”
    周大福和谢方吾便往村口去了,杨风也悄悄溜进自家马厩,牵出了一匹马。
    这是他前年从东山脚下捡回来的一匹野马,当时这马病得奄奄一息,是他每天喂它米汤和玉米粥,精心治好了它。他捡回它时,它瘦得皮肤都贴着了骨头,毛色呈一种杂草黄,个头也和一条大黄狗差不多。说来也怪,两年来它竟然一点也没有变,除了精神变好了,毛色依然是杂草黄,个头也依然和一条大黄狗差不多,村里人都叫它老蛤蟆,看它的眼光也都怪怪的,带着明显的鄙视和不屑。
    然而杨风却一点也不介意别人的看法,当下亲呢地拍了拍老蛤蟆的脑袋道:“老蛤蟆,今天咱们出去玩玩,你可要听话,不许乱跑哦,不然下次不带你出去了。”
    老蛤蟆晃了晃脑袋,似乎以此作为应答,它的眼睛却是盯在了杨风挂在脖子上的吊坠上,眼睛里似乎有某种深深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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