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间。
积雪厚厚覆盖了一层。
鸟兽绝迹,万籁俱寂,突有一两声咳嗽声打破寂静。
发出咳嗽的人是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眼角布满忧患和不幸的皱纹,但一双眼睛竟仿佛是碧绿的,温柔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
此人正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李寻欢绝想不到,自己才一入关,就卷入到这一场是非之中。
一进入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已完全改变,他忽然变得像条猎犬那么矫健、轻捷。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他无疑是顶尖的追踪者。
不多时,李寻欢就已找到了那一间小小的酒家。
十年前,他放弃一切,黯然出关的时候,也曾在这酒家喝了几斤酒。
十年过去,酒家依旧,只是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渐被白雪替代。走廊上的地板也已陈旧腐烂,当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时,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就后退了十来尺,神情越发谨慎。
“外面风雪甚急,探花郎若是有意,不妨进来避避风雪。”一道清朗的声音从屋内传出。
李寻欢苦笑一声,推门而入。
既已被人发现,潜行也便没了意义。
出乎他意料的是,屋没并没有“金狮”查猛等人。
“李探花,我在这间屋,还请过来一叙。”那清朗的声音再次响起。
李寻欢也大笑道:“既然主人如此好客,在下岂有推辞之理。”
他循声而去,转过一条长廊,便看到了一具胖女人的尸体。
胖女人的脸上还带着惊恐之色,眉心处有一点血孔,正是致命伤势。
接着李寻欢来到一扇已打开大门前,就见房内有一黑衣青年,正在饮酒赏雪,面露惬意之色。
除此外还有一具老人的尸体,他面色发黑,用手抓着喉咙,眼睛死死瞪大,似乎是被人灌了毒药而死。
李寻欢的记忆一向很好,纵然这老者面色发黑,却也认出他正是这家店的老板。
十年前,还请他喝过几杯酒。
瞬间,李寻欢的眉头皱了皱。
他天生侠肝义胆、悲天悯人,自然是看不惯残杀老弱妇孺的人。
但李寻欢终究是老江湖,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手中的飞刀也绝不会发出。
“李探花你好,我叫玉连城,请坐。”黑衣青年面带微笑,很是和气。
“你好,你认得我?”李寻欢已经坐下。
“当然,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天下谁人不识。”玉连城的目光已移到李寻欢的手中。
这一双手很修长、很干净,但却是惨白的,透露着不健康的灰白色。但毫无疑问,它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一只手。
比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更加可怕。
这自然不是因为李寻欢的武功更高,而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出手从无意外,未必能一击制胜,但绝对能命中目标。
他的飞刀之中,已经灌注了某种神之又神的力量。
更何况,“龙凤双环”和“天机棒”都是特制兵器,而小李飞刀却不过是凡铁所铸。
一把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刀,一旦落在李寻欢手中,立时就有了生命和魔力,岂非证明了他的不凡。
李寻欢笑道:“主人既然认得客人,又有酒有菜,可却只顾自己一人吃喝,实在不是待客之道。”
“我并非小店主人,地上躺着的那位才是。”
玉连城目光向地上老者的尸体瞥了一眼,微笑道:“旁边就有筷子,只要你不怕去和紫面二郎、蔷薇夫人下去作伴,尽管吃喝就是,我绝不阻止。”
李寻欢不由微微变色:“你是说酒菜有毒。”
玉连城笑道:“你若不信,可以尝尝,这桌酒菜虽是我点的,但我也不是小气之人。”
李寻欢道:“可既然有毒,你怎么……”
“因为我在下毒方面,也有一定造诣。会下毒的人,自然会解毒。”
李寻欢看了玉连城半晌,终于叹息一声道:“阁下实在不像说谎之人,李寻欢也只有一条性命。”
玉连城耸了耸肩。
李寻欢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尸体:“阁下先前说这人是‘紫面二郎’孙逵?”
玉连城浅浅啜了一口酒:“不错。”
李寻欢又道:“那外面的胖女人就是蔷薇夫人?”
“也一点不错。”
李寻欢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过了好半晌,他才终于道:“都说闻名不如见面,但许多时候,却是见面不如闻名。”
‘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可是出尽风头,因为他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蔷薇夫人”私奔。
但孙逵已经成了个了不起眼的老头,而令无数英雄为之神魂颠倒的蔷薇夫人,却已胖的连腰都没有了,整个人就像是一口并不太小的水缸,装的水最少也可灌一亩半的田。
“只是这两人隐居多年,怎么……怎么会向阁下下毒手?”他自然已经看出,紫面二郎想要毒死玉连城,却反被玉连城灌了一口毒酒。
至于蔷薇夫人,或许是想过来看看他丈夫得手没有,但却被一道隔空劲气刺入眉心,生命力顽强,竟跑了几步路才跌倒在地。
玉连城把金色马甲放在桌面:“就是为了此物,你要追查的东西,也是它。”
“金丝甲!”李寻欢皱了皱眉,他见多识广,一眼就认出了此物,疑惑道:“金丝甲虽然珍贵,但也不足以掀起这番腥风血雨才对。”
玉连城饮了口酒,道:“只因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当“梅花盗”三个字说出来时,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三十年前,这位梅花盗可是猖狂至极。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死在他手里。
而但凡是死在他手中的人,全身上下一无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故而有了梅花盗的称呼。
积雪厚厚覆盖了一层。
鸟兽绝迹,万籁俱寂,突有一两声咳嗽声打破寂静。
发出咳嗽的人是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眼角布满忧患和不幸的皱纹,但一双眼睛竟仿佛是碧绿的,温柔而灵活,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
此人正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李寻欢绝想不到,自己才一入关,就卷入到这一场是非之中。
一进入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已完全改变,他忽然变得像条猎犬那么矫健、轻捷。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他无疑是顶尖的追踪者。
不多时,李寻欢就已找到了那一间小小的酒家。
十年前,他放弃一切,黯然出关的时候,也曾在这酒家喝了几斤酒。
十年过去,酒家依旧,只是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渐被白雪替代。走廊上的地板也已陈旧腐烂,当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时,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就后退了十来尺,神情越发谨慎。
“外面风雪甚急,探花郎若是有意,不妨进来避避风雪。”一道清朗的声音从屋内传出。
李寻欢苦笑一声,推门而入。
既已被人发现,潜行也便没了意义。
出乎他意料的是,屋没并没有“金狮”查猛等人。
“李探花,我在这间屋,还请过来一叙。”那清朗的声音再次响起。
李寻欢也大笑道:“既然主人如此好客,在下岂有推辞之理。”
他循声而去,转过一条长廊,便看到了一具胖女人的尸体。
胖女人的脸上还带着惊恐之色,眉心处有一点血孔,正是致命伤势。
接着李寻欢来到一扇已打开大门前,就见房内有一黑衣青年,正在饮酒赏雪,面露惬意之色。
除此外还有一具老人的尸体,他面色发黑,用手抓着喉咙,眼睛死死瞪大,似乎是被人灌了毒药而死。
李寻欢的记忆一向很好,纵然这老者面色发黑,却也认出他正是这家店的老板。
十年前,还请他喝过几杯酒。
瞬间,李寻欢的眉头皱了皱。
他天生侠肝义胆、悲天悯人,自然是看不惯残杀老弱妇孺的人。
但李寻欢终究是老江湖,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手中的飞刀也绝不会发出。
“李探花你好,我叫玉连城,请坐。”黑衣青年面带微笑,很是和气。
“你好,你认得我?”李寻欢已经坐下。
“当然,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天下谁人不识。”玉连城的目光已移到李寻欢的手中。
这一双手很修长、很干净,但却是惨白的,透露着不健康的灰白色。但毫无疑问,它是江湖中最可怕的一只手。
比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更加可怕。
这自然不是因为李寻欢的武功更高,而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他出手从无意外,未必能一击制胜,但绝对能命中目标。
他的飞刀之中,已经灌注了某种神之又神的力量。
更何况,“龙凤双环”和“天机棒”都是特制兵器,而小李飞刀却不过是凡铁所铸。
一把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刀,一旦落在李寻欢手中,立时就有了生命和魔力,岂非证明了他的不凡。
李寻欢笑道:“主人既然认得客人,又有酒有菜,可却只顾自己一人吃喝,实在不是待客之道。”
“我并非小店主人,地上躺着的那位才是。”
玉连城目光向地上老者的尸体瞥了一眼,微笑道:“旁边就有筷子,只要你不怕去和紫面二郎、蔷薇夫人下去作伴,尽管吃喝就是,我绝不阻止。”
李寻欢不由微微变色:“你是说酒菜有毒。”
玉连城笑道:“你若不信,可以尝尝,这桌酒菜虽是我点的,但我也不是小气之人。”
李寻欢道:“可既然有毒,你怎么……”
“因为我在下毒方面,也有一定造诣。会下毒的人,自然会解毒。”
李寻欢看了玉连城半晌,终于叹息一声道:“阁下实在不像说谎之人,李寻欢也只有一条性命。”
玉连城耸了耸肩。
李寻欢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尸体:“阁下先前说这人是‘紫面二郎’孙逵?”
玉连城浅浅啜了一口酒:“不错。”
李寻欢又道:“那外面的胖女人就是蔷薇夫人?”
“也一点不错。”
李寻欢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过了好半晌,他才终于道:“都说闻名不如见面,但许多时候,却是见面不如闻名。”
‘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可是出尽风头,因为他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蔷薇夫人”私奔。
但孙逵已经成了个了不起眼的老头,而令无数英雄为之神魂颠倒的蔷薇夫人,却已胖的连腰都没有了,整个人就像是一口并不太小的水缸,装的水最少也可灌一亩半的田。
“只是这两人隐居多年,怎么……怎么会向阁下下毒手?”他自然已经看出,紫面二郎想要毒死玉连城,却反被玉连城灌了一口毒酒。
至于蔷薇夫人,或许是想过来看看他丈夫得手没有,但却被一道隔空劲气刺入眉心,生命力顽强,竟跑了几步路才跌倒在地。
玉连城把金色马甲放在桌面:“就是为了此物,你要追查的东西,也是它。”
“金丝甲!”李寻欢皱了皱眉,他见多识广,一眼就认出了此物,疑惑道:“金丝甲虽然珍贵,但也不足以掀起这番腥风血雨才对。”
玉连城饮了口酒,道:“只因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当“梅花盗”三个字说出来时,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三十年前,这位梅花盗可是猖狂至极。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死在他手里。
而但凡是死在他手中的人,全身上下一无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故而有了梅花盗的称呼。