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欢,你不用……”
    杨欢摆摆手,笑道:“阿姨,好歹大家邻居一场,没必要这么客气。以后手头宽裕了,再还给我就是了。”
    李母有心拒绝,但她自己非常清楚,如果没有杨欢的帮助,这一关确实难过了。除非厚着脸继续拖欠,否则也只能如此。
    “哎,阿姨就厚着脸接受了,阿欢啊,多谢你了。”
    对于别人的感激,杨欢是真的很不适应:“真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李母点点头:“你放心,我会尽快还上的。”
    一旁没说话的李佳欣突然插嘴道;“妈,你别担心,昨天回家的时候有人找我做模特呢,我也会承担家里的压力的。”
    说话间,看向杨欢,脸色说不出的柔和:“多谢你了。”
    “没什么,这笔钱不用急,以后再说。”
    两母女的感激毋庸置疑,那热情的态度,还有不断感谢的话,都让他脸红。
    随意敷衍几句,就躲进了自家中。
    等到关上房门的时候,这才松了口气。
    他不是个善良的人,好事什么的很少做,所以很少听到别人感谢的话,这让他很不适应。
    当时出手,也不过是想帮帮这个未来的最美港姐罢了。
    不过现在的她还太青涩了,虽然是美人坯子,清丽脱俗,却没那种吸引一切目光的魅力。
    收拾心绪,走进了卫生间。
    这房子不过四十多个平米,卧室、客厅、厨房加上卫生间,都很狭小,加上他是个懒汉,所以房间显得非常凌乱。
    几分钟后,擦拭着身上的水珠走出了卫生间,拉开布帘走进卧室,换上干净的衣裤。
    脏衣服也懒得多管,多等个几天一起积累再说。
    现在的他还买不起洗衣机,穷死不说,以前的习惯也受到很大影响,对他的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来到客厅靠近阳台的小书桌前坐下,打开书桌抽屉的锁,从里面取出一叠厚厚的纸张,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而在篇幅上面,则是《鬼吹灯2龙岭迷窟》几个大字,看上去还有那么点飘逸的感觉了。
    虽然很不适应重生后的变化,但现实的生活让他难受之极。
    前世的他也只能勉强满足温饱,但那时候很多现如今看来非常奢侈的生活方式都非常廉价,哪像如今这般,连个衣服都得亲自动手。
    现实生活极需改变,而这一切的根本就是金钱。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明白一点,财富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这个资本的城市,财富代表着一切,可以让一切麻烦都烟消云散。
    好歹重生一场,身体的转变,以及三十年的岁月变迁,这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只要把握住,人生就会转变,不会再如前世那般庸碌无能。
    也是因此,杨欢为自己未来的路做了无数设想,可惜看上去只有一条路可走。
    前世的杨欢毕业之后工作难找,只能守着一家小店,过着普通的生活。
    他也有过远大的追求,可现实的打击,早就让他丢了所有的雄心壮志。心态太差的他,自此一蹶不振。不愿被其他事务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也就只有看店和每天的网络小说,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加上性格所致,志大才疏又不愿努力,他对这三十年的历史并不了解。
    政治、军事他不懂,没丁点兴趣,偶尔一些国际性大事被新闻狂轰滥炸才粗略知晓,但其中内情也从不会去追究。
    经济上是现在的他最看重的,奈何都不了解。
    未来最火爆的电子、游戏、网络、金融都不清楚,也没兴趣去了解。好多年了,微信、歪脖这等通讯工具,居然都还玩不转,只是看看其他人的动静。
    至于制造方面,更是一点都不了解,店里卖的小工艺品,也从来没去深究过这方面的行情。
    最热闹的娱乐圈,电视剧从不看,电影也只是看些大片和经典电影,别说了解娱乐圈的发展态势,就连新生代的男女演员都认不出来。
    可以说,哪怕重生,他也是一无是处。
    也亏得学生时代,娱乐活动远比成大叔时丰富许多,总算没白白浪费重生的机会。
    现在的他也庆幸自己没重生到学生时代,否则再给他十多年的时间,到了重生那一年,依然一无是处。
    设想过太多的发展路线,最终发现还是娱乐圈最适合。这个城市,现如今娱乐业极度发达,还没到后世彻底废掉的程度。
    既然来到了这里,想要快速积累并且发展起来,又做过几年的幕后工作,很自然的选择了这条路。
    一个月时间,除了平时的工作之外,就是在家中写作,为自己的未来赚取第一桶金。
    《鬼吹灯》是他思前想后才做出的选择,今年僵尸电影非常火爆,特别是去年年底的一部《僵尸先生》后,今年就多出了数部跟风电影。趁着这股风,说不定这部小说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一部已经写完,第二部也近乎尾声。只是剧本才写了一本《人间道》,这还是因参加《倩女幽魂》的拍摄幕后工作,寄希望能够接触徐可,要是能够得到支持,可以更快的融入到影坛这个圈子当中。
    只是没想到,徐可没理他,反倒钓上了特地来看拍摄以满足某些不良心思的王京。
    拿开前面的稿纸,阅读之后,拿起笔接着书写起来。
    他的速度非常快,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张稿纸都全写满了。看这速度,一分钟都能做到百字左右,绝对是极快了。而且字体端正,很容易确认。
    重生之后,记忆力大幅度提升,以前看过的一切都可以轻易浮现。
    他所谓的书写,不过是照抄罢了,速度自然够快。
    他并未停下,奋笔疾书,四个多小时都没有一丝停顿。
    直到正午时分,外卖送到的时候,这才停下,而《龙岭迷窟》二十多万字也彻底完成。
    这也是体质的变化造成的,否则以这样的效率书写,就算是照抄,一个小时非得休息以舒缓手腕不可。
    吃过一顿简单的午餐,取出另外的稿纸,想到今天凌晨答应王京的剧本,左思右想,在剧本上写下《最佳损友》四个字。
    之前抄袭鬼吹灯时,心里头也思考了许久。毕竟可选的剧本太多了,特别是其中的一些经典,如果拿出来的话效果绝对惊人。特别是《赌神》,那票房能让任何人眼红。但这部电影涵盖了太多,特别是后续的其他几部电影版权,他自然不愿意这样白白浪费。
    确定了剧本,没有了原来的犹豫不定,书写的速度明显加快。
    剧本实际上很简单,无非就是写屎尿屁而已。
    只是电影转换为剧本需要考量,抄袭的速度自然比不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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